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新市加强学校药品安全监管

时间
2006-12-08

据中国医药报新疆讯 近日,乌鲁木齐新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中小学、托(幼)机构医务室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中发现,各学校医务室主要存在医务工作者对药品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没有专业的药剂管理人员对药品进行有效管理、医护人员不能对药品进行正常养护、部分学校医务室药柜内存有过期失效药品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该局加强了对学校医务工作者的教育,加大了学校医务室用药的管理力度,要求学校按规定配备专业的药剂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同时积极与卫生等部门联系,逐步解决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使用药品的行为,确保学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