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药监局实现执法“零差错”

时间
2003-12-23

提升人员素质 规范执法行为 商洛市药监局实现执法“零差错”

2003年12月23日

据中国医药报陕西讯 商洛市药监局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执法实现了“零差错”。建局以来,共查办药械案件4216起,其中6起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均为药监部门胜诉。日前,在市人大、政协分别组织的执法检查中,该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赢得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高度评价。

及时“充电”,提升人员素质。今年7月,在陕西省药监系统首次执法案卷评比中,商洛市药监局获得第一名,充分展示了该局执法人员过硬的本领。这得益于该局对执法人员经常性的教育和培训。在建局之初,该局就邀请省药监局、省法制局的专家对全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了执法轮训,并制定《执法培训工作制度》,保证培训工作常抓不懈。在《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程序》等一系列法规颁布之后,市药监局局长和各县药监分局局长都带头参加培训考核,全局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他们率先在全省药监系统召开执法工作研讨会,就日常执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与法律专家、职业律师面对面进行探讨。山阳县药监分局取缔黄某无证经营案终审胜诉后,市局以此案例为教材,组织执法人员对案件全程进行剖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他们还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到法院庭审现场,旁听法官审案,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他们成立执法督查组,定期到基层查看执法案卷,面对面查找纠正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跟班办案,现场示范,帮助解决调查取证、案件定性、法律运用、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的问题。

自定“标尺”,规范执法行为。为使执法人员有章可循,该局制定了执法人员工作守则、道德规范、稽查岗位职责及其考评办法;为使权力互相制衡,保证每一个执法环节合法,又制定了执法受理、立案、调查、审查、处罚、缴款“六分离”制度和案件合议制度。同时,他们将监管辖区划为几个执法责任区,把执法人员分为几个执法小组,与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监督检查覆盖率、案件查结率、执法文书合格率、行政相对人满意率等工作目标分解细化,实行组长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定期进行考核。为使执法工作受到监督,他们制定了执法依据、权限、程序、结果“四公开”制度,并成立了全市药监系统行政监察举报中心,制定了《商洛市药监系统公务员工作效能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医药企业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政风监督员,重大案件邀请陪审员监督办案。

主动“联姻”,交流执法经验。该局充分利用司法等部门的资源优势,积极创造各种条件提高执法水平。一方面,他们借助其他部门多年积累的执法经验,为己所用,不断拓宽执法思路。

与法院建立联席制度,在重大疑难案件做出处理决定前,提请法院预审,还与法院联合成立巡回法庭,协助药监人员办理案件;与公安机关联合成立药监公安室,联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分子,定期交流办案经验。两年来,该局有4起药品违法案件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结案。另一方面,他们还采取多种方式,与省内外药监部门建立联系,加强执法工作交流。他们争取省药监局法规处的支持,在商洛市药监局建立了药品法规实施联系点,就实施法律法规问题定期接受指导;与西安市药监局联系制定了药品监管协作联席制度,规定跨地区案件,互联互动,定期召开执法座谈会,研究破解工作中的共性问题,探讨市场监管新思路;与山西运城、北京西城及陕西汉中、延安等兄弟市局在“第一时间”内交流药品监管信息,互相借鉴执法工作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