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中药企业应扶大扶强

时间
2007-04-03

中医药虽然对于人民的医疗保健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却不尽如人意:中药产业的增长率连年低于全医药产业平均水平;中药企业销售收入在全国医药企业销售收入总额中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目前只占20%左右;企业的研发实力薄弱,制约了中药产业的创新发展。作为我国的国粹,中药在治疗疾病方面的卓越疗效已经经过了两千多年的验证,而当前在临床应用中却有被边缘化的趋势。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中,中药所占的比例也偏少。

造成上述局面的原因很多。近几年来,国家虽然为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明确了有关政策,采取了具体措施。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些政策、措施没有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这是制约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因此,有关部门必须要坚决落实好既有的政策,把对中医药的支持落实到行动上来。

一、加大中药产品进入医保目录和“新农合”用药目录的比例。

经过几千年的实践证明,中药完全符合现在国家规定进入医保用药目录应具备的“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保证供应”的条件。因此,应该大幅度增加中药在医保用药目录和新农合用药中所占的比例,在疗效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中药,以便让更多的患者选择质优价廉的中药产品。同时,应取消中药新药进入医保目录的限制。在现行制度下,创新药物很难进入医保目录,加之创新药物在上市初期一般都是处方药,不能进行广告宣传,这就大大增加了推广的难度。因此,国家在调整医保目录时,对于中药新药不能像要求西药那样,必须上市若干年后才可进入,而应体现出对民族医药的扶持。对那些实力强、信誉好的、中药企业研发的质量可靠的新产品,应该设置绿色通道,简化评审程序。

二、对质优价廉的中药产品的定价要给予政策倾斜。

近年来,国家先后20多次降低药品价格,但降价的作用百姓并没有明显感觉到,倒是给药品生产企业造成了不小的压力,利润空间缩小,盈利能力下降严重制约了制药企业在科研开发、技术创新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投入,影响了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甚至有极少数企业为了生存铤而走险,降低对质量的要求,成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巨大隐患。对此,政府有关部门应改革现行的药品价格管理制度。例如对于原研药采取高定价的价格保护政策是为了鼓励创新,但是这种保护不应该是无限期的;对已经过了专利期的药品不应该再执行高价。特别是对于那些规模大、质量可靠、信誉卓著的优势中药企业和优秀品种,要实行优质优价通过衡量其“性价比”确定其价格。

三、扶持一部分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其竞争实力。

药品是特殊商品,药品生产需要很高的技术和管理门槛。但是,目前我国医药行业依然存在多、小、散、乱的局面。一些小企业不研究工艺技术,不引进先进设备,生产中偷工减料,成本往往比优势企业低很多,这导致市场药价的不正当竞争,使优势企业疲于应付价格战,没有精力投入研发和提高质量。

对此,国家应该出台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对制药企业建立等级评价制度,结合企业的科研实力、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划分信用等级,对于规模大、质量优、科研实力强的优势企业,要给予重点支持。政府要整合资源,统一协调,不能因政出多门而降低了扶持政策的效果。对那些规模小、技术水平低、产品质量差的企业要加大监管和淘汰力度,对蓄意造假、偷工减料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取缔,给优势企业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促进医药企业向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

四、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进军国际。

国家要提高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要加大对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特别是加大对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投入。政府应在中医药机构及人才发展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增加中医药教育机构数量和办学质量,避免因为一些人为的原因而影响中药的临床应用,为中药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

中药产业要发展壮大,就必须走向国际市场。中医药的国际化首先要让中医药理论被国际社会接受,这单靠企业的力量是难以办到的。政府应在这方面多做一些切实有效的工作,比如:加强中医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多组织一些学术交流活动;通过一定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外国留学生、学者来中国研究和学习中医药;组织国外官方人士、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各界人士到国内优秀的中药生产企业参观考察,让外国人进一步了解中药,了解中药的现代化进程。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消除中药在国际推广中存在的认识上的障碍,使中药堂堂正正地走向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