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条辨》(全本)

朝代
作者
方有执
年份
公元1368年—1644年

医之为道。肇始于本草经。阐明于素难。至伤寒论而大备焉。本草经者神农氏之书也。素难者轩岐越人之书也。伤寒论仲景氏之遗书也。然本草之作于神农氏。世传其说而不经见。嘉本草序谓。神农尝百草而医方兴。上世未有文本。师学相传。谓之本草。两汉名医仲景华佗诸贤。始因古学附以新说。通为编述。本草由是始见于经。诚如是。仲景既已首事其间。而乃有是论之作。

则其先后素难而股肱之。其功岂不远贤于神皇轩岐与越人而独盛哉。于是医门尊之以为圣。犹儒门之圣孔子而宗师焉。然则斯道之大。其所以继往圣而开来学人。顾不大有赖于斯文邪。夫道不出自圣人不足以言大。何谓大道。道莫大于尧舜。孔子之赞尧。则曰巍巍乎惟天为大。惟尧则之。

孔子簇圣之大成。子贡之赞孔子。则曰夫子之不可及也。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然则圣人之所以大。无有不出自天者。噫本草之作于神农氏。继天而立极者也。素难之作于轩岐越人。启天人之秘也。是论也本之风暑湿寒。发之于三阳三阴。风暑湿寒者天之四气也。三阳三阴者。人之所得乎天。周于身之六经也。四气有时或不齐。六经因之而为病。是故病统乎经。中伤合并。脉证传变。

标本虚实。表里寒热。汗吐下温。正反逆从条。之以法。而法三百九十七系之以方。而方一百一十三者。天人事物错综之自然而然者也。其以风为首论者。即素曰风为首百病之长之意也。其推而至于坏病。不以病名名病。而以坏名者。坏则不能尽其变。而举以名之。故概之以坏。曰坏者。即素问曰万病皆生于风寒暑湿燥火之意也。自其析而言之。诚万殊也。然既坏矣。而曰知犯何逆。随证治之。知犯何逆。以法治之。其所以妙于一本者。岂小道者所可得同日而语哉。读之者皆知其为伤寒论也。而不知其乃有所为于伤寒而立论。所论不啻伤寒而已也。本草素难之显仁藏用者。

表表然无余蕴矣。所以法而世为天下则。方而世为万病祖。乃至预有集斯道之大成。而擅百世宗师之同归者。道不同而同出于天。天者理也。理在人心。无古今方隅之异也。何则乃有不同是心。

不宗师斯。而铃捶活人类证焉。铃捶活人类证者出。而斯道日茅塞矣。继素难之往辙。难乎其有人焉。非天下之病。是病者有所不幸而然邪。何斯道之至于斯也。嗟乎七篇不作。杨墨之横流不息也。濂洛关闽之传注不出。尧舜孔子之道家殊而户异也。是故义利之辩。图象性命之问难。其所以为不得已者。易地则皆然也。余何人斯而条辨哉。盖将以为后之有志仲景之堂室者。级阶梯之助云尔也。

时万历己丑春三月戍申朔新安方有执书

伤寒论条辨引

传曰。仲景者姓张氏。名机。仲景其字也。南阳人。(张松北见曹操以其川中医有仲景为夸以建安言之则松亦仲景时人)受业于同郡张伯祖。善于治疗。尤精经方。举孝廉。官至长沙太守。

后在京师为名医。于当时为上手。以宗族二百余口。建安纪年以来。未及十稔。死者三之二。而伤寒居其七。乃着论二十二篇。证外合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其文辞简古奥雅。古今冶伤寒者未有能出其外者也。其书为诸方之祖。时人以为扁鹊仓公无以加之。故后世称为医圣。夫扁鹊仓公。神医也。神尚矣。人以为无以加于仲景。而称仲景曰圣。岂非以仲景之见诸事业。载诸简编者。皆表章天人。股肱素难。达之天下。通之古今。易简而易知易能。非神奇怪异。人之所不可知不可能者所可同年而语哉。是故称圣焉。贾太傅曰。吾闻古之圣人。不居朝廷。必在卜医之中。

语不虚矣。然医圣也。书曰论。何也。论也者。仲景自道也。盖谓愤伤寒之不明。戚宗族之非命。

论病以辨明伤寒。非谓论伤寒之一病也。其文经也。其事则论。其心则以为始事于戚。乃不欲忘其初。

其多则惠我后人。其意则又不欲以经自居。易曰谦谦君子。此之谓也。吾故曰。名虽曰论。实则经也。

虽然若曰伤寒经。殊乖矣。必曰医经。称情哉。(论之条目。坊间行本。法则平敷瀚布。漫不可纪。

方则增补加减者。独遗桂枝附子去桂加术汤。无补而缺一。今以三百九十七者条隶六经。各有纲纪统属。以相部领。维之使有定序。余亦章句圈绝。庶便初学易读。补方之缺者。数亦合矣。而证外之外又无谓。疑外与列。真草皆相似。或传写之误。然人皆曰伤寒论也。金匮序略曰。伤寒卒病论。卒读仓卒之卒。诚书之初名。此其有据也。但不知卒病二字。漏落于何时。俗尚苟简。承袭久远。无从可稽矣。君子于此。不能无憾焉。)

万历癸巳阳月之吉九山山人方有执识

阳病在表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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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病在里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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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病阴病图说

经络筋脉类皆十二。配三阳三阴而总以六经称。六经之经。与经络之经不同。六经者。犹儒家六经之经。犹言部也。部犹今六部之部。手足之分上下。犹宰职之列左右。圣人之道。三纲五常。

百行庶政。六经尽之矣。天下之大。事物之众。六部尽之矣。人身之有。百骸之多。六经尽之矣。

由此观之。则百病皆可得而原委。而斯道之一贯。不在掌握乎。但六经之于人身。无所不该。全在人随处理会。灵枢曰。能别阴阳十二经者。知病之所生。又曰。能知六经标本者。可以无惑于天下。正谓此也。若以六经之经。断然直作经络之经看。则不尽道。惑误不可胜言。后世谬讹。盖由乎此。

太阳者。风寒之着人。人必皮肤当之。当之则发热。热在皮肤。皮肤在躯壳之外。故曰表。有汗无汗在荣卫。荣卫亦在表。表合太阳足膀胱经。合者何。膀胱不与诸腑通筋膜联系耳。故曰孤腑。

开窍于前。前者表阳之道。故合也。言太阳而不言膀胱经与皮肤者。不待言而可知也。然太阳犹有手小肠经。安知所言非此乎。小肠经不与皮肤合。不合则不主病。不主病则不足言。不足言则不在言内亦可知也。

阳明者。风寒之邪过皮肤而又进。接皮肤者肌肉也。不曰肌肉而曰阳明者。肌肉居五合之中。为躯壳之正。内与阳明足胃合也。合谓何。胃亦中。为五脏六腑之海。合内外之正。

以正合正也。故又曰正阳。然则阳明虽有二经。其手大肠经不与肌肉合不在言内。而所言者为胃经可知也。夫惟以正合正。故始终任重。风寒一至胃实。则不复再传。而吉凶死生机焉。有以哉。

少阳者。邪过肌肉而又进。则又到躯壳之内。腑脏之外。所谓半表半里者。少阳足胆经之合也。

合者何。胆不自立。粘连于肝而不离。与外不属躯壳而不离躯壳。内不属腑脏而不离腑脏者同道故合也。然则不以胆与合言而以少阳言者。胆与合皆偏隅。少阳统大纲其道备也。夫以病起于表。

表外也。外为阳。故曰阳病。阳病自外而内。其渐如此。过此则入内矣。内而腑脏。腑合表而应病。不待言也。脏主内。内。里也。里为阴。脏亦阴。故曰阴病。阴病者。脏受病之谓也。

太阴。脾也。脾居中而阳事。故次少阳而为三阴之先受。少阴。肾也。厥阴。肝也。心肺何以不受哉。灵枢曰。心为人一身之主。不受外邪。心受外邪人则死。以不受外邪。故位高而居上。肺主出不受纳。故最高而极上。二脏又不与外之三阳合。且阴道逆。其主下。故肝虽近脾。肾虽远而居下。肾反次脾受。肝最后受。故曰厥阴。厥虽以两阴交尽而得名。有逆道也。阴道自下而上。

逆固如此。而三脏者。与表三阳又合道。天人一致之妙。有如此夫。由此观之。病虽无量。无有不归于三阳三阴者。极此而推。素问曰。百病皆生于风寒暑湿燥火。至哉言也。

表道自外而内。里道自下而上。三阳三阴参经络贯之于一。以统而言之。故于其渐也。不曰进。不曰入。不曰行走。而曰传。又曰转。借驿传输转。以用其义。道本自然也。后人不察。只管愎空凿如此传如彼传之妄谬。天下有不归一于三阳三阴之病乎。呜呼。仲景殁。六经熄。病论不为不多也。而皆曰医者意也。事物皆归一于意矣。尚何道可言哉。

一日二日三四五六日者。犹言第一第二第三四五六之次序也。大要譬如计程。如此立个前程的期式约摸耳。非计日以限病之谓。证见如经为诊。不可拘日拘经以冒病。且如几几合并。太阳未过。已到阳明。太少合并。阳明位间乎中。谓中间不然。可乎。此可以一日一经数乎。可以一日二经三经言也。又况一入阳明。不复再传。此可以拘日拘经数乎。再经数向何处去也。胶柱鼓瑟。刻舟求剑。圣人之道。可以如此而求之哉。故曰道在言外。呜呼。仲景远矣。纸上摸影以争奇炫巧者纷纷然矣。安得心志存乎作德。有主而不惑者。吾与之共论言外之道而数此。

大约腑低下。阳根于阴而不离乎阴也。胃当脾前。廪水谷而应土。其脘上通咽。主内而不出。

出则病。小肠次胃而受盛。大肠次小肠而传送。谷道肛门。其下口也。二肠通胃而一道。故承胃下出重浊以应地。阳以行阴也。膀胱无上口。当肾前。居阑二肠之门。泌别厘清。渗而为溺以出前窍。水道茎垂。其下口也。胆在肝内而前向。有入无出。故称实。

大势脏高上。阴根于阳而不离乎阳也。肺总腑脏而华盖。其脘上通喉。主出而不内。误内。

则必咳。不出不已。心次肺而前向。脾次心而中居。肝次脾而左。心肝同肺系。故从肺上通轻清以应天。阴以和阳也。脾当胃后。无出无入。孤中而鼓胃。故胃实则脾约。肾当膀胱后。次脾而缀脊KT。其中即人安生立命之门。妇人花开蒂结。娠妊于此。娩必腰痛。瓜果成熟。蒂脱而落故也。脉诀以右肾为命门。非但有出无入。故曰虚。

天生万物。人为最灵。腑阳脏阴缘得其正。褚氏有言。同化五谷。故胃为脾腑而脉从脾。同气通泄。故大肠为肺腑而脉从肺。同主精血。故膀胱为肾腑而脉从肾。同感交合。故小肠为心腑而脉从心。同以脉为窍。故胆为肝腑而脉从肝。如此则是以五腑五脏言也。以六腑六脏言之。

素灵以心主配三焦。脉诀以命门配三焦。心主配者。主经络而言也。命门配者。主脉而言也。各就所主而言。虽不同。其为用火用虚。而所以言之意则一。虽皆曰虚。虚者大也。呜呼。古之君子。必求成德。德成莫要于艺精。艺精莫要于识病。识病莫要于知脉。知脉莫要于穷理。斯理未明。燮调难许。欲愈众疾。罔云而已。德可言哉。

卷之一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编第一

凡六十六条方二十

太阳一经。风寒所始。营卫二道。各自中伤。风则中卫。故以卫中风而病者为上编。然风之为风。其义不一。故其为病。最为居多。所谓中风者。乃风寒暑湿之风也。与诸家方书之所谓中风云者。义不相同。诸家方书之所谓中风。盖素问曰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之风也。彼但以其所谓者为中风云耳。其于在此之所谓中风云者则无闻焉。二义辨论精切。详悉分晓。惟有此书。自此以下。

知此义者。李明之而已。此义不明而欲求以言医。犹缘木求鱼耳。其如医何。(此篇旧本第五。而次辨脉伤寒例痉湿诸篇之下。然世传诸篇。皆叔和所述。今案伤寒例一篇。则又疑非叔和语。夫以叔和编经。奚恁后经而先已。必后之赘附。遂致颠倒错乱。故条辨之。以复其初云。)(一)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强。群养切。恶。影固切。下皆仿此。太阳者。膀胱经也。其脉起于目内。上额交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连风府。循肩膊内。挟脊。抵腰中。乃六经之首。主皮肤而统荣卫。

所以为受病之始也。难经曰。浮。脉在肉上行也。滑氏曰。脉在肉上行。主表也。表即皮肤。荣卫丽焉。故脉见尺寸俱浮。知为病在太阳之诊也。项。颈后也。强痛者。皮肤荣卫一有感受。经络随感而应。邪正争扰也。恶寒者。该风而言也。风寒初袭表而郁于表。故不胜。复被风寒外迕而畏恶之。及其过表而入里。则不复恶。仇雠之义也。此揭太阳之总病。乃三篇之大纲。以下凡首称太阳病者。皆指此而言之也。

(二)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

恶。与恶寒之恶同。中。音众。下皆同。太阳病。上条所揭云云者。是也。后皆仿此。发热。风邪干于肌肤而郁蒸也。汗出。腠理疏。玄府开而不固也。恶风。大意见上。此以风邪郁卫。故卫逆而主于恶风。缓。即下文阳浮而阴弱之谓。风性柔和。所以然也。中。当也。风。谓天之八风也。

言既有如上条所揭云云之太阳病。加之发热汗出恶风而脉缓者。则其病乃是触犯于风而当之也。

灵枢曰。夫天之生风者。非以私百姓也。其行公平正直。犯者得之。避者得无。殆非求人而人自犯之。此之谓也。然风之为风。其性属阳。其中人也。从卫而入。卫气道也。风之所以从卫入者。

卫亦阳。从其类也。此承上条而又再揭太阳分病之纪一。乃此篇之小总。篇内凡首称太阳中风者。

则又皆指此而言也。下条乃释此条之义以出其治。余则或申此义与凡此条之众目耳。中篇下编。

其为证候。与此虽不同。其为节目。在彼则亦然。乃太阳之大三辨也。而各篇之中。其条目则各自又有辨焉。皆风寒之分别也。学人诚能潜心涵泳。体认的当。则风寒之是非。然明白矣。

尚何独断之难能哉。

(三)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

桂枝汤主之。

桂枝汤方桂枝(三两去皮)芍药(三两)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切)大枣(十二枚擘)上五味。咀。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适寒温服一升。服已。须臾热稀粥一升余以助药力。温覆令一时许。遍身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服。

汗出。病差。停后服。不必尽剂。

若不汗。更服。根据前法。又不汗。后服小促役其间。半日许令三服尽。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

周时观之。服一剂尽。病证犹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者。乃服至二三剂。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恶等物。

啬。审革切。淅。心吉切。翕。晓吉切。去。上声。滓。照儿切。。与啜同。。音石。差。

与瘥同。令。平声。臭恶之恶。如字。此申上条而详言之。释其义。以出其治。太阳中风。乃掇上条所揭攒名以指称之。犹上条掇首条所揭。而以太阳病为首称。同一意也。阳浮而阴弱。乃言脉状以释缓之义也。难经曰。中风之脉。阳浮而滑。阴濡而弱。是也。

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乃承上文而言。以释发热汗出之义。言惟其脉之阳浮。所以证乃热自发也。惟其脉之阴弱。所以证乃汗自出也。关前阳。外为阳。卫亦阳也。风邪中于卫则卫实。

实则太过。太过则强。然卫本行脉外。又得阳邪而助之强于外。则其气愈外浮。脉所以阳浮。阳主气。气郁则蒸热。阳之性本热。风善行而数变。所以变热亦快捷。不待闭郁而即自蒸发。故曰。

阳浮者。热自发也。关后阴。内为阴。荣亦阴也。荣无故。则荣比之卫为不及。不及则不足。不足则弱。然荣本行脉内。又无所助。而但是不足于内。则其气愈内弱。脉所以阴弱。阴主血。汗者血之液。阴弱不能内守。阳强不为外固。所以致汗亦直易。不待覆盖而即自出泄。故曰阴弱者。汗自出也。啬啬恶寒。淅淅恶风。乃双关之句。盖原太阳本恶寒。而明其所以亦恶风之情状也。

啬啬。言恶寒出于内气馁。不足以耽当其渗逼。而恶之甚之意。淅淅。言恶风由于外体疏。犹惊恨雨水卒然淅沥其身。而恶之切之意。盖风动则寒生。寒生则肤粟。恶则皆恶。未有恶寒而不恶风。恶风而不恶寒者。所以经皆互文而互言之。不偏此偏彼而立说也。翕翕发热。乃形容热候之轻微。翕。火炙也。团而合也。言犹雌之伏卵。翕为温热而不蒸。蒸。大热也。鼻鸣干呕。乃详上条之未备。鼻鸣者。气息不利也。干呕者。气逆不顺也。盖阳主气而上升。气通息于鼻。阳热壅甚。故鼻窒塞而息鸣。气上逆而干呕也。然翕翕发热难晓。而鼻鸣干呕易见。有鼻鸣干呕。则翕翕发热可征矣。方之为言。义之所在也。言中风之治。宜在是物也。主。主当也。

言以是为主当。而损益则存乎人。盖脉证无有不相兼而见者。所以经但活泼泼。不欲人拘执之意也。桂枝。其性味虽辛甘而属乎阳。其能事则在固卫而善走阴也。芍药擅酸寒而下气。快收阴而敛液。夫卫气实而腠理开疏矣。非桂枝其孰能固之。荣血虚而汗液自出矣。非芍药其谁能收之。

以芍药臣事桂枝而治中风。则荣卫无有不和谐者。佐之以甘草而和其中。则发热无有不退除者。

使之以大枣而益脾。使之以生姜而止呕。皆用命之士也。微火者。取和缓不猛而无沸溢之患也。滓。

淀也。古人药大剂。金铛中煮。绵绞漉汤。澄滤取清。故曰去滓。。大饮也。热稀粥者。桂枝汤劫敌之奇兵。应赤帜于必胜之阵也。助药力。微旨也。譬如释氏之禅机。老氏之玄关。儒家之心法也。。和润而欲汗之貌。微似二字。最为要紧。有影无形之谓也。不可。禁止之词也。如水流漓。言过当也。病必不除。决言不遵节制。则不效验也。小促役。催速值事也。禁者。

若物皆病之反也。凡此事宜。皆责之医家耳。病家安能料理。今人之医。惟务拱默以自崖岸。至不获效。则反疑猜而多口于桂枝。诸家集方。何尝见啜热稀粥四字。徒以发汗相授受。微似。视为羡文。殊不知桂枝神算。捷在出奇。苟简之弊。牢不可破。吁。手足胼胝。禹稷之所以圣也。然则任治君子。苟未至于胼胝。亦何惮而不然也。若曰。何如此其屑屑。则脱有不中。其咎将谁归与。

数变之数。音速。

(四)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常须识此。令勿误也。

为。去声。识。与志同。令。平声。此原所以用桂枝之奥义。因着其反而示禁。以见药有反对。勉人当精其义以求的当之意。解者。救护而释散之之谓也。肌。肤肉也。盖风中卫而卫不固。发热汗出而恶风。卫行脉外。

肤肉之分也。桂枝救护之。热粥释散之。病之所以解也。故曰。本为解肌。浮。病在太阳也。紧。

寒也。汗不出。亦寒也。不可与。言病不对。禁勿妄投也。然则桂枝汤之发汗云者。奥义也。识。

记也。记其政事谓之识。言当常常用心以记其事。勿忘勿怠。而不可使有一忽之失误。盖有寒不得用桂枝。故致戒警如此。其言亦甚深切着明矣。而人犹自误。亦独何哉。

(五)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

桂枝辛甘大热。胃家湿热本甚者。复得桂枝之大热。则两热相搏于中宫。搏则必伤。甘又令人中满壅气而上溢。所以胃不司纳。反上涌而逆出也。然胃属土。土者金之母。肺属金。金者土之子。母病固传子。胃家湿热甚。则必传之肺。肺受胃之湿热。与邪热搏郁而蒸。久热为火。肺为金。

脓血者。金逢火化也。

(六)若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此承上条所言。复举一端以申之。欲人推此以及其余。酒客者。酒性湿热。所谓胃家湿热甚者。

无逾此也。呕。亦吐也。得汤则呕。以不喜甘。见上。然即酒客不喜甘。得汤则呕而推之。则凡服桂枝汤而吐者。其义皆可以比类而察识矣。触类而通之。亦存乎其人焉耳。

(七)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下不止。

以上四条。皆言桂枝之不对。以严示禁之意。水药不得入口。言呕吐之甚也。夫中风服桂枝汤以发汗。桂枝汤者。甘药也。伤寒服麻黄汤以发汗。麻黄汤中亦有桂枝。则亦甘药也。以发汗药皆有桂枝之甘而言之。则此条曰。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者。乃承上二条复又通以得汤则呕之甚者言。而深寓戒警之意也。逆者。言悖于道也。

盖不通人之性气而逆治。则亦适足以致病逆而生变。故曰为逆也。必吐下者。言水药既不得入口。

则胃已伤。若仍与前汤而重伤。则必致大坏。大坏则大乱。夫胃。中腑也。苟大坏乱。则不惟复上逆而仍呕吐。必将下加走泄而增泻利矣。不止。盖甚言害大。以深着致戒之意也。

(八)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此原中风伤寒之所以始。以要其所以终之意。凡在太阳。皆恶寒也。发热恶寒者。中风即发热。以太阳中风言也。发于阳之发。起也。言风为阳。卫中之。卫亦阳。其病是起于阳也。无热恶寒者。伤寒或未发热。故曰无热。以太阳伤寒言也。发于阴者。言寒为阴。荣伤之。荣亦阴。其病是起于阴也。七。少阳之数也。六。老阴之数也。阳数。九为老。七为少。阴数。老六而少八者。阳道顺。阴道逆。阳主进。阴主退也。愈。瘳也。风寒中伤人。渐次人身六经之部位而传进。以一日一经言之。中风六日。经虽传遍。必七日阳进而病自愈者。阳主生也。伤寒六日。经传遍。

阴退极。病乃愈者。阴主杀也。然则中风伤寒之所以为病。其始也。各从其类而起。其既也。各得其数而愈。二气相因。天人一致。道妙自然。其机如此。易曰。知机其神乎。

又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医有易道。至哉言也。孙思邈曰。不知太易。不足以言医。学者不可不察。苟志于道。不可不勉。

(九)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传。音啭。见第五问。后仿此。此承上条下节之自愈者。复申其已然者之义。而又更着其未然者之治。太阳头痛。首条已具言之。此又独言者举大意也。七日以上。该六日而言也。行。亦传也。

经尽。谓传遍也。欲作再经。谓病加进也。针足阳明。夺其传路而遏之也。传与阳明篇转互音义。犹古之驿传。今之过所云也。

(十)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太阳者。盛阳也。故王于巳午未。经曰。自得其位而起者。此之谓也。

(十一)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

此承上条复晓人以病解之机。烦字从火从页。说文。页。头也。然则烦者。热闷而头痛之谓也。

先烦。邪欲出而与正分争。作汗之兆也。乃有汗。谓不如此则汗不得出也。脉浮。邪见还表也。汗出。邪出也。

解者。邪散而病去也。

(十二)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二两。

桂枝加桂汤方于桂枝汤方内更加桂二两成五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令。平声。少。去声。上冲之上。上声。此又承上条复着不喻者妄意攻之之变。与其救变之治也。烧针者。针性寒。必须先烧。使之温。而后可用也。被寒。言寒遂从针穴反得又入也。核。

谓针穴处肉变红肿高起如核也。奔豚。肾之积名也。气从少腹上冲心。奔豚。证发作之状也。盖人之素有肾积者。因针穴处寒得入之。其积遂发。则气自少腹上逆而冲心。状若惊豚突前而奔走。故曰奔豚也。灸其核上者。所以散其寒也。与桂枝汤者。解其欲自解之肌也。

加桂者。桂走阴而能伐肾邪。故用之以泄奔豚之气也。然则所加者桂也。非枝也。方出增补。故有成五两云耳。加减诸方。经止言加减。原无载方。旧本后人增补成方。类附卷末。而多谬误。今根据增补校勘。移就各该法下。以便用者。不费寻讨云。

(十三)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

此与前第二条。文虽差互详略。而证治则一。前条有脉无头痛以揭病名。此有头痛无脉以言治。

互相详略耳。无异殊也。盖前条以为揭病名也。故必言脉。而后可以为得尽其详。以头痛已见于首条之太阳病也。故可得而略焉。此以从泛言而论治也。故虽不言脉不足以为略。详及头痛者。

以前条既遗。此申之。所以为互相发明之意也。桂枝汤。(方见前。下同。)(十四)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荣弱卫强。故使汗出。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主之。

此亦申上条而释之。与前第三条申释第二条之意同。第三条言阳浮而阴弱。此言荣弱卫强。卫强即阳浮。荣弱即阴弱。彼此互言而互相发明者也。救者。解救救护之谓。不曰风邪而曰邪风者。

以本体言也。

(十五)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则愈。

此乃默喻人以救服汤不如法。发汗不如经。因而生变者之微旨。读者当以意逆。斯则得之。

毋徒影射可也。盖桂枝全在服法。发汗切要如经。若服不如法。汗不如经。经曰。病必不除。岂惟病不除。风愈得入而变愈剧。所以反烦。反。转也。言转加热闷也。先刺风池风府者。

预为杜塞风之门路也。风池二穴。在耳后陷者中。按之引于耳中。手足少阳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风府。在项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大筋内宛宛中。督脉阳维二经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

(十六)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外证未解。谓头痛项强恶寒等犹在也。浮弱。即阳浮而阴弱。此言太阳中风凡在未传变者。仍当从于解肌。盖严不得下早之意。故下条云。

(十七)太阳病。外证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主之。

下。去声。后皆仿此。此承上条当汗解之旨。更并下早之禁而申言之。重致叮咛之意也。下。

通大便也。亦谓攻里是也。夫所谓治病之道者。即其病之所在从而疗理之。求所以去之之谓也。

病在东而疗西。欲其去也。其可得乎。盖风寒者。外邪也。皮肤肌肉者。人之外体也。外邪外入。

犹在外体。汗之。所以逐其还复外散。则于理为顺而于道为合也。下而通大便。通腑也。腑。内也。病在外而求之内。欲何求哉。于理则不顺。故于道则颠倒悖戾而谓为逆也。经曰。从外而之内者。治其外。正谓此也。故上下条反复深致戒谨如此。

(十八)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知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反。音板。下仿此。复。亦反也。此总上二条而申释之。重致反复叮咛戒谨之意。

(十九)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风家。谓中风之病也。表。外证也。解。罢也。了了。犹惺惺也。言中风之病。外证俱罢。大势已除。余邪未尽。犹未复初也。十二日。经尽之时也。言至此时。则余邪当悉去而初当复也。盖晓人当静养以待。勿多事反扰之意。素问曰。食养尽之。毋使过之。伤其正也。此之谓也。

(二十)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证。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

五苓散方猪苓(十八铢去皮)茯苓(十八铢)泽泻(一两六铢)白术(十八铢)桂(半两)上五味为散。以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多服暖水。汗出愈。

散。上声。和。去声。此太阳中风失于未治。久而入里之证。盖中风发热。必自汗出。六七日不解。出为过多可言也。烦者。汗出过多。亡津液而内燥也。表以外证未罢言。里以烦渴属腑言。

欲饮水者。燥甚而渴。希救故也。吐。伏饮内作。故外者不得入也。盖饮亦水也。以水得水。涌溢而为格拒。所以谓之曰水逆也。泽泻长于行水。由其咸寒能走肾也。术性最善胜湿。以其苦甘而益脾也。二苓淡渗。利水以滋干。桂擅辛甘。祛风而和表。然术与泽泻。有苓事也。桂与苓者。岂非以其走阴而致师邪。谓五苓散两解表里而得汗者。里属腑。腑者。阳也。表本阳。所以一举而两得。故曰汗出愈也。术上不当有白字。说在本草钞术条下。是书编始于叔和。叔和有脉经。脉经术上皆无白字。足可征也。然则白为后人所加明甚。呜呼。一字之加虽微。自夫执方者视之。为祸后世甚大。所谓杀人以政无异于刃者。此不殆有甚邪。

(二十一)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

当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

桃核承气汤方桃仁(五十个去皮尖)桂枝(三两去皮)大黄(四两)芒硝(二两)甘草(二两炙)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内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温服五合。

日三服。当微利。

去。上。皆上声。内。音纳。更。下。先。皆去声。合。音鸽。后皆仿此。热结膀胱。即下条太阳随经瘀热在里之互词。狂。心病也。心主血而属火。膀胱。居下焦而属水。膀胱热结。水不胜火。心火无制。则热与血搏。不自归经。反侮所不胜而走下焦。下焦蓄血。心虽未病。以火无制而反侮所不胜。故悖乱颠倒语言妄谬。与病心而狂者无异。故曰如狂也。血自下则邪热不复停。故曰愈也。少腹。指膀胱也。急结者。有形之血蓄积也。桃仁。逐血也。桂枝。解外也。硝黄。

软坚而荡热也。甘草。甘平而缓急也。然则五物者。太阳随经入腑之轻剂也。先食。谓先服汤。而饮食则续后进也。

(二十二)太阳病。六七日。表证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抵当汤主之。

抵当汤方水蛭(三十个熬)虻虫(三十个熬去翅足)大黄(三两)桃仁(二十个去皮尖)上四味为散。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不下。再服。

少。下血。不下之下。抵当之当。皆去声。瘀。影据切。去。上声。此承上条而复以其较重者言。

详其义。变制以出其治。上言不解。此言表证仍在。上言当先解外。此言脉与反不结胸。发狂。则主血之心亦病。而重于如狂。硬满即急结。皆上条变文之互词。小便自利见下。下血。言不自下者当须下之。皆互相发明者也。所以然者至末。结上起下以发出治之词。里。膀胱也。腑也。故曰随经。瘀。血气壅秘也。抵。至也。水蛭虻虫。攻坚而破瘀。桃仁大黄。润滞而推热。四物者。虽曰比上则为较剧之重剂。然亦至当不易之症治也。

(二十三)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少腹硬。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证谛也。抵当汤主之。

此总上二条而分晓之。以决言抵当为的于用之意。黄。瘀热外薄也。小便不利以下。承上文以辨白上二条而分别之也。谛。审也。言如此则为血证审实。无复可疑。必须抵当者乃其的对。勉人勿贰之意也。

(二十四)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烦燥不得眠。欲得饮水者。少少与饮之。令胃气和则愈。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者。与五苓散主之。

燥。音埽。干。音干。令字。读平声。伤寒宜发汗。发汗则病解。中风宜解肌。发汗则变生。

然则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者。中风误于发汗。变也。胃中干者。汗出过多亡津液也。烦燥者。干则燥。

燥则热。热则烦也。不得眠者。胃为阴。干则不足。不足则不和。不和。所以不得眠也。素问曰。

胃不和。则卧不安。此之谓也。欲得饮水者。热思凉而燥作渴。引水以自救也。少少与者。胃属土。土干固燥。得水则润。润则和。和则万物生。所以愈也。不然多则涝。涝则反为土所恶矣。若脉浮。言或不即愈。而脉又转单浮之谓。浮则邪见还表可知矣。小便不利。土干则水竭也。微热。邪还表则病已减。故热亦轻也。消。言饮水而小便又不利。则其水有似乎内自消也。渴。言能饮且能多也。五苓散者。导湿滋干。功兼其全也。干得滋而湿得导。则热不期退而自退。病不言愈而愈可知。此又用五苓之一义也。(方见前)(二十五)太阳病。发汗。汗出不解。其人仍发热。心下悸。头眩身动。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汤主之。

