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 实 抓 细 不 良 反 应 监 测 工 作 全国第二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在宁夏召开
2004年04月29日
据中国医药报宁夏讯 记者龚翔 特约记者鄢小军报道4月27日在宁夏召开的全国第二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邵明立就下一步如何进一步深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是要按照“点、线、面相结合,最大程度广覆盖”的工作思路,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二是要制定和完善各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相关配套措施。三是要不断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保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的落实与实施。四是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
据了解,自2000年6月以来,全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社会各界对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为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法规建设逐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体系初步建成,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建立了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体系框架开始逐步形成;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量逐年增加、质量不断提高,同时报告质量逐渐规范,报告的利用率逐年提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基本建成了药品不良反应远程信息网络系统,初步实现了全国所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和报告单位的联网,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更加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通报制度已正式建立,对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为药品监督管理提供大量数据和依据,使得药品监督管理不断走向科学和合理。
当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是: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意义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相应的配套政策还不完善;机构设置上还有待理顺,经费还需进一步得到保障;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意识还需加强;不良反应信息的评价确认和利用水平还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