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著作。四卷。清·张璐撰。刊于1695年。参照《本草纲目》将药物分水、火、土、金、石、卤石、山草、芳草、隰草、毒草、蔓草、水草、石草、苔草、谷、菜、果、水果、味、香木、乔木、灌木、寓木、苞木、藏器、虫、龙蛇、鱼、介、禽、兽、人32部,收集药物约700余种。每种先记其性味、产地、炮制,然后记述《本经》原文,非《本经》药物则直接阐述其功治,即所谓发明。且杂引各家之说及附方。论述中颇多个人见解与经验心得。现存多种清刻本、日本刻本及石印本。1949年后有排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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