悸。群季切。眩。匣绢切。。日伦切。振。平声。擗。滂吉切。此举下编首条末后为逆之一节。更互其词以详其义。出其治以救其逆。盖太阳中风。误服大青龙而致逆之救法也。发汗而病不解者。其为误汗可知也。仍发热。言汗虽出。病依旧在也。悸。怔忡也。眩。昏晕也。。

HT动也。振振。振作也。擗。拊心也。言心怔而忡。头昏而晕。肉HT而动。手拊心而无何可奈。

厥逆筋惕肉变文之互词也。夫太阳。中风。阳浮阴弱。汗出恶风。例虽名曰发汗。义则实在解肌。

解肌者。桂枝汤也。法曰。遍身。微似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苟至流漓。岂惟病不除。多见亡阳而虚甚也。微弱与浮弱大略相仿佛。亦互文也。汗出恶风。桂枝证也。服大青龙。势必流漓可知。仍发热。翕翕不除而变甚也。厥逆而至于振振欲擗地。

啬啬淅淅变剧也。病变剧矣。亡阳虚甚矣。大敌在前。良将重选。是故茯苓行水。术性导湿。湿导水行。祖龙归海也。芍药收阴。附子回阳。阳回阴收。铁甲当关也。生姜以醒其昏。为救厥逆之剧。

盖龙之为龙。方其旱也。固奋然升天行雨以显诸仁。及其涝也。则又幡然蹈海潜渊以藏诸用。行雨者。致水也。潜渊者。伏水也。然则水也者。龙之所以神其变化者也。而真武者。则又专位乎北。

而为司水之神也。龙既不能外水以自神。水又必由真武以神其主。大哉青龙。吾知其不能不降于真武矣。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固如是夫。是故误服神汤而变剧者。必有神汤而后救也。神乎神乎。圣而不可知之之谓。此非细义。读者最宜致思。(方见少阴篇)(二十六)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

桂枝加附子汤方于桂枝汤方内加附子三枚。余根据桂枝汤法。

此亦太阳中风误汗之变证。发汗。遂漏不止者。由反治。所以汗反出而势不容已也。恶风者。

太阳中风本自汗出腠理疏而恶风。既漏不止。则腠理愈疏而恶愈甚也。小便难者。汗漏不止。则亡阳亡津液。亡阳则气不足。亡津液则水道枯竭。且小便者。膀胱所司也。膀胱本太阳经而为诸阳主气。气不足则化不行也。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脾统血而主四肢。胃司津液而为之合。津液亡而胃不足。则脾亦伤而血亦亏。血气亏涩。筋骨所以不利也。夫固表敛液。无出桂枝之右矣。而欲复阳益气。所以有附子之加焉。然三枚盖出于增补。非经之本文。用者宜酌。

(二十七)风湿相抟。骨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

甘草附子汤方甘草(二两炙)附子(二枚炮去皮脐破)白术(二两)桂枝(四两去皮)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则解。能食汗出复烦者。

服五合。恐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为妙。

抟。定文切。剧。群吉切。去。溪矩切。抟。聚也。言风与湿合团聚。共为一家之病也。有本来感受天地之风湿。而为风湿相抟者。有中风汗出过多。湿沾衣被。致成风湿相抟者。有伤寒发汗过多。衣被不更。变而为风湿相抟者。三者所受之因虽殊。而其为病则一。故其为治亦皆大略相同。

此盖以中风之风湿相搏而言。烦。风也。痛。湿也。风淫则掣。湿淫则痛。风湿之邪。注经络。

流关节。渗骨髓。四体所以烦疼掣痛而不利也。近之则痛剧者。外邪客于内。迕之则逆也。短气者。

汗多亡阳而气伤也。恶风不欲去衣者。以重伤故恶甚也。或。未定之词。身微肿。湿外薄也。不外薄则不肿。故曰或也。甘草益气和中。附子温经散湿。术能胜水燥脾。桂枝祛风固卫。此四物者。所以为风湿相搏之的药也。

(二十八)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两阳相熏灼。其身发黄。阳盛则欲衄。阴虚则小便难。阴阳俱虚竭。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剂颈而还。腹满而喘。

口干咽烂。或不大便。久则语。甚者至哕。手足躁扰。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衄。疑木切。。素问作谵。与詹同。下仿此。强夺而取之之谓劫。邪风被火热。承上起下之词。

言太阳中风不当如此治。故曰失其常度。着其变以致戒之意也。两阳。谓风火也。黄。脾土之色也。

脾主肌肉。邪热甚则土燥。故色显然着见于外也。阳盛。阳以气言。火能助气。故盛也。欲衄。待衄未衄之词。阴虚。阴以血言。热则耗血。故虚也。小便。血液之类也。血耗。故难也。然火能助气。过则反败气。所以阴阳俱虚竭。言血气俱亏乏也。身体则枯燥。承上文而言亏乏之征也。剂。

齐分也。言汗自头出至颈。自颈齐分。还而不下。灵枢曰。诸阴脉皆至颈胸中而还。独诸阳脉皆上至头耳。然则是乃阳有汗而阴不汗也。腹满。邪内实也。微喘。热攻于肺。肺受熏蒸而气促急也。

口干。阴虚而津液不足也。咽烂。炎蒸而成腐坏也。或不大便。言津液不足。有时或则便硬也。谵语。寐中多言妄语。盖言出于心。火盛血衰。心虚而神乱也。哕。火炽而气逆也。手足为四肢。乃诸阳之本。阳邪盛甚。气乱神昏。所以疾动而不宁也。小便利者。反上文阴虚小便难而言。利则阴未甚虚。阴未甚虚。则阳犹有可以回之者。所以为可治也。

(二十九)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不解。必清血。名为火邪。

清与圊同。熏。亦劫汗法。盖当时庸俗用之。烧坑铺陈。洒水取气。卧病患以熏蒸之之类是也。

躁。手足疾动也。到。言犹反也。谓徒躁扰而反不得解也。清血。便血也。汗为血之液。血得热则行。火性大热。既不得汗。则血必横溢。阴盛者。所以下圊也。

(三十)太阳病。二日。反躁。反尉其背。而大汗出。大热入胃。胃中水竭。躁烦。必发谵语。

十余日。振自下利者。此为欲解也。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欲失溲。足下恶风。大便。小盒饭数。而反不数。及多大便已。头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热。谷气下流故也。

尉。俗作熨。与硬同。下利下流之下。去声。数。音朔。二日。当传之时也。反躁。欲传也。熨其背。亦火劫汗法也。大汗出者。悖道以治。故出骤也。大热。邪热与火热相抟也。入胃。胃属土。

故火邪先之也。水竭。火盛则水涸也。躁烦谵语。皆内热也。十余日。过经同也。振。鼓战。。

悚缩。作欲解之先兆也。下利。阴虚而津液偏于下走也。欲解。待解未解之词。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至大便硬一节。乃承上文说犹未解之意。言振若是作汗。则热散而病解。今自利。

津液又偏于下泄。胃中又不足。所以待解不解。汗不到下体。干而不得小便。阳气不下通。反上逆而呕。

失。犹言不也。溲。小便也。足下恶风。无阳以为卫护也。大便硬。无津液以为润送也。小盒饭数而反不数至末。是反上文又说要解的意。盖言以人之津液偏渗而论之。大便既硬。则小盒饭多而频数。故以不数为反。既反不数。则津液又当回于胃中可知也。及。言待及津液由此而回足。则大便得润而当出。出多者。以待则久久故多也。

卓。特也。头特然而痛。阴气上达也。足心必热。阳气下通也。谷气。食气也。言待解未解以来。

为津液又不足。阳不下。阴不上。是以犹不解。今阴上达而头独觉痛。阳下行而足心则热者。以胃中津液回足。大便润而得出。食气已下行也。病虽不言解。而解之意已隐然见于不言之表矣。读者当自悟可也。

(三十一)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

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

此为小逆。

此原病变由于误治。因复推其未为大过。亦严戒警之意。关上。脾胃之部位也。细则为虚。数则为热。所以知其误于吐也。一二日。言病之初。犹在太阳也。腹中饥。阳能化谷而吐后胃虚也。口不能食。胃受伤也。三四日。病在阳明也。欲食冷食。阳明恶热也。朝。自寅至辰。少阳之王时。少阳未病。故饮食如常也。暮。自申至戌。阳明之王时。阳明胃伤。故当其时则吐也。小逆。言证未甚变。邪未乱传。但以吐伤其胃气。致使止妨于饮食。所以犹得为小逆也。

然逆虽曰小。君子必求无逆而后可。是故致戒如此。

(三十二)太阳病吐之。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此为吐之内烦也。

此亦误吐之变证。不恶寒不欲近衣。言表虽不显热而热在里也。故曰内烦。内烦者。吐则津液亡。胃中干。而热内作也。

(三十三)太阳病。小便利者。以饮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里急也。

饮水多而心下悸者。心为火脏。水多则受制也。小便少则水停。所以里急也。

(三十四)太阳中风。下利呕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汗出。发作有时。头痛。心下痞硬。满引胁下痛。干呕短气。汗出不恶寒者。此表里未和也。十枣汤主之。

十枣汤方芫花(熬)甘遂大戟大枣(十枚擘)上上三味。等分。各别捣为散。以水一升半。先煮大枣肥者十枚。取八合。去滓。内药末。强人服一钱匕。羸人服半钱。温服之。平旦服。若下少病不除者。明日更服加半钱。得快下利后。糜粥自养。

下利下少之下。更。皆去声。羸。音雷。养。上声。乃可攻之以上。喻人勿妄下早之意。汗出至短气。言证虽有里。犹未可下。直至汗出不恶寒。方是承上起下。言当下以出其治。然下之为下。义各不同。此盖邪热伏饮。抟满胸胁。与结胸虽涉近似。与胃实则大不相同。故但散之以芫花。达之以甘遂。泻虽宜苦。用则大戟。胜之必甘。汤斯大枣。是皆蠲饮逐水之物。而用情自尔殊常。羸。瘦劣也。糜粥。取糜烂过熟易化。而有能补之意。

(三十五)太阳病。外证未除。而数下之。遂协热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里不解者。

桂枝人参汤主之。

桂枝人参汤方桂枝(四两去皮)甘草(四两炙)白术(三两)人参(三两)干姜(三两)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四味取五升。内桂。更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再服。夜一服。

数。读迟数有命之数。音速。数下利下之下。去声。数。言失于急遽。下之太早。所以原反。而为反之互词也。协。互相和同之谓。言误下则致里虚。外热乘里虚而入里。里虚遂协同外热变而为利。利即俗谓泄泻。是也。不止。里虚不守也。痞硬者。正虚邪实。中成滞碍。痞塞而不通也。

以表未除也。故用桂枝以解之。以里下虚也。故用理中以和之。干姜兼能散痞硬之功。甘草亦有和协热之用。是故方则从理中。加桂枝而易名。义则取表里。期两解之必效。

(三十六)太阳病。桂枝证。医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黄连黄芩汤主之。

葛根黄连黄芩汤方葛根(半斤)黄连(三两)黄芩(二两)甘草(二两炙)上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葛根减二升。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分。温再服。

此与上条因同而变异。利遂不止。以上。与上条上节。两相更互发明之词。脉促以下。言变殊。

故治异也。促为阳邪上盛。阳主表故为表未解之诊。喘汗者。里虚阴弱而表阳不为之固护也。夫表未解而利则属胃。有阳明之分也。故肌之当解者。从葛根以解之。以喘汗不独表实而有里虚也。

故但从中治而用甘草以和之。然利与上条同。而上条用理中者。

以痞硬也。此用芩连者。以喘汗属热为多也。然则四物之为用。其名虽与上条殊。其实两解表里则一耳。

(三十七)太阳病下之后其气上冲者。可与桂枝汤方用前法。若不上冲者。不可与之。

下。去声。上。上声。气上冲者。阳主气而上升。风属阳。所以乘下后里虚入里而上冲也。但上冲而不他变。则亦有可下之机而不足为大误。然终以不先解表。致有上冲之逆。故曰。

可与桂枝汤方用前法。言以桂枝汤与前番所下之汤法合汤。再行表里两解之。如桂枝加大黄之类是也。若不上冲。则非阳邪可知。故曰不可与之。

(三十八)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若微恶寒者。去芍药方中加附子汤主之。

桂枝去芍药汤方于桂枝汤方内。去芍药一味。余根据桂枝汤法。

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方于桂枝汤方内去芍药。加附子一枚。

下。去声。去。上声。凡下而证变者。皆误下也。胸满者。阳邪乘虚入里而上抟于膈也。用桂枝者。散胸满之阳邪也。去芍药者。恶其走阴而酸收也。微恶寒。阳虚也。加附子。回阳也。

(三十九)喘家作桂枝汤。加浓朴杏子。佳。(佳。一本作仁。)此揭言阳邪作喘治法之大要。

(四十)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浓朴杏仁汤主之。

桂枝加浓朴杏仁汤方于桂枝汤方内。加浓朴二两。杏仁五十个。余根据桂枝汤法。

此详上条而重出。喘者。气夺于下而上行不利。故呼吸不顺而声息不续也。盖表既未罢。下则里虚。表邪入里而上冲。里气适虚而下夺。上争下夺。所以喘也。然微者。言气但亏乏耳。不似大喘之气脱也。以表尚在。不解其表。则邪转内攻而喘不可定。故用桂枝。解表也。加浓朴。利气也。杏仁有下气之能。所以为定喘当加之要药。

(四十一)太阳病。医发汗。遂发热恶寒。因复下之。心下痞。表里俱虚。阴阳气并竭。无阳则阴独。复加烧针。因胸烦面色青黄。肤者难治。今色微黄。手足温者易愈。

复下之下。去声。此言病变由于误治。而明可愈不可愈之分。以见道本自然。人不可苟之意。

下原初误。痞言再误。表以误汗言。里以误下言。故曰俱虚。阴指里。阳指表。无阳。以俱虚言也。

阴独。谓痞也。青黄。脾受克贼之色。微黄。土见回生之色。手足温。阳气回于四末也。言既经反复之误。又见克贼之色。肌肤动而不宁。则脾家之真阴败。而为难治。今则土见回生之色。四末得温。胃家之真阳复。故为易愈也。然则均误也。如彼变则难。如此变则易。

自然而然。所谓道也。虽有智者。岂能加毫末。是故君子慎其初以求尽道。不苟道以罔人。小人反是。

(四十二)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此为欲解也。脉浮者。必结胸也。脉紧者。必咽痛。脉弦者。必两胁拘急。脉细数者。头痛未止。脉沉紧者。必欲呕。脉沉滑者。协热利。脉浮滑者。必下血。

凡在太阳。皆表证也。误下则变。亦有乱生而不可以一途拘者。促为阳邪上盛。

阳盛于上而不结胸。则邪必待散而欲愈可知。浮为热在上焦。下后脉浮。则邪热上抟必结于胸可诊。

紧则寒邪客于下焦。下焦有少阴。少阴之脉。循咽挟舌本。客邪为热。循经而上冲。所以知必作咽痛也。弦为邪抟少阳。少阳之脉循胁。所以知两胁必拘急也。细数者。邪气因循而欲传。故知头痛未止也。沉紧。有寒气也。故气上逆而必欲呕。沉滑邪干水分也。故必协热作利。浮滑。气伤血分也。

故知必致下血。夫以病在太阳。一误下之余。而其变乱有如此者。是故君子。不可不慎也。

(四十三)太阳病。脉浮而动数。浮则为风。数则为热。动则为痛。数则为虚。头痛发热。

微盗汗出而反恶寒者。表未解也。医反下之。动数变迟。膈内拒痛。胃中空虚。客气动膈。短气躁烦。心中懊。阳气内陷。心下因硬。则为结胸。大陷胸汤主之。若不结胸。但头汗出。余无汗。

剂颈而还。小便不利。身必发黄也。

大陷胸汤方大黄(六两去皮)芒硝(一升)甘遂(一钱另末)上三味。以水六升。先煮大黄取二升。去滓。内芒硝。煮一两沸。内甘遂末。温服一升。得快利。止后服。

懊。影考切。。音农。太阳之脉本浮。动数者。欲传也。浮则为风四句。承上文以释其义。

头痛至表未解也。言前证。然太阳本自汗。而言微盗汗。本恶寒。而言反恶寒者。稽久而然也。医反下之。至大陷胸汤主之。言误治之变与救变之治。膈。心胸之间也。拒。格拒也。言邪气入膈。

膈气与邪气相格拒而为痛也。空虚。言真气与食气皆因下而致亏损也。客气。邪气也。短气。真气不足以息也。懊。悔恨之意。心为邪乱而不宁也。阳气客气之别名也。以本外邪。故曰客气。以邪本风。

故曰阳气。以里虚也。因而蹈入。故曰内陷。阳性上浮。故结于胸。以胸有凶道而势大也。故曰。大陷胸汤。芒硝之咸。软其坚硬也。甘遂之甘。达之饮所也。然不有勇敢之才。定乱之武。不能成二物之功用。故必大黄之将军。为建此太平之主将。若不结胸至末。以变之亦有轻者言。盖谓邪之内陷。或不结于胸。则无有定聚。但头汗出者。

头乃诸阳之本。阳健其用。故汗出也。余处无汗者。阴脉上不过颈。阳不下通。阴不任事。故汗不出也。小便不利者。阳不下通。阴不任事。化不行而湿停也。湿停不行。必反渗土而入胃。胃土本湿。得渗则盛。既盛且停。必郁而蒸热。湿热内发。色必外夺。身之肌肉。胃所主也。胃土之色黄。所以黄发于身为可必也。发黄可必而不言其治者。以有其条也。学人。从其类以求之。则道在矣。

(四十四)太阳病。重发汗而复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所小有潮热。从心下至少腹。硬满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汤主之。

晡。帮孤切。此明结胸有阳明内实疑似之辨。晡日加申时也。小有。言微觉有也。盖不大便燥渴。日晡潮热。从心下至少腹硬满而痛。皆似阳明内实而涉疑。且变因又同。惟小有潮热。不似阳明之甚。可以辨差分。苟非义精见切。鲜有不致误者。所以阳明必以胃家实为正。而凡有一毫太阳证在。皆不得入阳明例者。亦以此也。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司命君子。

临此任而无此心者。难以与言仁也。

(四十五)病发于阳而反下之。热入因作结胸。病发于阴而反下之。因作痞。所以成结胸者。

以下之太早故也。

反。音板。此原结胸与痞之因。发于阳发于阴见第八条。结胸。大抵以结硬高当于胸为名。痞者。

痞塞于中。而以天地不交之痞为义。病发于阴而反下之。不言热入。与末后申明上句而不及下句者。

皆欲人同推也。然发于阳而下之早者。未尝无痞。发于阴而下之早者。亦有结胸。疾病之机。每多不期然而然。盖出于反常之变。

良由人之气禀不齐。事物之交不一。如春伤于风。夏生飧泄。夏伤于暑。秋必疟。秋伤于湿。

冬必咳嗽。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此固圣人谕道之常经。百世不易之定论。然即今之病四病者而观之。必各于其时而各病其病者。千百一二。不拘于时杂错而乱病者。岁岁比比然也。不言四病之故则已。有言四病之故者。必不能外圣人之经而异其说也。是故君子道其常。而善学圣人者。则曰。文载道之具也。六经圣人之糟粕。必求圣人之情于言国文本之外。而后圣人之道明。欲学仲景。不可不勉。

(四十六)结胸者项亦强。如柔状。下之则和。宜大陷胸丸。

大陷胸丸方大黄(半斤去皮)葶苈(半升熬)芒硝(半升)杏仁(半升去皮尖熬黑)上四味。捣筛二味。内杏仁芒硝合研如脂。和散。取如弹丸一枚。别捣甘遂末一钱匕。白蜜二合。水二升。煮取一升。温顿服之。一宿乃下。如不下。更服。取下为效。禁如药法。

王氏曰。。当作痉。群并切。余仿此。此以结胸之剧者言。变制以出其治。大邪结硬于胸。

俯则碍而不利。势必常昂。有反张之疑似。如柔痉状之谓也。盖病已至剧。辨之不可不明。治之不可不审。是故。大黄芒硝甘遂前有之矣。葶苈有逐饮之能。杏仁以下气为用。白蜜甘而润。导滞最为良。名虽曰丸。犹之散耳。较之于汤。力有加焉。此诚因病制胜之良规。譬则料敌添兵之妙算。

(四十七)结胸证。其脉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则死。

此示人冯脉不冯证之要旨。戒人勿孟浪之意。夫结胸之为阳邪内陷。法固当下。下必待实。浮为在表。大则为虚。浮虚相搏。则表犹有未尽入。而里未全实可知。下则尚虚之里气必脱。未尽之表邪皆陷。祸可立至。如此而命尽。谓非医咎何。是故致戒也。

(四十八)结胸证悉具。烦燥者亦死。

悉具。其候皆见。烦燥。津液竭也。津液竭者。不可下。下证具矣。不下不可。下之不可。

不死而何。

(四十九)太阳病。先下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

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里未和。然后下之。

冒。昏蒙。言邪蒙幂而外蔽也。汗出则邪散。故表和也。得。谓知则得之也。里以二便言。

盖邪无定聚。或前或后。难以定拟。故曰得。举大意而不出方。不出方者。以未得。则方无可出也。

(五十)大下之后复发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

亡无通。后皆仿此。复之为言。反也。未汗而下。谓之反下。已下而汗。谓之反汗。既反下。

又反汗。谓之重亡津液。津液重亡。则小便少。应不利。非病变也。故曰勿治。言若治之以利其小便。则小便无可利者。不惟无益而反害。害则转增变矣。亦戒慎之意。

(五十一)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必先振。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阴脉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调胃承气汤主之。

先汗出。脉经作先汗之。此概举汗下之大旨。以为诀人用治之要法。夫病而至于脉阴阳俱停。则气血转和。无相胜负可诊矣。然犹必先振。乃得汗出而后始解者。则其人本虚可知也。但阳脉微先汗出而解者。盖经曰。阳虚阴盛。汗出而愈是也。但阴脉微下之而解者。难经曰。

阳盛阴虚。下之而愈是也。滑氏曰。受病为虚。不受病为盛。唯其虚也。是以邪凑之。唯其盛也。

是以邪不入。即外台所谓表病里和。里病表和之谓。学人玩味而有得焉。则于治也。思过半矣。

(五十二)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中。去声。)三日。传遍三阳之时也。坏。言历遍诸治而犹不愈。则反复杂误之余。血气已惫坏。难以正名名也。不中。犹言不当也。末三句。言所以治之之法也。盖既不可名以正名。则亦难以出其正治。故但示人以随机应变之微旨。斯道之一贯。斯言尽之矣。盖亦圣门传心之要义。轮扁所谓疾徐苦甘。应手厌心者。不可以言传。不犹是夫。善学人。心体而自得师焉。则所谓三百九十七一百一十三者。可以应病变万有于无穷矣。岂惟治中风伤寒云乎哉。

(五十三)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大柴胡汤方柴胡(半斤)黄芩(三两)半夏(半升)芍药(三两)枳实(四枚)大黄(二两)生姜(五两切)大枣(十二枚擘)上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

过。平声。下同。过经与坏同。不知何逆而二三下之。适所以致逆耳。故曰反也。柴胡证仍在者。言下而又下。阳明虽未见伤而邪在少阳者。亦未见除也。先与小柴胡者。赜之之意也。呕不止。郁郁微烦者。邪扰二阳。故曰未解也。大柴胡者。

有小柴胡以为少阳之主治。用芍药易甘草者。以郁烦非甘者所宜。故以酸者收之也。加枳实大黄者。荡阳明之郁热。非苦不可也。盖亦一举而有两解之意。

(五十四)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证。以呕故知极吐下也。

胸中痛。邪在膈也。若曾极吐。则应有心下温温欲吐。何也。以胃口已被吐伤。邪热上抟于膈。反欲吐而不得吐也。腹微满。郁郁微烦。邪在胃也。若曾极下。则应大便微溏。何也。以下则胃虚。邪虽实于胃。大便反不能结硬也。故曰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言当荡其热以和其胃也。不尔。言未极吐下也。但欲呕至末。申明上文。调胃承气汤方见下编。

(五十五)太阳病。项背强KTKT。反汗出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

桂枝加葛根汤方于桂枝汤方内。加葛根三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KT音殊。KTKT。鸟之短羽者。动则引颈KTKT然。形容病患之颈项俱病者。俯仰不能自如之貌。

盖太阳之脉。下颈挟脊。

太阳之筋。其别者挟脊上项。阳明之脉。其支者从大迎下人迎。循喉咙。入缺盆。阳明之经。其直者上腹而布。至缺盆而结。上颈上合于太阳。故邪凑太阳。则项背强。加阳明。则颈亦病。故曰KTKT也。反。转也。言太阳未罢。汗转出不已。而恶风犹在也。以太阳尚在。故用桂枝为主方。

以初有阳明。故加葛根为引用。盖葛根者。走阳明之经者也。然则桂枝加葛根之所以为汤。其太阳阳明差多差少之兼解欤。旧本以葛根汤方为增补。谬甚。今根据经文桂枝加例补注。太阳一经。

分荣分卫。桂枝麻黄。所以同主一经。阳明。少阳。经络脏腑耳。葛根柴胡。所以各专一经矣。

(五十六)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

葛根加半夏汤方于葛根汤方内。加半夏半升。余根据葛根汤法。

合。见答切。合之为言。相配偶也。轻重齐。多少等。谓之合。盖阳明切近太阳。所以合也。

不下利。乃对中篇必自下利而言。两相反之词。所以为彼此互相发明。以见中风伤寒之分别也。呕大吐也。盖太阳。膀胱也。膀胱主水。阳明胃也。胃主饮。风邪属阳。阳主气。阳邪协气。泛溢水饮而上涌。得逆则与俱出。此呕之所以为呕。太阳阳明相合而为一家之证也。

桂枝葛根。散风而解肌。太阳阳明之的药也。半夏辛温。散气而蠲饮。主除热坚而止呕也。然所谓葛根加者。其葛根汤。得非承上条而言。指桂枝加葛根之葛根与。以其无麻黄。殊为允当也。

用者请更参详。不浮沉于谬讹。何如。

(五十七)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硬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弦。五六日。谵语不止。当刺期门。

椎。与槌同。俞。灵枢作。音庶。并。犹合也。彼此相兼合而有轻重多寡之不同。谓之并。盖少阳间阳明。去太阳远。故但兼并也。头项强痛见首条。眩。目无常主而旋转也。冒。昏蒙不明也。

二阳之脉起于目二。风能羊角旋而善偃蔽。少阳属木。故得之则眩。太阳属水。故受之则冒。

或与时。互言也。少阳之脉络胁。而太阳内陷则为结胸。虽非内陷。然以并人。

则几于陷矣。故有时或似结胸而心下痞硬。非谓真实常如此也。然胸乃阳明之部分。太少并。阳明不言而可知矣。肺俞。在背第三椎下两旁。肝俞。在第九椎下两旁。皆挟脊。各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肺俞留七呼。肝俞留六呼。夫肝与胆合。刺肝俞。泻少阳之太过也。

而肺与膀胱非合也。刺肺俞。其以膀胱为津液之府。气化出焉。肺主气。故刺之以通太阳膀胱之气化与。不可发汗者。以不独太而有少。少阳无发汗法也。谵语者。心火炽而胃土燥也。

木火通明。故木盛则火炽。所以弦脉偏见也。期门。见第六十四条。

(五十八)太阳少阳并病。心下硬。颈项强而眩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此承上条而又以勿下再出。以明汗下俱不可行。通下文所以为详悉一证之意也。盖太少并病。则五合之表里俱伤。而邪无定聚。汗则偏损表。下则偏虚里。所以两皆不可也。颈项亦头项之互词。

上条言眩冒。此有眩无冒。差互详略耳。

(五十九)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心下硬。下利不止。水浆不下。其人心烦。

此又承上条出其误下之变。三条一证互发。前条言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弦。则是谵语脉弦者。误汗之变也。上言慎勿下之。未言下之之变。然则此条反下者。以上条误下之变言也。结胸即下后阳邪内陷之结胸。下利即协热之下利。水浆不下心烦。结胸下利。两虚其胃也。末后疑有脱简。

(六十)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胁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与小柴胡汤主之。

小柴胡汤方柴胡(半斤)黄芩(三两)人参(三两)半夏(半升洗)甘草(三两炙)生姜(三两)大枣(十二枚擘)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咳。溪介切。此少阳之初证。叔和以无少阳明文。故犹类此。凡如此者。今皆从之。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互文也。言伤寒与中风当五六日之时。皆有此往来寒热已下之证也。五六日。

大约言也。往来寒热者。邪入躯壳之里。脏腑之外。两夹界之隙地。所谓半表半里。少阳所主之部位。故入而并于阴则寒。出而并于阳则热。出入无常。所以寒热间作也。胸胁苦满者。少阳之脉循胸络胁。邪凑其经。伏饮抟聚也。默。静也。胸胁既满。谷不化消。所以静默不言。不需饮食也。心烦喜呕者。邪热伏饮抟胸胁者涌而上溢也。或为诸证者。邪之出入不常。所以变动不一也。柴胡少阳之君药也。半夏辛温。主柴胡而消胸胁满。黄芩苦寒。佐柴胡而主寒热往来。人参甘枣之甘温者。调中益胃。止烦呕之不时也。此小柴胡之一汤。所以为少阳之和剂与。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脉经作中风往来寒热。伤寒五六日之后。心烦作烦心。心下。作心中。身有。作外有。

后加减法若胸中烦而不呕。去半夏人参。加栝蒌实一枚。(烦。热闷也。去人参。热聚而闷。不宜固气也。不呕。无伏饮以为逆也。去半夏。既无伏饮为逆。不须辛散也。栝蒌实者。寒以泄热。苦以散满也。)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参合前成四两半。栝蒌根四两。(渴。津液不足也。半夏燥津液。故去之。人参生津而止渴。栝蒌根彻热而益津。所以加之也)。若腹中痛。去黄芩。加芍药三两。(腹中痛。血涩而内寒也。黄芩苦坚而寒中。故去之。芍药通宣而愈痛。故加也。)若胁下痞硬。去大枣。加牡蛎四两。(胁下痞硬。邪热伏饮抟聚为实也。去大枣。甘能聚气而令人中满也。加牡蛎。咸能软坚而主除寒热也。)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黄芩。加茯苓四两。(悸。心动也。水停心下则悸。所以小便不利也。肾主水。黄芩坚肾。肾坚则水愈蓄。故去之。茯苓利窍。窍利则水渗泄。故加之。)若不渴外有微热者。去人参。加桂三两。温覆取微似汗愈。(不渴。津液无亏也。故不须人参以为润。外有微热。表未全罢也。故加桂以解肌。)若咳者。去人参大枣生姜。

加五味子半升。干姜二两。(咳。气逆而嗽也。去人参大枣者。甘能益气也。水寒窒气则咳。本方有半夏。水可燥也。寒宜热散。故易生姜以干姜之热。散其寒也。然咳属肺。肺欲收。加五味子者。酸以收之也。太阳一经。惟荣卫之不同。所以风寒分异治。阳明一经。虽属经络脏腑。最为切近太阳。荣卫之道在迩。风寒之辨尚严。少阳一经。越阳明。去太阳远。荣卫无相关。经络脏腑而已。经络脏腑无不同者。经络脏腑同。风寒无异治。经以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交互为文者。发明风寒至此。同归于一治也。斯道之精微。其在于斯乎。)(六十一)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此承上条申言辨认少阳一经为病之大意。

