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律历志》: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
权者,铢、两、斤,钧、石也。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钓为石,而五权谨矣。
一千二百黍为一龠,重今之一钱七分,合龠为合,今之三钱四分也。十合为斤,今之三两四钱也。一龠重十二株,今之一钱七分也。两之为两,今之三钱四分也。
②铢两升斗考 据考古发现,汉代铢两升斗与今之度量换算如下:
1铢=0.65克,1两=15.625克,1斤=250克
1合=20毫升,1升=200毫升,1斗=2000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