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法医学家(1260-1346年)。字与之,号正庵。永嘉(今属浙江)人。少学诗书,于古代律法颇多研究,尤注重与医学有关之律令。历任县吏、中书省官员,他根据提控刑事诉讼案牍,集而为《无冤录》一书,其书为我国法医学上代表作之一,对古代朝鲜与日本的检验学科发展影响颇大,并最先考证“滴骨验亲法”的历史。
元代法医学家(1260-1346年)。字与之,号正庵。永嘉(今属浙江)人。少学诗书,于古代律法颇多研究,尤注重与医学有关之律令。历任县吏、中书省官员,他根据提控刑事诉讼案牍,集而为《无冤录》一书,其书为我国法医学上代表作之一,对古代朝鲜与日本的检验学科发展影响颇大,并最先考证“滴骨验亲法”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