(六十二)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明也。以法治之。

已。毕也。渴亦柴胡或为之一证。然非津液不足。水饮停逆。则不渴。或为之渴。寒热往来之暂渴也。今服柴胡汤已毕而渴。则非暂渴。其为热已入胃。亡津液而渴可知。故曰属阳明也。

(六十三)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若柴胡证不罢者。复与柴胡汤。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

柴胡证不罢。言病虽不解。亦不他变。则宜再行和之可知也。故曰复与柴胡汤。蒸蒸而振。

作战汗也。必如此而后解者。以下后里虚故也。此与中篇第五十五条互义。

(六十四)妇人中风。发热恶寒。经水适来。得之七八日。热除而脉迟身凉。胸胁下满。如结胸状。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也。当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

发热恶寒。即下文续得寒热。经水适来。妇人血为主。临经不临经。邪热内郁。迫血妄行。多则因而适然错来也。七八日。邪当入里之时。故外热除而脉迟。表罢而身凉也。如。似也。言变胸胁下满其状有似下后阳邪内陷之结胸而谵语。盖虽非反下。而经水之不当来而来。犹之反下而然也。血室。荣血停留之所。经脉集会之处。即冲脉。所谓血海是也。其脉起于气街。并少阴之经挟脐上行。至胸中而散。故热入而病作。其证则如是也。期门二穴。在不容两旁。各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肝之募也。肝纳血。故刺期门。所以泻血分之实热也。

(六十五)妇人中风。七八日。续得寒热。发作有时。经水适断者。此为热入血室。其血必结。故使如疟状。发作有时。小柴胡汤主之。

上条适来。此言适断。反复更互详言也。续。谓续后得也。寒热以往来寒热言。与上条恶寒发热意同。适断。言值经水正来。适然又断止也。热入血室。与上证同而义异。适来者。因热入室迫使血来。血出而热遂遗也。

适断者。热乘血来而遂入之。与后血相抟。俱留而不出。故曰其血必结也。如疟状。申释寒热也。

上言刺。此出小柴胡。皆互相发明也。

(六十六)血弱气尽。腠理开。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抟。结于胁下。正邪分争。往来寒热。

休作有时。默默不欲饮食。脏腑相连。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呕也。小柴胡汤主之。

痛。当作病。此总上二条而申明之。以决言小柴胡汤为的于用之意。血弱气尽。以经水之适来适断言也。腠理开邪气因入。以中风之热入血室言也。胁下者。少阳之部分也。邪传少阳。热既入于血室而不出。则邪抟于胁下而不散。明前条之如结胸状也。邪正分争三句。言正气与邪气并争。则寒热交作。分则退。明上条之如疟状也。默默不欲饮食者。少阳经中或为之一证。脾胃亦伤之故也。脏腑相连者。以主热入血室之厥阴肝。与主往来寒热之少阳胆言。而明其义也。夫以脏腑论之。心肺之配大小肠。以言其居。则有上下之远隔。肾配膀胱。其相去则差别前后之分。脾胃之为配合。虽则皆位乎中。亦是各开而不相着。独有肝之配胆。乃得相连而不相离。夫性必恋于妇。所以阳邪之热。必下就而入于阴之血室。阴主受。故受其热而通其往来。所以谓之必。必者。定然之词也。邪高病下者。言惟其邪乃阳邪。阳上浮而居高。惟其病在血室。

属乎阴而低下。下往上来。脾胃间中。虽不受病。未免受伤。呕之为呕者。此也。然小柴胡汤者。

出表入里。往来寒热之主冶也。而热入血室者。乃下往上来之寒热。似不相同。亦以之为主治。

何也。曰。出入上下虽不同。其主往来为寒热之少阳则一也。邪属少阳。发表则无表可发。攻里则胃不可攻。取之于血室。则邪又结于胁下。肝胆同归一治。妇道必从于夫。故从少阳之小柴胡为解厥阴之血室。乃主其夫妇之和。而潮热期之于必愈。此热入血室之为病。所以决于用小柴胡而无贰也。中篇末条。与此互相发明。下编无出。由此其推也。然则妇人风寒为病之治。其所以殊于男子者。止惟如此乎。曰。非谓止于如此也。谓大要差在血气之分耳。循经以为治。则一也。观热入血室不外小柴胡一汤。则他可知矣。经之所以反复详明以示教。

岂非开谕后学。当知致力于斯乎。噫。微矣哉。

卷之二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篇第二

凡五十七条方三十二

太阳统摄之荣卫。乃风寒始入之两途。寒则伤荣。故以营伤于寒而病者为中篇。夫寒。冬令也。

秋末春初以间乎冬。寒则有之。他时虽或暴变清冷。大率不外本序之令气耳。终不得入隆冬严寒之例。以病言之。必也证候显见如经。始可谓为伤寒。不可少有分毫违错。盖经之所以条例各病。

对比而辨论者。正为与伤寒分别争差也。读者极力反复精究其旨。久久成熟。一旦贯通。则认病自然亲切。而于凡异说之纷纭者。皆不为其所惑矣。慎哉。

(一)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

或。未定之词。寒为阴。阴不热。以其着人而客于人之阳经。郁而与阳争。争则蒸而为热。已发热者。时之所至。郁争而蒸也。未发热者。始初之时。郁而未争也。必。定然之词。恶寒见上篇。然此以寒邪郁荣。故荣病而分见恶寒。曰必者。言发热早晚不一。而恶寒则必定即见也。体痛者。寒主坚凝而伤荣。则荣实而强。卫虚而弱矣。荣强则血涩。卫弱则气滞。故痛也。呕。吐也。逆。俗谓恶心是也。胃口畏寒而寒涌也。阴谓关后。阳谓关前。俱紧。三关通度而急疾。寒性强劲而然也。难经曰。伤寒之脉。阴阳俱盛而紧涩。是也。伤。犹中也。彼此两相更互发明。言太阳之为病。中风固如彼矣。若或有如此者。则又是触犯于寒而中之也。然阴寒之袭人。从荣而入。荣。血道也。寒之所以从荣入者。荣亦阴。亦从类也。犹龙虎之于风云。水火之于燥湿。各以其类而相从之自然也。此揭太阳分病之纪二。乃此篇之小总。下条乃申此而互言之。详其义以出其治。余皆此条之差分耳。首尾脉络。纲领条目。大端悉类上编。乃上篇之对待。太阳之太三辨。上编一。此其二。以下凡首称伤寒者。则又皆指有此云云之谓也。

(二)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

麻黄汤方麻黄(三两去节)桂枝(二两去皮)甘草(一两炙)杏仁(七十个汤浸去皮尖)上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

此申上条而更互言之。所以致其详而出其治也。头痛已见太阳病。而此犹出者。以其专太阳而主始病也。上条先言或已发热。或未发热。而此先言头痛。次言发热者。则是以其已发热者言也。身疼腰痛。骨节疼痛。即上条之体痛而详言之也。上条言必恶寒。而此言恶风者。乃更互言之。与上编啬啬恶寒。淅淅恶风。双关互文之意同。无汗。乃对上编之有汗而言。以见彼此两相反。所以为风寒之辨别。不然无是证者。则不言也。然所以无汗者。汗乃血之液。血为荣。荣强则腠理闭密。虽热。汗不出也。喘。气逆也。卫主气。卫弱则气乏逆。呼吸不利而声息所以不遂也。

然上条言呕而此言喘。呕与喘。皆气逆。亦互言以明互见之意。麻黄味苦而性温。力能发汗以散寒。然桂枝汤中忌麻黄。而麻黄汤中用桂枝。何也。曰。麻黄者。突阵擒敌之大将也。桂枝者。

运筹帷幄之参军也。故委之以麻黄。必胜之算也。监之以桂枝。节制之妙也。甘草和中而除热。杏仁下气而定喘。惟麻黄有专功之能。故不须啜粥之助。

(三)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燥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伤寒者。以上二条互言者而言也。下仿此。一日太阳受之。太阳主表而属外。故外者先当也。静谓恬退而和平也。紧退恬静和平。其为不传而欲愈可诊矣。颇欲吐属上言。不甚待吐而不吐。盖呕逆未全止也。燥。干也。数。五六至已上也。其主热。急。躁疾也。欲传而加进可知也。

(四)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见。音现。上条举太阳而以脉言。此复举阳明少阳而以证言。次第反复互相发明也。然不传有二。一则不传而遂自愈。一则不传而犹或不解。若阳明少阳虽不见。太阳亦不解。则始终太阳者有之。余经同推。要皆以脉证所见为准。若只蒙龙拘拘。数日以论经。则去道远矣。

(五)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宜麻黄汤。

表。太阳也。伤寒脉本紧。不紧而浮。则邪见还表而欲散可知矣。发。拓而出之也。麻黄汤者。

乘其欲散而拓出之之谓也。(方见前)(六)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

浮与上同。而此多数。数者。伤寒之欲传也。可发汗而宜麻黄汤者。言乘寒邪有向表之浮。

当散其数。而不令其至于传也。

(七)脉浮数者。法当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当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里虚。须表里实。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

此承上条复以其治不如法。因而致变者言。晓人当知谨也。身重。下后阴虚而倦怠也。悸属心。

心主血。阴虚则血虚。所以心不宁也。盖不当下而反下之。故证变如此。不可汗者。禁勿重亡津液以复损其阴也。当自汗出乃解者。言下虽反而病未甚变。须待其津液回。当得自汗而解也。所以然者以下。乃申释上文之词。里虚。以亡津液言。须表里实。以待津液回。邪还表言也。

(八)伤寒发汗。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主之。(更。平声。)伤寒发汗者。服麻黄汤以发之之谓也。解。散也。复。重复也。既解而已过半日之久矣。何事而复哉。言发汗不如法。汗后不谨。重新又有所复中也。盖汗出过多。则腠理反开。护养不谨。邪风又得易入。所以新又烦热而脉转浮数。故曰可更发汗。更。改也。言当改前法。故曰宜桂枝汤。

桂枝汤者。中风解肌之法。微哉旨也。庸俗不省病加小愈之义。不遵约制。自肆粗下。不喻汗法微似之旨。骋以大汗为务。病致变矣。反谓为邪不尽。汗而又汗。辗转增剧。卒致莫救。不知悔悟。噫。读书不喻旨。赵括鉴矣。学医废人命。伊芳谁鉴邪。伤哉。

(九)发汗已。脉浮数烦渴者。五苓散主之。

已。言发汗毕。非谓病罢也。浮数烦。与上同。而此多渴。渴者。亡津液而内燥。里证也。

以证有里而人燥渴。故用四苓以滋之。以表在而脉浮数。故凭一桂以和之。谓五苓散能两解表里者。此也。(方见上编)(十)伤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汤主之。

茯苓甘草汤方茯苓(二两)桂枝(二两去皮)生姜(三两切)甘草(一两)上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三服。

伤寒不汗出。汗出者。以发之而出者言也。然则此条二节。上节乃承上条而以其不烦者再言。

下节乃承上节而以其更不渴者又出也。不烦。则热较轻可知。故治亦不殊。不渴。则内燥更减可识。故但用四苓之一以润之。然里证既轻。则表为犹多可必。故须桂枝之三以解之。然则此汤之四物。其桂枝五苓二方之变制与。

(十一)伤寒汗出解之后。胃中不和。心下痞硬。干噫食臭。胁下有水气。腹中雷鸣下利者。

生姜泻心汤主之。

生姜泻心汤方生姜(四两切)甘草(三两炙)人参(三两)干姜(一两)黄芩(三两)半夏(半升洗)黄连(一两)大枣(十二枚擘)上八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噫。影戒切。解。谓大邪退散也。胃为中土。温润则和。不和者。汗后亡津液。邪乍退散。正未全复而尚弱也。痞硬。伏饮抟膈也。噫。饱食息也。食臭。气也。平人过饱伤食。则噫食臭。

病患初瘥。脾胃尚弱。化输未强。虽无过饱。犹之过饱而然也。水气。亦谓饮也。雷鸣者。脾为阴。

胃为阳。阴阳不和。薄动之声也。下利者。惟阴阳之不和。则水谷不厘清。所以杂迸而走注也。生姜大枣。益胃而健脾。黄芩黄连。清上而坚下。半夏干姜。蠲饮以散痞。人参甘草。益气而和中。然则泻心者。健其脾而脾输。益其胃而胃化。斯所以为泻去其心下痞硬之谓也。

(十二)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

芍药甘草附子汤方芍药(三两)甘草(三两炙)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以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三服。

未汗而恶寒。邪盛而表实。仇雠之恶也。已汗而恶寒。邪退而表虚。怯懦之恶也。盖汗出之后。

大邪退散。荣气衰微。卫气疏慢。病虽未尽解。不他变而但恶寒。故曰虚。言表气新虚而非病变也。然荣者阴也。阴气衰微。故用芍药之酸以收之。卫者阳也。阳气疏慢。故用附子之辛以固之。

甘草甘平。合荣卫而和谐之。乃国老之所长也。

(十三)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上节乃略上条而复言。所以起下文。而以其反者出也。不恶寒。其人表气强也。但热。亡津液而胃中干。故曰实也。当和胃气。以干在胃而实也。故曰。与调胃承气汤。然汤以泻实。而甘草则和中益气。何也。盖实成于虚也。所谓量凿而正枘。其斯之谓与。方见大阳下。

(十四)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主之。

桂枝新加汤方桂枝(三两去皮)芍药(四两)甘草(二两炙)人参(三两)生姜(四两切)大枣(十二枚擘)上六味。以水一斗一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分。温服。如桂枝法。

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邪气骤去。血气暴虚也。用桂枝者。和其荣卫。不令暴虚易得重伤也。

加人参芍药者。收复其阴阳以益其虚也。加生姜者。健其乍回之胃以安其谷也。曰新加者。得非足一百一十三而成之之谓邪。微火皆当仿效首方。此盖后人之赘耳。

(十五)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主之。

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方麻黄(四两去节)杏仁(五十个去皮尖)甘草(二两炙)石膏(半斤碎绵裹)上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

更行。犹言再用。不可再用桂枝汤。则是已经用过所以禁止也。盖伤寒当发汗。不当用桂枝。桂枝固卫。寒不得泄。而气转上逆。所以喘益甚也。无大热者。郁伏而不显见也。以伤寒之表犹在。故用麻黄以发之。杏仁下气定喘。甘草退热和中。本麻黄正治之佐使也。石膏有彻热之功。

尤能助下喘之用。故易桂枝以石膏。为麻黄汤之变制。而太阳伤寒。误汗转喘之主治。所以必四物者而后可行也。

(十六)发汗后。饮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喘属肺。肺属金。金性寒。故曰形寒饮冷则伤肺。汗后肺气新虚。易得重伤。饮水。饮冷也。水灌则形寒。肺伤矣。其主气所以皆喘也。

(十七)发汗过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汤主之。

桂枝甘草汤方桂枝(四两去皮)甘草(二两炙)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顿服。

汗多则血伤。血伤则心虚。心虚则动惕而悸。故叉手自冒覆而欲得人接也。桂枝走阴。敛液宅心。能固疏慢之表。甘草缓脾。和中益气。能调不足之阳。然则二物之为方。收阴补阳之为用也。

(十八)发汗后。其人脐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之。

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方茯苓(半斤)桂枝(四两去皮)甘草(二两炙)大枣(十五枚擘)上四味。以甘澜水一斗。先煮茯苓减二升。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作甘澜水法取水二斗。置大盆内。以勺扬之。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颗相逐。取用之。

脐下悸者。肾乘心汗后液虚。欲上凌心而克之。故动惕于脐下也。欲作。待作未作之谓。奔豚见上编。然水停心下则悸。茯苓淡渗胜水。能伐肾脏之淫邪。桂枝走阴降肾。能御奔豚于未至。

甘草益气。能补汗后之阳虚。大枣和土。能制为邪之肾水。甘澜水者。操之而使其性抵于纯。不令其得以助党而长祸也。

(十九)发汗后腹胀满者。浓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主之。

浓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方浓朴(半斤去皮炙)生姜(半斤切)半夏(半升洗)人参(一两)甘草(二两炙)上五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汗后腹胀满者。胃中干。阳虚气滞而伏饮停蓄也。人参甘草之甘。益胃而滋干。生姜半夏之辛。蠲饮而散满。然胀非苦不泄。所以浓朴者。君四物而主治也。

(二十)伤寒中风。医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数十行。谷不化。腹中雷鸣。心下痞硬而满。干呕心烦不得安。医见心下痞。谓病不尽。复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结热。但以胃中虚。客气上逆。

故使硬也。甘草泻心汤主之。

甘草泻心汤方甘草(四两炙)黄芩(三两)黄连(一两)干姜(三两)半夏(半升洗)大枣(十二枚擘)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

伤寒中风。言伤寒与中风皆有此变证。大意与上编第六十条同。医反下之至心下痞硬而满。大略与上编第三十五条同。此多既误而复误。不得安以上。前误成痞也。医见至益甚。言复误而痞加重也。此非结热至末。乃原致痞之因。以出其治也。甘草大枣之甘。益反下之虚。干姜半夏之辛。

散上逆之满。黄芩黄连之苦。解邪热之烦。然证大略与上编第三十五条同。而方物有同有异者。

不用桂枝。以无表也。同用甘草干姜同为益虚而散硬也。不用参术。恶益气也。用大枣。取滋干也。

以既误复误而痞益甚。故用芩连以为干姜之反佐。协同半夏以主散。此其所以有异同之分焉。

(二十一)伤寒服汤药。下利不止。心下痞硬。服泻心汤已。复以他药下之。利不止。医以理中与之。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赤石脂禹余粮汤主之。复利不止者。当利其小便。

赤石脂禹余粮汤方赤石脂(一斤碎)禹余粮(一斤碎)以上二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三服服泻心汤已以上。承上条而再言之也。复以他药下之利不止。言再治之不对。医以理中与之利益甚。言愈误也。理中者以下。乃明其误而出其治。难经曰。中焦者。在胃中脘。主腐熟水谷。

下焦者。当膀胱上口。主分别清浊。主出而不内。以传道也。灵枢曰。水谷者。常并居于胃中。

成糟粕而俱下于大小肠而成下焦。渗而俱下。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膀胱焉。然则利在下焦者。膀胱不渗而大肠滑脱也。禹余粮甘。平。消痞硬而镇定其脏腑。赤石脂甘温。固肠虚而收其滑脱。然收滑脱矣。而利仍不止者。膀胱不渗而水谷不分也。利小便者。导其水而厘清之。使腑司各行其所有事也。腑司各行其所有事。则利无余治。而愈可必矣。

(二十二)伤寒大下后。复发汗。心下痞恶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当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汤。攻痞。宜大黄黄连泻心汤。

表。非病初之表。下复发汗。言疏缓其表之表也。解。犹救也。如解渴解急之类是也。解表。

与发表不同。伤寒病初之表当发。故用麻黄汤。此以汗后之表当解。故曰宜桂枝汤。言与中风之表同。当解肌而固卫也。桂枝汤方见上编。攻痞方说见下编。

(二十三)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

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救表。宜桂枝汤。

清谷不止。身疼痛者。下后胃伤。里虚寒甚。饮食不腐化。而水谷不分。亡津液而骨属不利也。救。护也。利甚身疼痛。而急当救护其里者。下后里虚为重也。清便自调。言小便清而大便调也。小便清大便调。里气和矣。里气和而身疼痛者。卫不外固而不与荣和也。急当救护其表者。不令重虚之表又易得重伤也。救里宜四逆汤者复阳而收阴也。救表宜桂枝汤者。固卫以和荣也。此救表救里之所以各有其急也。四逆汤方见下编。桂枝汤方同上。

(二十四)伤寒发汗。若吐。若下。解后。心下痞硬。噫气不除者。旋复代赭石汤主之。

旋复代赭石汤方旋复花(三两)人参(二两)生姜(五两切)代赭石(一两)半夏(半升洗)甘草(三两炙)大枣(十二枚擘)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解。谓大邪已散也。心下痞硬。噫气不除者。正气未复。胃气尚弱而伏饮为逆也。旋复半夏。

蠲饮以消痞硬。人参甘草。养正以益新虚。代赭以镇坠其噫气。姜枣以调和其脾胃。然则七物者。

养正散余邪之要用也。

(二十五)伤寒八九日。下之。胸满烦惊。小便不利。谵语。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

柴胡加龙骨牡蛎汤方柴胡(四两)半夏(二合洗)龙骨(一两半)牡蛎(一两半)人参(一两半)茯苓(一两半)铅丹(一两半)桂枝(一两半去皮)生姜(一两半切)大黄(二两)大枣(六枚擘)上十一味。以水八升。煮取四升。内大黄。切如棋子。更煮一二沸。去滓。温服一升。

胸满者。下后里虚。外热入里挟饮而上抟于膈所以烦也。惊属心。心藏神而居膈。正虚邪胜。

所以不宁也。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伤寒本一身疼痛。亡津液而血涩不利。故变沉滞而重甚也。

夫以心虚则惊也。故用人参茯苓之甘淡。入心以益其虚。龙骨牡蛎铅丹之重涩。敛心以镇其惊。

半夏辛温。以散胸膈之满。柴胡苦寒。以除郁热之烦。亡津液而小便不利。参苓足以润之。胃中燥而谵语。姜枣有以调也。满在膈中。半夏开之。非大黄不能涤。重在一身。人参滋之。非桂枝不能和。然是证也。虽无三阳之明文。而于是汤也。总三阳以和之之治可征也。

(二十六)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若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主之。

前第十五条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云云。与此止差下字。余皆同。夫以汗下不同而治同者。

汗与下虽殊。其为反误而致变喘则一。惟其喘一。所以同归于一治也。然以上编第四十条误汗变喘用桂枝浓朴杏子汤而观之。则此汗下后不可更用桂枝汤可知矣。通考则义全。

(二十七)伤寒下后。心烦腹满卧起不安者。栀子浓朴汤主之。

栀子浓朴汤方栀子(十四枚擘)浓朴(四两姜炙)枳实(四两汤浸去穣炒)以上三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三服。温进一服。得吐。止后服。

凡下而致变者。皆误也。心烦者。外邪入里抟膈而郁闷也。腹满者。虚邪壅胃。彭亨而不散也。卧属阴。腹满者。阴滞也。起属阳。心烦者。阳郁也。所以皆不安宁也。栀子苦寒。快涌心胸之烦。浓朴枳实。主泄胃腹之满。所以三物者。能安误下后之不安也。

(二十八)伤寒医以丸药大下之。身热不去微烦者。栀子干姜汤主之。

栀子干姜汤方栀子(十四枚擘)干姜(二两)上二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丸药误用。不惟病变而且毒遗。误于大下。不独亡阴而阳亦损。所以身热不去而微烦也。栀子酸苦。涌内热而除烦。干姜辛热。散遗毒而益气。吐能散滞。辛能复阳。此之谓也。

(二十九)伤寒五六日。大下之后。身热不去心中结痛者。未欲解也。栀子豉汤主之。

栀子豉汤方栀子(十四枚擘)香豉(四合绵裹)上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栀子得二升半。内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为二服。温进一服。

得吐者止后服。

此条结痛。比上条微烦则较重。一证而争差分也。前以差轻。故散之以干姜。此以差重。故解之以香豉。盖香豉能主伤寒寒热恶毒。烦躁满闷。然则二条者。大同小异之分也。

(三十)发汗若下之而烦热胸中窒者。栀子豉汤主之。

此条亦与上同。窒者。邪热壅滞而窒塞。未至于痛而比痛较轻也。心居胸膈。所以同为一治。

(三十一)发汗吐下后。虚烦不得眠。若剧者。必反复颠倒。心中懊。栀子豉汤主之。

虚烦不得眠者。大邪乍退。正气暴虚。余热闷乱胃中干而不和也。剧。极也。反复颠倒心中懊者。胸膈壅滞不得舒快也。所以用栀子豉。高者因而越之之法也。

若少气者。栀子甘草豉汤主之。若呕者。栀子生姜豉汤主之。

栀子甘草豉汤方于栀子豉汤方内。加入甘草二两。余根据前法。得吐止后服。

栀子生姜豉汤方于栀子豉汤方内。加生姜五两。余根据前法。得吐。止后服。

少气者。气伤也。故加甘草以益之。呕者。气逆也。故加生姜以散之。

(三十二)凡用栀子汤。病患旧微溏者。不可与服之。

栀子酸苦大寒而涌泄。病患旧微溏者。里气本虚而脏腑寒也。里气虚则易涌。脏腑寒则易泄。

故揭示禁止如此。

(三十三)下之后。复发汗。必振寒脉微细。所以然者。以内外俱虚故也。

内。谓反下则亡阴而里虚。所以脉微细也。外。谓复汗则亡阳而表虚。所以振寒也。

(三十四)下之后。复发汗。昼日烦躁不得眠。夜而安静。不呕不渴。无表证。脉沉微。身无大热者。干姜附子汤主之。

干姜附子汤方干姜(一两)附子(一枚去皮生用破八片)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顿服。

反下亡阴。阴既虚矣。又复发汗以亡其阳。则阳之虚。比之阴为尤甚。然阳用事于昼。热之烦。阳之亢也。躁虽阴。阳之扰也。不得眠者。阳不能胜阴而争夺于阴也。阴用事于夜。安静者。

无阳事也。不呕不渴。无表证。脉沉微。身无大热。则阳大虚不足以胜阴为谛矣。故用干姜附子偏于辛热以为汤者。恢复重虚之阳。而求以协和于偏胜之阴也。

(三十五)伤寒若吐。若下后。心中逆满。气上冲胸。起则头眩。脉沉紧。发汗则动经。身为振振摇者。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

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方茯苓(四两)桂枝(三两去皮)白术(二两)甘草(二两炙)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

心下逆满。伏饮上溢抟实于膈也。气上冲胸。寒邪上涌挟饮为逆也。动经。伤动经脉。振振。

奋动也。盖人之经脉。赖津液以滋养。饮之为饮。津液类也。静则为养。动则为病。病宜制胜之。

不宜发汗。既吐下后。脉又沉紧而复发汗。则重亡津液。气血衰耗。故变如此。术与茯苓。胜湿导饮。桂枝甘草。固表和中。故发汗动经。所需者四物也。

(三十六)伤寒吐下后。发汗。虚烦。脉甚微。八九日。心下痞硬。胁下痛。气上冲咽喉。

眩冒。经脉动惕者。久而成痿。

此申上条而复言失于不治则致废之意。上条脉沉紧。以未发汗言也。此条脉甚微。以已发汗言也。经脉动。即动经之变文。惕。即振振摇也。大抵两相更互发明之词。久。言既经八九日。

若犹不得解而更失于不治。则津液内亡。湿淫外渍。必致痹而成痿。痿者。两足痿软而不相及也。

(三十七)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

温针者。针用必先烧温以去其寒性也。惊者。心有所动而惶惧也。盖心乃神之舍。故谓心藏神。

荣气通于心。故荣与心皆主血。寒邪伤于荣。郁而蒸热矣。温针以攻寒。火之性大热。血得热则耗。耗则虚。血虚则心虚。心虚则舍空。舍空则神无所根据而气浮越于外。故失守而惊惶也。

(三十八)伤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烦者。小建中汤主之。

小建中汤方桂枝(三两去皮)芍药(六两)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切)胶饴(一升)大枣(十二枚擘)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内胶饴。更上微火消解。温服一升。日三服。呕家不可用建中汤。以甜故也。

二三日。当传之时。不传不变。但心中悸而烦者。邪虽衰微正亦虚弱。不足以退散之。所以持也。小建中者。桂枝汤倍芍药而加胶饴也。桂枝汤扶阳而固卫。卫固则荣和。倍芍药者。酸以收阴。阴收则阳归附也。加胶饴者。甘以润土。土润则万物生也。建。定法也。定法惟中。不偏不党。王道荡荡。其斯之谓乎。

(三十九)伤寒脉结代。心动悸。炙甘草汤主之。

甘草(四两炙)生姜(三两切)桂枝(三两去皮)麦门冬(半升)麻子仁(半升)大枣(十二枚擘)人参(二两)生地黄(一斤)阿胶(二两)上九味。以清酒七升。水八升。先煮八味取三升。去滓。内胶烊消尽。温服一升。日三服。

一名复脉汤。

脉结代而心动悸者。虚多实少。譬如寇欲退散。主弱不能遣发而反自徨也。人参甘草麦冬。

益虚以复结代之脉。地黄阿胶麻仁。生血以宁动悸之心。桂枝和荣卫以救实。姜枣健脾胃以调中。

清酒为长血气之助。复脉乃核实义之名。然则是汤也。必欲使虚者加进。而驯至于实。则实者自退散。而还复于元之意也。本条结代。下文无代而有代阴。中间疑漏代一节。

脉。按之来缓而时一止。复来者名曰结。又脉来动而中止。更来小数。中有还者反动。名曰结阴也。脉来动而中止。不能自还。因而复动。名曰代阴也。得此脉者必难治。(结阴也下当有代脉一股。)此承结代。而推言结阴代阴。以各皆详辨其状。与辨脉下第四章意同。

(四十)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抟。身体疼烦。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虚而涩者。与桂枝附子汤主之。

桂枝附子汤方桂枝(四两去皮)附子(三枚炮去皮破八片)生姜(三两切)甘草(二两炙)大枣(十二枚擘)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三服。

风湿相抟见上编。此以得之寒因。故身体疼烦不呕不渴也。不能自转侧者。湿主重着也。浮。

风也。虚则汗后之不足。涩。湿也。与上编小异而大同。桂枝附子汤者。即上编之甘草附子汤。

以姜枣易术之变制也。去术者。以寒本无汗。不似风之自汗而湿多也。用姜枣者。以寒属阴。不如风阳之能食也。然去彼取此虽少殊。而其所以为散风除湿则均耳。

若其人大便硬。小便自利者。去桂枝加白术汤主之。(脉经末句汤名无白字。)桂枝附子去桂枝加白术汤方于桂枝附子汤方内。去桂枝加术三两。余根据前法。

大便硬。里实矣。故去桂枝。恶其主表而不知里也。小便自利。湿胜也。故加术。以其益土而能燥湿也。此加减旧缺。今补。

(四十一)太阳病。项背强KTKT。无汗恶风者。葛根汤主之。

葛根汤方葛根(四两)麻黄(三两去节)桂枝(二两去皮)芍药(二两)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切)大枣(十二枚擘)上七味。咀。以水一斗。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去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

覆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及禁忌。

太阳病项背强KTKT与上编同者。风寒过太阳之荣卫。初交阳明之经络。经络同。所以风寒皆然也。无汗者。以起自伤寒。故汗不出。乃上编有汗之反对。风寒之辨别也。恶风乃恶寒之互文。

风寒皆通恶。而不偏有无也。夫以太阳中风。项背强KTKT。汗出。恶风。用桂枝加葛根而论之。

则此太阳伤寒。项背强KTKT。无汗。恶风。当用麻黄加葛根。而用葛根汤者何哉。盖KTKT乃加阳明之时。喘已不作。故去杏仁。不用麻黄汤之全方。不可以麻黄加为名。而用麻黄桂枝甘草葛根以为汤者。实则是麻黄加之规制也。用姜枣芍药者。以阳明属胃。胃为中宫。姜枣皆和中之物。

芍药有缓中之义也。不须啜粥。麻黄类例也。

(四十二)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麻黄汤主之。

合病见上编。肺主气。气逆则喘。喘甚则肺胀。胸满者。肺胀也。胸乃阳明之部分。喘乃太阳伤寒之本病。以喘不除。甚而至于胸满。故曰合病。然肺不属太阳阳明。而太阳阳明合病之伤寒。

病全在肺。何也。曰。肺为五脏之华盖。内受诸经百脉之朝会。其脏金。其性寒。寒邪凑于荣。

肺以寒召寒。类应故也。不可下者。喘来自太阳之初。满惟在胸。不在胃也。夫麻黄汤者。主治太阳伤寒之初病。有阳明。何以独从太阳之主治也。曰。麻黄固善于散寒。其功尤能泻肺家之实满。杏仁惟其利于下气。故其效则更长于定喘。桂枝虽佐。其实有纲维之妙。甘草虽使。其才有和缓之高。是故太阳表之治行。则阳明胸之功自奏矣。

