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化脓性骨髓炎

慢性化脓性骨髓炎是急性化脓性骨髓炎的延续,往往全身症状大多消失,只有在局部引流不畅时,才有全身症状表现,一般症状限于局部,往往顽固难治,甚至数年或十数年仍不能痊愈。目前,对大多数病案,通过妥善的计划治疗,短期内可以治愈。

一、病因

在急性期中,经过及时、积极的治疗,多数病例可获得治愈,但仍有不少病人发生慢性骨髓炎。形成慢性骨髓炎常见的原因如下:

(一)在急性期未能及时和适当治疗,有大量死骨形成。

(二)有死骨或弹片等异物和死腔的存在。

(三)局部广泛疤痕组织及窦道形成,循环不佳,利于细菌生长,而抗菌药物又不能达到。

二、病理

急性期的症状消失后,一般情况好转,但病变持续,转为慢性期。

由于死骨形成,较大死骨不能被吸收,成为异物及细菌的病灶,引起周围炎性反应及新骨增生,形成包壳(图3-196),故骨质增厚粗糙。如形成窦道,常经年不愈。如引流不畅,可引起全身症状。

股骨下段慢性化脓性骨髓炎“包壳”与死骨

图3-196股骨下段慢性化脓性骨髓炎“包壳”与死骨

如细菌毒力较小,或机体抵抗力较强,脓肿被包围在骨质内,呈局限性骨内脓肿,称布劳德氏脓肿(Brodie's abscess)。常发生在胫骨上下端,起病时一般无明显症状,仅于数月或数年后第一次发作时才有局部红肿和疼痛。如病变部骨质有较广泛增生,使髓腔消失,循环较差,发生坚实性弥散性骨髓炎,称加利氏骨髓炎(Sclerosing osteomgelitis of Garre)。最常发生在股骨和胫骨,以间歇疼痛为主。

三、临床表现及诊断

临床上进入慢性炎症期时,有局部肿胀,骨质增厚,表面粗糙,有压痛。如有窦道,伤口长期不愈,偶有小块死骨排出。有时伤口暂时愈合,但由于存在感染病灶,炎症扩散,可引起急性发作,有全身发冷发热,局部红肿,经切开引流,或自行穿破,或药物控制后,全身症状消失,局部炎症也逐渐消退,伤口愈合,如此反复发作。全身健康较差时,也易引起发作。

由于炎症反复发作,多处窦道,对肢体功能影响较大,有肌肉萎缩;如发生病理骨折,可有肢体短缩或成角畸形;如发病接近关节,多有关节挛缩或僵硬。

X线照片可显示死骨及大量较致密的新骨形成,有时有空腔,如系战伤,可有弹片存在。布劳德氏脓肿X线照片显示长骨干骺端有园形稀疏区,脓肿周围骨质致密。加利氏骨髓炎骨质一般较粗大致密,无明显死骨,骨髓腔消失。

慢性骨髓炎的诊断,根据以往有急性骨髓炎或开放性骨折病史,局部病灶检查及X线片表现,不难确诊,但仍需与下列病变鉴别。

(一)结核性骨髓炎 一般多侵入关节,病史较缓慢,有结核病或结核病接触史等。X线片显示以骨质破坏为主而少有新骨形成。

(二)骨样骨瘤 常易诊断为局限性脓肿,但其特征为经常性隐痛,夜间疼痛较重,局部压痛明显,但无红肿,少有全身症状,X线片可进一步提供鉴别依据。

(三)骨干肉瘤 局部及X线片表现偶可与骨髓炎混淆,但根据发病部位、年龄,临床表现及X线片特征可资鉴别。

四、治疗

慢性化脓性骨髓炎的治疗,一般采用手术、药物的综合疗法,即改善全身情况,控制感染与手术处理。由于重病长期卧床,尤其在血源性急性发作后,极需改善全身情况。除用抗菌约物控制感染外,应增进营养,必要时输血,手术引流及其他治疗。

