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眼科血瘀症
1.1 血瘀症含义
"瘀、积血也。”“瘀、积血之病也。”瘀血指瘀斑、瘀块、皮下紫癜、血肿等出血性病理变化。瘀血证同时包括血管、血液功能异常以致血流缓慢而引起的血循环障碍的各种病变。包括有形的肿块、增生、组织变性等。
血瘀症有关指标:“内积为血瘀”。总的趋向:血液处于高度浓稠、粘滞、聚集性与凝固性增加的状态(浓粘凝聚化)。
现代解释:血瘀症的基本环节机体心脏、血管、血液发生组织学、生理化学、生物物理学上的改变,使血液缓慢或停滞,血液离开血管,产生瘀积,血液由动态变为静态。在病理生理上表现为血液循环障碍和受累组织的损害,以及组织细胞炎症、水肿、变性、糜烂、坏死、硬化、增生等继发性改变。
中医对血瘀的含义较广,它既是病理产物,又是致病因子。
1.2 眼科血瘀症
提示眼病炎症性、出血性、变性性、外伤性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内外障很多与血瘀有关。
症状:(1)疼痛;(2)局部色泽改变;(3)局部形态改变;(4)出血:
体征:全身体征对诊断眼血瘀证有一定参考意义。只要具有瘀血为患的特征,就可考虑是否有血行郁滞、瘀血内停的可能。
病因:凡能引起全身血瘀证的病因,都可能引起眼血瘀证。
(1)感受外邪;(2)内伤七情;(3)外伤;(4)饮食劳倦;(5)冲任不调;(6)气血失调
治则血瘀当祛,血滞当活。血瘀证治以活血祛瘀。
2、活血化瘀治则的应用
2.1 作用机理
(1)性能分类:按性能强弱,分和血、行血、破血三类。划分为四级:
第一级:主要通过补血、养血作用而达到活血化瘀目的。
第二级:具有一般所指的祛瘀生新、活血化瘀作用。
第三级:具有攻瘀、散血作用。
第四级:具有较强烈的破(疒徵)祛瘀作用。
作用机理:1、改善血循环,增加局部代谢。
(2)改善血液粘稠度:血栓形成与血液流变学的异常有关,血液粘度增大,红细胞和血小板电泳变慢、红细胞表面电荷下降而丧失,致使血液浓稠、粘滞。
(3)抗血凝:有些单位以活血化瘀药对血小板聚集、血小板内环磷腺甙cAMP含量、纤维蛋白原含量和纤维蛋白溶解活性等方面进行观察,发现可以增加血小板内cAMP的含量,从而达到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同时还能增加人体血液内纤维蛋白溶解酶系统的活性,而且在电子显微镜下观察到对聚集的血小板有解聚作用,并能降低表面活性。
(4)增加血流量:
(5)抗感染:抑制某些病毒而具有抗感染作用。
(6)促使增生性病变的转化或吸收:很多活血药对结核性肉芽肿、麻风样结节、慢性肝脾肿大及粘连性病变与疤痕疙瘩等有一定治疗作用。
(7)调节代谢失调:某些活血化瘀药对代谢、特别对内分泌的代谢有调正作用。
(8)影响机体免疫:很多活血化瘀药具有增强或抑制细胞或体液免疫作用,亦有具有双向调正作用。
2、适应症
2.1 具有红肿热痛剧烈的眼部感染性疾病。
2.2 具有严重的充血症状,表现为色紫暗红的炎症性眼病。
2.3 眼部结节、肿块。
2.4 眼内渗出、水肿。
2.5 眼部出血,以及出血后期所见的机化、萎缩。
2.6 由于血管闭塞而引起的各种病变。
2.7 外伤或手术后眼组织内体液潴留。
2.8 在治疗上可用血管扩张剂以改善循环的一些眼病。
3、主要配合
3.1 理气、行气:在后期,用理血药无效时,佐以理气,每能收到效果。
3.2 补气、益气:由于气虚,瘀血内阻,可以和补血同用。
3.3 清热、泻火:热逼妄行,也可发生出血,治疗须以清热泻火与活血化瘀药同用。
3.4 滋阴降火:如见阴虚火旺体征,须配合滋阴清热药。
3.5 滋阴补血:在补血基础上,稍佐以活血,则有可能促进血行,改善局部循环,增强滋阴补血作用。对血液供应不足、缺氧极为敏感,应用补益气同时,稍加活血药,对促进血行,改善循环有利。
3.6 祛风:眼病多与风有关,是因风具升发向上的特性,同时眼为肝窍,肝主风,容易招致风邪而得病。
3.7 祛湿利水:凡眼内外症病出现水肿、渗出症状,多与气血瘀滞有关,可予祛湿利与活血药同用。
3.8 祛风湿:眼病而兼有风湿症状,可以祛风湿与活血药同用,
3.9 止血:活血与止血作用相反,联合应用则互相监制。
4、几点看法
4.1 活血化瘀疗法在眼科应用范围较广,眼病如炎症、变性、创伤等而引起的充血,这些病变与血瘀、血滞有关。血瘀当祛,血滞当活,但是,本法单独应用较少,多数配合其它方法。
4.2 应用本法,同时要根据病情轻重、发病久暂、出血性质与动态等方面考虑宜用、慎用、禁用,以及应用何种方药等。
4.3 应用时,必须正确处理以下几个关系:
(1)气与血的关系:临床常同见气滞导致血瘀,或者血瘀兼有气滞,二者并存,活血与理气配合,疏通气滞,达到调和气血的目的。
(2)血与风关系:“治风先治血,血治风自灭”,养血祛风,在祛风药中,加入行气活血药,使风邪不易稽留。
(3)活血与温阳的关系:对眼内出血则多由血热,应用湿热者则血行加快,对散瘀有利,但却可能引起再出血。
(4)活血与止血的关系:活血目的也是为止血,出血导致瘀血,瘀血不去,新血不生,但是眼内出血应用活血或止血法是治标不治本,必须原因治疗,才是根本办法。出血早期,佐以止血,出血日久不退,则佐以活血,或者止血与活血同时应用。
4.4 眼部血管属于末梢血管,所以活血化瘀药作用较血管扩张剂多。同时,活血化瘀能改善血液循环,对微循环有调节作用,能改善组织的缺氧状态,对增进视力有一定帮助。其次,减少并发症。同时,付作用较少。
4.5 活血祛瘀有二重性,少用能活,多用则破,所以活血药,一不宜早用,二不宜重用,三不宜久用。
4.6 应用本法,不仅可引起再出血,也有可能发生视网膜剥离。造成严重后果,不可不慎。
4.7 应用本法,造成再出血,是由于眼内出血脆弱,如用前以及用时经常做毛细血管脆验,对防止出血有一定帮助。
4.8 对下列情况也得慎用或禁用。
(1)月经期间,尤其月经过多,或血虚无滞者。
(2)孕妇禁用。
(3)体质虚弱者,用量不宜过大。
(4)血压过低者。
(5)久用伤阴,伤正气,对身体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