(四十三)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

必。定然之词。自。谓自然而然也。盖太阳者。膀胱也。膀胱主水。阳明者。胃经也。胃主谷。

寒为阴。阴气主下降。故伤寒无他故。自然而然下利者。太阳阳明合病。经中之邪热甚。胃气弱不化谷不厘清。杂迸而走注。所以谓之必也。以必定自然而然下利。故但用葛根汤散经中之寒邪。

而以不治治利。以不治治利者。麻黄散太阳之表。葛根解阳明之肌。桂枝主荣卫之和。姜枣健脾之弱。甘草者。和中之国老。芍药者。缓中而佐使。夫如是而经中之邪散。则胃中之正回。不厘清者自厘清。不显治者而治在其中矣。噫。王者不治夷狄而夷狄治。圣人无为而无不为。所谓仁之尽义之至。吾于是乎重有感焉。彼以煦煦为仁。孑孑为义。窃圣人之王道以乱名实者。谓不自欺以欺人。公孙龙不能为之说也。悲哉。

(四十四)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

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

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转。与传同。见第五问。并病见上编。太阳初得病时至不恶寒。是原致并之因。若太阳证不罢。至解之熏之。是言治之之次第。若发汗不彻至末。是反复申上文之详。彻。除也。去也。不彻。

言汗发不如法病不除去也。越。散也。言怫郁不散也。涩为血虚。血虚者。汗出过多也。所以转阳明也。

(四十五)伤寒六七日。结胸热实。脉沉紧。心下痛。按之石硬者。大陷胸汤主之。

沉为里。紧为寒。结胸。故心下痛。热实。故石硬。方见上编。盖证同也。

(四十六)小结胸。病正在心下。按之则痛。脉浮滑者。小陷胸汤主之。

小陷胸汤方黄连(一两)半夏(半升洗)栝蒌实(一枚大者)上三味。以水六升。先煮栝蒌取三升。去滓。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分。温三服。

正在心下。言不似大结胸之高而在上也。按之则痛。言比不按亦痛则较轻也。浮则浅于沉。

滑则缓于紧。此结胸之所以有大小之分也。黄连苦寒。以泄热也。半夏辛温。以散结也。栝蒌实苦而润。苦以益苦。则致热于易泄为可知。润以济辛。则散结于无难开可必。所谓有兼人之勇而居上功者。惟此物为然也。

(四十七)伤寒十余日。热结在里。复往来寒热者。与大柴胡汤。但结胸无大热者。此为水结在胸胁也。但头微汗出者。大陷胸汤主之。

水。即饮也。以不实硬。故曰水结。胸胁亦里也。以热结不高。故曰在里。此条两节。上节以往来寒热。故用大柴胡汤。下节以水结无大热。故用大陷胸汤。然热结与水结。胸胁与里。皆互词。大同小异。皆下法也。二方俱见上编。

(四十八)太阳与少阳合病。自下利者。与黄芩汤。若呕者。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

黄芩汤方黄芩(三两)甘草(二两炙)芍药(二两)大枣(十二枚擘)上四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黄芩加半夏生姜汤方于黄芩汤方内。加半夏半升。生姜三两。余根据黄芩汤法。

阳明间太少而中居。太少病。阳明独能逃其中乎。是故芍药利太阳膀胱而去水缓中。黄芩除少阳寒热而主肠胃不利。大枣益胃。甘草和中。是则四物之为汤。非合三家而和调一气乎。然气一也。下夺则利。上逆则呕。半夏逐水散逆。生姜呕家圣药。加所当加。无如二物。

(四十九)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支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证未去者。柴胡加桂枝汤主之。

柴胡加桂枝汤方柴胡(四两)桂枝(一两半去皮)人参(一两半)甘草(一两炙)半夏(二合半洗)黄芩(一两半)芍药(一两半)生姜(一两半切)大枣(六枚擘)上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

支节。四肢百节也。支结言支饮抟聚而结也。发热至微呕。太阳之表也。故曰外证未去。以微而未去也。故加桂枝以解之。支结属少阳。以结则难开也。故用柴胡为主治。然则是证也。虽无太少之明文。而于太少之治以究之。则亦因药可以知病矣。

(五十)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

身热恶风。太阳表也。颈项强。有阳明也。胁下满。少阳也。然则三阳俱见病矣。手足温而渴者。邪凑半表半里而里证见也。夫以三阳俱见病而独从少阳之小柴胡以为治者。太阳阳明之邪微。少阳近里而里证见。故从少阳一于和而三善则皆得也。

(五十一)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者。先与小建中汤。不瘥者。与小柴胡汤主之。

阳主气。涩主痛。阴主血。弦主急。投以小建中者。求之于益阴而和阳也。不瘥。则不对可知矣。小柴胡者。少阳之主治也。盖少阳属木。其脉弦。木盛则土受制。故涩而急痛也。然则是治也者。伐木以救土之谓也。

(五十二)伤寒五六日。已发汗。而复下之。胸胁满。微结。小便不利。渴而不呕。但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者。此为未解也。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

柴胡桂枝干姜汤方柴胡(半斤)桂枝(三两去皮)干姜(三两)栝蒌根(四两)黄芩(三两)牡蛎(三两熬)甘草(二两炙)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微烦。

后服汗出便愈。

胸。太阳阳明也。胁。少阳也。小便不利。太阳之膀胱不清也。渴而不呕。阳明之胃热而气不逆也。头汗出者。三阳之邪热甚于上而气不下行也。往来寒热心烦者。少阳半表半里之邪出入不常也。柴胡黄芩。主除往来之寒热。桂枝甘草。和解未罢之表邪。牡蛎干姜。咸以软其结。辛以散其满。栝蒌根者。苦以滋其渴。凉以散其热。是汤也。亦三阳平解之一法也。

(五十三)太阳病。十日以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设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

脉但浮者。与麻黄汤。脉浮细而嗜卧者。大邪已退。血气乍虚而肢体倦怠也。胸满胁痛。则少阳未除。故与小柴胡以和之。脉但浮则邪还表。故与麻黄汤以发之。

(五十四)伤寒十三日。胸胁满而呕。日哺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生之。

柴胡加芒硝汤方于小柴胡汤方内。加芒硝六两。余根据小柴胡汤法。

十三日。过经也。不解。坏例也。非其治也以上。乃原其坏由于医之误。以下至末。救误之治也。然微利矣。加芒硝以更下之者。丸之为丸。大率辛热物。虽快攻下。下者药也。热以益热。

热结反实而不出。故须咸以软之也。

(五十五)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者。柴胡汤证具而以他药下之。柴胡证仍在者。复与柴胡汤。此虽已下之不为逆。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若心下满而硬痛者。此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但满而不痛者。此为痞。柴胡不中与之。宜半夏泻心汤。

半夏泻心汤方半夏(半升洗)黄芩(三两)干姜(三两)人参(三两)黄连(一两)甘草(三两炙)大枣(十二枚擘)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此条上节。与上编第六十三条互相发明。盖风寒至少阳证治无差殊。故更互为文而互言之。

以见彼此皆然也。若心下满以下二节。乃复言其变以出其治。结胸乃其变之重者。以其重而结于胸。故从大陷胸汤。痞则其变之轻者。以其轻而痞于心。故用半夏泻心汤。半夏干姜。辛以散虚满之痞。黄芩黄连。苦以泄心膈之热。人参甘草。甘以益下后之虚。大枣甘温。润以滋脾胃于健。

曰泻心者。言满在心膈而不在胃也。

(五十六)本以下之。故心下痞。与泻心汤。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烦。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

泻心汤者。本所以治虚热之气痞也。治痞而痞不解。则非气聚之痞可知矣。渴而口燥烦小便不利者。津液涩而不行。伏饮停而凝聚。内热甚而水结也。五苓散者。润津液而滋燥渴。导水饮而荡结热。所以又得为消痞满之一治也。

(五十七)妇人伤寒。发热。经水适来。昼日明了。暮则谵语。如见鬼状者。此为热入血室。

无犯胃气及上二焦。必自愈。

无。与毋通。此与上编末三条文少异而证同。上编言脉与如结胸状。此言昼日明了。暮则谵语。

上编言刺期门及与小柴胡汤。此言无犯胃气及上二焦。皆互言以明互见之意。昼属阳。明了者。

阴邪退也。暮属阴。谵语者。血证得阴而剧也。毋者。禁止之词。犯胃气。以禁下言也。上二焦。

谓上焦中焦。以禁汗吐言也。盖卫气出上焦。津液蓄于中焦。汗则损卫气而亡津液。是汗则犯二焦也。

又上焦主受纳。中焦主受盛。吐则纳与盛俱为逆。是吐则上中二焦亦俱犯也。然下固损胃。下焦犯矣。是三法皆不可用也。三法皆不可用者。邪本在血室。亦非三者攻之所可能及也。

必自愈者。言伺其经行血下。则邪热得以随血而俱出。犹之红汗而然。故决言必定自解而愈。以警人勿妄攻取。致谬误以生变乱之意。夫以三法既皆不可用。则与其欲治。宁刺期门。及与小柴胡汤。而法在焉。即此条之必自愈而观之。则上编之期门虽不刺。小柴胡汤虽不行。亦皆得终当自愈。从可知矣。且上编出三条。而此篇一条。下编虽无出。要皆欲人同推也。读者通考而参详之。则男子妇人风寒为病。证治之异同。大端可见矣。

卷之三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下编第三

凡三十八条方十八

中风者。单只卫中于风而病也。伤寒者。单只荣伤于寒而病也。若风寒俱有而中伤。则荣卫皆受而俱病。故以荣卫俱中伤风寒而病者为下编。盖寒虽专令乎冬。而风则无时不有。所以或则单中单伤。或则俱有而中伤也。单中单伤而为病者已云难治矣。然则俱中伤而病者。其治不尤难乎。

何也。寒须发汗。风则解肌。欲并行而不悖。其为两难也。何如哉。故能发两难发之汗者名曰青龙。能解两难解之热者名曰白虎。能救无两难。而误服大青龙之逆者则曰真武焉。夫所谓青龙白虎真武者。言其灵应不难于其所难。妙效验于不可测度。有如此其神。神汤之谓也。神其神。

礼记曰唯圣者能之。其斯之谓乎。学人能明诸此。始可与言医也已。

(一)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若脉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服之则厥逆。筋惕肉。此为逆也。以真武汤救之。

末后六字。旧本大青龙汤主之。黄氏正之如此。盖既曰不可服。服之为逆。则安得又复有大青龙汤主之之文。传写之误甚明。黄氏正之甚是。当从之。后人又因其更改致疑。并六字皆删之。

删之则上编第二十五条无证书据。故存朱以备通考。然此与下条互相发明而同一治。故合二说并见于下。

(二)伤寒脉浮缓。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少阴证者。大青龙汤发之。

大青龙汤方麻黄(六两去节)桂枝(二两去皮)甘草(二两炙)杏仁(四十枚去皮尖)生姜(三两切)大枣(十二枚擘)石膏如鸡子大(绵裹碎)上七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温粉扑之。一服汗者。停后服。汗多亡阳。遂虚。恶风烦躁不得眠也。

上条太阳中风者。言有上编第三条之证也。病属太阳则脉浮。然浮以候风。紧以候寒。发热者。

中风热即发也。恶寒身疼痛。不汗出。皆寒也。风为烦。寒则躁。盖谓风寒俱有而中伤。风多寒少之证。犹指言此风之中有寒之谓也。此条伤寒者。言有中篇首条之证也。缓者风之诊。身不疼亦风也。但重。寒也。乍有轻时。亦为有风而然也。无少阴证者。言若是但欲寐。则涉于少阴之疑似矣。

今是但重。故曰无少阴证。亦谓风寒两中伤。荣卫俱受病。寒多风少之证。犹指言此寒之中有风之谓也。盖风寒二者。大率多相因而少相离。有寒时。不皆无风。有风时。不皆无寒。所以单中单伤者。固尝自是。相兼而中伤者。亦尝多有。此大青龙之所以作也。二条者互文而互相发明。以为此篇之小总。太阳分病之纪。上编一。中篇二。此其三焉。三者。太阳一经吃紧太三辨也。

以下凡似此云云以为称首者。皆风寒俱有而中伤之证。其例则又皆统乎此也。夫风寒二治。大法不外乎桂枝麻黄之二汤。然桂枝汤中忌麻黄。而麻黄汤中反用桂枝。此中有极深奥义。非言国文字可以形容暴白者。要在人之心领神会耳。大青龙者。桂枝麻黄二汤合剂之变制也。故为并中风寒之主治。校之桂枝麻黄各半汤。与桂枝二麻黄一汤。则少芍药而多石膏。去芍药者。不欲其收也。

以其无芍药而观之。即麻黄汤方加石膏姜枣也。姜枣本桂枝汤中所有。其制则重在石膏。按本草。石膏辛甘大寒。辛以散风。甘以散寒。寒以除热。故为并中风寒发热之用。然青龙以桂枝麻黄得石膏之辛甘而有青龙之名。其白虎亦以知母粳米得石膏之辛寒而有白虎之名。一物二用。得君而成其功名于异世。神变于时者也。夫所谓青龙白虎者。青乃木色。龙乃木神。木主春。春热而烦躁。雷雨解而致和焉。

人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龙兴云雨至。发烦躁之汗而荣卫以和。龙之所以为汤。神汤之谓也。

白乃金色。虎乃金神。金主秋。秋热而燥渴。金风解而荐凉焉。人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虎啸谷风生。解燥渴之热而表里以凉。虎之所以为汤。神汤之谓也。然均是龙也而一则曰主之。一则曰发之。何也。主之者。以烦躁之急疾属动而言。发之者。以但重之沉默属静而言之也。上条末节。脉微弱汗出恶风。盖指上编阳浮而阴弱中风之证而言。中风误服大青龙则为逆。其第二十五条是也。与此参看。其义自合。夫以中风之用桂枝汤。伤寒用麻黄汤。风寒俱中伤而用大青龙汤。

向使认病亲切于克始。用汤的对于及时。则三法行之之下。风寒尚有余治乎。然则三百九十七一百一十三者。医药注误之所致十八九。病病传变之所致无二三。由此观之。司命君子可能不惕惕于心乎。是故。仲景氏之所以若然者。岂得已哉。惟其不得已。故谆谆然曰。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知犯何逆。以法治之。斯言也。岂非深忧天下后世而自致其不能尽其所欲言之意耶。呜呼。以仲景氏方法之多如许。而犹自致其不能尽其所欲言之意如此。则后之以截江。杀车。活人。类证。

纂要。自谓能尽伤寒之治。而胶柱以待天下后世者。吾不知其是诚何心也。

(三)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

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皆与首条同。而无恶寒烦躁。则是较轻于首条。亦风寒俱有而中伤之证也。微除。言虽未全罢亦已减轻也。发烦风壅而气昏也。目瞑。寒郁而血滞也。剧。

作衄之兆也。衄。鼻出血也。鼻为肺之窍。肺为阳中之阴而主气。阳邪上盛。所以气载血上妄行而逆出于鼻也。阳气。以风而言也。风为阳而由气道。所以得随衄散解。故曰阳气重故也。用麻黄汤者。以寒属阴。性沉滞而难解。所以须发之也。方见中篇。下同。

(四)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此承上条复以其更较轻者言。以见证亦有不治自愈之变。所以晓人勿妄治以致误之意。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与上条同。而无疼痛。既无疼痛。则比之上条又更较轻于首条可知矣。所以不待攻治。得衄则亦自愈。得衄自愈者。汗本血之液。北人谓衄为红汗。达此义也。

(五)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麻黄汤主之。

以伤寒为首称而承之以脉浮紧者。寒多风少之谓也。上二条皆风多寒少。前条以服药已微除。

汗发不对而致衄。上条以较轻得自衄。此以寒多不发汗而致衄。三条之所以辨差分也。盖寒多则于法当发汗。当发而失于不发。热郁血乱。所以衄也。衄则阳邪之风散。麻黄汤者。发其尚未散之寒也。

(六)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何以知之。然以荣气不足。血少故也。

令。平声。此总上三条而着其不可汗之脉。所以严致戒慎之意也。盖尺以候阴。迟为不足。

血。阴也。荣主血。汗者。血之液。尺迟不可发汗者。嫌夺血也。

(七)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也。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热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痒。宜桂枝麻黄各半汤。

桂枝麻黄各半汤方杏仁(二十四个去皮尖)桂枝(一两十六铢去皮)芍药(一两)生姜(一两切)甘草(一两炙)麻黄(一两去节)大枣(四枚擘)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一升八合。去滓。温服六合。

八九日。约言久也。如疟状。谓有往来寒热而无作辍之常也。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者。风寒俱有而寒少风多也。不呕不渴清便欲自可。邪之往来。出者未彻表。入亦未及里也。一日二三度发。乃邪居浅近。则往来易及而频数。故脉亦微缓而谓为欲愈也。脉微而恶寒已下。重以不得解者言而出其治也。阴言后。阳言前。俱虚。故禁攻也。更。再也。不可汗。已过表也。不可吐下。未见有里也。热色。阳浮外薄也。然阳虽外薄。以阴寒持之而不能散。所以小汗亦不能得出。气郁而痒也。桂枝麻黄各半汤者。总风寒而两解之之谓也。此与第十四篇第二十章互看。

(八)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更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汤。

桂枝二越婢一汤方桂枝(十八铢去皮)芍药(十八铢)甘草(十八铢炙)生姜(一两三钱切)大枣(四枚擘)麻黄(十八铢去节)石膏(二十四铢碎绵裹)上七味。咀。以水五升。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

本方当裁为越婢汤桂枝汤合饮一升。今合为一方桂枝二越婢一。

发热恶寒。热多寒少。与上条同。上条以脉微而恶寒为阴阳俱虚。此以脉微弱为无阳。两皆不可更汗亦同。然风为阳。病属太阳。而曰无阳。诚不可晓。阙疑可也。或曰。无阳者。谓有疾在阴而无在阳也。审药识病。即越婢观之可知矣。越。逾也过也。婢。女子之卑者也。女子。阴也。

卑。少也。言其人本来虚弱。有宿疾在少阴。少阴之脉本微弱而有不可发汗之义。所以但责其难发汗之过在于少阴。法则谓之无阳。方则谓之越婢。且是汤也。名虽越婢之辅桂枝。实则桂枝麻黄之合济。乃大青龙以芍药易杏仁之变制耳。去杏仁者。恶其从阳而主气也。用芍药者。以其走阴而酸收也。以此易彼而曰桂枝二。则主之以不发汗可知。而越婢一者。乃麻黄石膏之二物。则是寓微发于不发之中亦可识也。寓微发者。寒少也。主之以不发者。风多而宿疾在少阴也。又况首条末节不可服大青龙以发汗。亦由脉微弱。首条末节者。以太阳中风言也。此与上二条者。

皆以风多寒少言也。合而观之。则无阳之阳义不微矣乎。说者如此。未知是否。

(九)服桂枝汤。大汗出。脉洪大者。与桂枝汤如前法。若形如疟日再发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黄一汤。

桂枝二麻黄一汤方桂枝(一两十七铢去皮)芍药(一两六铢)麻黄(十六铢去节)生姜(一两六铢切)杏仁(十六个去皮尖)甘草(一两二铢炙)大枣(五枚擘)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日再服。

服桂枝汤。证转大汗出。脉转洪大者。风多寒少。风邪欲散而寒持之。两皆不得解而热反甚也。

与桂枝汤如前法者。重赜之也。形如疟日再发者。邪居浅而外向。终为微寒所持。故曰汗出必解。

言须发之也。桂枝二麻黄一汤者。重解风而轻于散寒也。

(十)服桂枝汤。大汗出后。大烦渴不解。脉洪大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此与上条同而多大烦渴。盖比上条汗更出过多。亡津液而表里燥热更甚。所以用白虎两解表里之热。加人参润其燥而消其渴也。(方见下。)(十一)服桂枝汤。或下之。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汤去桂加茯苓白术汤主之。

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方于桂枝汤方内。去桂枝。加茯苓白术各三两。余根据桂枝汤法煎服。小便利则愈。

服桂枝汤病不解而证变者。不独中风而且有寒也。又或下之。益误也。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者。风寒之表皆在而未除也。心下满微痛者。误下而证入里也。小便不利。下后亡津液而水饮停也。去桂枝用芍药甘草者。收重伤之阴而益里伤之虚也。姜枣健脾胃而和中。下后用之更宜。

故二物仍其旧也。茯苓淡渗以利窍。术能益土以胜水。本其有停饮之故。所以加之。以为拯前治之误也。脉经术上无白字。

(十二)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

有热则不大便为里实明矣。故虽头痛亦宜承气汤下之。小便清则里无热可知。故曰仍在表宜发汗。然小便清而头痛。阳邪上盛也。故衄可必。而宜桂枝汤解之。承气汤有四方。此不明言。

要当随证辨用耳。桂枝汤方见上编。

(十三)伤寒脉浮滑。此表有热里有寒。白虎汤主之。

白虎汤方知母(六两)石膏(一斤碎绵裹)甘草(二两炙)粳米(六合)上四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汤成。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伤寒见中篇首条。其脉不浮。浮者。风也。言不独伤于寒而亦有风则然也。滑为里热。以滑且浮。知热不独在里也。故指言此表有热。盖表里俱热之谓也。里有寒者。里字非对表而称。以热之里言。盖伤寒之热本寒因也。故谓热里有寒。指热之所以然者言也。夫寒与风俱中伤。表与里既皆热。欲两皆而解之。诚哉极其难也。譬如夏秋两届之间。燥热酷甚。非金风之荐凉。则暑毒不解也。是故白虎者。西方之金神。司秋之阴兽。虎啸谷风冷。凉生酷暑消。神于解秋。莫如白虎。知母石膏。辛甘而寒。辛者金之味。寒者金之性。辛甘且寒。得白虎之体焉。甘草粳米。

甘平而温。甘取其缓。温取其和。缓而且和。得伏虎之用焉。饮四物之成汤。来白虎之嗥啸。阳气者。以天地之疾风名也。汤行而虎啸者同气相求也。虎啸而风生者。同声相应也。风生而热解者。物理必至也。抑尝以此合大小青龙真武而论之。四物者。

四方之通神也。而以命方。盖谓化裁四时。神妙万世。名义两符。实自然而然者也。方而若此可谓至矣。然不明言其神。而神卒不容掩者。君子盛德。此其道之所以大也与。此与厥阴篇第二十五条互看。

(十四)伤寒脉浮。发热无汗。其表不解者。不可与白虎汤。渴欲饮水无表证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白虎加人参汤方用白虎汤方内加人参三两。余根据白虎汤法。

伤寒脉浮与上条同。发热无汗。风寒之表在也。故谓不解。不可与白虎者。白虎义取解秋。

啸谷风而凉收燥热。非为发表也。渴欲饮水者。里热燥甚。希救也。无表证。谓恶寒头身疼痛皆除。非谓热也。以证大意与上条同。故主冶亦与之同。以多渴也。故加人参之润以滋之也。

(十五)伤寒无大热。口燥渴。心烦。背微恶寒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无大热。风微也。口燥渴心烦。里热甚也。背者。太阳经脉之所适。人身至阴之地。不胜寒而有余。恶所以微也。以上三条大意互相发明。所以治亦相仿佛而不甚殊。

(十六)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狂起卧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主之。

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方桂枝(三两去皮)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切)牡蛎(五两熬)龙骨(四两)大枣(十二枚擘)蜀漆(三两洗去脚)上为末。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减二升。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

亡阳者。阳以气言。火能助气。甚则反耗气也。惊狂起卧不安者。神者。阳之灵。阳亡则神散乱所以动皆不安。阳主动也。桂枝甘草。和伤寒之脉浮。蜀漆辛平。散火邪之错逆。龙骨牡蛎。固涩以收阳神之散乱。大枣生姜。醒脾以缓起卧之不安。去芍药者。嫌其主阴。则反得以胜阳也。

(十七)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

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方桂枝(一两去皮)甘草(二两炙)牡蛎(二两熬)龙骨(二两)上四味为末。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日三服。

火逆。承上条而言也。然虽逆而又逆。而证则未变重。故方物反差少而大意不殊。

(十八)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痹。湿病也。因火逆治。火邪夹阳邪而上逆。真阳不下通。阴不用事。化不行而水不得泄。故湿着下体而重痹也。

(十九)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心烦。微恶寒。脚挛急。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此误也。

得之便厥。咽中干。烦燥吐逆者。作甘草干姜汤与之。以复其阳。若厥愈足温者。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若胃气不和谵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四逆汤主之。

甘草干姜汤方甘草(四两炙)干姜(二两炮)上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再服。

芍药甘草汤方白芍药(四两)甘草(四两炙)上二味。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温再服之。

调胃承气汤方大黄(四两去皮清酒浸)芒硝(半斤)甘草(二两炙)上三味。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芒硝。更上微火煮令沸。少少温服。

四逆汤方甘草(二两炙)干姜(一两半)附子(一枚)上三味。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强人可大附子一枚。干姜三两。

数。音朔。反。音板。脚挛急者。足经始终于足。寒则拘挛也。以上言风寒俱有之表里证。

故谓与桂枝汤为反。盖桂枝是中风之主治。反。不顺也。厥。谓四肢冷也。咽中干烦燥吐逆者。

误汗损阳阳虚阴独盛也。甘草益气。干姜助阳。复其阳者。充其气之谓也。厥愈足温。阳气复也。

芍药用白。酸能敛阴而主血也。甘草用炙。甘能补中而益脾也。脚即伸。阴血行也。

盖以一误治而表里俱伤。故必求阴阳如此次第而俱复。胃不和而谵语者。亡津液而胃实也。承气而曰调胃者。以胃属阳而主里。故用甘草和阴阳而缓中也。重发汗而复加烧针。则二者皆有以大损于阳矣。故用偏于助阳之四逆。以救其阳也。

问曰。证象阳旦。按法治之而增剧。厥逆。咽中干。两胫拘急而谵语。师曰。言夜半手足当温。两脚当伸。后如师言。何以知此。答曰。寸口脉浮而大。浮则为风。大则为虚。风则生微热。

虚则两胫挛。病证象桂枝。因加附子参其间。增桂令汗出。附子温经。亡阳故也。厥逆。咽中干。

烦燥。阳明内结。谵语烦乱。更饮甘草干姜汤。夜半阳气还。两足当热。胫尚微拘急。重与芍药甘草汤。尔乃胫伸。以承气汤微溏。则止其谵语。故知病可愈。

胫。音幸。此申释上文意。象。似也。阳以风言。旦。晓也。言似中风分晓。以不啻中风。

故设难详申其义。且明治不可苟。序不可紊。以致戒慎之意。末后不复言若重发汗以下一节者。

以其或然或不然故也。

(二十)伤寒腹满谵语。寸口脉浮而紧。此肝乘脾也。名曰纵。刺期门。

寸口。气口也。五脏别论。帝曰。气口何以独为五脏主。岐伯对曰。胃者水谷之海。六腑之大源也。五味入口。藏于胃。以养五脏气。而变见于气口也。故寸口主脾胃。浮紧为弦。是肝脉也。乘脾者。肝木自盛。脾胃之土受制也。纵见辨脉法上编。期门见太阳上编。刺之者泻木以救土也。

(二十一)伤寒发热。啬啬恶寒。大渴欲饮水。其腹必满。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肺也。名曰横。刺期门。

伤寒发热。啬啬恶寒。风寒尚在太阳而未除也。大渴欲饮水者。肝木本自盛而邪热炽欲得润也。

腹必满者。水漫而泛滥也。自汗出。则津液得外渗矣。小便利。则水得下行矣。夫水。木之母也。

母必为子。木得水则益甚而横。故挟水为邪。反侮所不胜而上乘于肺。肺金若虚。受其邪而不能派散之。则水不得泄而肿作矣。乃金脏实。不纳其邪而转运散之。涣为自汗而外渗。潴为小便而下行。此肝乘肺者所以不足为害。而反欲自解也。横亦见辨脉法上纵同条。然纵横不同。而同刺期门者。纵以木贼土。横以木侮金。皆由木自盛。而以泻木为主治一也。

(二十二)脉浮而紧。而复下之。紧反入里则作痞。按之自濡。但气痞耳。

濡。与软同。古字通用。复。亦反也。紧反入里。言寒邪转内伏也。濡。言不硬不痛而柔软也。痞。言气隔不通而痞塞也。易曰。天地不交而万物不生也。内阴而外阳也。内柔而外刚也。本义曰。盖干往居外而坤来居内也。虽然。倾痞有先痞后喜之象。故君子不可不勉。学人不可不知所务。

(二十三)心下痞。按之濡。其脉关上浮者。大黄黄连泻心汤主之。

大黄黄连泻心汤方大黄(二两)黄连(一两)上二味。以麻沸汤二升渍之。须臾绞去滓。分。温再服。

此申上条言脉以出其治。脉见关上者。以痞在心下也。以气痞而濡。所以浮也。然痞之濡。

由热聚也。故用黄连清之于上。聚虽气也。痞则固矣。故用大黄倾之于下。麻沸汤者。其取图经所谓去瘀之义欤。

(二十四)心下痞。而复恶寒汗出者。附子泻心汤主之。

附子泻心汤方大黄(二两)黄连(一两)黄芩(一两)附子(一枚炮去皮别煮取汁)上四味。切三味。以麻沸汤二升渍之。须臾绞去滓。内附子汁。分。温再服。

痞。本阴邪内伏。而虚热上凝。复恶寒汗出。则表虚而阳不为卫护可知矣。泻心汤。固所以为清热倾痞之用。加附子盖所以为敛其汗而固其阳也。黄芩为附子而更加。表里两解具见矣。

(二十五)病。胁下素有痞。连在脐旁。痛引少腹入阴筋者。此名脏结。死。

素。旧常也。脐旁。阴分也。脏。阴也。以阴邪结于阴经之脏。攻之不可及。所以于法为当死也。

(二十六)脏结无阳证。不往来寒热。其人反静。舌上苔滑者。不可攻也。

无阳证。言当脏结之时。表已罢除。无太阳也。不往来寒热。言痞虽属胁下。由素常有而发。

非少阳传经之邪也。反静。言无阳明之谵妄也。舌。心之苗也。苔滑。生长滑腻如胎膜也。苔滑本由丹田有热。胸中有寒而成。然丹田。阴也。胸中。阳也。热反在阴而寒反在阳。所以为不可攻也。

(二十七)问曰病有结胸。有脏结。其状何如。答曰。按之痛。寸脉浮。关脉沉。名曰结胸也。何谓脏结。答曰。如结胸状。饮食如故。时时下利。寸脉浮。关脉小细沉紧。名曰脏结。舌上白苔滑者难治。

此设问答以明结胸脏结之同异。时时下利者。阴邪结于阴脏而寒甚也。以寒甚。故脉多小细与紧。此其所以下同。盖结胸以阳邪结于阳。脏结以阴邪结于阴故也。末复申言脏结有难治之故者。叮咛戒谨之意也。

(二十八)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满。或喘者。小青龙汤主之。

小青龙汤方麻黄(三两去节)芍药(三两)五味子(半升)干姜(二两)甘草(三两炙)半夏(半升洗)桂枝(三两去皮)细辛(三两)上八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

