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设立市中医药管理局
发挥中医医院龙头作用,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建立国医馆,充实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
集中开展科技攻关,支持中医理论和科技创新
发展中药现代化产业和制造业,加强产学研联盟
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加大政府投入
本报讯 日前,湖南省常德市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将有力推进常德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意见》要求,要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中医药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里成立中医药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中医药管理处更名为市中医药管理局,为副处级机构,各区县(市)与之配套建立形成全市规范统一的领导管理体系。各中医药机构要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在环境、服务、管理等方面体观中医药文化特征,为中医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和文化氛围。
《意见》指出,要着眼于发挥中医医院在中医药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主导、枢纽作用和对基层的指导作用,改善市县两级中医医院的基础设施条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设好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设施和中医药人员,中医药人员占卫技人员达20%以上。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要配置中医药基本设施,并配备中医或能中会西的卫生技术人员。综合医院要结合医院整体规划,建立中医特色浓厚、优势明显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科,并合理配置中医药人才,其病床不得少于20张。
《意见》要求,县市两级均要建立国医馆,聘请名老中医带徒传技,选拔高年资中医师进馆研修。每2~3年组织一次名老中医评选活动;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充实优化中医药队伍。组织名老中医开展师承教育,培训专科技术骨干和农村社区基层技术骨干。制定优惠政策,引进中医药创新型、临床实用型或有独特技术专长的人才。完善管理、分配、激励制度,建立优秀中医药人才选得准、引得来、留得住、发挥好的良性机制,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条件,实现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新突破。
《意见》指出,要设立市中医药研究所,集中开展科技攻关,力争全市每年在中医药科研项目上形成一批成果。支持中医理论和科技创新,重奖取得重大成果的科研人员。突出中医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建设,在全市形成地域分布合理、中医特色明显、技术优势互补、规模效益突出、创新能力较强的特色中医专科群体。到2015年市级重点特色专科发展到50个以上,国家、省级重点特色专科争取到20个。
《意见》提出,加快发展中药现代化产业和制造业。规划全市中药材种植,加大中药材种植、养植推广力度。加强与企业、院校、科研所的联合协作,推进中药材种养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创造优质药材品牌。鼓励中医医院研制中药制剂,支持将安全有效的中药制剂开发成中医新药。
《意见》强调,要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加大政府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及中医药人才培养。各有关部门要重视中医药工作,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部门研究制定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完善相关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价格主管部门要落实好正骨、针灸、推拿和中医知名专家门诊等传统中医诊疗项目的价格调整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确定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并适当提高中医药治疗报销比例。卫生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将适宜的中医诊疗服务项目和必需的中医饮片、制剂和中成药纳入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卫生部门共同搞好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室、中药制剂与中药饮片加工炮制的管理。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抓好中医药师承人员和民间确有专长中医药人员的资格认定和技术职务评审。科技部门要重视中医药开发研究,加大技术研究与经费的支持力度。
力争到2015年,覆盖全市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服务水平与可及性大幅提高,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通过设施改造和技术升级,凸现市级中医医院在区域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建立完善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和制度,培养高素质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加强科技攻关,取得高水平的中医药科技成果;创建3~5个GAP达标并具有中等规模的现代化中药企业,争创5~10个享誉省内外的中药品牌。到2020年,全市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完善,中医药服务面更广、能力更强,中医药队伍素质提高、结构优化,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中药产业规模与效益居全省前列,中医药优秀文化得以继承弘扬,成为省内中医药强市。(常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