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山丹实现中医药六个全覆盖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1-06-10

患者住院期间中医药费用报销提高20%,起付线降低30%

本报讯(通讯员田文华)日前,甘肃省山丹县下发通知,要求在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中医科住院期间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20%,住院起付线降低30%;在县域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利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地产中药材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费用,在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中给予100%报销。

近年来,该县以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为抓手,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健全中医药管理网络,扩大中医药诊治范围,提高中医药治疗水平,全面实现了“乡镇卫生院中医特色服务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特色服务全覆盖,综合医院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在西医科室诊治疾病全覆盖,乡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培训中医适宜技术全覆盖,城乡居民中医诊疗费用报销全覆盖,城乡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中医文化氛围营造全覆盖”的中医药服务“六个全覆盖”工作目标。

一是不断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全县8所乡镇卫生院、2所卫生院分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了特色鲜明的中医综合服务区,规范设置了中医诊室、中医康复理疗室、中药房,配备针灸治疗床、火罐、颈腰椎牵引设备等中医诊疗设备106台(件),配备中药饮片均在300种以上;所有村卫生室配备中药饮片均在100种以上,并配备了电针仪、TDP神灯、中医治疗包等中医诊疗设备,实现了“中医医院坚持突出中医特色,注重发展中医专科专病,综合医院在门诊设中医科、中药房,住院部设中医科,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中医科、中药房,100%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三级中医药网络目标。

二是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全县中医药门诊服务量2010年达到41.42万人次,与2007年相比增长35.46%,中医门诊量占总门诊量的比重由29.1%增至46%,2010年全县住院17352人次,中医药参与治疗9197人次,住院中医参与治疗率达53%,比2007年增长44.5%。乡镇卫生门诊中医处方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达34%,中医药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达31%,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比例达33%,村卫生室中医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达35%。

三是不断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县人民医院设置门诊中医诊室3个,针灸理疗室1个,中药房1个,中药煎药室1个;住院部设中医康复科1个,开放中医床位36张,配备中医康复治疗设备16台件,开展中药足浴疗法、针灸、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10种,中医人员参与西医临床科室病例会诊达到100%,中医科室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达36.82%,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达10.35%。

四是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县中医医院设立了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立了中医药师资队伍,成立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制定完善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制度,大力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有效提高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对中医药适宜技术的熟练程度,共培训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250余人次,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平均达8项,村卫生室开展了3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增强了中医药事业发展后劲。

五是全面落实中医药政策措施。将开展中医工作的县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等5所医疗机构列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单位,11所县、乡医疗卫生单位和115所村卫生室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落实了城镇医保中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20%、报销比例提高10%的政策和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县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提高20%、报销起付线降低30%的中医药优惠政策,对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地产中药材治疗常见病、多发病费用给予全额报销。

六是努力营造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各医疗机构坚持把中医药宣传工作的重点放在不断树立自我形象、完善自我形象、加强对外宣传上,通过电视、报刊、宣传展板、墙体标语、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咨询活动,三年来共宣传报道中医工作26次、播放中医药科普知识专题节目12次、定期滚动播放创建标语25条、出动宣传车70辆次、制作固定宣传画及标语30幅、刷写中医药墙体标语96条、印发中医宣传资料6万多份、开展公众健康中医药咨询活动7次、举办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136次,受益群众达20余万人,在全县营造起了浓厚的中医药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