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007年1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京召开了“2006年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动员会”,标志着2006年全国31个城市综合评价工作正式启动。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检、海关、全国整规办等部门,组成12个评价组,对31个城市(4个直辖市,27个省会(首府)城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情况进行评价。同时对各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要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已实施三年,对各地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惠鲁生出席了动员会。惠鲁生强调,评价组要认真学习各项评价标准,扎实完成本次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各地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2006年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仍包括管理指标、消费者满意度指标和品种检测指标三个方面。此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已经对31个城市进行了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有关检测机构已完成了各地蔬菜、小麦粉、婴幼儿配方粉和腐竹的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