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异性染色效价的测定直接染色以倍比稀释荧光抗体溶液如1:2,1:4,1:8……,与相应抗原标本作一系列染色,荧光强度在“+++”的最大释释度,即为该荧光抗体的染色滴度(效价)或单位。实际染色应用时,可取低一个或两个稀释度(即2~4个单位),如染色效价为1:64,实际应用时可取1:32或1:16。间接染色效价可按抗核抗体荧光染色法步骤,先用不同稀释度的荧光抗体染色,结果以抗核抗体荧光强度“++”为标准,染色用效价和直接法相同。
2.非特异性染色测定根据荧光抗体的用途不同,可用相类似的抗原切片或涂片,倍比稀释荧光抗体,按常规染色,结果在标本上出现的非特异染色应显著低于特异染色滴度,否则应采取消除非特异性染色的方法处理荧光抗体。
3.吸收试验在荧光抗体中加入过量相应抗原,于室温中搅拌2h后,移入4℃中过夜,3000r/min,离心30min,收集上清液,再用以染相应抗原阳性标本,结果应不出现明显阳性荧光。
4.抑制试验如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