药物应用宜根据细菌培养及药物敏感试验,采用有效的抗菌药物。

如有急性复发,宜先按急性骨髓炎处理,加强支持疗法与抗菌药物的应用,必要时切开引流,使急性炎症得以控制。

无明显死骨,症状只偶然发作,而局部无脓肿或窦道者,宜用药物治疗及热敷理疗,全身休息,一般一、二周后症状可消失,无需手术。

如有死骨、窦道及空洞、异物等,则除药物治疗外,应手术根治。手术应在全身及局部情况好转,死骨分离,包壳已形成,有足够的新骨,可支持肢体重力时进行。手术原则是彻底清除病灶,包括死骨、异物、窦道、感染肉芽组织、疤痕等,术后适当引流,才能完全治愈骨髓炎。骨髓炎手术一般渗血多,要求尽量在止血带下进行,作好输血准备。

(一)病灶清除开放引流法 在过去,常用奥尔(orr)氏开放手术法,目的在清除病灶,消除死腔,充分引流,以利愈合。即彻底去除窦道、疤痕组织、死骨、异物,乱除死腔中的肉芽组织,切除不健康的骨质及空腔边缘,使之呈碟形(图3-197)。但应注意不可去除过多骨质,以免发生骨折。并注意少剥离骨周围软组织如骨膜等,以免进一步影响循环妨碍愈合,伤口不予缝合,用油纱布填充,外用石膏固定。2周后更换敷料,以后每4~6周更换一次,直至愈至。此法有一定缺点即伤口长期不愈需多次换石膏,臭味较大,邻近关节被固定过久,引起僵硬,肌肉萎缩,疤痕也较大。在小部分病人,如软组织缺损过大,或不能缝合皮肤时,仍有使用价值。

股骨化脓性骨髓炎 股骨慢性骨髓炎“碟”形术
图3-197 股骨化脓性骨髓炎
1.死骨形成2.“碟”形术后
3.术后2年恢复情况
图3-198 股骨慢性骨髓炎“碟”形术后,
留置细导尿管,缝合皮肤后,
即可联接滴注管

(二)清除病灶、滴注引流法 1956年以来我院采用的改进的方法,在彻底清除病灶,死腔碟形化后,洗净伤口,只定点缝合皮肤,不分层缝合。伤口内放两根细导尿管或塑料管,术后其中一根用生理盐水滴注引流(图3-198),每1000毫升生理盐水内加青霉素80万单位,一日约2000毫升,另一根作负压吸引。当患者体温降至正常后一周左右。由于伤口有充分滴注冲洗引流,感染容易控制,骨腔凝血机化,而后骨化。大多数病人伤口在一月内得到愈合。少数术后伤口不愈或复发的病人,大多是由于清除病灶不彻底引起的。再次手术彻底清除病灶和滴注引流后可获成功。术后伤口缝合不可过紧,必须保持不断滴入,同时又能流出,以免引流不畅。滴注引流法的缺点是容易沾湿被褥,因此要防止潮湿,以免病人受凉,一般采用多量敷料吸水,塑料布和护架保护被褥。如用两根细导尿管,一根滴入液体,另一根用负压吸出(如胃肠减压器),可减轻上述情况。

(三)消灭死腔的手术 股骨、胫骨慢性化脓性骨髓炎,在病灶清除术后如死腔很大,可用带蒂肌瓣充填死腔。勿损伤该肌瓣的血管神经,肌瓣不宜太大,避免蒂部扭转。

(四)病骨切除 有些慢性骨髓炎,如肋骨,腓骨上端或中分、髂骨等。可考虑采用手术切除病变部分。

(五)截肢 在感染不能控制,患肢功能完全丧失,甚至危及患者生命时,经慎重考虑后,方可采用。

火器伤慢性化脓性骨髓炎的处理,要彻底清除病灶,用滴注引流法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