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自从形成了一套理法方药之后,就固定下来了,也就有点僵化了。根据一定的理,采用一定的法,选用一定的方和一定的药,这样就造成理外无理,法外无法,方药也是如此。大家就这样学,这样用,那里还谈得上进一步的发展和进一步的提高?只有停留在前人的这些基础上又如何推陈出新:我们应该超越前人的理法方药。但是原有的理法方药往往限制了我们,即使有了新发现的药物,新组成的方贴,并起到了新的作用,倘若它不符合原来的理法,甚至于和过去的理法相违背,有的人就不敢采用,这岂不是自己阻止了自己的进步吗?我的看法是原有的理法方药不能废,废了将没有依据,它毕竟是前人实践经验总结,但必须扩大它的范围。我们现在用的理法方药可以说到了清代才形成,方和药都有它的局限性。我们要发展理外之理和法外之法,并扩大方药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