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局稽查人员根据掌握的快鉴知识和稽查经验,综合分析,迅速查出了一批新包装的“通心络胶囊”假药,并根据销售情况对已售出的假药及时查处,制止了假药的社会危害。
稽查人员在检查一公司时发现其近期购进的“通心络胶囊”价格偏低,随即对该批药品进行检查,发现标示生产单位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070734,包装印刷清晰规范,包装盒药品名称以红底白字印刷(生产单位2007年6月启用新版包装盒,以前包装盒药品名称是红底黄字印刷)。但是稽查人员根据掌握的外观鉴别要点发现以下几点可疑:1.内包装铝塑包装应为真空包装,封口处有锯齿状压痕、不规整。而该药品不是真空包装,封口处整齐、无压痕。2.说明书纸质柔韧,在上或下边缘处应有规整的剪口。该药品说明书纸质脆硬,边缘处无剪口。稽查人员随即抽样送药检所检验并与生产单位联系核实药品真伪。
经检验,该批药品鉴别不符合规定,不含有效成分。为假药。同时厂方反馈情况证实该批产品不是他们生产的,且是首次发现的新版包装的假冒产品。目前相关违法单位已经受到处罚,稽查人员正在积极追查假药来源,以期彻底查清案件,惩处违法,保证药品质量。(作者单位: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