水气。谓饮也。咳与喘。皆肺逆也。盖肺属金。金性寒。水者金之子。故水寒相抟则伤肺也。

或为多证者。水流行不一。无所不之也。夫风寒之表不解。桂枝麻黄甘草所以解之。水寒之相抟。

干姜半夏细辛所以散之。然水寒欲散而肺欲收。芍药五味子者。酸以收肺气之逆也。然则是汤也。

乃直易于散水寒也。其犹龙之不难于翻江倒海之谓欤。夫龙。一也。于其翻江倒海也。而小言之。

以其兴云致雨也。乃大言之。能大能小。化物而不泥于物。龙固如是夫。白虎真武虽无大小之可言。其于主乎人身而为四体之元神则不偏殊。故在风寒之厉病。皆有感而遂通之妙应。若谓与在天之主四时者期如此。则去道远矣。故曰道不远人。而不为索隐行怪者。圣肾无身外之道也。

老氏以降龙伏虎为造道之始。其亦知夫反求诸身之谓乎。读者。顾可忽哉。

加减法(或为诸证之治。)若微利者。去麻黄。加荛花如鸡子大。熬令赤色(麻黄发汗。利则不宜。而或为诸证皆去者。以汗则重亡津液也。利。水横行也。加荛花。导水也。)若渴者。去半夏。

加栝蒌根三两(渴。津液不足也。去半夏。以其燥津液也。加栝蒌根。以其彻热而生津也。)若噎者。去麻黄。加附子一枚炮(噎与KT咽同。水寒窒气也。附子者。利气散水寒也。)若小便不利。少腹满。去麻黄加茯苓四两。(水停下焦而不行。则小便不利而少腹满。茯苓淡渗。

故能通窍而利水道也。)若喘者。去麻黄。加杏仁半升。去皮尖。(喘。水气射肺而声息不利也。

加杏仁。润肺以下其气也。)(二十九)伤寒心下有水气。咳而微喘。发热不渴。服汤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小青龙汤主之。

发热不渴。寒胜也。故以服汤已而渴。为寒去欲解。大意与上条相仿。故治亦同。

(三十)太阳病。二三日。不能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

若利止。必作结胸。未止者。四日复下之。此作协热利也。

二三日。邪热正炽之时也。不能卧但欲起者。邪属里而热壅甚。所以知其心下必结也。寒分。

与温病等篇第四条之寒分同。所以脉微弱也。利止作结胸。热反上逆也。四日。承上文二三日而言也。末句此下疑有脱误。

(三十一)伤寒发热。汗出不解。心下痞硬。呕吐而下利者。大柴胡汤主之。

伤寒不汗出。得汗出则解。不解者。以有风而误于偏攻。热反入里。所以变痞硬呕吐而下利也。大柴胡汤者。合表里而两皆解之也。方见上编。

(三十二)发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烦燥者。茯苓四逆汤主之。

茯苓四逆汤方茯苓(六两)人参(一两)甘草(二两炙)干姜(一两)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上五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误汗则亡阳而表疏。误下则亡阴而里伤。烦燥者。风寒俱有而热甚也。茯苓人参。入心以益虚。

心安则液敛也。四逆汤者。回阳以复阴。阳倡则阴随也。

(三十三)伤寒病。若吐若下后。七八日不解。热结在里。表里俱热。时时恶风。大渴。舌上干燥而烦。欲饮水数升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不解。以大势言。不独谓表也。表里俱热。言风寒俱有也。时时恶风。言表未除也。以舌干燥烦而表里之热俱甚。故用白虎。以大渴欲饮水。故加人参。方见前。

(三十四)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细者。

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汗出为阳微。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外证。悉入在里。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脉虽沉紧。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

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表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言。里以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言。阳微结。谓由阳气衰微故结。不可全责病于阴也。脉沉亦在里。言不但细为在里。以见表里证俱有也。汗出为阳微。至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一节。是申释上文。脉虽沉紧。

至故知非少阴也。一节。言此但以头汗可辨为有阳。不然余皆似少阴。晓人当致精细。大意类第二条。第二条以中伤之初。故脉如彼。而用大青龙以发汗。此以五六日证属半表半里。而脉如此。

故从小柴胡以和解之也。末言和之若犹不愈。则当消息胃实而用治。故曰得屎而解。

(三十五)伤寒胸中有热。胃中有邪气。腹中痛欲呕吐者。黄连汤主之。

黄连汤方黄连(三两)甘草(三两炙)干姜(三两)人参(二两)桂枝(三两去皮)半夏(半升洗)大枣(十二枚擘)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夜二服。

胸。上焦也。热以风言。阳也。言阳热抟于上焦也。胃。中焦也。邪气以寒言。阴也。言阴寒郁于中焦也。腹中痛。阴凝而窒滞也。欲呕吐。热壅而上逆也。夫热抟上焦。黄连清之。非桂枝不解也。寒郁中焦。人参理之。非干姜不散也。甘草大枣。益胃而和中。半夏辛温。宽胸而止呕吐也。

(三十六)伤寒有热。少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当下之。不可余药。宜抵当丸。

抵当丸方水蛭(二十个熬)虻虫(二十五个熬去翅)桃仁(二十个去皮尖)大黄(三两)上四味。杵。分为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时当下血。若不下。更服。

应。平声。。音醉。此与上编第二十一以下三条同。以风寒俱有。而比上编为难解。故用上编之方而变汤为丸。然名虽丸也。犹煮汤焉。夫汤。荡也。丸缓也。变汤为丸而犹不离乎汤。其取欲缓不缓。不荡而荡之意欤。且曰不可余药。言即使如上编之用汤犹未为对。必如是而后可。亦奇制也。其犹兵家之八阵欤。八阵武侯兵也。变则反正为奇。以奇为正。谓医与将同道者。尚在同一权变哉。时。周时也。

(三十七)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而饮水呕者。柴胡汤不中与也。食谷者哕。

六七日经尽之时也。脉迟浮弱。风寒入里而表未除。所以犹恶风寒也。手足温。半入于里而未可下也。不能食。误下而里伤也。胁下满痛。邪抟少阳也。面目及身黄。土受木贼而色外薄也。颈项强。太阳阳明之证犹在也。小便难。亡津液也。后以大便言。下重者。柴胡寒。里阴已虚而气滞也。本渴而饮水呕者。水逆也。柴胡不中与者。以呕由水逆。非少阳或为之证也。食谷者哕。

言过饱则亦当哕噫。申明上文。呕。非柴胡所宜之意。末后疑有脱落。

(三十八)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盒饭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热。风也。言俗谓伤寒过经不解者。以庸下不省并中有风。误于治之所致也。若自下利至末。

乃推明其所以为误。而出其救误之治。反和以不厥言。非宜谓平和。方见前。

卷之四

辨阳明病脉证并治第四

凡七十七条方十

阳明者。胃经也。其法不以经病为例。而例以胃家实为正。不以经病为例者。阳明路接太阳。

经病。由传从太阳过而后受。多则太阳未除。故须仍从太阳例。如几几合病之类是也。过此再入阳明。胃实当之。病一入胃。胃为五脏六腑之海。而吉凶生死几焉。不复有经可言矣。故经无例可出。而凡胃实者不得不出例。此阳明所以与余经不同也。彼以一经再经循经越经。规规于数日以论证者。乌足与语圣贤言外之意哉。

(一)阳明之为病。胃家实也。

阳明。经也。胃。腑也。实者。大便结为硬满。而不得出也。作于迟早不同。非日数所可拘。

所谓二日阳明者。以经言也。经主三阳。传路之中。不专病。而专病在胃实。故胃实反得以揭阳明之总。与太阳之揭总者。经病虽不同。要之所以为揭例则一也。余经皆有总揭。其例则通乎二者而同推。以此观之。则非全书之言。不出于轻视而漫易哉。

(二)问曰。病有太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有少阳阳明。何谓也。答曰。太阳阳明者。脾约是也。

此条三节。此节三问一答。通下文二节乃三答词。盖原三阳所以入胃之殊因也。太阳阳明者。

谓太阳受病经入胃而成胃实也。脾约见第六十一条。此举大意。详见后。

正阳阳明者。胃家实是也。

正。谓本经也。以病到本经遂入胃而成胃实。故指首条谓即此是也。然大概亦只是如此。

少阳阳明者。发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烦。实。大便难是也。

少阳阳明者。以病到少阳。方才入胃而成胃实者言也。发汗以下。三阳皆然。乃独于少阳发者。以少阳主半表半里。表里皆不可攻故也。然三者之因虽少殊。要亦不过互明耳。

(三)问曰。阳明病。外证云何。答曰。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也。

身热汗自出。起自中风也。不恶寒。反恶热。邪过荣卫入里而里热甚也。此以太阳传入中风阳明之外证言。

(四)问曰。何缘得阳明病。答曰。太阳病。发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干燥。

因转属阳明。不更衣。内实。大便难者。此名阳明也。

亡转皆见太阳篇。中风本自汗。故发汗已下皆致传阳明。势易也。古人大便必更衣。不更衣。

言不大便也。此以太阳中风传入阳明之表证言。

(五)问曰。病有得之一日。不发热而恶寒者。何也。答曰。虽得之一日。恶寒将自罢。即自汗出而恶热也。

不发热而恶寒。起自伤寒也。恶寒将自罢。邪过表也。即自汗出。邪热郁于阳明之肌肉。腠理反开。津液反得外泄也。恶热。里热甚也。此以太阳伤寒传入阳明之外证言。

(六)问曰。恶寒何故自罢。答曰。阳明居中。土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始虽恶寒。二日自止。此为阳明病也。

此承上条之答词。复设问答而以其里证言。无所复传者。胃为水谷之海。五脏六腑四体百骸皆资养于胃。最宜通畅。实则秘固。复得通畅则生。止于秘固则死。死生决于此矣。尚何复传。

恶寒二日自止者。热入里而将反恶热。以正阳阳明言也。以病二日而其几有如此。则斯道之精微。岂专专必于谈经论日所能窥测哉。

(七)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而反汗出然者。是转属阳明也。

。照吉切。发热无汗。追言太阳之时也。呕不能食。热入胃也。反汗出者肌肉着热。肤腠反开也。。热而汗出貌。

(八)伤寒。转系阳明者。其人然微汗出也。

此承上条复以微汗申言。重致叮咛也。

(九)本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也。

彻。除也。言汗发不对。病不除也。此言由发太阳汗不如法。致病入胃之大意。以为总结上文。

(十)伤寒三日。阳明脉大。

伤寒三日。该中风而大约言也。凡类此者。皆仿此。脉大。阳明气血俱多也。

(十一)阳明病欲解时。从申至戌上。

申酉戌。阳明之王时也。正气得其王时。则邪不能胜。故退而自解也。

(十二)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者。表未解也。可发汗。宜桂枝汤。

迟者。缓之变。汗出多微恶寒者。风邪犹有在表者。故曰未解也。可发汗。例也。宜桂枝汤。

谓仍须解其肌。则入胃之路自绝也。方见太阳上。

(十三)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者。发汗则愈。宜麻黄汤。

浮者。紧之转。邪外向也。无汗而喘者。寒邪在表未全除也。故曰发汗则愈。言当仍从解外也。宜麻黄汤者。言当散穷寇于境界也。方见太阳中。

(十四)阳明病。若能食者。名中风。不能食者。名中寒。

此以食之能否。喻人验风寒之辨。盖阳明主水谷。风能食。阳能化谷也。寒不能食。阴不杀谷也。名犹言为也。中寒即伤寒之互词。大意推原风寒传太阳而来。其辨验有如此者。非谓阳明自中而然也。玉机微义谓。惜乎仲景不言中寒。经言中寒殆不止此。何尝不言。彼以经为不言者。

其意将以为中之与伤。有各别之分也。殊不知经称中伤二字。于风寒者。要亦从来之通称。经因通称以为称。非经之称始也。想从来通称之意。大约不过以风寒本天之二气。中伤是以人之被之而为称。譬如称人之中于箭伤于刃。只可在刀箭疮上认病。岂可向中伤上摸影。由此言之。则中风与伤寒之说。必须于风寒二病上认得证候分晓。不当在中伤上各别寻头脑也。且以经文大义考之。措词多是互相发。则中伤二字亦是互相为用。不言可知矣。通篇虽无伤风一说。然以伤寒复称中寒论之。则中风得称伤风。亦可推也。世俗又有感冒之称。盖由愚夫愚妇。不知中伤与感本素灵之互文。乃讳中伤为重。而起趋感冒为轻。以便慰问之风。遂成弊习耳。原无关轻重之义。

读书贵格致穷理。明道以正俗。乃舍古不稽。一从流俗。直欲于虚文上争差分。不究事实而求多于往哲。可不正谓之冥行索涂。东西一听候于呼叱哉。

(十五)脉阳微而汗出少者。为自和也。汗出多者。为太过。

轻高而上前者为阳微。以中风之缓言。中风本自汗。故言出少为自和。和对太过言。谓未至太过耳。非直谓平和。大过者。以其失于不治。与凡治之不对。致出不已者言也。

阳脉实。因发其汗。出多者亦为太过。太过为阳绝于里。亡津液。大便因硬也。

实以伤寒之紧言。伤寒本无汗。故曰因发其汗。发而出之过多。则与自出过多者同一致。故曰亦为太过。自此以下。乃总结上文以申其义。阳绝即亡阳。盖汗者血之液。血为阴。阴主静。本不自出。盖所以出者阳气之动鼓之也。故汗多则阳绝。岂惟阳绝。亡津液即亡阴也。读者最宜究识。

(十六)太阳病。三日。发汗不解。蒸蒸发热者属胃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此概言阳明发热之大意。三日举大纲言也。蒸蒸热气上行貌。言热自内腾达于外。犹蒸炊然。

故曰属胃也。调胃。和阳明之正也。方见太阳下编。

(十七)阳明病。本自汗出。医更重发汗。病已差。尚微烦不了了者。此大便必硬故也。以亡津液。胃中干燥。故令大便硬。当问其小便日几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今为小便数少。以津液当还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差。与瘥同。穿介切。令。平声。为。去声。瘥。小愈也。以亡津液至大便硬。是申释上文。

当问其小便日几行。至末。是详言大便出不出之所以然。盖水谷入胃。其清者为津液。粗者成楂滓。

津液之渗而外出者则为汗。潴而下行者为小便。故汗与小便出多。皆能令人亡津液。所以楂滓之为大便者。干燥结硬而难出也。然二便者。水谷分行之道路。此通则彼塞。此塞则彼通。小便出少。则津液还停胃中。胃中津液足。则大便润。润则软滑。此其所以必出可知也。

(十八)阳明病。自汗出。若发汗。小便自利者。此为津液内竭。虽硬。不可攻之。当须自欲大便。宜蜜煎导而通之。若土瓜根。及与大猪胆汁。皆可为导。

蜜煎导方蜜七合。一味内铜器中。微火煎之。稍凝似饴状。搅之。勿令焦者。欲可丸。并手捻作梃子。

令头锐大如指。长二寸许。当热时急作。冷则硬。以内谷道中。以手急按。欲大便时。乃去之。

猪胆汁方大猪胆一枚。泻汁。和醋少许。以灌谷道中。如一食顷。当大便出。

虽。上或下。当有大便二字。竭。亦亡也。上条以小便数少。故知大盒饭自出。此以小便自利而用导。反复互相发也。然皆不用下者。以非热也。

(十九)阳明病。脉迟。虽汗出不恶寒者。其身必重。短气腹满而喘。有潮热者。此外欲解。

可攻里也。手足然而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大承气汤主之。若汗多。微发热恶寒者。外未解也。其热不潮。未可与承气汤。若腹大满不通者。可与小承气汤。微和胃气。勿令大泄下。

大承气汤方大黄(四两酒洗)浓朴(半斤炙去皮)枳实(五枚炙)芒硝(三合)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内大黄煮取二升。去滓内芒硝。更上火。微一两沸。分。温再服。得下。余勿服。

小承气汤方大黄(四两酒洗)浓朴(二两炙去皮)枳实(三枚炙大者)以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二服。初服汤当更衣。不尔者。尽饮之。

若更衣者。勿服之。

脉迟不恶寒。表罢也。身必重。阳明主肌肉也。短气腹满而喘。胃实也。潮热。阳明王于申酉戌。故热作于此时。如潮之有信也。手足然汗出者。脾王四肢而胃为之合。胃中热甚而蒸发。

腾达于四肢。故曰此大便已硬也。承气者。承上以逮下。推陈以致新之谓也。曰大者。大实大满。

非此不效也。枳实泄满也。浓朴。导滞也。芒硝。软坚也。大黄荡热也。陈之推新之所以致也。

汗多。微发热恶寒。皆表也。故曰。外未解也。其热不潮。胃中未定热。阳明信不立也。小承气者。以满未硬。不须软也。故去芒硝而未复致大下之戒也。更衣。古人致大便之恭也。夫胃实。

一也。以有轻重缓急之不同。故承气有大小调胃之异制。汤有多服少服之异度。盖称物平施。由义之谓道也。然则窃三益而滥称承气者冒也。恶足与语道哉。

(二十)阳明病。潮热。大便微硬者。可与大承气汤。不硬者不与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与小承气汤。汤入腹中。转失气者。此有燥屎。乃可攻之。若不转失气。此但初头硬。后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胀满不能食也。欲饮水者。与水则哕。其后发热者。必大便硬而少也。以小承气汤和之。不转失气者。慎不可攻也。

黄氏曰。失。汉书作屎。古屎失通。矢传写误。上条诀人以手足汗出为当下之时。此以潮热转矢气次第而详言。亦诀人当下之二候也。转矢气。反屁出也。胀满。药寒之过也。哕。亦寒伤胃也。硬而少。重下故也。末句重致叮咛之意。

(二十一)阳明病下之。心中懊而烦。胃中有燥屎者可攻。腹微满。初头硬。后必溏。不可攻之。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气汤。

可攻以上。以转矢气言。懊。悔痛恨之意。盖药力未足以胜病。燥硬欲行而搅作。故曰可攻。言当更服汤以促之也。腹微满以下。以不转矢气言。头硬后溏。里热轻也。故曰不可攻之。

言当止汤勿服也。末二句。乃申上节以决治意。

(二十二)阳明病。谵语。发潮热。脉滑而疾者。小承气汤主之。因与承气汤一升。腹中转失气者。更服一升。若不转失气。勿更与之。明日不大便。脉反微涩者。里虚也。为难治。不可更与承气汤也。

此承上文又以谵语并脉言。亦诀人下候及斟酌用汤度数之意。滑以候食。故为大便硬之诊。

疾。里热甚也。然滑疾有不宁之意。不可不知。微者阳气不充。涩者阴血不足。故曰里虚也。难治者。气不充则无以为营运。血不足则无以为润送。故曰阳微不可下。无血不可下。此之谓也。

(二十三)夫实则谵语。虚则郑声。郑声。重语也。

实以邪言。谵语。呢喃不了之妄语也。虚以正言。以重语释郑声者。谓语声之出。由于邪实正虚。浊恶而厌听也。

(二十四)直视。谵语。喘满者。死。下利者。亦死。

直视。精不荣于目也。谵语。神不主乎心也。喘则阳争于上。利则阴夺于下。胃。中土也。

阴阳争夺于上下。而中气不守。故无法可治。而皆主死也。

(二十五)发汗多。若重发汗者。亡其阳。谵语脉短者。死。脉自和者。不死。

汗本血之液。阳亡则阴亦亏。脉者血气之道路。短则其道穷矣。故亦无法可治而主死也。和则病虽竭。而血气则未竭。故知生可回也。此疑太阳篇错简。

(二十六)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胃实本由于无津液而内燥。汗多则津液益亡矣。急下者。竭则不可治也。

(二十七)发汗不解。腹满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发汗不解者。失之过度也。腹满痛者。胃不和也。急下者。满去则痛止也。

(二十八)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此申明上条而诀用治之意。

(二十九)伤寒。吐后腹胀满者。与调胃承气汤。

吐亦无津液而胃又伤。腹虽满而非热结。调胃承气者。阳明之正也。方见太阳下。

(三十)太阳病。若吐。若下。若发汗。微烦。小便数。大便因硬者。与小承气汤和之。愈。

此总亦胃实由于亡津液。而皆宜小和者。通该戒大下之意也。

(三十一)阳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硬。硬则谵语。小承气汤主之。

若一服。谵语止。更莫复服。

此与上条互意。多汗见后。

(三十二)伤寒。若吐若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独语如见鬼状。若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弦者生。涩者死。微者。

但发热。谵语者。大承气汤主之。若一服利。止后服。

此以势重言。独。自也。与谵互意。循衣摸床。阳偏胜而躁动于手也。弦者阴气强。涩者阴不足。阳热剧甚有余。阴以际之。故生可回也。阴不足而阳独治。故死可知也。

(三十三)汗出谵语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为风也。须下之。过经乃可下之。下之若早。

语言必乱。以表虚里实故也。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过经。谓宁迟迟。非谓待十三日后也。言出于心。心为胃之母。子能令母虚。故下早则必乱也。

表虚里实。谓外邪悉入胃也。

(三十四)得病二三日。脉弱无太阳柴胡证。烦躁。心下硬。至四五日。虽能食。以小承气汤少少与。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与承气汤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虽不能食。但初头硬。后必溏。未定成硬。攻之必溏。须小便利。屎硬。乃可攻之。宜大承气汤。

令。平声。太阳不言药。以有桂枝麻黄之不同也。柴胡不言证。以专少阳也。凡似此为文者。

皆互发也。以无太少。故知诸证属阳明。以脉弱。故宜微和。至六日以下。历叙可攻不可攻之节度。

(三十五)阳明病。心下硬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上条心下硬而用下者。以属阳明胃也。此谓心下硬满不可攻者。以邪聚阳明之膈也。所以然者。阳明之脉。上至额颅。其支别者。从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咙。入缺盆。下膈也。攻亦下也。

利遂不止。其人阴本虚也。利止者。其人阳气胜也。

(三十六)阳明病。不吐。不下。心烦者。可与调胃承气汤。

不由吐下而心烦。则发于胃实可知也。用调胃承气者。无杂故也。

(三十七)伤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里证。大便难。身微热者。此为实也。

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了了。犹也。素问曰。阳明主肉。其脉挟鼻络于目。灵枢曰。足阳明之正。上循咽。出于口。还系目系。合于阳明也。又曰。足阳明之筋。其支者上颈上挟口。合于下。结于鼻。上合于太阳。太阳为目上纲。阳明为目下纲。所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知胃实也。急下者。任脉循面入目。督脉上行两目中央。诸脉皆属于目。而人之精神注焉。是以如是其急也。

(三十八)伤寒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

呕属太阳。故曰呕多。虽有阳明不可攻。以多则太阳犹有未除可知也。虽字当玩味。

(三十九)食谷欲呕者。属阳明也。吴茱萸汤主之。得汤反剧者。属上焦也。

吴茱萸汤方吴茱萸(一升洗)人参(三两)生姜(六两)大枣(十二枚擘)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服七合。日三服。

食谷欲呕。胃寒也。故曰属阳明。言与恶寒呕逆不同也。茱萸辛温。散寒下气。人参甘温。固气安中。大枣益胃。生姜止呕。四物者。所以为阳明安谷之主治也。上焦以膈言。亦戒下之意。

(四十)阳明病。谵语。有潮热。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若能食者。但硬尔。

宜大承气汤。

。与尔同。不能食。寒因也。故屎燥。能食。因于风也。故但硬。

(四十一)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是为系在太阴。太阴者。身当发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大便硬者。为阳明病也。

伤寒脉浮而缓。见太阳下编。然缓以候脾。脾主四末。故手足自温。为系在太阴。身当发黄者。脾为湿土。为胃之合。若不能为胃以行其津液。湿着不去。则郁蒸而身发黄。黄为土色。土主肌肉故也。小便自利。津液行也。行则湿去矣。所以不能发黄。胃中干。大便硬。而为阳明病也。

(四十二)阳明中风。口苦。咽干。腹满。微喘。发热。恶寒。脉浮而紧。若下之。则腹满小便难也。

阳明之脉。挟口环唇。然胆热则口苦。咽为胆之使。故口苦则咽干。腹满。热入阳明也。微喘。发热。恶寒。脉浮而紧。风寒俱有。而太阳未除也。下之腹满者。误下则里虚。外邪未除者。

乘虚而尽入。内陷也。小便难。亡津液也。

(四十三)阳明病。脉浮而紧。咽燥而口苦。腹满而喘。发热汗出。不恶寒。反恶热。身重。

若发汗则燥。心愦愦。反谵语。若加烧针。必怵惕烦躁不得眠。若下之。则胃中空虚。客气动隔。

心中懊。舌上苔者。栀子豉汤主之。

愦。匣伪切。怵。穿橘切。惕。透吉切。燥。亦干也。发热以上。与上条同。恶热。阳明血气俱盛也。以当太阳时恶寒。今恶热。故曰反也。身重。阳明主肌肉。湿上重着也。汗出热在肌肉。腠理反开也。以上三节。言汗下烧针皆不可。故着其变以示也。愦愦。心乱貌。怵惕。恐惧貌。舌苔见太阳下编。彼以脏结。故为难治。此以膈热。故涌之以栀子豉。方见太阳中。

若渴欲饮水。口干舌燥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此又以变渴更治言。方见太阳下。

若脉浮发热。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猪苓汤主之。

猪苓汤方猪苓(一两去皮)茯苓(一两)阿胶(一两)滑石(一两)泽泻(一两)上五味。以水四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滓。内下阿胶烊消。温服七合。日三服。

此又以小便不利再出治。猪苓茯苓。从阳而淡渗。阿胶滑石。滑泽以滋润。泽泻盐寒。走肾以行水。水行则热泄。滋润则渴除。

(四十四)阳明病。汗出多而渴者。不可与猪苓汤。以汗多胃中燥。猪苓汤复利其小便故也。

此承上条复以汗多不宜猪苓汤。申致戒谨之意。

(四十五)阳明病。脉浮而紧者。必潮热。发作有时。但浮者。必盗汗出。

浮而紧与前同。故申言必潮热。但浮则阳盛。阳盛则阴虚。阴虚。所以盗汗出也。

(四十六)太阳病。寸缓。关浮。尺弱。其人发热。汗出。复恶寒。不呕。但心下痞者。此以医下之也。如其不下者。病患不恶寒而渴者。此转属阳明也。小便数者。大便必硬。不更衣。

十日无所苦也。渴欲饮水。少少与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数。音朔。以表证与脉在。故知痞为误下之所致。以表除而作渴。故知转属阳明。十日无所苦者。以津液偏渗而致干。非热结也。以干而渴。故与水而宜五苓。方见太阳上。

(四十七)阳明中风。脉弦浮大而短气。腹都满。胁下及心痛。久按之气不通。鼻干。不得汗。

嗜卧。一身及面目悉黄。小便难。有潮热。时时哕。耳前后肿。剌之小瘥。外不解。病过十日。脉续浮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无余证者。与麻黄汤。若不尿。腹满加哕者。不治。

尿。与溺同。泥叫切。弦少阳。浮。太阳。大。阳明。胁下痛。少阳也。小便难。太阳之膀胱不利也。腹满鼻干嗜卧。一身及面目悉黄。潮热。阳明也。时时哕。三阳俱见。而气逆甚也。耳前后肿。阳明之脉。

出大迎。循颊车。上耳前。太阳之脉。其支者。从巅至耳。少阳之脉。下耳后。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也。然则三阳俱见证。而曰阳明者。以阳明居多而任重也。风寒俱有。而曰中风者。寒证轻而风脉甚也。续浮谓续得浮。故与小柴胡。从和解也。但浮无余证者。风虽外向。

终为微寒持也。故发之以麻黄。不尿腹满加哕者。邪盛于阳明而关格。所以无法可治也。小柴胡汤。见太阳上。麻黄汤。见太阳中。尿。南人。心崔切。

(四十八)阳明病。脉迟。食难用饱。饱则微烦头眩。必小便难。此欲作谷瘅。虽下之。腹满如故。所以然者。脉迟故也。

瘅。广韵作疸。迟为寒。不化谷。故食难用饱。谷不化。则与热搏。湿郁而蒸。气逆而不下行。故微烦头眩。小便难也。瘅。黄病也。谷瘅。水谷之湿。蒸发而身黄也。下则徒虚胃气。外邪反乘虚陷入。所以腹满仍旧也。末乃申上文义。以致不可下之意。

(四十九)阳明病。若中寒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然汗出。此欲作固瘕。必大便初硬后溏。所以然者。以胃中冷。水谷不别故也。

瘕。匣牙切。固。坚固。瘕。积聚。以本寒因。水谷不化消。积聚成坚固也。末亦申上文。致勿下之意。

(五十)阳明病。欲食。小便反不利。大便自调。其人骨节疼。翕翕如有热状。奄然发狂。

然汗出而解者。此水不胜谷气。与汗共并。脉紧则愈。

奄。影检切。欲食。胃气将回也。阳明以胃实为正。故小便不利。大便自调为反也。骨节疼如有热。余表未除也。奄然。忽然也。发狂。阳明之所以作汗也。水不胜。以小便反不利言。谷气以欲食言。盖谓所以汗出者。由小便不利。胃回不作实。故得汗。得汗则表并解。故曰脉紧则亦愈也。

(五十一)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哕。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以其人本虚。故攻其热必哕。

攻热。皆寒药。故知必哕。胃中虚。以不能食言。此亦戒谨之意。

(五十二)伤寒四五日。脉沉而喘满。沉为在里。而反发其汗。津液越出。大便为难。表虚里实。久则谵语。

满。胃实也。逆溢则喘。越出。谓枉道而出也。表虚。津液越出也。里实。大便难也。

(五十三)脉浮而迟。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四逆汤主之。若胃中虚冷。不能食者。饮水则哕。

此疑三阴篇错简。

(五十四)阳明病。但头眩不恶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必咽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眩。风旋而目晕也。风。故不恶寒。能食。咳。逆气。咽门。胃之系也。胃热而气逆攻咽则咳。痛。咽伤也。

(五十五)阳明病。法多汗。反无汗。其身如虫行皮中状者。此以久虚故也。

法多汗。言阳明热郁肌肉。腠理反开。应当多汗。故谓无汗为反也。无汗则寒胜。而腠理反秘密。所以身如虫行皮中状也。久虚寒胜。则不能食。胃不实也。

(五十六)阳明病。反无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呕而咳。手足厥者。必苦头痛。若不咳不呕。

手足不厥者头不痛。

此亦寒胜。故小便利。呕。手足厥。手足为诸阳之本。三阳皆上头。故手足厥者。必苦头痛也。

(五十七)阳明病。下之。其外有热。手足温。不结胸。心中懊。饥不能食。但头汗出者。

栀子豉汤主之。

下之。外有热。外者外散也。故手足温不结胸。心中懊者。虽不结胸。而膈中则郁烦也。

头汗见太阳上。方见太阳中。

(五十八)阳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此必衄。

漱。音瘦。口为胃窍。胃热则口燥。漱水不欲咽者。阳明血气俱多。虽燥不渴也。衄者。以血气俱多。而脉起于鼻。故热甚则血妄行。必由鼻而出也。

(五十九)脉浮。发热。口干。鼻燥。能食者则衄。

浮。因于风也。风为阳。所以证如此也。

(六十)脉浮而芤。浮为阳。芤为阴。浮芤相搏。胃气生热。其阳则绝。

芤。俗读丘。浮为气上行。故曰阳。芤为血肉损。故曰阴。胃中生热者。阴不足以和阳。津液干而成枯燥也。阳绝即亡阳之互词。此上二条疑错简。

(六十一)趺阳脉浮而涩。浮则胃气强。涩则小便数。浮涩相搏。大便为难。其脾为约。麻仁丸主之。

麻仁丸方麻子(二升)芍药(半斤)枳实(半斤)大黄(一斤去皮)浓朴(一斤去皮)杏仁(一斤去皮尖熬研脂)上六味。为末。炼蜜为丸。桐子大。饮服十丸。日三服。渐加。以和为度。

