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2006年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

时间
2006-12-30

本网讯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自治区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卫生、工商、质监、水产畜牧、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检查人员分成6个评价小组,对全区14个地级市2006年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综合评价。

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周广能对这次评价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逐项检查和评价,认真听取汇报,仔细查阅文件、原始记录等有关背景材料,要突出各环节现场检查,不走过场。二是要充分理解、准确把握“管理指标细则”。按照评价细则的评价标准和计分标准进行评价打分,不能自定标准,做到扣分有理由,加分有依据。对全区各市的评价做到评价内容统一、评价标准统一、计分标准统一。三是严格纪律,参评人员不得接受被评价城市及其相关部门馈赠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得参加被评价城市及其相关部门安排的经营性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从事有碍评价工作的其他活动。对被评价城市的相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四是做好评价总结和反馈工作。各评价小组要注意总结各地食品安全工作的特色、亮点,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深化当地食品放心工程的建议和要求,向受检市人民政府反馈,但不反馈评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