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病提纲二 太阳五十五

【90】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先本下之,而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申明上章逆字之义。风寒外闭,宜辛温发散而不宜下,燥热内结,宜苦寒攻下而不宜汗。若表邪未解,里邪复盛,则宜先汗而后下,若里邪急迫,表邪轻微,则宜先下而后汗,错则成逆矣。若治法得宜,先后不失,不为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