数。音朔。趺阳。胃脉也。其脉在足趺上动脉处。去陷谷三寸。又曰冲阳。一名会元。浮为盛阳。故主胃强。涩为阴虚。故小便数。约。约束也。胃为脾之合。脾主为胃以行其津液。胃强则脾弱。脾弱。则不能为胃行其津液以四布。使其得以偏渗于膀胱。为小便数。大便干而胃实。

犹之反被胃家之约束。而受其制。故曰其脾为约也。麻子杏仁。能润干燥之坚。枳实浓朴。能导固结之滞。芍药敛液以辅润。大黄推陈以致新。脾虽为约。此之疏矣。

(六十二)阳明病。发热。汗出。此为热越。不能发黄也。但头汗出。身无汗。剂颈而还。小便不利。渴饮水浆者。此为瘀热在里。身必发黄。茵陈蒿汤主之。

茵陈蒿方茵陈蒿(六两)栀子(十四枚擘)大黄(二两)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茵陈减六升。内二味。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小盒饭利。

尿如皂角汁状。色正赤。一宿腹减。黄从小便去也。

越。散也。头汗。瘀热。发黄。皆见太阳篇。茵陈逐湿郁之黄。栀子除胃家之热。大黄推壅塞之瘀。三物者苦以泄热。热泄则黄散也。

(六十三)阳明病。面合赤色。不可攻之。必发热色黄。小便不利也。

合。应也。赤。热色也。阳明之脉起于鼻。胃热上行。面应赤色。攻则亡津液。故发热色黄。

小便不利。

(六十四)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者。身必发黄。

无汗。小便不利。则湿停。懊。湿停热郁也。所以知黄必发也。

(六十五)阳明病。被火。额上微汗出。小便不利者。必发黄。

阳明之脉。循发际。至额颅。故被火热甚。汗出额上也。黄。火迫土也。

(六十六)阳明病。下血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

然汗出。则愈。

血室。头汗。期门。皆见太阳篇。阳明之脉。其直者从缺盆下乳内廉。下挟脐。入气街中。

血室之脉。起于气街。上行至胃中而散。所以妇人热入血室。则似结胸而谵语。阳明热入血室。

则亦谵语下血。男顺女逆。道则同也。故亦刺期门。

(六十七)阳明病证。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屎虽硬。

大便反易。其色必黑。宜抵当汤下之。

喜忘。好忘前言往事也。志伤则好忘。然心之所之谓志。志伤则心昏。心昏则血滞。所以知必有蓄血也。大便反易。血主滑利也。黑血色也。方见太阳上编。

(六十八)病患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合热。

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当汤。

表谓无太阳。里谓胃不实。虽脉浮数。可下者久也。合热。谓数阳不退。热亦应未除也。

善饥。犹言快饥也。不大便有瘀血。大意与血证反复略同。此疑太阳篇错简。

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也。

抵当下之。数仍不退。热未除也。利不止。所以知协热必便脓血也。

(六十九)阳明病。发潮热。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胁满不去者。小柴胡汤主之。

潮热。少阳阳明之涉疑也。大便溏。小便自可。胃不实也。胸胁满不去。则潮热仍属少阳。

明矣。故须仍从小柴胡。方见太阳上。

(七十)阳明病。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身然而汗出解也。

此承上条而言。即使不大便。而胁下硬满在。若有呕与舌苔。则少阳为多。亦当从小柴胡。上焦通。硬满开也。津液下。大便行也。百体皆受气于胃。故胃和则身和。汗出而病解。方见太阳上。

(七十一)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手足汗出。大便难而谵语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此以太阳阳明言。谓须太阳罢。方可治阳明之意。

(七十二)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其脉不负者。顺也。负者。失也。互相克贼。名为负也。

脉滑而数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阳明属土。其主水谷。少阳属木。其主风。风主飧泄。故知下利可必也。阳明脉大。少阳脉弦。不负。谓大而不弦。无相胜负而相得也。失。得之反也。谓弦则木克土。不大则土受木贼。少阳胜而阳明负。为不相得。犹言不宜也。滑主食。数主热。宿食可知也。大承气汤者。陈宜推。

所以通因通用也。

(七十三)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转侧。口不仁而面垢。谵语。遗尿。发汗则谵语甚。

下之则额上生汗。手足逆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汤主之。

阳明主胃。胃主肌肉而通窍于口。不仁。胃不正而饮食不利便。无口之知觉也。然则腹满身重。

不仁谵语。阳明也。灵枢曰。足少阳之正。上肝贯心以上。挟咽出颐颔中。散于面。故又曰。是动则病口苦。善太息。心胁痛。不能转侧。甚则面微有尘。垢亦尘也。遗尿。太阳膀胱不约也。故曰三阳合病。五合之表里俱伤也。发汗则偏攻太阳。

邪并于阳明。而谵语益甚。下则偏攻阳明。不惟阴虚。而阳亦损。故手足逆冷。而额上生汗。生。

不流也。是则汗下皆不可也。自汗者邪遍三阳。热搏五合。卫疏而表不固。荣弱而里不守也。夫汗下既皆不可。和之于少阳。则亦偏于一而非所宜。是故白虎者。能解秋而彻表里之热。所以又得为三阳通该之一解也。然病属三阳。治又不从阳明。而类阳明篇者。一则阳明居多。二则阳明属土。土者万物之所归。而病之吉凶生死机焉。所以归重于阳明而入其类例。此又叔和之深意也。

方见太阳下。

(七十四)伤寒发汗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以为不可下也。于寒湿中求之。

上为。去声。此揭下文三条之总。湿以汗发不对言。详见痉湿篇中。里以黄言。不可下者。

里非表里之里也。寒湿中求之。以下文三条言也。

(七十五)伤寒瘀热在里。身必发黄。麻黄连轺赤小豆汤方麻黄(二两)赤小豆(一升)杏仁(四十枚去皮尖)连轺(二两连翘根也)大枣(十二枚劈)生姜(一两切)甘草(一两炙)生梓白皮(一升切)以上八味。以潦水一斗。先煮麻黄再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分。温三服。半日服尽。

此条互上条之文以出治。并下二条乃三目也。麻黄甘草杏仁。利气以散寒。麻黄汤中之选要也。连轺小豆梓皮。行湿以退热。去瘀散黄之领袖也。姜枣益土为克制。潦水无力不助湿轺。

本草作翘。翘本鸟尾。以草子析开。其间片片相比如翘得名。轺本使者小车乘马者。无义。疑误。

(七十六)伤寒七八日。身黄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满者。茵陈蒿汤主之。

此与上略同而较重。橘子色。言黄之鲜明也。腹微满。湿不行也。方见前。

(七十七)伤寒身黄发热者。栀子柏皮汤主之。

栀子柏皮汤方栀子(十五枚擘)甘草(一两炙)黄柏(一两)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温再服。

此承上三条而以发热出治。然热既发于外。则里证较轻可知。故解之以栀子柏皮。而和之以甘草。以为退之之轻剂。所谓于寒湿中求之者。盖亦参酌乎上三条而近取云也。以上四条疑太阳中篇错简。当移。

辨少阳病脉证并治第五

凡九条方无

少阳主半表半里。半。不也。不表不里者。隙地也。夫以表实则可汗。里实则可下。上实则可吐。隙无实可言。故汗下吐皆无其法。而其合并之病。又皆已杂出于太阳阳明篇中。所以本篇条目少。无可攻之道也。无可攻者。一则界限也。故表里分先后。自此而终始。然则隙地反当要冲。无治最有关系。谓小柴胡汤为通行套药。不择地而可施。岂不悖哉。

(一)少阳之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少。去声。下皆同。之下当有为字。少阳者胆经也。其脉起于目锐。灵枢曰。足少阳之正。上肝。贯心以上。挟咽出颐颔中。故又曰。是动则病口苦。苦。胆之味也。咽。胆之使也。口苦。咽干。热聚于胆也。眩。目旋转而昏晕也。少阳属木。木生火而主风。风火扇摇而燔灼。所以然也。

(二)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

首句以攒名。揭总举大纲言。三阴篇中如此云云者皆然。少阳之脉。上抵头角。下耳后。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其支者下胸中。贯膈。肝主目。胆为之合。风为阳而主气。耳无闻者。风塞则气塞也。目赤者。风热则气昏也。胸满而烦者。风郁则膈热也。少阳本无吐下法。

其经又多气少血。吐下复伤其经。则血愈少而虚。血虚则心虚。所以神识昏乱。怔忡而惊也。

(三)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此属胃。胃和则愈。

胃不和。则烦而悸。

少阳属木。故其脉弦。细则欲入里也。谵语者。夺其血液而胃干。故心荒而乱也。胃和。以未至实言。不和。言实也。然上条以风言。风主气。故禁吐下。此以寒言。寒主血。故禁汗。对举以示教也。

(四)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紧者。与小柴胡汤。

少阳之脉。其支者下胸中。贯膈。络肝。属胆。循胁里。其直者。从缺盆下腋。

循胸。过季胁。故病则硬满。呕不能食也。往来寒热。见太阳上编。浮紧为弦。沉紧者得之寒因也。方见太阳上。

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证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此承上文。复以乱治不对。而致变剧者言。与太阳上编第五十二条意同。以法即随证之互词。

(五)三阳合病。脉浮大。上关上。但欲眠睡。目合则汗。

太阳脉浮。阳明脉大。关上乃少阳之部位。故曰三阳合病。但欲眠睡者。热聚于胆也。目合则汗出者。少阳少血。虚则不与阳和。寐属阴。故盗出也。

(六)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阳以表言。阴以里言。能食。真阳胜而表邪散也。不呕。里气和而胃气回也。阴不受邪可知也。

(七)伤寒三日。少阳脉小者。欲已也。

小。谓不弦也。已。愈也。

(八)少阳病。欲解时。从寅至辰上。

寅卯辰。少阳木王之时也。邪虽不胜正。解必在乎得其时。道固如此也。外道而言意。岂不谬哉。

(九)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燥烦者。此为阴去。入阳故也。

去。往也。言表邪往而入于里。所以外无大热。而内则燥烦也。愚按太阳中伤。传阳明。转少阳。阳去入阴。乃风寒之病。入自表而渐里。通章之大义。斯道之自然。仲景吃紧为人之要旨也。读者最宜精思熟玩。

卷之五

辨太阴病脉证并治第六

凡九条方二

阴经皆属脏。脏病不易治。虽然。治之得其道。则反易愈。由其不似阳经之数于变也。三阴惟太阴之条目少者。孤脏也。然以大概言之。首尾只病三阳而病者极多。盖太阳主表。先太阳而病者。常也。天人之自然也。各经之自中凿说也。无此事理也。且三阳当病之时。得治则愈。又况一入阳明。则不复转。所以病阴证而病者绝少。临病切要仔细端详。不可苟且忽略。谣俗专以交口阴阳。偶尔中伤。执为阴证。下医又快售。乃习迷而同醉。遂致普通大谬。(数。音速。夫以病在三阳。而谓之阳证。病在三阴而谓之阴证。非甚高远难知也。而徇俗者。乃胶固执迷而不醒。道之不明有以夫。)(一)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太阴。脾经也。其脉起于大趾之端。上循膝股内廉。入腹。属脾。络胃。上膈。挟咽。连舌本。灵枢曰。是动。则舌本强。食则呕。胃脘痛。腹胀。身体皆重。是主脾所生病者。舌本痛。

体不能动摇。食不下。盖脾为胃之合。自利益甚者。脾苦湿。病而不能为胃以行其津液。水谷不分也。时腹自痛者。灵枢曰。足太阴之别。名曰公孙。去本节之后一寸。别走阳明。其别入络肠胃。

实则肠中切痛是也。胸下结硬者。足太阴之脉。其支者复从胃别上膈。注心中。故误下。则邪反聚其别也。

(二)太阴中风。四肢烦疼。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

四肢。四末也。脾主四末。素问曰。风淫末疾。是也。阳微。阳经无邪也。阴涩。太阴统血。

血凝气滞也。长。阳气胜也。阳主发生。

故邪自退。而病欲愈也。

(三)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

浮为在表。太阴之脉。尺寸俱沉细。今见浮。则邪见还表可知。然浮为风。宜桂枝汤者。以太阴之中风言也。方见太阳上编。

(四)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辈。

自利不渴。湿胜也。太阴湿土。故曰有寒。四逆之辈。皆能燠土以燥湿。故曰温之也。

(五)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

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秽腐当去故也。

此条二节。自不能发黄以上。与阳明第四十一条上节同。下节相反。盖同感异变。而各成一家之证也。然彼以至七八日。反大便硬。为转阳明。此以至七八日。暴下利。秽腐当去。为脾家实。何也。盖脾主为胃以行其津液。暴下利则脾得以为胃行其津液矣。所以脾为实。而证为犹系太阴也。彼大便硬者。由脾不能为胃行其津液而反为约。所以为转阳明也。然则一脾胃也。而反覆之变不同有如此者。医之为道。岂可以易易言哉。

(六)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尔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主之。

桂枝加芍药汤方于桂枝汤方内。更加芍药三两。随前共六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腹满时痛者。脾受误伤而失其职司。故曰属太阴也。以本太阳病而反下也。故仍用桂枝以解之。以太阴之被伤而致痛也。故倍芍药以和之。

(七)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

桂枝加大黄汤方桂枝(三两去皮)大黄(一两)芍药(六两)甘草(二两炙)生姜(二两切)大枣(十二枚擘)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此承上条。而又以胃家本来实者言。本来实者。旧有宿食也。所以实易作而痛速。故不曰阳明而曰大实。例之变也。桂枝加大黄者。因变以制宜也。然曰桂枝加。则补方者。当一例如上文云云。不当载成方。且以本方加也。而用芍药六两。水七升。不合数。皆后人之苟用者。当斟酌焉。

(八)太阴为病。脉弱。其人续自利便。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其人胃气弱。易动故也。

此承上条。申致戒谨之意。

(九)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

亥子丑。太阴所王之三时也。欲解者。正王则邪不胜也。

辨少阴病脉证并治第七

凡四十六条方十五

三阴先太阴者。太阴正位中宫。统仓廪也。少阴居下。而先于厥阴者。阴道逆。自下而上也。

(一)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少。去声。下皆同。少阴。肾经也。脉微细者。少阴居于极下。其脉起于小趾之下也。灵枢曰是主所生病者。嗜卧。但欲寐。嗜卧也。盖人肖天地。天地之气。行于阳则辟而晓。行于阴则阖而夜。故人之气。行于阳。则动而寤。行于阴。则静而寐。然则病患但欲寐者。邪客于阴故也。

(二)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

麻黄附子细辛汤方麻黄(二两去节)细辛(二两)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发热。邪在表也。脉沉。少阴位北而居里也。以其居里。邪在表而发热。故曰反也。以邪在表不在里。故用麻黄以发之。以其本阴而标寒。故用附子以温之。细辛辛温。通于少阴。用之以佐主治者。以其专经而向导也。

(三)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附子汤主之。

附子汤方附子(二枚去皮破八片)茯苓(三两)人参(二两)白术(四两)芍药(三两)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口中和。谓不燥不渴。里无热也。少阴之脉。贯脊。脊。背吕也。背字从北从肉。北。天地之阴方也。北肉为背。人身背阴之处也。阳脉在背。根阴之义也。经传谓背为阳者。其犹谓桂枝发汗。

与夫历家谓月行速之意欤。肾居北方。其行属水。生于天一。故曰少阴。然则阴寒凑于少阴。宜乎背恶寒而他处不恶也。灸之以火者。火能助阳而阴自消也。主之以附子者。附子温经而寒自散也。人参甘寒。补其气以扶阳于生。芍药酸平。收其阴而为阳之附。茯苓甘淡。淡以利窍。逐水以消阴。甘以入心。顺火以从阳。术味甘苦。苦以燥湿。制水而燠土。甘以益脾。和中而固本也。

(四)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

若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欲吐不吐心烦者。少阴之脉循喉咙。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故也。自利者。肾气实。水无制也。虚故引水自救。释上文之渴也。白。寒色也。病形悉具。以其本病之口燥舌干言也。小便白者。至末。反复申明上文。所以晓人。勿认烦渴为热以致误之意。

(五)病患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

阴阳俱紧。伤寒也。伤寒不当有汗。故谓汗为反出。亡与无同。古字通用。无阳者。汗乃血之液。阴主血。寒为阴而伤血。阴邪凑于少阴。阴盛矣。故谓无阳以为之卫护。而汗所以反得自出也。咽痛者。少阴之脉循喉咙也。其脏属水。所以不惟咽痛。而复吐利。水无制也。

(六)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

细沉而数。里热也。故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恶虚其表也。

(七)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

微者气不充。故曰无阳。无阳则化不行。故汗不可发也。尺以候阴。弱涩者阴血不足也。故谓复不可下。盖少阴藏寒。其官作强。有出无入。有虚无实。有补无泻。所以汗下皆不可行。而反复叮咛以示禁止如此。

(八)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汗也。

少阴之脉。从足走腹。循喉咙。其支别至肺。自下而上者也。受火之劫。火性炎上。循经而蒸烁于肺。肺伤则气逆。所以咳也。下利者。少阴属水。其脏虚寒。劫迫则滑脱也。滑脱而虚。

故生热乱而谵语也。强责。谓过求也。小便与汗。皆血液也。少阴少血。劫汗夺血。则小便之涸竭。故难也。

(九)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卧。手足温者。可治。

下利。阴寒盛也。自止。寒邪退也。恶寒而卧。其脏本虚寒也。手足属脾。温者。脾土和也。土和则万物生。故曰可治也。

(十)少阴病。恶寒而。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

恶寒而。承上条而言也。时或自烦欲去衣被。阳热复也。犹之手足温。故亦曰可治也。

(十一)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

虽烦下利必自愈。

紧。寒邪也。自下利。脉暴微者。阴寒内泄也。故谓手足为反温。言阳回也。阳回则阴退。

故谓紧反去为欲解也。夫寒邪在阴而脉紧。得自利。脉暴微。手足温。紧去为欲解者。犹之邪在阳。脉数而热。得汗出。脉和身凉。数去为欲愈之意同。阴阳胜复之理也。

(十二)少阴中风。阳微阴浮者。为欲愈。

阴阳详见二难三难。阳微。风邪散。而表气和也。阴浮者。里气胜而邪外出也。

(十三)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

子丑寅。阳生之时也。各经皆解于其所王之时。而少阴独如此而解者。阳进则阴退。阳长则阴消。且天一生水于子。子者。少阴生王之地。故少阴之欲解。必于此时欤。

(十四)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

膀胱属太阳。太阳者。六经之长也。为诸阳主气。与少阴肾为合。阴从阳化。里热达表。故一身手足尽热也。热在膀胱。太阳多血。肾司开阖。阴主下降。故热乱。则血出于二便也。

(十五)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

是名下厥上竭。为难治。必动其血者。汗为血之液。不得汗则得血也。或从口鼻。或从目出者。

迫则错经而妄逆也。下厥。以少阴居下而热深言也。上竭。以妄逆言也。

(十六)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阴七壮。

阴寒吐利。法当厥逆者。以无阳也。手足不逆冷。则阳自若而脾胃和。故以热为反发者。婉词也。然阳自若。则阴为有制。脾胃和。则五脏六腑皆得以受其气而生也。灸之者。以其有可生之道。所以通其经以遂其生也。

(十七)少阴病。恶寒。身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阴盛则阳竭。故曰不治。

(十八)少阴病。吐利。燥烦。四逆者。死。

阴寒吐利而至于燥烦。津液内亡。而成枯竭也。加之四肢厥逆。脾土败绝也。

(十九)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头眩。俗谓昏晕是也。诸阳在头。然则下利止而头眩者。津液内亡。而阴已虚竭。阳无根据附。

浮越于外。而神气散乱。故时时自冒也。

(二十)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

四肢温和为顺。故以厥冷为逆。不顺也。。不伸也。阴主屈故也。诸证具见而脉又不至。

则阳已先绝。可知矣。不烦而躁。孤阴亦欲自尽也。

(二十一)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息。呼吸气也。叹声曰息。言叹息之声。高而散漫。无接续生息之意。盖阳气欲绝。故其声息如此。

(二十二)少阴病。脉微沉细。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脉微沉细。但欲卧。少阴之本病也。汗出而不作烦热。无阳也。欲吐。经中之邪不退也。

自利。脏病进也。更复烦躁不得卧寐者。阳欲绝而扰乱不宁也。

(二十三)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里证。故微发汗也。

麻黄附子甘草汤方麻黄(二两)甘草(二两炙)附子(一枚炮去皮)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无里证。谓不吐利燥烦呕渴也。以无里证。而表又不见。故用附子以佐麻黄。虽曰微发汗。

而用甘草以易细辛。盖亦和解之意也。

(二十四)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烦。不得卧。黄连阿胶汤主之。

黄连(四两)黄芩(一两)芍药(二两)鸡子黄(二枚)阿胶(三两)上五味。以水五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内胶。烊尽。小冷。内鸡子黄。搅令相得。温服七合。日三服。

少阴本欲寐。反心中烦不得卧者。风邪客于里。热甚而里不和也。黄连黄芩。清膈。以除风拥之里热。鸡黄阿胶。和血。以益不足之真阴。然阿胶者。黑驴皮之膏液也。故能逐阴经之邪风。

鸡黄者。巽木禽之诞卵也。故能定邪风于少阴。芍药下气以和阴。所以为少阴风热之佐使也。

(二十五)少阴病。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子汤主之。

少阴肾也。肾主骨。寒淫则痛。然则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者。伤寒也。沉为在里。是故附子汤者。温里以散寒之要药也。

(二十六)少阴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桃花汤方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筛末)干姜(一两)粳米(一升)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温服七合。内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若一服愈。

余勿服。

腹痛。寒伤胃也。小便不利。下利不止者。胃伤而土不能制水也。便脓血者。下焦滑脱也。

石脂之涩。固肠虚之滑脱。干姜之辛。散胃虚之里寒。粳米甘平。和中而益胃。故三物者。所以为少阴下利便脓血之主治也。

(二十七)少阴病。下痢。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古利无。后人所加。此比上条差轻。以便脓血同。故治亦同。

(二十八)少阴病。下痢。便脓血者。可刺。

此承上二条而申着其辅治之意。刺。所以通其壅瘀也。壅瘀通。便脓血自愈。可者仅可之词。

(二十九)少阴病。吐利。手足厥冷。烦躁欲死者。吴茱萸汤主之。

吐则耗阳。利则损阴。厥冷者。阴损而逆也。烦躁。阳耗而乱也。茱萸辛温。散寒暖胃而止呕。人参甘温益阳。固本而补中。大枣助胃益脾。生姜呕家圣药。故四物者。为少阴扶危之所须也。(方见阳明篇。)(三十)少阴病。下利咽痛。胸满。心烦者。猪肤汤主之。

猪肤(一斤)上一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滓。加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和相得。温。分六服。

下利。寒甚而水无制也。咽痛。胸满。心烦。脏病与经病具见也。猪肤。本草不载。义不可考。

说者不一。用者不同。然既曰肤。则当以猪时所起。皮外毛根之薄肤为是。但猪属亥。宜入少阴。肤乃外薄。宜能解外。其性则凉。固能退热。邪散而热退。烦满可除也。白蜜润燥以和咽。

咽利而不燥。痛可愈也。白粉益土以胜水。土王水制。利可止也。猪肤汤义。意者其在于兹乎。

(三十一)少阴病。二三日。咽痛者。可与甘草汤。不瘥者。与桔梗汤。

甘草汤方甘草(二两)上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温服七合。日二服。

桔梗汤方桔梗(一两)甘草(二两)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温。再服。

咽痛。邪热客于少阴之咽喉也。甘草甘平而阴阳。故能主除寒热。桔梗苦甘而任舟楫。故能主治咽伤。所以微则与甘草。甚则加桔梗也。

(三十二)少阴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汤主之。

半夏散及汤方半夏(洗)桂枝(去皮)甘草(炙以上各等分)以上三味。各别捣筛。已。合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若不能散服者。以水一升。

煮七沸。内散一两方寸匕。更煎三沸。下火。令少冷。少少咽之。

咽痛与上同。而治不同者。此以风邪热甚。痰上壅而痹痛者言也。是故主之以桂枝。祛风也。

佐之以半夏。消痰也。和之以甘草。除热也。三物者。是又为咽痛之一治也。

(三十三)少阴病。咽中伤。生疮。不能语言。声不出者。苦酒汤主之。

苦酒汤方半夏(洗破如枣核大十四枚)鸡子(一枚去黄内上苦酒着鸡子壳中)上二味。内半夏着苦酒中。以鸡子壳置刀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咽下。不瘥。

更作三剂服之。

咽伤而生疮。则比痛为差重。可知也。不能语言者。少阴之脉。复入肺络心。心通窍于舌。

心热则舌不掉也。声不出者。肺主声而属金。金清则鸣。热则昏而塞也。半夏主咽而开痰络。苦酒消肿而敛咽疮鸡子甘寒而除伏热。以上三条证同而治殊。盖各适其因之宜然尔。

(三十四)少阴病。下利。白通汤主之。

白通汤方葱白(四茎)干姜(一两)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再服。

少阴病而加下利者。不独在经。而亦在脏。寒甚而阴胜也。治之以干姜附子者。胜其阴则寒自散也。用葱白而曰白通者。通其阳。则阴自消也。

(三十五)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服汤脉暴出者。死。微续者。生。

葱白(四茎)干姜(二两)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人尿(五合)猪胆汁(一合)以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胆汁人尿。和令相得。分温再服。若无胆汁亦可用。

尿。与溺同。奴吊切。此承上条复以其甚者言。脉微。阳虚也。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热药治寒。寒甚者。格拒而不入。汤不为用。反争而逆乱也。人尿性寒。胆汁微寒。以之为向导者。经曰。逆者从之。此之谓也。暴出。烛欲烬而焱烈也。微续。真阳回而渐复也。然属加减耳。成方疑后人所增。

(三十六)少阴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

此为有水气。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呕者。真武汤主之。

真武汤方茯苓(三两)芍药(三两)生姜(三两切)白术(二两)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腹痛。小便不利。阴寒内甚。湿甚而水不行也。四肢沉重疼痛。寒湿内渗。又复外薄也。自下利者。湿既甚而水不行。则与谷不厘清。故曰此为有水气也。或为诸证。大约水性泛滥。无所不之之故也。真武者。北方阴精之宿。职专司水之神。以之名汤。义取之水。然阴寒甚而水泛滥。

由阳困弱而土不能制伏也。是故术与茯苓燥土胜湿。芍药附子利气助阳。生姜健脾以燠土。则水有制而阴寒退。药与病宜。理至必愈。

后加减法。(或为诸证之治。)若咳者。加五味子半升。细辛干姜各一两。(水寒相搏则咳。细辛干姜之辛。散水寒也。既散矣。肺主咳。而欲收。五味子者。酸以收之也。)若小便利者。去茯苓。(茯苓淡渗而利窍。

小便既利。不须渗也。)若下利者。去芍药。加干姜二两。(芍药收阴而停液。非下利者所宜。

故去之。干姜散寒而燠土。土燠则水有制。故加之。)若呕者。去附子。加生姜。足成半斤。

(呕。气逆也。去附子。以其固气也。加生姜以其散气也。)(三十七)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赤色。

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通脉四逆汤方甘草(二两炙)干姜(三两强人可四两)附子(大者一枚生去皮破八片)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其脉即出者愈。

下利清谷。手足厥冷。脉微欲绝而里寒者。阴甚于内也。身反不恶寒。面色赤而外热者。格阳于外也。阴阳不相通。所以逆乱而有或为诸多证。利虽止邪欲罢也。脉仍不出。阳气未复也。夫脉者血气之道路。血。阴也。非阳不行。姜附辛热。助阳也。甘草甘平。益气也。汤本四逆而分两殊。通脉则加姜之谓。

后加减法。(同前。)面色赤者。加葱九茎。(面色赤。阳格甚也。加葱。通阳气也。)腹中痛者。

去葱。加芍药二两。(腹中痛。真阴不足也。去葱。恶其顺阳也。加芍药。收阴也。)呕者。加生姜二两。(见前)咽痛者。去芍药加桔梗一两。(咽痛。气结也。去芍药。聚气也。加桔梗。利咽也。)利止。脉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参二两。(利止脉不出见上。去桔梗者。嫌其载而少畅通也。加人参者。生其阳而和其阴也。)(三十八)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

此承上文自利而言。以示人通诊吉凶利害之大意。盖谓少阴属水。其自利者以阴寒甚。

土弱而水无制也。趺阳主胃而属土。负谓趺阳有脉。土尚强。土强则水有制。而少阴反为输负矣。顺言不以受制为拘也。盖水惟其有制。则卒遵道。不得终于泛滥而成大害。且万物资生于土。而百骸藉养于胃。水土平成。物类又安。非天下之至顺乎。古今谓趺阳有脉者不死。有以哉。

(三十九)少阴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四逆散方甘草(炙)枳实(破水渍炙干)柴胡芍药上四味。各十分。捣筛。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

分。去声。上同。人之四肢。温和为顺。故以不温和为逆。但不温和而未至于厥冷。则热犹为未入深也。故用柴胡解之也。枳实。泄之也。然热邪也。邪欲解本阴也。阴欲收。芍药收之也。

甘草和之也。分。今之二钱五分也。

后加减法。(同前。)咳者加五味子干姜各五分。并主下痢。(咳见前。并主下利。亦散水寒收泄气之意。)悸者。

加桂枝五分。(心主悸。桂枝通心气也。)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见前)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坼。

(腹中痛。寒甚也。附子。温之也。)泄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煮取三升。去滓。以散三方寸匕。内汤中。煮取一升半。

分。温。再服。(下重。气滞也。薤白。疏泄也。)(四十)少阴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猪苓汤主之。

下利。固乃阴寒甚而水无制。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水寒相搏。蓄积不行。内闷而不宁也。猪苓汤者。泻利以厘清其水谷之二道也。二道清则利无有不止者。利止。则呕渴心烦。不待治而自愈矣。方见阳明篇。

(四十一)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口燥咽干者。少阴之脉。循喉咙。挟舌本。邪热客于经。而肾水为之枯竭也。然水干则土燥。

土燥则水愈干。所以急于下也。方见阳明篇。下同。

(四十二)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气。

水。肾邪。青。肝色。肾邪传肝也。心下必痛者。少阴之脉。其支别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也。口干燥见上。故治同。

(四十三)少阴病。六七日。腹胀。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腹胀不大便。胃实可知。急下者。少阴属水。恶土实也。

(四十四)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

脉沉。寒邪深入于里也。温之不容以不急也。方见太阳中篇。下同。

(四十五)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

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急温之。宜四逆汤。

饮食入口则吐。少阴主喉咙而寒邪客之也。少阴之脉。络心。注胸中。实。谓痰壅而上塞也。

寒。以虚言。温。有补意。

(四十六)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者。当温其上。灸之。

数。音朔。更平声。反少之少。上声。微。阳虚也。涩。血少也。汗出。阳虚不能外固。阴弱不能内守也。更衣见阳明篇。反少者。

阳虚则气下坠。血少所以勤努责而多空坐也。上。谓顶。百会是也。灸。升举其阳以调养夫阴也。

辨厥阴病脉证并治第八

凡五十四条方六

(一)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撞。陟降切。蛔。音回。厥阴。肝经也。其脉起于大趾丛毛之上。循股入阴中。环阴器。抵小腹。消渴者。饮水多而小便少也。盖厥阴属木。邪由少阴传来。少阴属水。木为水之子。子能令母虚。厥阴之邪热甚。则肾水为之消。肾消则引水以自救。故消而且渴。渴不为水止也。气上撞心。心中疼热者。心属火。木火通气。肝气通于心也。饥不能食者。胃司食而属土。木邪甚。土受制也。吐蛔者。蛔在胃中。无食则静。闻食臭则出也。下之。利不止者。邪属厥阴。

