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初生有胎热证者,宜先以木通散煎与母服,使通于乳,令儿饮之,通心气解烦热,不可求速效。乳母服药,渐次解热,百无一失。若以凉药攻之,必致呕吐也,变生大患。乳母仍忌辛辣酒面浓味,庶易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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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八十八
- 幼幼汇集(上)\ 胎热证第一
治法
卷之八十八 - 幼幼汇集(上)\ 胎热证第一节
卷之八十八 - 幼幼汇集(上)\ 胎热证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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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初生有胎热证者,宜先以木通散煎与母服,使通于乳,令儿饮之,通心气解烦热,不可求速效。乳母服药,渐次解热,百无一失。若以凉药攻之,必致呕吐也,变生大患。乳母仍忌辛辣酒面浓味,庶易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