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积极推动医疗机构药房药库规范化建设

时间
2004-03-04

帮扶帮在节骨眼上——三明积极推动医疗机构药房药库规范化建设

2004年03月04日

据中国医药报福建讯 针对医疗机构药品违法违规案件比例高特点,三明市药监局将医疗机构药剂监管列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监帮结合,尤其注重推动医疗机构药房药库规范化建设,使全市医疗机构用药行为趋于规范。

该局将帮促规范寓于监督检查之中,出动执法人员对全市3312家医疗机构不漏一院一所地进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去年以来,共发出行政执法建设书4360份,提出整改意见11010条次。对市区综合性医院,他们逐一上门反馈执法检查情况,提出需要整改规范的事项。在此基础上,适时将医疗机构药房药库改造提上议事日程,并将永安、将乐列为试点,以此推动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的规范化建设。

一是推动综合性医疗机构改造药房药库。该局动员将乐县医院对已使用8年的药房药库参照GSP要求实施改造。该院投资8万多元,添置药房药库设施10余种,配套完善50多项管理制度,使软、硬件有了明显的改观,提高了药品质量管理的档次和水平。永安市药监局与卫生局联合下发《永安市医疗机构药房基本标准》,规定卫生部门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检时,应依据药监部门关于医疗机构药房、药库规范管理的意见,对存在问题突出的单位,先整改后年检;新开办的医疗机构,应同时完成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设置,达到要求的方可批准。去年,永安有9家县级以上医院对药房、药库进行了规范整改。福建永安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医院拨出5万元专项资金,对药房、药库进行全面改造,配齐了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鼠、防尘、阴凉、避光及调节温湿度等设施,并规范了药品分类分区管理。三明第三医院根据该局提出的建议,投入3万余元资金改造储药设施,购置了2台大冰柜,解决了有低温贮存要求的药品低温冷藏问题。

二是推动乡镇卫生院采取托管的方式改造药房药库。针对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药品仓储设施简陋、药品养护不规范等问题,该局以永安西洋镇卫生院为试点,探索卫生院药库托管与委托代购结合的方式,改善药品仓储设施条件。主要做法是:医药公司全权接管乡镇卫生院药库,投入资金改造,改善仓储设施条件,药库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乡镇卫生院使用药品和为各村卫生所(室)代购药品由医药公司统一配送,实现城乡药品同质同价。目前,永安西洋、贡川、罗坊、安砂卫生院及沙县城区医院、夏茂卫生院、将乐黄潭卫生院、大田上京卫生院等都采取了托管的方式,实施了药房药库仓储设施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