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医疗高地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标志性重点项目建设。开展20多个项目“县(区)-乡(街)-村(社区)”试点建设三级一体化中医药共体,加快提高各地区、各级中医药同质化水平。形成5个中医药共体。~中医优势疾病诊疗方案10个,优化推广20个“治未病”总结和推广20项中医康复诊疗方案。建设高水平的中医疾病防治队伍,搭建中西医传染病防治协调平台。
在建设产业高地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在珠三角核心区建设中医药研发创新中心;在沿海经济带建设多个中医药产业园区,重点发展现代中医药制造业;在北方生态开发区建设特色南方药品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开展南方药品种质资源评价、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优质品种培育种植、功效成分提取加工保存关键技术研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设备制造集群,建立多个南方药品配送中心,建立整个南方药品产业链展示交易平台。
在创新高地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国家中医药湿证重点实验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质量研究评价重点实验室和中成药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建设,形成全省中医药科研矩阵。支持深圳在中医药领域建立国家创新平台。“黄埔杏林”创新谷,实施“岭南中医药现代化及关键技术装备”等等。鼓励各地开展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一体化的智慧中医院建设。
在建设人才高地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葛洪中医药人才计划,选拔培养100名中医药领军人才,建设100个省级中医药或领军人才传承工作室,选拔培养100名优秀青年中医药人才。实施中医承薪火工程,开展省级100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培养基层中医骨干人才200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培养一批经典中医骨干教师。在粤港澳大湾区课程联盟单列中医药金课程。
在建设国际高地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中医药人才在拟执业地参加职称考试和评审。在广东、香港、澳门大湾区建立中医药联合体(专业联盟),如肺病、肿瘤、针灸、康复、中医临床药学、中医护理等。在珠海,深圳实施了一批促进人才、资本、知识、技术等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合的试点措施。依托广东省中医院等“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服务、中成药注册销售等中医药服务贸易行业。
《实施方案》还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医疗保险政策、人才评价和聘用激励、中医药评价和审批四大机制,增强中医药发展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