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推行安全和纪检监察专员制

时间
2007-10-16

据中国医药报讯 近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局派出了首批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和纪检监察专员,启动了该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和纪检监察专员制度。

该局将全省划为5个区,向每个区派驻一名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和纪检监察专员。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和纪检监察专员受省局直接领导,其职责是:检查驻区单位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指导、督促、协助驻区单位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党风廉政建设;协调驻区单位与市县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有关事宜;对驻区单位党组织在组织、人事、财务等方面的重要安排和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对驻区单位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