公共卫生事业的开端

近代中国医学的变革从体系上看是由以中医学为主导的传统医学体系向以西方医学为主导的近代医学体系的转变。直至本世纪初,以医院为中心的西医模式与以个体开堂行医的中医模式尚处于平衡状态。尽管前者在眼科、外科等手术学科上有明显优势,但内科疾病的治疗,在化学药物,抗生素维生素等发明之前,并不优于中医。近代医学在中国的确立更多应归功于公共卫生事业的引入和创立。

如果说传教士医生是无意中选择了牛痘接种法作为西医打开中国的钥匙,那么公共卫生事业成为西医在中国立足的基础却并非偶然了。西方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由于工业革命导致人口的高度集中,当时工人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极度恶劣,因而造成职业病发病率高和传染病的广泛流行。欧洲资本主义国家所出现的这些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重视。许多医学家和社会事业家对于工人阶级的状况进行了大量的科学调查,因此促进了卫生学的发展。19世纪下半叶微生物学的发展,多种致病微生物的发现更进一步地推动人们采取积极措施来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公共卫生成为近代医学一个重要方面。当西医临床治疗与中医临床治疗难分伯仲时,公共卫生学的引入无疑为西医在中国的地位增添了法码。

清末我国的某些大中城市已有了管理公共卫生的机构,但多为外人办理且影响不大。辛亥革命以后,我国地方政府开始了我国自己公共卫生事业的创建。1912年广东省卫生处成立,李树芬被任命为处长。卫生处开展了大量的公共卫生工作:1、规定开业医生在发现8种传染病后必须立即报告,8种传染病是鼠疫、霍乱、天花、麻风、伤寒、白喉、产褥热和狂犬病。2、成立隔离医院,建立清洁消毒队。3、收集和检验死鼠,开展预防鼠疫宣传工作,免费施行预防接种。4、预防天花。5、使城市没有麻风病人。6、开展死亡登记。除广东之外,福建、杭州、上海等省市也采取了防止传染病传播,加强公共卫生的措施。

与传染病防治有关的另一项重要工作——传染病院,也逐步建立起来。1915年,北京建立了第一家传染病医院。在此之前北京的公共卫生是比较落后的,天花、猩红热、白喉等常见传染病,严重威胁城市居民的健康。为加强首都的卫生工作,北洋政府内务部决定设置传染病院。同年,在青岛也开设了一所有100张床位的隔离医院,加强传染病的控制。1920年上海也开设了传染病医院。

公共卫生是具有社会性的事业,其发展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辛亥革命后不久,中国的政局又处于大变动中,公共卫生的发展处于艰难的困境。但各地的医务工作者仍继续开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920年,广州设立自治市,将原来的卫生行政处归于市府管理,加强了公共卫生管理。该处新设卫生及预防二科及卫生教育和生命统计两个办公室。该处负责的工作有:1、街道清洁;2、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和管理;3、出生、死亡、结婚及其他生命统计登记;4、医生、药店及私人医院登记;5、公共卫生实验室,传染病医院,精神病院管理等。广州的公共卫生工作是中国医生在一个有限而必需的规模上开展公共卫生工作的初次尝试。

1920年,铁路医官王吉民和女青年会的麦卡(Mack)在杭州发起了一个健康婴儿运动,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赞助。该运动包括3个主要部分:1、卫生教育;2、婴儿服装、食品、用具展览;3.为婴儿体检,并对母亲提出指导和建议。1922年5月,苏州成立了一个公共卫生联合会,开展卫生宣传,举办免费诊所。长沙也成立有类似机构,并在1915年和1923年举行过二次大的卫生运动。

由于政局动荡,中国的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是零散、自发的,虽然在局部地区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但是间断地,加上当时的公共卫生工作本身也缺乏完整性、系统性。这种状况在北京第一卫生事务所成立后有所改变。

1925年,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系与北京京师警察厅协商,在北京市东城设立一个卫生示范区,一方面为了促进北京的公共卫生工作,另一方面也为协和医学院学生提供公共卫生教学和实习基地。同时设立京师警察厅公共卫生事务所管理此区。该所工作范围包括生命统计、环境卫生、卫生教育、疾病医疗等项。该所除为协和医学院培训医护人员之外,还举办公共卫生医师及护士进修班,以及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短期专科人员。1928年南京中央卫生署成立后,该所更名为北平市卫生局第一卫生事务所。该所的建立对发展当时全国的公共卫生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

1926年8月,上海市卫生科成立,从而取代了前已设置的,徒有虚名的警察局和市府当局的卫生科。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公共卫生学院毕业的胡鸿基主管该科工作。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公共卫生事务及街道清洁、生命统计、医务管理、肉食检查、传染病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