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脉标本

平按:此篇见《灵枢》卷八第五十二《卫气篇》,又见《甲乙经》卷二第四。

黄帝曰:五脏者,所以藏精神魂魄也。

肾藏精也,心藏神也,肝藏魂也,肺藏魄也。脾藏意智为五脏本,所以不论也。

六腑者,所以受水谷而行化物者也。

胆之腑,唯受所化木精汁三合,不能化物也,今就多者为言耳。

平按:“行化”《甲乙经》无“行”字。

其气内入于五脏,而外络肢节。

六腑谷气,化为血气,内即入于五脏,资其血气,外则行于分肉,经络肢节也。

平按:“入于”二字《灵枢》作“干”,《甲乙经》作“循”。

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其精气之行于经者,为营气。

六腑所受水谷,变化为气,凡有二别:起胃上口,其悍气浮而行者,不入经脉之中,昼从于目,行于四肢分肉之间二十五周,夜行五脏二十五周,一日一夜行五十周,以卫于身,故曰卫气;其谷之精气,起于中焦,亦并胃上口行于脉中,一日一夜亦五十周,以营于身,故曰营气也。

阴阳相随,外内相贯,如环之无端,混乎孰能穷之?

浮气为阳为卫,随阴从外贯内;精气为阴为营,随阳从内贯外也。阴阳相贯成和,莫知终始,故如环无端也。

平按:“混乎”《灵枢》、《甲乙经》作“亭亭淳淳乎”。

然其分别阴阳,皆有标本虚实所离之处。

夫阴阳之气在于身也,即有标有本,有虚有实,有所历之处也。

能别阴阳十二经者,知病之所生。

十二经脉有阴有阳,能知十二经脉标本所在,则知邪入病生所由也。

知候虚实之所在者,能得病之高下。

十二经脉,上实下虚病在下,下实上虚病在其上,虚实为病,高下可知也。

平按:《灵枢》、《甲乙经》无“知”字。

知六腑之气街者,能解经结契绍于门户。

街,六腑气行要道也。门户,输穴也。六腑,阳也。能知六腑气行要道,即能挈继输穴门户解结者也。绍,继也。

平按:“解”上,《灵枢》、《甲乙经》有“知”字。“经结挈”《灵枢》作“结契”二字,《甲乙经》作“结”,无“经挈”二字。

能知虚实之坚耎者,知补泻之所在。

知虚为耎,知实为坚,即能泻坚补耎也。耎,而免反,柔也。

平按:《甲乙经》无“能”字。“实”《灵枢》作“石”。“耎”《灵枢》作“软”,《甲乙经》作“濡”。

能知六经标本者,可以无惑于天下。

三阴三阳,故曰六经也。标本则根条。知六经脉根条,则天下皆同,所以不惑者也。

岐伯曰:博哉圣帝之论!臣请尽意悉言之。

赞帝所知极物之理也。尽意,欲穷所知也。悉言,欲极其理也。

平按:《甲乙经》无“尽意”二字。

足太阳之本,在跟以上五寸中,标在两缓命门。命门者,目也。

血气所出,皆从脏腑而起,今六经之本皆在四肢,其标在掖肝输以上,何也?然气生虽从腑脏为根,末在四肢,比天生物,流气从天,根成地也。跟上五寸,当承筋下,足跟上,是足太阳脉为根之处也。其末行于天柱,至二目内眦,以为标末也。肾为命门,上通太阳于目,故目为命门。缓,大也,命门为大故也。

平按:“缓”《灵枢》、《甲乙经》作“络”。

足少阳之本,在窍阴之间,标在窗笼之前。窗笼者,耳也。

足少阳脉为根在窍阴,其末上出天窗,支入耳中,出走耳前,即在窗笼之前也。以耳为身窗舍,笼,音聋,故曰窗笼也。

足阳明之本,在厉兑,标在人迎颊下,上侠颃颡。

足阳明之为根厉兑,其末上至人迎颊下也。

平按:《甲乙经》“颊下,上侠”作“上侠”二字,《灵枢》无“下”、“上”二字。

足太阴之本,在中封前上四寸之中,标在背输与舌本。足太阴脉出足大指端内侧,行于内踝下微前商邱,上于内踝,近于中封。中封虽是厥阴所行,太阴为根,此中封之前四寸之中也。末在背第十一椎两箱一寸半脾输,及连舌本,散在舌下也。

平按:《甲乙经》无“上”字。“输”《灵枢》、《甲乙经》均作“腧”,下同,不再举。又按:《灵枢》“足阳明”、“足太阴”两段在“足厥阴”后。

足少阴之本,在内踝下二寸中,标在背腧与舌下两脉。

足少阴脉起小指下,邪起趣足心,至内踝下二寸为根也。末在背第四椎两箱一寸半肾输,及循喉咙,侠舌本也。

平按:“二寸”《灵枢》、《甲乙经》作“上三寸”。注“第四椎”,据本书《气穴篇》及《灵枢·背腧篇》,应作“第十四椎”。“一寸半”袁刻误作“一尺半”。又按:《甲乙经》“足少阴”一段在“足少阳”前。

