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分三级重奖举报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者

时间
2004-06-07

据中国医药报江西讯 近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江西省财政厅联合出台规定,对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实行奖励。

奖励办法明确,举报人员应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它形式向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举报实后,根据举报提供的情况,对举报者予以奖励。奖励分为三级:一级举报,按罚没款收入国库的3-5%给予奖励;二级举报,按罚没款收入国库的2~3%给予奖励;三级举报,按罚没款收入国库的1~2%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省财政部门专项核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