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局与重庆市政府签署协议 局市合作促进统筹城乡中医药发展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0-12-29

本报讯(记者 谭 欣 通讯员田波)12月28日,重庆市举行中医药发展大会。会上,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与重庆市副市长谢小军共同签署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庆市人民政府促进统筹城乡中医药事业发展合作协议》,此举旨在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利用双方优势资源支持重庆市中医药事业发展。

按照协议,重庆市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城乡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机构中医科设置达100%,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量达30%以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医药队伍,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中药新药研发和中医重大疾病诊治水平居西部前列。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支持重庆市中医院建设,共同将其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中医院;支持三峡库区和国家贫困地区27个中医医院建设;支持重庆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在项目数量和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重庆中医药高等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成立重庆市中医药学院,协调安排20名重庆中医药高级人才进修培养;支持提升重庆中医药科技水平,推进重庆国家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创建和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建设;支持重庆提升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水平,支持重庆中医药创建品牌。

王国强对重庆市中医药工作给予肯定,希望重庆市以这次大会为契机,抓住机遇,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加强探索,创新经验,有所作为。

大会同时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到2015年,建立起与“健康重庆”相适应的功能完善、特色明显、方便有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居西部地区前列的中医药临床、教育、科研中心,建立起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服务的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使重庆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总体水平达到西部前列和全国中等水平。

会后,王国强来到重庆市中医院参观,听取了重庆市中医院创先争优工作的开展情况,对该院在活动中开展“一讲二评三公示”和严把“设岗定责、任务到人,医责承诺、明确要求,日常记实、据实讲述,逐个点评、具体逗硬,结果公示、树立典型”五个关键环节工作等经验表示满意,希望该院以大医精诚为创先争优宗旨,通过医德医风建设转化成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