足厥阴之本,在行间上五寸所,标在背输。

足厥阴脉起于大指丛毛之上,行大指歧内行间上五寸之中为根也。末在背第九椎两箱一寸半肝输也。

平按:《甲乙经》“足厥阴”一段在“足太阴”前。

手太阳之本,在外踝之后,标在命门之上三寸。

手太阳脉起于小指之端,循手外侧上腕,出外踝之后为根也。手腕之处,当大指者为内踝,当小指者为外踝也。其末在目上三寸也。

平按:“三寸”《灵枢》、《甲乙经》均作“一寸”。

手少阳之本,在小指、次指之间上二寸,标在耳后上角下外眦。

手少阳脉起于小指、次指之端,上出两指间上二寸之中为根也。末在耳后完骨、枕骨下,发际上,出耳上角,下至外眦也。

平按:“二寸”《甲乙经》作“三寸”。注“出两指间”,“出”字袁刻作“在”。

手阳明之本,在肘骨中上至别阳,标在颊下合于钳上。

手阳明脉起大指、次指之端,循指上廉至肘外廉骨中,上至背腨,背腨手阳明络,名曰别阳,以下至肘骨中,为手阳明本也。末在颊下一寸,人迎后,扶突上,名为钳。钳,颈铁也,当此铁处,名为钳上。渠廉反。

平按:“颊”《灵枢》作“颜”,《甲乙经》作“腋”。

手太阴之本,在寸口之中,标在掖内动脉。

手太阴脉出大指、次指之端,上至寸口为根也。末在掖下天府动脉也。

平按:“掖”《灵枢》、《甲乙经》作“腋”。“内动脉”《灵枢》“脉”作“也”,《甲乙经》“内”上有“下”字。

手少阴之本,在兑骨之端,标在背输。

手少阴脉出于手小指之端,上至腕后兑骨之端神门穴为根也。末在于背第五椎下两傍一寸半心输。问曰:少阴无输,何以此中有输?答曰:少阴无输,谓无五行五输,不言无背输也,故此中有背输也。若依《明堂》少阴有五输,如别所解也。

平按:“兑”《灵枢》作“锐”。注“末在于背”,袁刻脱“于”字。“答曰:少阴无输”,袁刻“无”作“天”。

手心主之本,在掌后两筋之间二寸中,标在掖下三寸。

手心主脉出中指之端,上行至于掌后两筋之间,间使上下二寸之中为根也。末在掖下三寸天池也。

平按:《甲乙经》无“二寸中”三字。《灵枢》“掖”下,重“下”字。

凡候此者,下虚则厥,下盛则热痛;上虚则眩,上盛则热痛。

此,谓本标也。下则本也,标即上也。诸本阳虚者,手足皆冷为寒厥;诸本阳盛,则手足热痛为热厥也。诸标阴虚,则为眩冒;诸标阴盛,则头项热痛也。

平按:《甲乙经》“下虚”上有“主”字。“下盛则热痛”《灵枢》、《甲乙》均无“痛”字。

故实者绝而止之,虚者引而起之。

阴阳盛实,绝泻止其盛也。阴阳虚者,引气而补起也。

平按:“实”《灵枢》作“石”。

请言气街:

街,道也。补泻之法,须依血气之道,故请言之也。

胸气有街,腹气有街,头气有街,胻气有街。

胸、腹、头、胻四种,身之要也。四处气行之道,谓之街也。

平按:“胻”《灵枢》作“胫”,《甲乙经》作“□”。

故气在头者,止之于脑,

脑为头气之街,故头有气,止百会也。

平按:“止”《甲乙经》作“上”,下同。

气在胸者,止之膺与背输。

膺中肺输,为胸气之街,故胸中有气,取此二输也。

平按:《甲乙经》“胸”下有“中”字。

气在腹者,止之于背输与冲脉于脐左右之动者。

脾输及脐左右冲脉,以为腹气之街,若腹中有气,取此二输也。

平按:“动”下《灵枢》、《甲乙经》有“脉”字。

气在胻者,止之于气街与承山踝上下。

三阴气街,并与承山至踝上下,以为胻气之街,若胻有气,取此三处也。

平按:“上下”《灵枢》、《甲乙经》作“上以下”。

取此者用豪针,

取此四街之气,宜用第七豪针也。

平按:注“四街”,袁刻误作“四时”。

必先按而在久,应于手,乃刺而予之。

刺气街法也,皆须按之良久,或手下痛,或手下脉动应手知已,然后予行补泻之。

平按:“在久”二字《甲乙经》作“久存之”三字。注“或手下痛”,袁刻脱“手”字;“或手下脉动”,袁刻作“动脉”。

所治者,谓头痛眩,腹中痛满暴胀,

头痛眩仆,可止之于脑,头气街也。腹中痛等,取之于胸及腹气街也。

平按:“治”《甲乙经》作“刺”。“腹中痛满”《灵枢》、《甲乙经》作“腹痛中满”。

及有新积痛可移者,易已也;积不痛者,难已也。

胸腹之中有积病而可移者,易已;积而不痛,不可移者,难已也。

平按:“积痛”,“痛”字《甲乙经》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