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四川省中医药研发风险分担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分险基金”)适用对象、共享范围和标准。鼓励和保护省内中医药科技创新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降低中医药科研投资的风险。
根据《细则》,保险基金主要面向开拓中医药科技创新的企业,适用对象包括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药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研发等相关企业;分享范围包括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新药、古代经典中药复方制剂的研发和技术创新、技术应用和技术成果转化。
《细则》明确规定,保险基金按不超过实际科研投入损失的30%进行风险分担,单个项目实际投入不低于100万元。保险基金分担限额为中药原料类,单个项目最高分担限额为100万元;中药饮片、二级中药医疗器械等类别,单个项目最高分担限额为300万元;中药改良新药、古典中药复方制剂、中成药上市后二次开发等类别,单个项目最高分担限额为500万元;对于中药创新药类别,单个项目最高分担限额为1000万元。
根据细则,拟申请风险分担的中医药研发项目承担单位应向省中医药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备案材料。省中医药局会同财政厅等部门进行集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