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子、丑、寅、卯、辰、已、午、未、申、酉、戌、亥十二时辰。时辰是古代的计时单位,每一时辰相当于二小时,子时相当于晚上十一时至次日一时,丑时相当于一至三时.其余按十二时辰序类推。此外,又有把子时称为“夜半”或“午夜”;丑时称“鸡鸣”;寅时称“平旦”;卯时称“日出”;辰时称“食时”;已时称“隅中”,午时称“日中”;未时称“日昳(音跌)”;申时称“晡时”,或称为“日晡所”;酉时称“日入”;戌时称“黄昏”;亥时称“人定”等(《左氏传》昭公五年注)。这些命名与我国古代人民的生活习惯有关,且较符合黄河流域地区昼夜推移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