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讯 近日,安徽省怀宁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药品广告监测中,对一零售药店“参茸固精丸”宣传单的内容产生怀疑,经核实,系假药。
该药批号为061205,规格为9g/丸×10丸/盒,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63020222,外包装盒中间标示商品名为“参茸固精丸”,右下方标示通用名为“补肾丸",生产厂家为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经查询国家局网站,该药品宣传的主要成分、功能主治与审批的明显不同。执法人员随后向生产企业发函核实,企业回复称,未生产过“参茸固精丸”药品,且生产的“补肾丸”药品并无商品名称,同时未生产过批号为061205的补肾类药品。执法人员遂确定该药为假药,并对经营“参茸固精丸”的零售企业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