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培训师曾半开玩笑地描述自己的职业是最好干也是最难干的工作。说它好干,是因为只需要花上几天的时间,动动嘴,打打投影仪,就可以获得不菲的收入;说它难干,是因为能够被聘请去做培训,尤其是能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次又一次地被聘请,就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了。日前,西安杨森、中美史克、诺华、拜耳、惠氏-百宫、罗氏、礼来、捷力康、远大集团等十多家著名制药企业的培训经理和一些自由培训师齐聚由北京凯文金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举办的培训师沙龙,对医药培训市场的现状进行了研讨,他们认为,目前医药培训市场不断扩大,但涵盖对象与实际需求的人群二者却存在偏差。
市场潜力仍巨大
中国的培训市场,也是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模糊到清晰的过程。在上世纪90年代,随着跨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大量招收内地员工,我国台湾的培训师首先登陆了内地的培训市场。那时的企业,尤其是国内的企业,在选择培训课程时大多比较盲目,缺乏针对性。伴随着本土培训人才的成长,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培训市场群雄割据的局面初步形成。与此同时,企业也在成长,目前大多数内地企业在选择培训课时,目的性和针对性都比较明确。
具体到医药培训市场,中国远大集团医药事业部业务总监杨增列举了这样一组数字:中国大陆的医药代表有100多万人,地区经理约有14万人。如此众多的医药从业人员构成了广阔的培训市场。而内地的培训公司,也达到了3000多家,但其中专门从事医药行业培训的却不多。北京凯文金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侯大昆认为,一个专业的医药顾问咨询公司一定要以目标市场和客户的需求为导向,提供一套适合目前内地制药企业现状的解决方案,它包括咨询和培训计划。
中美史克的鲁为群先生分析说,目前跨国制药企业纷纷增加在中国的投资,同时内地制药企业的规模也越来越大,所有这些,都使得中国大陆的医药培训市场存在着巨大的上扬空间。而国家对食品和药品管理的逐步统一,更为医药培训市场开拓了一片新的、更为广阔的空间。
医药企业,尤其是国有和民营医药企业对培训的日益重视,也为培训市场“描绘”出了更美好的前景。以凯文金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为例,其客户中有10%是外资或合资企业,33%是国有或股份制企业,其余57%则全部为民营企业。而且在参加培训的人员中,除了基层的业务人员,中层和高层的管理人员也占到了相当的比例。接受培训人员的学历水平,也囊括了本科以上、本科、大专、中专各个层面。由此可见,越来越多的企业,越来越多的人,正在参与到培训中来。
培训供求有偏差
培训师们并没有被繁花似锦的前景冲昏头脑,他们也发现了不少目前中国大陆医药培训市场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目前医药培训涵盖的对象与有实际需求的人群之间有偏差。在杨森公司担任培训经理长达10年之久的王惠洁认为,一般合资企业为医药代表制订的培训规划是4年,可很多医药代表已经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5年到10年,甚至可能一直工作到退休。而对于资深医药代表的培训,在目前中国大陆的医药培训市场上还是一个空白。凯文金公司的培训师张志扬也指出,由于医药培训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医药代表和部门经理设计的,对于各公司中大量的经理助理和其他岗位的人员,以及在医药行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分销商,现在还难以进行有效的培训。
除了培训对象,培训内容也存在着雷同和过时的问题。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的培训部经理牟风华谈到,接受内容过于相近的培训,很难让公司的员工在同行中脱颖而出。而且现有的培训内容大多集中在营销技巧方面,理论的东西比较多,而企业真正迫切需要,例如实战营销策划、政策法规培训等等,就显得有些“供不应求”了。天津中美史克制药有限公司的沈卫文先生补充说,正是由于内容相似,许多企业逐渐对培训失去了信心。有的员工甚至认为,培训有什么呀,我上去也一样能说。惠氏-百宫制药有限公司的培训经理吕爱民也认为,在现有培训市场逐渐饱和的情况下,谁能先开发出有针对性的、符合中国医药市场需求
的培训内容,谁就有可能在培训市场的竞争中抢得先手。当然,这需要培训师与培训公司共同努力。
张志扬从培训师个人发展的角度提出,在医药市场风云变幻的环境中,培训师绝不能长期脱离市场一线,一定要随时保持与一线企业的沟通。否则,其提供的培训内容,很快就会成为“明日黄花”,这样的培训师也会被市场无情地淘汰。
在培训方法上,目前流行的一种是以“杨森风格”为代表的,半军事化的严厉风格,在“圈内”被戏称为“魔鬼培训”;另一种是相对比较轻松、休闲的培训,被称为“蜜月培训”。面对不同的客户,如何选择呢?众多培训师认为,事先培训公司和培训师一定要与接受培训的客户尽可能多地沟通,充分了解他们的培训期望,只有这样,才能选择出适合的方法,使培训不流于走过场。例如有一位培训师建议,在培训前让学员就培训的内容演练并录下来,培训后再放给学员看,让他们对比一下,自己看看是不是找到了原来存在的问题。总之,培训的目的是要让学员能够将培训中获得的知识活学活用,最终达到帮助其提高,甚至是转化其行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