下则反虚阳明。阳明属土。土虚则木益贼其所胜也。

(二)厥阴。中风。脉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风脉当浮。以厥阴本微缓不浮。故微浮。则邪见还表。而为欲愈可诊。不浮。反不然。

(三)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厥阴属木。王于丑寅卯之三时。正气得其王时。邪退而病解。在六经皆然。夫以六经各解于三时而三阳解自寅至亥。三阴解自亥至卯。厥阴之解。至寅卯而终。少阳之解。自寅卯而始。何也。

曰。寅为阳初动。阴尚强。卯为天地辟。阴阳分。所以二经同王。其病之解。由此而终始也。然则三阳之王时九。各不相袭。三阴之王时五。太阴与少阴同子丑。少阴与厥阴同丑寅。何也。曰。

阳行健。其道长。故不相及。阴行纯。其道促。故皆相蹑也。

(四)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厥阴属木。木生于水。欲饮水。求生也。少少与。润之也。愈。木得润则生也。

(五)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四逆见少阴篇。厥见下。盖厥为四逆之极。阴阳既不相顺接。下则必至于脱绝。故禁勿用也。

(六)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反。音板。应。平声。反。犹左也。言不顺于道也。黄芩汤。寒药也。彻。亦除也。应。亦当也。反能食者。胃欲绝。引食以自救也。中。以胃言。死。谓万物无土不生也。

(七)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

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食以之食。与饲同。索。当作素。数。音朔。食。以饲之也。素。常也。谓以素常所食之饼饵饲之。以颐其情也。一说无肉曰素。谓不令犯食禁也。不发热。言所食之饼化消而无患。故曰知胃气尚在也。暴热。谓厥而猛然得热。见阳回之意也。故曰其热续在。期之旦日夜半愈也。旦日。

明日平旦。朝而阳长之时也。夜半。阴尽阳生之时也。所以然者。以下至夜半愈。乃反复申明上文之意。数以候热。痈脓者。厥阴主血。血热持久。则壅瘀。壅瘀则腐化。故可必也。

(八)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先厥。起于阴也。后发热。阳胜也。见厥。谓复厥也。

(九)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

此承上条而言。汗出。咽中痛。阳胜而热上行也。湿则痹。咽中痛而曰痹者。痰亦湿也。厥以得湿为阳回。故发热虽无汗。而利亦必自止。便脓血。亦协热也。

(十)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

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应。平声。厥者必发热。寒极而热复也。前热者。后必厥。阳极而内陷也。厥深热亦深。厥微热亦微。以大概言也。厥应下之。谓邪在里也。口伤烂赤。厥阴之脉。上与督脉会于巅。其支者。

从目系下颊里。环唇内。所以误汗则热散乱。而唇口伤也。

(十一)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厥五日。热亦五日。阴阳胜复无偏也。当复厥不厥。阳气胜也。阳主生。故自愈可知也。

(十二)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此揭厥而明其义。以申其状。案脉经流注。手之三阴。从腹走至手。手之三阳。从手走至头。

足之三阳。从头下走至足。足之三阴。从足上走入腹。然则手之三阴。与手之三阳。相接于手。

足之三阴。与足之三阳。相接于足。阴主寒。阳主热。故阳气内陷。不与阴气相顺接。则手足厥冷也。然手足为四肢。王之者脾也。脾为阴。阳不与阴相顺接。而手足逆冷。又可知也。

(十三)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非为蛔厥也。蛔厥者。

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此为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

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痢方。

乌梅丸方乌梅(三百个)细辛(六两)干姜(十两)黄连(一斤)当归(四两)附子(六枚)蜀椒(四两去汗)桂枝(六两)黄柏(六两)人参(六两)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

滑物。臭食等。

脉微而厥。统言之也。肤冷。言不独手足。以见阳气内陷。与上文互意也。躁无暂安时。言热深且极也。脏厥。言非在经。皆互词也。寒。言尚未变热也。桂枝姜附。细辛蜀椒。胜寒而退阴也。

人参固气。当归和血。除烦而止呕也。乌梅之酸。连柏之苦。安蛔使之静也。盖蛔之为物。类有情识。闻酸则伏。得苦则安。利本湿热。所以滞下。得苦则泄。惟酸能收。故虽曰治蛔。

而下利脓血。可通主也。

(十四)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热少厥微。邪浅也。所以手足不冷。而但指头寒。默默。谓无言也。不欲食。厥阴之脉挟胃也。烦躁则内热。故以小便利。色白。为热除也。欲食。邪退而胃回也。厥而呕。胸胁烦满者。

厥阴脉。挟胃。贯膈。布胁肋也。便血。肝不纳也。

(十五)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其后必便脓血。

邪在表则热。入里则厥。厥少则邪散。热多则正复。故病为当愈也。热不除至末。与上条末三句互相发明。

(十六)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

此反上条而言。进。谓加重也。

(十七)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灸。所以通阳也。阳不回。故于法主死也。

(十八)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肾主躁。不得卧。脏气绝也。

(十九)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此与上条大意同。

(二十)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厥七日而下利。阳不复而里虚也。

(二十一)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发热而利。里虚邪入也。故曰有阴。汗出不止。表阳外绝也。故曰无阳。

(二十二)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关元在脐下三寸。为小肠募。故小腹满。按之痛。不上结于胸。阳虚也。下结于膀胱关元者。

阴寒胜。故曰冷结也。

(二十三)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为亡血。下之。死。

濡。音软。亡。与无通。腹濡。邪在经而里阴虚也。脉者血之府。脉虚。故知无血也。血亦阴。下之死者。重亡其阴也。

(二十四)伤寒脉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促。谓短促。阳气内陷而脉不至。故厥逆也。灸。通阳也。

(二十五)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

滑以候热。然而厥者。热本寒因。故曰里有热也。与太阳下编第十三条。文相反而意则同。

互相发明者也。故治同而方见彼。

(二十六)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

当归四逆汤方当归(三两)桂枝(三两去皮)芍药(三两)细辛(二两)通草(二两)甘草(二两炙)大枣(二十五枚擘)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寒。与逆同。本阳气内陷也。细则为虚。阴血不足也。当归芍药。养血而收阴。通草细辛。

行脉而通闭。桂枝辛甘。助阳而固表。甘草大枣。健脾以补胃。夫心主血。当归补其心。而芍药以收之。肝纳血。甘草缓其肝。而细辛以润之。脾统血。大枣益其脾。而甘草以和之。然血随气行。桂枝卫阳。气固则血和也。

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主之。

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方于前汤方内。加吴茱萸半升。生姜三两。

上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分。温五服。(一本。水酒各四升。)久寒。谓宿昔素常脏腑有沉寒也。吴茱萸温脏以散寒也。生姜者。佐枣以和阴阳也。

(二十七)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

大汗出。阳虚而表不固也。热不去。言邪不除也。内拘急四肢疼者。亡津液。而骨属不利也。

下利。厥逆。而恶寒者。亡阳。而阴寒内甚也。四逆汤。温以散寒。回阳而敛液者也。方见太阳下编。

(二十八)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此与上同而较轻。故治同。

(二十九)伤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

必作利也。

渍。资四切。金匮曰。水停心下。甚者则悸。然则悸为水甚。而厥则寒甚也。寒无象而水有质。水去则寒消。入胃者。水能渗土也。方见太阳下编。

(三十)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逆。下部脉不至。咽喉不利。唾脓血。泄利不止者。为难治。麻黄升麻汤主之。

麻黄升麻汤方麻黄(二两半去节)升麻(一两一分)当归(一两一分)知母(十八铢)黄芩(十八铢)葳蕤(十八铢)石膏(六铢碎绵裹)白术(六铢)干姜(六铢)芍药(六铢)天门冬(六铢去心)桂枝(六铢)茯苓(六铢)甘草(六铢)上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

相去如炊三斗米顷。令尽。汗出。愈。

唾。吐卧切。下部脉不至者。邪乘下后。里虚深入。而阳内陷也。咽喉不利者。厥阴之脉。

贯膈。上注肺。循喉咙之后也。唾脓血者。肺金燥而痿也。难治者。表里杂乱而不清。阴阳暌而不相顺接也。夫邪深入而阳内陷。

寸脉沉而迟也。故用麻黄升麻升举以发之。手足厥逆。而下部脉不至也。故用当归姜桂温润以达之。

然芍药敛津液。而甘草以和之。咽喉可利也。葳蕤门冬以润肺。而黄芩知母以除热。脓血可止也。

术能燥土。茯苓渗湿。泄利可愈也。石膏有彻热之功。所以为斡旋诸佐使而妙其用焉。

(三十一)伤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转气下趣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腹中痛。厥阴之脉。抵小腹挟胃也。转气下趣者。里虚不能守。而寒邪下迫也。

(三十二)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胀满。

此申上条而致戒。此条汗出。与上条汗出不同。上条以自出言。此以攻之则出言。上言已然者。

此言未然者。胀满可必者。汗法。则亡阳而阴独治也。

(三十三)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下利。故曰里寒。阴不守也。外热。故汗出。阳不固也。通脉四逆。救表里。通血气。而复阴阳也。

(三十四)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四逆汤。攻表桂枝汤。

此承上而申致用治之次序。腹胀满。里虚也。故温之。身体疼痛。表实也。故攻之。惟虚也。

故必先之。惟其实。故可后焉。四逆汤方。见太阳下编。上皆同。桂枝汤方。见太阳上编。

(三十五)下利。谵语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气汤。

既下利而曰有燥屎。何也。胃热则屎燥。若服汤不能和胃。则徒利津液。其燥屎固自若。所以谵语也。宜小承气者。厥阴易于下也。方见阳明篇。

(三十六)下利后更烦。按之心下濡者。为虚烦也。宜栀子豉汤。

更烦。言本有烦。不为利除而转甚也。虚烦并方。见太阳中篇。

(三十七)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实。言邪胜也。

(三十八)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令自愈。

微热。阳渐回也。渴内燥未复也。弱。邪退也。令自愈。言不须治也。

(三十九)下利。脉数而渴者。令自愈。设不瘥。必清脓血。以有热故也。

清。与圊通。脉数。与上文微热互相发明。清。犹言便脓血也。

(四十)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令自愈。设复紧。为未解。

此与上二条互相发明。汗出。亦阳回气彻也。紧。寒未除也。

(四十一)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

诸阳聚于面。少赤。亦阳回也。故曰戴阳。郁冒。作汗也。微厥。邪正争也。下虚指利而言也。

(四十二)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

喘。言息短而声不续。阳气衰绝也。

(四十三)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音碎。时。周时也。此与上条互相发明。

(四十四)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清脓血。

清。与圊同。寸反浮数者。热转上逆也。尺中自涩者。热壅而血瘀也。

(四十五)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

不死。

下重。谓滞下也。大则病进。微弱者邪气衰也。

(四十六)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白头翁汤方白头翁(三两)黄连(三两去须)黄柏(三两去皮)秦皮(三两)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此申上条而出其治。白头翁。逐血以疗癖。秦皮。洗肝而散热。黄连。调胃而浓肠。黄柏者。

除热而止泄也。

(四十七)下利。欲饮水者。以有热故也。白头翁汤主之。

有热。谓亡津液而内燥。所以欲饮水也。方同上。

(四十八)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

厥阴之脉。挟胃。属肝。上贯膈。布胁肋。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连目系。上出额。与督脉会于巅。其支者。复从肝。别贯膈。上注肺。故灵枢曰。是肝所生病者。腹满呕逆。然则厥阴之邪。循经而上逆。故其证见如此。方见阳明篇。

(四十九)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

小柴胡或为有呕。故通其治。

(五十)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

脉弱。虽似邪衰。而小便复利。则是里属虚寒也。故曰见厥者难治。以身有微热也。故虽厥。

可以四逆汤得救其阳之复。

(五十一)呕家有痈脓者。不可治呕。脓尽自愈。

肝脉。其支者上注肺。肝主血。善呕。血热瘀。与肺痿者。皆为痈而呕脓。不可治者。谓脓当呕。与邪逆而呕者不同也。

(五十二)伤寒本自寒下。医复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方干姜(三两去皮)黄连(三两去须)黄芩(三两)人参(三两)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再服。

寒格。谓药寒致成格拒也。干姜人参。正治以遏其吐。黄连黄芩。反佐以通其格。

(五十三)伤寒大吐大下之。极虚。复极汗出者。以其人外气怫郁。复与之水。以发其汗。

因得哕。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

上条以药吐下言。此以水发汗言。亦互明之意。

(五十四)伤寒哕而腹满。视其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则愈。

哕。承上条而言。腹满。即寒生胀也。前后。谓二便也。三条疑太阳中篇错简。

卷之六

辨温病风温杂病脉证并治第九

凡二十条方三

此皆旧本错杂乱出。今分类为篇。

(一)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

发热。温亦阳。故热亦即发也。渴。热伤血也。不恶寒。无阴寒之雠也。温。春令之气也。

气之于时。或则未应至而至。或则应至未至而不齐。故冬夏虽有温。要必以春为正。是故必也证候显见有如此者。始可以言是触犯于温而病也。此揭温病之名实。而不出其治者。论温以辨明伤寒。故不之及也。说者以为有论无治而不自满。吁。乌足与论经之大旨哉。

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曰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螈。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鼾音旱。溲。音小。痫。音闲。螈。音炽。。音踪。灼热谓热转加甚也。风温。谓触犯于温而有风也。阴阳俱浮。太阳本浮而风温皆阳。故上下皆见浮也。自汗出。亦卫受伤也。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者。风拥则气昏。热甚则气郁也。小便不利者。太阳主膀胱而风温皆阳。下则反攻阴。徒亡其津液。而膀胱之气伤也。直视者。太阳之筋。支者为目上纲。故不转睛而上窜也。失溲。言小便甚失其常度也。火。灸熨。之类也。微。言攻之微。则变亦微。发黄者。

火热则土燥。故其色外夺也。剧。言攻之剧。则变亦剧。如惊痫时螈者。火甚热极而生风也。

熏。亦火劫也。一逆。言乍误也。尚引日。言犹可以俄延。再逆。言复误也。促命期。言夭枉人之天年。其致警之意深矣。

(二)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解之。

当汗出。愈。

形作伤寒。犹曰似伤寒。指上条而申言之也。不弦紧。谓非伤寒也。弱即风性柔缓之谓。谵语者。火甚则土燥也。弱者发热。盖引素问诸弱发热。以明上文之必渴也。解之。言脉既属浮则当以法解之。诀人用治之大意也。

(三)脉浮热甚。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唾血。

此又承上条而申致戒警之意。实。谓脉浮热甚。为邪气胜则实。咽燥者。肾为膀胱之合。其脉之直者。入肺中。循喉咙舌本也。唾血者。火性炎上。血因之而妄逆也。以上皆言温。

(四)病如桂枝证。头不痛。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此为胸有寒也。当吐之。宜瓜蒂散。

瓜蒂散方瓜蒂(一分熬黄)赤小豆(一分)上二味。各别捣筛为散。已。合治之。取一钱匕。以香豉一合。热汤七合。煮作稀糜。去滓。

取汁。和散。温。顿服之。

不吐者。少少加。得快吐。乃止。诸亡血虚家。不可与爪蒂散。

如桂枝证。言大约似中风也。头不痛。项不强。言太阳经中无外入之风邪。以明非中风也。

寸候身半以上。微浮。邪自内出也。胸中痞硬痰涎塞膈也。气上冲咽喉者。痰涌上逆。或谓喉中声如曳锯是也。寒以痰言。痰。内证也。内者为虚。故曰寒也。是病也想当先仲景命名时。命名者。盖不过按素问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而亦呼为中风。岂意后世足以夺本经之中风相乱而相误哉。经革其名。而以病如桂枝证揭之。诚万世辨明中风似是而非之至教也。

易吐实风寒之栀子豉而以瓜蒂散者。瓜蒂苦寒。能吐顽痰而快膈。小豆酸平。善涌风涎而逐水。

香豉能起信而潮汐。故佐二物而主治。稀糜。则又承载三物者之舟航。此所以为吐虚风虚寒之对药也。然而又曰虚家不可与何也。是又一说也。此风此寒。虽人身之虚象。而痰涎顾非胸中之实物邪。然则虚家者不言痰可乎。噫。本气自病之。东垣不作。难乎可与同论此也。休哉。

(五)病患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

有寒。承上文而言。复。反也。言误也。误汗则徒亡津液。胃中空虚。故曰冷也。胃虚则蛔失其所养而悖乱。故吐出可必。此乃申致上文不可发汗。以严戒慎之意。当作一条。旧本出在两篇。数拘有定。今一之则目不合旧数。故但移就相次。存二以仍旧计。凡如此者。读者自会可也。

(六)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中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宜瓜蒂散。

手足厥冷。似涉于厥阴伤寒也。乍。忽也。言非厥阴伤寒。乃虚寒之邪自内而作。

故曰。邪结在胸中。邪亦以痰言。所以胸中满而烦也。饥不能食者。痰涎涌上。逆而塞膈。气窒而食不通也。病在胸中。乃承上起下之句。吐宜瓜蒂散。而与前条同者。虚风虚寒虽殊。而痰之所以为邪则一也。然前条虚风生痰。即俚俗所谓中风。而此条虚寒痰症。即诸家方书。所谓四证类伤寒。而痰居其一者是也。经皆揭之而不明者。想当时皆不过以中风伤寒为通称。经以虚风之风。非风寒之风也。故不曰风痰。而曰胸寒。寒。以虚寒之寒。与风寒之寒不同也。故不曰寒痰。

而曰邪在胸中。但详其痰之状而革其名。正其义。以出其治。其所以为晓寤天下后世也。亦已至矣。何天下后世卒深沉昏惑。而反多口于经。甚者则直诋桂枝汤为偶中。于今之末世。诬之为不可用。群然没其所谓中风之病名。

而懵其病于不知。颠倒其伤寒之经旨于分崩离析。使故习之弊今尚然。噫。陋俗之难化。愚夫之难晓。一至是邪。宜乎后之人。年不古若。而日陷于促也。冤哉。

(七)病患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衣者。寒在皮肤。

热在骨髓也。

此揭五合表里之为病而分晓之。所以勉人当求病于的之意。皮肤。五合之表也。骨髓。五合之里也。热在皮肤。寒在骨髓者。表实里虚也。寒在皮肤。热在骨髓者。表虚里实也。然此以脏腑不预而言耳。合脏腑而统言之。则皆表而无里之可称也。学人不可不究。

表热里寒者。脉虽沉而迟。手足微厥。下利清谷。此里寒也。所以阴证亦有发热者。此表热也。

表寒里热者。脉必滑。身厥。舌干也。所以少阴恶寒而。此表寒也。时时自烦。不欲浓衣。此里热也。

此承上文而详释之之意。所以阴证亦有发热者之上。疑有脱落。

(八)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四逆汤。

此冯脉不冯证之大旨。方见太阳下。

(九)病在阳。应以汗解之。反以冷水之。若灌之。其热被却不得去。弥更益烦。肉上粟起。意欲饮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瘥者。与五苓散。寒实结胸。无热证者。与三物小陷胸汤。白散亦可服。

文蛤散方文蛤(五两)上一味为散。以沸汤和一钱匕服。汤用五合。

白散方桔梗(三分)贝母(三分)巴豆(一分去皮熬黑研如泥)上件二味为末。内巴豆。更于臼中杵之。以白饮和服。强人一钱。羸者减之。病在膈上必吐。

在膈下必利。不利。进热粥一杯。利过不止。进冷粥一杯。身热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者。若水以之。洗之。益令热被不得出。当汗而不汗。则烦。假令汗出已。腹中痛。与芍药三两如上法。

。心艮切。在阳。谓表未罢热未除也。。喷之也。灌。溉之也。被。蒙也。言邪蒙冒于灌之水。郁闭而不散。热烦恼益甚也。粟起。言肤上粒起如粟。水寒郁留于表而然也。意欲得水而不渴者。邪热虽甚。反为水寒所制也。文蛤。即海蛤之有文理者。咸寒走肾而利水。以之独专任者。盖取督肾而行水也。不瘥者。水虽内渍。犹有外被者。故用五苓散。内以消之。外以散之。而两解也。寒以饮言。饮本塞也。又得水寒。两寒搏结而实于胸中。故谓无热证也。小陷胸汤。固小结胸之主治。然白散者。桔梗贝母。能消饮而开膈。巴豆辛温。能散寒而逐水。所以寒结或重。而小陷胸不能解者。则此又可服也。小陷胸汤方。见太阳中。

(十)病患。脏无他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卫气不和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脏无他病。里气和也。时以暂言。谓或时则然。或时不然也。卫气不和。表不固也。先其时。

言于未发热之先也。方见太阳上。

(十一)病常自汗出者。此为荣气和。荣气和者。外不谐。以卫气不共荣气和谐故尔。以荣行脉中。卫行脉外。复发其汗。荣卫和则愈。宜桂枝汤。

此与上条同。上以暂言。此以常者。谓无时不然也。上言脏。脏为阴而主里。此言荣。荣亦阴而主里。卫亦外。皆变文之互词。盖上条以暂言。故其词略。此以常言。故其词详。两相互发。

义不殊也。然皆发汗。而此不言先其时者。以常故。无先后之可言也。

(十二)病患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数为客热。不能消谷。以胃中虚冷故吐也。

数为客热以下。乃反复详明上文之义。客热以邪气言。虚冷以正气言。

(十三)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

微数。虚热也。故戒慎不可灸。逐。亦追也。实。谓热也。血散脉中。言追逐之余。必至迫血。血为荣而行脉中。故谓散于脉中也。火气虽微以下。甚言追逐之害大。盖骨赖血以濡。既失其所濡必枯而焦。筋赖血以荣。既亡以为荣。必衰而伤。残伐其本源故也。以此示人。而近来人之以火灸阴虚发热者犹比比焉。窃见其无有不焦骨伤筋而毙者。吁。是岂正命哉。可哀也已。

(十四)病患烦热。汗出则解。又如疟状。日晡所发热者。属阳明也。脉实者。宜下之。脉浮虚者。宜发汗。下之。宜大承气汤。发汗。宜桂枝汤。

烦热。太阳也。故脉浮虚而宜汗散。如疟状。谓热之往来。犹疟之作辍有时而不爽也。晡。

日加申。阳明之王时也。故脉实而宜下解。

(十五)未持脉时。病患手叉自冒心。师因教试令咳。而不咳者。此必两耳聋无闻也。所以然者。以重发汗。虚。故如此。

此诀人推测病情之大法。

(十六)病患不大便五六日。绕脐痛。烦躁。发作有时者。此有燥屎。故使不大便也。

病患。谓凡有病之人。证犯有如此者。则皆当如此而治之之谓。非独以风寒之病为言而已也。

此诀人辨凡百胃实之大旨。

(十七)病患小便不利。大便乍难乍易。时有微热。喘冒不能卧者。有燥屎也。宜大承气汤。

小便不利。所以大便有乍难乍易也。时有微热。阳明潮作也。喘冒不能卧。胃不和也。故曰有燥屎。方见阳明篇。下同。

(十八)大下后。六七日不大便。烦不解。腹满痛者。此有燥屎也。宜大承气汤。

烦不解。则热未退可知。腹满痛。则胃实可诊。故曰有燥屎。以上三条。皆诀人当下之大法。

(十九)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复。与覆同。古字通用。复。亦反也。犹言误也。与下文反汗之反同意。盖两比而互相发明。

以诀人汗下之大法。

(二十)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

阴阳以脉言。而二便在其中。两者和。则血气无相胜负可知。故自愈可必。此诀人持诊之大要。

辨霍乱病脉证并治第十

凡九条方三

(一)问曰。病有霍乱者何。答曰。呕吐而利。名曰霍乱。

霍。吐也。乱。杂乱也。灵枢曰。清气在阴。浊气在阳。清浊相干。乱于肠胃则为霍乱是也。

(二)问曰。病。发热。头痛。身疼。恶寒。吐利者。此属何病。答曰。此名霍乱。自吐下。

又利止。更复发热也。

发热。头病。身疼。恶寒。外感也。吐利。内伤也。上以病名求病症。此以病证实病名。反覆详明之意。

(三)伤寒其脉微涩者。本是霍乱。今是伤寒。却四五日至阴经上转入阴。必利。本呕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属阳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经尽故也。

转。失。皆见阳明篇。本。根原也。言根因原起自霍乱也。本呕意同。

下利后。盒饭硬。硬则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后经中。颇能食。过一经能食。过之一日当愈。不愈者。不属阳明也。

此申上文末节而言其详。

(四)霍乱头痛。发热。身疼痛。热多欲饮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欲饮水者。理中丸主之。

理中丸方人参(三两)白术(三两)甘草(三两)干姜(三两)上四味。捣筛为末。蜜和丸。如鸡子黄大。以沸汤数合。和一丸。研碎。温服之。日三四。

夜二服。腹中未热。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汤。汤法以四物根据两数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

温服一升。日三服。

此申上文而出其治。热多欲饮水者。阳邪胜也。寒多不用水者。阴邪胜也。五苓散者。水行则热泄。是亦两解之谓也。理。治也。料理之谓。中。里也。里阴之谓。参术之甘。温里也。甘草甘平。和中也。干姜辛热。散寒也。五苓散方见太阳上。

加减法若脐上筑者。肾气动也。去术。加桂四两。(肾气动。欲作奔豚也。去术肾恶燥也。加桂。

以其能伐肾邪而泄奔豚。然非枝也。)吐多者。去术。加生姜三两。(吐。气逆也。术能壅气。

故去之。姜能散气。所以为呕吐之圣药也。)下多者。还用术。悸者。加茯苓二两。(下多。湿胜也。复用术。术能燥湿。湿燥则下断也。悸以饮水过度言。水停之故也。加茯苓。水行则悸愈也。)渴欲得水者。加术。足前成四两半。(渴。脾虚也。加术。缓脾也。)腹中痛者。加人参。足前成四两半。(腹中痛。里虚也。加人参。补中也。)寒者。加干姜。足前成四两半。(寒以不用水之甚者言。干姜辛热而能散寒。非称权。则不可也。)腹满者。去术。加附子一枚。服汤后。如食顷。饮热粥一升许。微自温。勿发揭衣被。(气滞则腹满。术甘而壅。故去之。附子辛温。故加之。饮热粥。亦助药力也。自温。亦取微欲似汗之意。勿发揭衣被。防重感也。案此。用术。去术。术上皆无白字。何哉。盖由文次句中。上无空隙。故虽有狂妄。竟不能于此加毫末。而经之真原昭然犹存。则他术之有白。出于伪妄。不待言而明矣。然于伪妄之疏愚。亦可以见也。君子察微。

观人于其所忽。信哉。)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之。(吐利止。里和也。身痛。表退而新虚也。

消息。犹言斟酌也。桂枝汤固卫以和表者也。小和。言少少与服。不令过度之意也。)(五)吐利汗出。发热。恶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吐利。四肢拘急。手足厥冷。里阴虚也。汗出。发热。恶寒。表阳衰也。四逆汤。表里合救之剂也。方见太阳下。下同。

(六)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四逆汤主之。

此与上条大同小异而义同。故治亦同。

(七)吐已。下断。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脉微欲绝者。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主之。

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方于四逆汤方内加猪胆汁半合。余根据四逆汤法。

已。止也。下。即利也。断。绝也。此总上文言吐利两皆止绝。而又以其余证之不解者。更出以治也。不解之证者。阳极虚。阴极甚。脾气亦衰微也。然极则剧矣。通脉四逆加猪胆汁者。与少阴白通同一反佐以疏。剧则正治反格拒之意也。

(八)恶寒。脉微。而复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参汤主之。

四逆加人参汤方于四逆汤方内。加人参一两。余根据四逆汤法。

亡血。津液竭也。人参。能生津也。

(九)吐利。发汗。脉平。小烦者。以新虚不胜谷气故也。

此与下编末条。详略不一。而义则同。亦互意也。

辨阴阳易瘥后劳复脉证并治第十一

凡七条方四

(一)伤寒阴阳易之为病。其人身体重。少气。少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热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膝胫拘急者。烧散主之。

烧散方上取妇人中近隐处。剪。烧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阴头微肿则愈。妇人病。取男子当烧灰。

少腹之少。去声。伤寒。包中风而言也。易。犹交易变易之易。言大病新瘥。血气未复。强合阴阳。则二气交感。互相换易而为病也。身体重。少气。真元亏竭而困倦也。少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者。所易之气内攻也。热上冲胸。头不欲举。眼中生花者。虚阳生热而上蒸也。膝胫拘急者。脉乱而筋伤也。当近隐处。阴阳二气之所聚也。男女易用。物各归本也。

(二)大病瘥后劳复者。枳实栀子豉汤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黄如博棋子五六枚。

枳实栀子豉汤方枳实(三枚炙)栀子(十四枚擘)豉(一升绵裹)上三味。以清浆水七升。空煮取四升。内枳实栀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温。

分。再服。覆令微似汗。

大病。概言也。下仿此。劳。强力房劳。复。重复作病。盖大邪初退。血气新虚。作强劳伤。

虚而生热。犹之病复发。非实发初病也。枳实宽中破结。栀子散热除烦。香豉能解虚劳之热。清浆则又栀子之监制。故协三物之苦寒。同主劳伤之复热。而与发初病之实热不同伦也。宿食。陈宿之积食也。食能生热。故须去之。大黄者去陈以致新也。

(三)伤寒瘥已后。更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脉浮者。以汗解之。脉沉者。以下解之。

此示病后不谨。调理小复之大法。脉浮。有所重感也。脉沉。饮食失节也。

(四)大病瘥后。从腰以下有水气者。牡蛎泽泻散主之。

牡蛎泽泻散方牡蛎(熬)泽泻栝蒌根蜀漆(洗去脚)葶苈(熬)商陆根海藻(洗去咸以上各等分)上七味。异捣下。筛为散。更入臼中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小便利。止后服。

水气。肌肉肿满而虚浮。盖瘥后新虚。土未强而水无制也。从肿以下而不及上者。水性就下。

势之初起。故虽泛滥未至于横溢也。牡蛎泽泻海藻。咸以走肾。肾强则水行。葶苈商陆根。苦以利湿。湿去则肿没。蜀漆辛而能散。故为诸品之佐也。栝蒌根苦能彻热。本乃蜀漆之使也。

(五)大病瘥后。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上有寒。当以丸药温之。宜理中丸。

唾。口液也。寒以饮言。不了了。谓无已时也。方见前。

(六)伤寒解后。虚羸少气。气逆欲吐者。竹叶石膏汤主之。

竹叶石膏汤方竹叶(二把)石膏(一斤)半夏(半升洗)人参(三两)甘草(二两炙)粳米(半升)麦门冬(一升去心)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内粳米。煮米熟。汤成。去米。温服一升。日三服。

羸。音雷。羸。病而瘦也。少气。谓短气不足以息也。气逆欲吐。饮作恶阻也。盖寒伤形。

故寒解则肌肉消削而羸瘦。热伤气。故热退则气衰耗而不足。病后虚羸。脾胃未强。饮食难化。

则痰易生。痰涌气逆。故欲吐也。竹叶清热。麦冬除烦。人参益气。甘草生肉。半夏豁痰而止吐。粳米病后之补剂。石膏有彻上彻下之功。故能佐诸品而成补益也。

(七)病患脉已解。而日暮微烦。以病新瘥。人强与谷。脾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

损谷则愈。

脉已解。邪悉去而无遗余也。日暮阳明之王时也。强与谷。谓压其进食也。损。言当节减之也。盖饮食节。则脾胃和。脾胃和。则百体安。此调理病余之要法也。

上经十一篇。法三百九十七。方一百一十三。盖仲景氏之遗书。而叔和所诠次之者也。传谓世称仲景医圣。良以仲景者。集医哲之大成。而是书者。正医教之大训也。初学之士。舍是则无以为入道之门。而敦进德之基矣。故夫笃志斯道者。亦曰必由是而学焉。则亦庶乎其不瘥。而于人亦不致误。驯是以往。诚能至于仁熟义精。道久化成。不但人无枉命。而己亦无惭德。则帝伯之堂可升。

