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安全用药慈溪、咸阳积极规范医疗机构药房

时间
2005-01-13

据中国医药报浙江讯 截至2004年年底,慈溪市29家城镇医院全部通过“规范药房”验收;318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除5家因房屋等原因未通过验收外,其余313家都通过了“合格药房”验收。

自2003年11月起,慈溪市药监局在卫生局和各镇(街道)的支持配合下,把“标准药房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实事工程”和药品使用环节的“平安工程”来抓,确定“分三步走、分层次抓”的工作思路,即前期用行政检查的办法引起医疗机构的重视,中期抓教育培训提高涉药人员素质,后期抓帮促服务加快创建进程。仅从2004年3月中旬到4月底,该局就累计培训医疗机构涉药人员620余名。为进一步落实责任,该局成立了4个督促指导组,及时总结推广有关医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编印了全套软件资料,无偿提供给医疗机构。

在对医疗机构药房的日常监管中,慈溪市药监局注重把好源头监控关和药品保管关。该局要求医疗机构药房实施药品进货配送制、索证制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目前该市医疗机构药房全部按要求配置了空调、冰柜、温湿度计等必要的设施,设置了阴凉库和冷藏区。

与此同时,慈溪市政府高度重视“标准药房工程”,先后拨出“标准药房工程”专项补助资金183万元,对在2004年年底前“规范药房”(城镇医院)达标单位每家补助1.5万元,“合格药房”(村级医疗机构)达标单位每家补助0.38万元左右,有力地推进了“标准药房工程”的实施进程。

又据中国医药报陕西讯 咸阳市药监局在积极促进农村药品连锁配送进乡到村的同时,积极促进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的建设。目前,该市已有2354个行政村的卫生室和诊所的药房实现了诊断室、治疗室、药房三分离,并被命名为“规范药房”,为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做出积极贡献。

如何才能真正给农民带来实惠,这是咸阳市药监局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中一直关注的核心问题。该局发现,与农民用药息息相关的农村诊所、村卫生室依然存在一定问题,农村医疗机构的药房还没有一套规范、合理的管理办法,很多药品无法按要求储藏或使用。针对这些问题,2004年,该局以创建农村“规范药房”为切入点,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优化。

为了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咸阳市药监局要求各县(市)药监部门在2004年7月份对全市农村所有医疗机构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然后,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统一验收标准。验收标准要求农村诊所、村卫生室必须把药房与诊断室、治疗室分开设置;要有与所使用药品相适应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提供账、票、货相符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具备相应的冷藏设施;药品摆放时要把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通过创建“规范药房”,咸阳市农村药品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多数村卫生室、农村诊所的场所和设施焕然一新,农村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井然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