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无锡市中医院与南京一家投资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由中医院向该公司租赁一套价值400多万元的近视眼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租赁期限为8年,中医院按约定每月付给该公司租金,到期后设备则归中医院所有。对于医院对外租赁设备,该院一名负责人称,这实际上是一种向社会融资的行为,因为购买这样一套设备对医院来说一下子要投入的资金太大,而如果租赁的话,则相当于“细水长流”,既减少了医院的资金占用,而同时医院利用这套设备又在创造效益。而且在合同中还约定,只要医院按时交付租金,合同到期后,设备的所有权就归中医院了,实在是一举多得。
据了解,无锡中医院除了租赁了这套眼科设备外,另外还和其他两家公司分别签订了白内障超声乳化、钬激光泌尿系统碎石等两套大型医疗设备的协定。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目前也正在和一家公司谈判,准备租赁一套近视眼治疗仪。
业界表示,医疗器械租赁目前还是刚刚起步,这也是卫生系统内部改革的一种尝试,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前提下实现投资公司和医院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