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福建讯 记者吴月树 通讯员高晓宁报道 近日,福州市决定从即日起到明年2月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中小餐馆、流动食品摊点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此次整治将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实行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市、区卫生防疫站要严格把住中小餐馆审批发证和年审换证关,对不符合标准的中小餐馆不予换发卫生许可证;对新申办的中小餐馆要坚持准入标准。
该市将在四城区内试行中小餐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等级管理评比,制定中小餐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等级管理评分标准,并按甲、乙、丙、丁四级评定食品卫生安全信誉度,分别进行简化监督、常规监督、重点监督和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或次年不予验证并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凡因食品卫生问题被群众投诉举报两次以上并经核实的,甲、乙级的降低一个等级,丙级的根据情况责令停业整顿或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各区卫生部门将对辖区内中小餐馆实行监管,逐店进行评定和分级授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