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假冒辽宁龙首山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假药的通知》(辽食药监稽查[2005]2号),经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实:辽宁龙首山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辽XZz20010086,生产范围:片剂。该公司自2001年10月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并且目前还没通过GMP认证。因此,在市场上流通的标示辽宁龙首山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妇科百消安”、“风湿筋骨丸”、“喘康宁胶囊”、“疏风骨痛康胶囊”和“圣雄鹿鞭丸”为假药。请各分局结合辖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经营、使用单位的检查,若发现标示辽宁龙首山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产品,即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报局稽查处。(发布日期:2005.03.16)
上海通报查处“妇科百消安”等5种假药
时间
2005-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