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流脑监测范围扩大至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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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7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胡文华报道 据卫生部有关人员透露,近期我国局部地区出现流脑等传染病暴发流行现象。为此,卫生部于3月11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对流脑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传染病监测报告的组织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及时、准确报告疫情。对发生疫情的地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派出专业人员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卫生部强调,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将流脑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范围,减少免疫空白,尤其要加强在农村、边远山区和流动人口密集地区的免疫接种工作。

据悉,为加强流脑监测,卫生部已经将流脑监测范围由湖北、广东、四川、江苏这四个省增加到十个省,以提高疫情报告、分析和预测、预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