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信息拉萨6月3日电(记者张爱林 叶辉)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表示,西藏连续3年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抽查检验的结果显示:传统藏药生产企业生产的水泛丸抽样品种有一半不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
据西藏药监局的材料:2001年、2002年、2003年,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取藏成药批次分别为50批、65批、62批,不合格率分别为50%、49.2%、48.4%。抽验不合格项目主要是传统生产企业生产的水泛丸“重量差异”、“微生物限度”、“溶散时限”。
按照《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暂行规定》,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1年内在市场抽查检验中有3批以上(含3批)不合格的,将撤销其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由于西藏传统藏药生产企业绝大多数是在医院制剂室基础上组建,加之时间不久,因此,西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1至2003年度发布的《药品质量公告》中,未将藏成药列入药品质量公告范围。
据了解,为加强监管和提高藏成药质量,西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次要求企业研究解决办法,生产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的药品,但是效果不明显。今年,西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次收到内地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来函,要求对西藏生产企业的藏药质量问题进行协查。业内人士认为,藏成药质量问题如不加以解决,将影响到西藏藏药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