有农之神可继。岂不伟哉。

(三百九十七者。今移六条在第十五篇。)

卷之七

辨痉湿病证第十二

此篇相传谓为叔和述仲景金匮之文。虽远不可考。观其揭首之辞。信有之也。然既曰以为与伤寒相似而致辨焉。则亦述所当述者。是故后人称之为仲景之徒云。

伤寒所致太阳痉湿三种。宜应别论。以为与伤寒相似。故此见之。

痉。见太阳上编。。音谒。下同。痉见下。素问诸痉项强。是也。湿。沾润不干也。天之雨露。上湿也。地之水潦。下湿也。人之汗液。身中之湿也。凡着沾润。经久不干。皆能致病。

伤湿之谓也。。伤暑也。史记羽扇。淮南子武王荫人于樾下。左拥而右扇之。是也。叔和之意。盖谓三者皆风寒之变证。既成变证。则当别为立论。然自风寒变来。本属太阳。犹有风寒涉似之疑。须当并为辨论。故揭己意而述之如下。

太阳病。发热。脉沉而细。名曰痉。

此揭痉之状。发热。太阳未除也。沉。寒也。细。湿也。中风伤寒。病犹在太阳。而脉变如此者。则是重感寒湿而变痉。不可仍以中风伤寒称也。详见下。

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痉。

此承上条撤消变痉之由。千金曰。太阳中风。重感寒湿则变痉。然则发汗太多者。重感寒湿而变痉之原因也。盖中风自汗。伤寒发汗。汗出过多。衣被必湿。湿胜寒生。过时不更。汗后新虚。易于感受。湿渍寒侵。渗注关节。所以有痉之变也。

不然。则太阳病而发汗。安得别有所谓寒湿而可以为重感哉。

太阳病。发热。汗出。不恶寒者。名曰柔痉。

此以中风而致变言。汗出不恶寒。风伤卫也。柔。风性软缓也。

太阳病。发热。无汗。反恶寒者。名曰刚痉。

此以伤寒而致变言。无汗。反恶寒。寒伤荣也。刚。寒性劲急也。

病。身热。足寒。颈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脉赤。独头面摇。卒口噤。背反张者。

痉病也。

卒。清勿切。噤。郡轸切。此以痉之具证言。身热头热。面赤。目脉赤。阳邪发于阳也。足寒。

阴邪逆于阴也。独头面摇者。风行阳而动于上也。卒。忽然也。噤。寒而口闭也。盖口者脾之窍。

胃为脾之合。而脉挟口。环唇。脾虚胃寒。故忽然唇口吻合。噤急而饮食不通也。背反张者。太阳之脉挟背。故寒则筋急而拘挛。热则筋缓而纵弛也。然刚柔二痉。则各见证之一偏。惟风寒俱有而致变者。则具见也。痉止此。详见痉书。

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疼。发热。身色如似熏黄。

一身尽疼者。人身之土。内则主脾胃。外则主肌肉。土恶湿。湿自外入。肌肉先伤也。发热。

湿郁而蒸也。熏黄者。土本黄色。湿则昏滞。故黧暗而不明也。

湿家病。身上疼痛。发热。面黄而喘。头痛。鼻塞而烦。其脉大。自能饮食。腹中和无病。病在头中寒湿。故鼻塞。内药鼻中则愈。

塞。心勿切。内。音纳。此以上湿言。亦风湿也。身上疼痛。与上条互词。面黄。喘。烦。脉大者。

风为阳。而阳受之也。能饮食者。阳能化谷。所以胃和而里无病也。病在头以下。申上文之意。

寒以湿之性言。鼻气通于天。故邪独甚而专主治也。

湿家。其人但头汗出。背强。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则哕。胸满。小便不利。舌上如苔者。以丹田有热。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饮。则口燥烦也。

强。上声。此以下湿言。亦寒湿也。但头汗出者。寒为阴。阴邪客于阴。阳上越而不通于下也。背强欲得被覆向火者。太阳之脉挟背。背居北。最为畏寒。寒湿之阴邪。注经络。渗骨髓。

所以筋脉牵急。而恶寒甚也。哕。胸满者。凡在太阳下早皆然也。丹田。下焦也。胸中。上焦也。

热在下而寒在上。所以渴欲得水。反逆而不能饮。且又亡津液。所以口干燥而内作烦也。

太阳病。关节疼痛而烦。脉沉而细者。此名湿痹之候。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当利其小便。

此以湿之入里者言。关节疼痛者。寒湿之气。走注内渗。所以脉沉而细也。痹以疼痛言。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湿即水。甚则横流。不遵故道。妄逆而暴乱也。利其小便者。导其遵故道而行。禹之治功也。

病者一身尽疼。发热日晡所剧者。此名风湿。此病伤于汗出当风。或久伤取冷所致也。

发热。日晡所剧者。阳明主胃而属土。土主湿。所以热甚于阳明之王时也。然汗出当风而为风湿。则是以身中之湿言。此其所以阳明王而热则剧。与久伤取冷。与夏月伤于冷水之意同。

问曰。风湿相搏。一身尽疼痛。法当汗出而解。值天阴雨不止。医云。此可发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答曰。发其汗。汗大出者。但风气去。湿气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风湿者。发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

风湿俱去也。

此承上条复设问答而喻治。阴雨不止。则湿不除。所以益当发汗也。然风湿本由汗出当风而得。则汗之大出者。必反湿转加甚可知也。微微似欲汗出而不见出。则湿消而风散矣。此固发汗之微机。后之动辄以大汗为言者。其去道奚啻寻常而已哉。

湿家下之。额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额上汗出微喘者。阳亡于上也。小便利与下利不止者。阴脱于下也。然治湿当利其小便。而以小便利主死。何也。误治而阴阳散亡也。湿止此。

太阳中热者。是也。其人汗出恶寒。身热而渴也。

蒸热谓之暑。伤暑谓之。汗出恶寒者。太阳表不固也。身热者。暑邪伤阳也。渴者。亡津液而内燥也。然渴为内证。太阳主表而有渴。何也。炎暑之时。阳浮外越。人之津液本少。渴为常事。况更汗出而重亡津液乎。且太阳温病已有渴。又况乎。

太阳中者。身热。疼重而脉微弱。此以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身热疼重。而曰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者。土主肌肉而恶湿。水渗土而蒸发也。脉微弱者。热则血干而气耗也。然夏日则饮水。故人之常事。而曰伤。何哉。良由暑迫。饮之过多。或得之澡洗。暑反内入也。然则庸俗以当盛暑时濯流饮泉。而得身热疼重。遽谓为闭水伤寒者。水其暑之讹。而伤寒则浮谣之谬也。

太阳中者。发热。恶寒。身重而疼痛。其脉弦细而芤迟。小便已。洒洒然毛耸。手足逆冷。

小有劳身即热。口开。前板齿燥。若发汗。则恶寒甚。加温针。则发热甚。数下之。则淋甚。

数。音速。发热。恶寒。身重而疼痛。总上文具证而言。下乃申其详而致戒也。弦细芤迟。

亦详微弱之意。小便已。洒洒然毛耸者。阴虚而寒内作也。手足逆冷者。阳热内陷也。小有劳身即热者。阳虚气怯。不胜力任之甚也。口开者热甚也。故反则噤是也。前板齿燥者。阳明热甚而津液干也。恶寒甚者。以虚其表也。发热甚者。以扰其阳而损其阴也。淋甚者。损其阴而津液竭也。言三法皆不可也。然则治之奈何。金匮治以白虎加人参汤。白虎有啸则生风之能。荐凉解秋之义。人参有益阳补虚之用。生津止渴之功。是故通寒暑而妙应。神矣哉。所谓方而世为万病祖者。此之谓也。

辨脉法上编第十三

此篇以下。皆叔和述仲景之言。附己意以为赞经之辞。譬则翼焉。传类也。篇目旧名平脉。

次第二而僭经右。夫传不可以先经。论脉亦无先各脉而后平脉之理。且平脉不过前数条。冒事必如此耳。后亦各脉。安得直以平脉名篇。皆非叔和之旧。其为后人之纷更明甚。是故重考订而次序如今。

问曰。脉有三部。阴阳相乘。荣卫血气。在人体躬。呼吸出入。上下于中。因息游布。津液流通。随时动作。效象形容。春弦秋浮。冬沉夏洪。察色观脉。大小不同。一时之间。变无经常。

尺寸参差。或短或长。上下乘错。或存或亡。病辄易改。进退低昂。心迷意惑。动失纪纲。愿为具陈。令得分明。师曰。子之所问。道之根源。脉有三部。尺寸及关。

参。音搀。差。穿之切。为。去声。令。平声。根源者。言人之五脏六腑吉凶死生皆取决于脉。所以为斯道之根本渊源也。孙思邈曰。从肘腕中横文至掌鱼际后文。却而十分之。而入取九分。是为尺。从鱼际后文。却还度取十分之一。则是寸。寸十分之。而入取九分之中。则寸口也。

关界尺寸之间。古无定说。朱子曰。俗传脉诀。词最鄙浅。非叔和书明甚。乃能直指高骨为关。

似得难经本旨。然则关有定位。自脉诀始。滑氏曰。寸为阳。为上部。主头项以下至心胸之分也。

关为阴阳之中。为中部。主脐腹胁之分也。尺为阴。为下部。主腰足胫股之分也。此寸关尺为三部之说也。

荣卫流行。不失衡铨。(荣。当作营。见马氏素问注证发微。)素问曰。荣者。水谷之精气也。和调于五脏。洒陈于六腑。乃能入于脉也。故循脉上下。卫者。

水谷之悍气也。其气悍滑利。不能入于脉也。故循皮肤之中。分肉之间。难经三十难曰。人气受于谷。谷入于胃。乃传于五脏六腑。五脏六腑。皆受于气。其清者为荣。浊者为卫。荣行脉中。

卫行脉外。灵枢同。而纪氏云。素问曰。荣者。水谷之精气则清。卫者。水谷之悍气则浊。精气入于脉中则浊。悍气行于脉外则清。然则三经之文虽少别。而其旨则同。清浊之分虽殊。而其为气则一。

夫荣卫之为荣卫如此。然三十二难又曰。心者血。肺者气。血为荣。气为卫。荣行脉中。卫在脉外。行中行外虽同。

而荣则又以血言。言心肺而不言水谷。故王氏曰。清者。体之上也。阳也。火也。离中之一阴降。

故午后一阴生。即心之生血也。故曰清气为荣。浊者体之下也。阴也。水也。坎中之一阳升。即肾之生气也。故曰。浊气为卫。滑氏曰。以用而言。则清气为荣者。浊中之清者也。浊气为卫者。

清中之浊者也。以体而言。则清之用。不离乎浊之体。浊之用。不离乎清之体。故谓清气为荣。

浊气为卫。亦可也。谓荣浊卫清。亦可也。又曰。统而言之。则荣卫皆水谷之气所为。故悉以气言可也。析而言之。则血为荣。气为冲。固自有分矣。是故荣行脉中。卫行脉外。犹水泽之于川浍。风云之于太虚也。

合经传而观之。则荣卫之在人身。可以性能言。而不可以色象求。荣行脉中。卫行脉外。盖亦以其分体分用者之大端言也。会其极而言之。其犹氤氲之在天地与。衡铨称其喻平准也。

肾沉。心洪。肺浮。肝弦。此自经常。不失铢分。

铢。音殊。肾为水脏。水性就下。故其脉循骨而沉。心为火脏而合血脉。故其脉洪。洪。犹洪水之洪。大而有波澜之谓也。肺为金脏而合皮毛。金得五行之清。其脉故浮。肝为木脏。木性曲直。其脉循筋而行。故弦。经。正也。常。久也。亦经也。言平人之脉。以如此合四时为正。

通常而可久也。说文十黍之重曰铢。六铢为一分。盖指脉之以三菽六菽约轻重而言也。然言四脏而不言脾者。脾之和平不可得见。故其经常不可言。欲人当自推也。

出入升降。漏刻周旋。水下二刻。一周循环。

出而升。气之上。来也。入而降。气之下。去也。漏刻。以一日一夜漏水下百刻而言也。周旋。以周身之流行旋转而言也。下二句乃申上文而详言之也。滑氏曰。内经平人气象论云。人一呼。脉再动。一吸。脉再动。呼吸定急。脉五动。闰以太息。命曰平人。故平人一呼。脉行三寸。

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以呼吸之数言之。一日一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每刻一百三十五息。每二刻二百七十息。脉行一十六丈二尺。为一周身也。积而盈之。每时八刻。计一千八十息。脉行六十四丈八尺。荣卫四周于身。十二时九十六刻。计一万二千九百六十息。脉行七百七十七丈六尺。为四十八周身。刻之余分得五百四十息。脉分行二周身。得三十二丈四尺。

合一万三千五百四十息。总之为五十度周身。脉得八百一十丈也。此呼吸之息。脉行之数。周身之度。合昼夜百刻之详也。

当复寸口。虚实见焉。

见。音现。滑氏曰。寸口。谓气口也。居手太阴鱼际。却行一寸之分。气口之下。曰关曰尺云者。皆手太阴所历之处。而手太阴又为百脉流注朝会之始也。此承上文而言。脉行周身五十度。

又当复始于寸口。所以谓之循环也。虚实见下。

变化相乘。阴阳相干。风则浮虚。寒则牢坚。沉潜水蓄。支饮急弦。动则为痛。数则热烦。

凡脉言数。皆音朔。此承上文而言。虚实所见之目。病脉之大端也。乘。因也。干。犯也。

言脉之变化相因而乘。由阴阳之邪相干而犯。下文乃所乘所干之目。风为阳邪。浮虚者。阳主外也。寒为阴邪。牢坚者。阴主内也。水饮皆痰之异名。以其聚于内。故曰水蓄。沉潜内伏也。以其薄于外。故曰支饮。急弦外暴也。浮沉牢弦。皆脉名。虚坚潜急。非脉名也。乃形容。惟其浮则虚弱。牢则坚强。沉所以潜。弦所以急之谓也。动阴阳相搏而然也。搏聚不散。所以痛也。

数。急疾也。阳盛则数。所以热烦也。

设有不应。知变所缘。三部不同。病各异端。

此言虚实之见。固有如上文所言者。然不可执一以拘。设或脉与病。有不如此而相应者。则又当察识其别有传变之缘故。况三部所属不同。则变端亦各自有异。岂所言之数者。可以为一定之限哉。

太过可怪。不及亦然。邪不空见。中必有奸。审察表里。三焦别焉。知其所舍。消息诊看。

料度脏腑。独见若神。为子条记。传与贤人。

见。音现。别。必列切。度。达各切。为。去声。传。如字。太过不及。总虚实而言也。怪非常也。言二者不常见。见则当知其为怪异也。奸。伤犯也。难经曰。上焦在心下下膈。在胃上口。

主内而不出。其治在膻中玉堂下一寸六分。直两乳间陷者是。中焦者。在胃中脘。不上不下。主腐熟水谷。其治在脐旁。下焦者。当膀胱上口。主分别清浊。主出而不内。以传道也。其治在脐下一寸。故名三焦。舍。谓病邪客止之处所也。此条乃设问答以敷陈脉道之大概。故为首章。

以发明诊家入武之始事。此节乃总结上文以起下条。示学人当通此以达彼。因略以致详之意也。

师曰。呼吸者。脉之头也。

呼者气之出。脉之来也。吸者气之入。脉之去也。头头绪也。脉随气之出入而来去。名状虽多。

呼吸则其源头也。然脉有二。此以尺寸之脉言。若以周身言之。则循环无端。截不断。无头尾之可言。学人当别识。脉经无吸字。

初持脉。来疾去迟。此出疾入迟。名曰内虚外实也。初持脉。来迟去疾。此出迟入疾。名曰内实外虚也。

刘氏曰。来者。自骨肉之分。而出于皮肤之际。气之升而上也。去者。自皮肤之际。而还于骨肉之分。气之降而下也。出。呼而来也。入。吸而去也。经曰。来者为阳。去者为阴。此之谓也。疾即上条之太过。亦阳也。迟即上条之不及。亦阴也。然则内虚外实者。阴不及阳太过也。

内实外虚者。阴太过而阳不及也。然来去出入者。脉之大关键也。内外虚实者。病之大纲领也。

知内外之阴阳而明其孰为虚孰为实者。诊家之切要也。为此条以次首条者。示学人下手功夫之急务也。

问曰。上工望而知之。中工问而知之。下工脉而知之。愿闻其说。师曰。病家人来请云。病人苦发热。身体疼。病患自卧。师到。诊其脉沉而迟者。知其瘥也。何以知之。表有病者。脉当浮大。今脉反沉迟。故知愈也。

沉迟属阴。故知表邪已解也。

假令病患云。腹内卒痛。病患自坐。师到。脉之浮而大者。知其瘥也。何以知之。若里有病者。脉当沉而迟。今脉浮大。故知愈也。

凡假令之令。皆平声。卒。清勿切。卒痛。言仓遽作痛也。浮大属阳。故知里邪已散也。此条上设三问。下二节苦发热。身体疼。腹内卒痛。言问。坐卧。言望。末决言知病于脉。所以示诊家三者不可缺一之意也。

问曰。病家人来请云。病患发热烦极。明日师到。病患向壁卧。此热已去也。设令脉不和。

处言已愈。

凡设令之令。与假令之令同。处言之处。皆上声。明日到。则病有进退可知矣。故于其向壁卧。则可以拟其安而热已去也。脉不和。言虽未至于平静。亦无躁疾之谓也。此与上条大意略同。

设令向壁卧。闻师到不惊起而视。若三言三止。脉之咽唾者。此诈病也。设令脉自和。处言此病大重。当须服吐下药。针灸数十百处。乃愈。

。音系。此复喻人恐足以胜诈。觉人勿售欺之意。。恨视貌。

师持脉。病患欠者。无病也。

张口气悟为欠。然阴阳相引则欠。故无病可知也。

脉之呻者。病也。

呻。呻吟苦声。

言迟者。风也。

舌强则言迟。经络牵急则舌强。筋挛则经络拘急。肝属木。其合筋。其主风。

摇头者。里痛也。

头属阳。里属阴。头摇者。阴不与阳和也。

行迟者。表强也。

表以经络言。强以拘急言。

坐而伏者。短气也。

短气者。里不足也。

坐而下脚者。腰痛也。

下脚。欲求伸舒之意。

里物护腹如怀卵物者。心痛也。

怀卵物。犹言自冒其心之谓。此条八节。皆望而知之之事。

师曰。伏气之病。以意候之。今月之内欲有伏气。假令旧有伏气。当须脉之。若脉微弱者。

当喉中痛似伤。非喉痹也。病患云。实咽中痛。虽尔。今复欲下利。

伏气者。旧有外感。不即发而伏藏于经中之气脉也。今月之内欲有伏气。疑有错误。微弱。

少阴之脉也。少阴之脉。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故喉中痛也。然咽痛下利皆少阴证。故病患虽言实痛。亦当知其欲自下利也。

问曰。人病恐怖者。其脉何状。师曰。脉形如循丝。累累然。其面白。脱色也。

恐怖。惶惧也。循。理治也。丝。言细也。累累。联系貌。脱色。犹言失色也。盖内气馁者。

则外色夺。所以有卒然之变也。

问曰。人不饮。其脉何类。师曰。脉自涩。唇口干燥也。

血少则脉涩。所以唇口干燥。然此以不饮而然。非由此而不饮也。

问曰。人愧者。其脉何类。师曰。脉浮。而面色乍白乍赤。

愧。惭也。脉浮而面色乍白乍赤者。神游不定。故血气乱而变不一也。

问曰。经说脉有三菽六菽重者。何谓也。师曰。脉者。人以指按之。如三菽之重者。肺气也。

如六菽之重者。心气也。如九菽之重者。脾气也。如十二菽之重者。肝气也。按之至骨者。肾气也。

经。难经也。菽。大豆也。滑氏曰。肺最居上。主候皮毛。故其脉如三菽之重。心在肺下。

主血脉。故其脉如六菽之重。脾在心下。主肌肉。故其脉如九菽之重。肝在脾下。主筋。故其脉如十二菽之重。肾在肝下。主骨。故其脉按之至骨。肾不言菽。以类推之。当如十五菽之重。

盖五脏以上下之次第而居。故其气之至。离皮肤有如此远近之约摸。乃越人教人如此用指着意候按而取诊耳。轻重以下指之法言。故胡氏曰。越人云菽。大抵是个约摸的法。见得轻重有差等。非真如菽之重也。然此条言气。难经言部。部者。一定之部位。而气在其中。气者。元气谷气之精。而部位亦在不言之表也。虞氏有言。假令左手寸口如三菽之重得之。乃知肺气之至。如六菽之重得之。知本经之至。虞氏以气推明越人言外之意如此。

然则此条以气言者。岂非发明难经此意于虞氏未言之先与。不然。既曰。经说不易其部字也。虽然。难经有与皮毛相得者。与血脉相得者。与肌肉相得者。与肝平者。举指来疾者五句。在各起句重字下。而此无之。则是难经详而此略。参看则义全。

问曰。脉有相乘。有纵有横。有逆有顺。何也。师曰。水行乘火。金行乘木。名曰纵。火行乘水。木行乘金。名曰横。水行乘金。火行乘木。名曰逆。金行乘水。木行乘火。名曰顺也。

纵横。皆平声。乘。犹乘舟车之乘。纵。直也。横者。纵之对。顺。从也。逆者。顺之反。

水能克火而乘火。金能克木而乘木。乘其所胜。其事易直。故曰纵。火受制于水。而反乘水。木受制于金。而反乘金。侮所不胜。其事不直。故曰横。水生于金。而反乘金。火生于木。而反乘木。

子来犯母。其势悖。故曰逆。金能生水而乘水。木能生火而乘火。母之及子。其势从。故曰顺也。

上条言脉原于五脏。合二五而成部位之次第。乃推明脉之所以始也。此条言脉具五行刑生制化之义。乃五脏六腑吉凶死生之枢机。脉之大要也。而其所以为斯道之根源可见矣。

问曰。脉有残贼。何谓也。师曰。脉有弦。紧。浮。滑。沉。涩。此六者。名曰残贼。能为诸脉作病也。

残。伤也。贼。害也。浮滑。阳盛也。沉涩弦紧。阴盛也。阳盛为太过。阴盛为不及。皆可怪之脉。能伤害血气者也。诸脉。谓各部之脉也。作。起也。言六者若见于各部之脉中。则皆能为其部生起病端。如太阳之为病脉浮。伤寒脉阴阳俱紧之类。所谓邪不空见者。此之谓也。

问曰。脉有灾怪。何谓也。师曰。假令人病。脉得太阳与形证相应。因为作汤。比还。送汤如食顷。病患乃大吐若下利。腹中痛。师曰。我前来不见此证。今乃变异。是名灾怪。又问曰。何缘作此吐利。

答曰。或有旧时服药。今乃发作。故名灾怪耳。

此勉医家病家。当两相敬慎。庶不为灾怪。致生疑累之意。

问曰。东方肝脉。其形何似。师曰肝者。木也。名厥阴。其脉微弦濡弱而长。是肝脉也。肝病。自得濡弱者。愈也。

凡脉言濡。皆读软。微。非脉名。盖脉以有胃气为吉。微微之弦。有胃气之谓也。难经曰。

春脉者。肝也。东方木也。万物之所以始生也。故其气来。软弱轻虚而滑。端直以长。故曰弦。

盖肝主筋。故其脉如此。此述素难而成文。素难详而此略。且多错误。

假令得纯弦脉者。死。何以知之。以其脉如弦直。是肝脏伤。故知死也。

纯弦。即素难所谓真肝脉至。如弦直。即素难所谓中外急如循刀刃责责然。如按琴瑟弦。如新张弓弦是也。

南方心脉。其形何似。师曰。心者。火也。名少阴。其脉洪大而长。是心脉也。心病自得洪大者。愈也。

心主血脉。其王在夏。故其脉洪大而长。应万物盛长之象也。然素难皆言心脉钩。钩以性情言。

洪大而长以体势言。

假令脉来微去大。故名反。病在里也。脉来头小本大者。故名覆。病在表也。上微头小者。则汗出。下微本大者。则为关格不通。不得尿。头无汗者。可治。有汗者。死。

尿。与溺同。反复。钩之反复也。此条下文脱二节。错一节。在前。此节亦疑多错误。

西方肺脉。其形何似。师曰。肺者金也。名太阴。其脉毛浮也。肺病自得此脉。若得缓迟者皆愈。若得数者。则剧。何以知之。数者南方火。火克西方金。法当痈脓。为难治也。

肺主皮毛。上为华盖。故脉毛浮。缓迟者。脾土之脉也。兼得缓迟为愈者。肺金得土为逢生也。法当痈脓者。金逢火化也。

此下当有如上文假令云云之转语。一节。疑脱落。

假令下利。寸口。关上。尺中。悉不见脉。然尺中时一小见。脉再举头者。肾气也。若见损脉来至。为难治。

下利属少阴。损脉自上下由肺而之肾为极。故肾病见损脉为难治。此上当有北方肾脉其形何似云云。问答起语一节。此乃其下文转语一节也。旧错在第十一条前。今移。

问曰。二月得毛浮脉。何以处言至秋当死。师曰。二月之时。脉当濡弱。反得毛浮者。故知至秋死。二月肝用事。肝脉属木。应濡弱。反得毛浮者。是肺脉也。肺属金。金来克木。故知至秋死。他皆仿此。

应。平声。此承上条复以四时脉气。属五行生克应病。以主吉凶死生之理。揭一以例其余。

所以示人持诊之要法也。

师曰。脉肥人责浮。瘦人责沉。肥人当沉。今反浮。瘦人当浮。今反沉。故责之。

责。求也。肥人当沉者。肌肤浓。其脉深也。故求其病于浮。瘦人当浮者。肌肤薄。其脉浅也。故求其病于沉。褚氏曰。肥人如沉。而正沉者愈沉。瘦人如浮。而正浮者愈浮。此之谓也。

师曰。寸脉下不至关为阳绝。尺脉上不至关为阴绝。此皆不治。决死也。若计其余命死生之期。期以月节克之也。

寸为阳。阳生于尺而动于寸。故下不至关为阳绝。尺为阴。阴生于寸而动于尺。故上不至关为阴绝。言生息断绝也。余命谓未尽之天年也。上期。日期也。下期。期约也。月节克之。与前条二月得毛浮脉至秋死同推。

师曰。脉病患不病。名曰行尸。以无王气。卒眩仆。不识人者。短命死。人病脉不病。名曰内虚。以无谷神。虽困无苦。

王。去声。卒。清勿切。周氏曰。形体之中。觉见憔悴。精神昏愦。食不忻美。而脉得四时之从。无过不及之偏。是人病脉不病也。形体安和。而脉息乍大乍小。或至或损。弦紧浮滑沉涩不一。残贼冲和之气。是脉息不与形相应。乃脉病患不病也。经曰。形气有余。脉气不足者。死。

行尸之谓也。又曰。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乃传于五脏六腑。五脏六腑皆受于气。然则内虚以无谷神者。谷气弗充之谓也。

问曰。翕奄沉名曰滑。何谓也。沉为纯阴。翕为正阳。阴阳和合。故令脉滑。关尺自平。阳明脉微沉。食饮自可少阴脉微滑。滑者紧之浮名也。此为阴实。其人必股内汗出。阴下湿也。

合。音阁。令。平声。翕。起而盛动于上。旋复丛聚而合也。与论语始作翕如之翕同。奄。

忽然覆也。沉。没于下也。纯阴。以其没于下言也。正阳。以其盛于上言也。和合。言阴阳并集无偏胜也。阳明胃也。食饮自可。言胃不病也。少阴。肾也。微滑。水沉如石之滑。故谓紧之浮名也。阴实。言邪在肾也。少阴之脉。出内廉。上股内。贯脊。属肾。肾主水。肾为阳。阳主热。阳陷入阴。热郁而蒸发。所以股内汗出。而阴下湿也。

问曰。曾为人所难。紧脉从何而来。师曰。假令亡汗。若吐。以肺里寒。故令脉紧也。假令咳者。坐饮冷水。故令脉紧也。假令下利。以胃中虚冷。故令脉紧也。

难。去声。此条一问三答。以揭紧之为寒。而有三因之不同。以见脉非一途而可取之意。

寸口卫气盛。名曰高。荣气盛。名曰章。高章相搏。名曰刚。

难经曰。寸口者。脉之大会。手太阴之脉动也。五脏六腑之所终始。故去取于寸口是也。高者。丰隆而有充满之貌。章者。文采而有润泽之貌。刚言血气俱盛。则脉有纲维之意。

卫气弱名曰。荣气弱名曰卑。卑相搏。名曰损。

。音牒。。震惧也。言卫气不足者。则心常自怖。卑。伏下也。言荣气不足者。则心常自抑。损。减也。伤也。言荣卫俱弱。外不足以固护。内不足以荣养。则脏腑为之有所减而伤损也。

卫气和。名曰缓。荣气和。名曰迟。迟缓相搏。名曰沉。

缓。纵也。言荣不与卫和。而卫自和。则血不足以荣筋。病则四肢纵强而不能收。痿类是也。

迟。滞也。言卫不与荣和。而荣自和。则气乏神昏。病则百体滞倦怠而嗜卧。瘵类是也。沉。溺也。言溺于所偏则病也。

寸口脉缓而迟。缓。则阳气长。其色鲜。其颜光。其声商。毛发长。迟则阴气盛。骨髓生。

血满肌肉。紧薄鲜硬。阴阳相抱。荣卫俱行。刚柔相搏。名曰强。

缓。以候胃。迟以候脾。阳气长者。言胃气有余也。颜色声音毛发皆阳也。鲜。丽也。光。

辉也。商。清也。长。美也。形容胃阳之有余也。阴气盛者。言脾气充足也。骨髓血肉皆阴也。

紧薄。结也。鲜硬。坚也。形容脾阴之充足也。相抱。言和洽也。俱行。言周流也。相搏。言合一也。极言二气得其和平。皆由脾胃盈余之所致。如此则其人健王而强壮。故曰强也。

趺阳脉滑而紧。滑者胃气实。紧者脾气强。持实击强。痛还自伤。以手把刃。坐作疮也。

趺阳。在足跗上骨间动脉处。去陷谷三寸。一名会元。主脾胃也。滑为食。故在胃则主谷气实。

紧为寒。故在脾则主邪气强。持实击强。言胃实脾强。两相搏击而为病。譬则以手把刃而自伤。

盖谓非由别脏腑而传变也。

寸口脉浮而大。浮为虚。大为实。在尺为关。在寸为格。关则不得小便。格则吐逆。

素问曰。精气夺则虚。邪气胜则实。尺以候阴。关。闭也。不得小便者。阴闭于下。则内者不得出也。格。拒也。吐逆者。阳拒于上。则外者不得入也。

趺阳脉伏而涩。伏则吐逆。水谷不化。涩则食不得入。名曰关格。

趺阳见前。主候脾胃。故复言此。以见与上条有相符之意。

脉浮而大。浮为风虚。大为气强。风气相搏。必成阴疹。身体为痒。痒者名泄风。久久为痂癞。

痂。与HT同。音加。素问曰。外在腠理则为泄风。又曰。泄风之状多汗。汗出泄衣上。口中干上渍。其风不能劳事。身体尽痛。则寒。癞。疥也。

寸口脉弱而迟。弱者卫气微。迟者荣中寒。荣为血。血寒则发热。卫为气。气微者心内饥。

饥而虚满。不能食也。

寒之为言虚也。与贫之称寒同。虚寒发热者。血气在人身。犹水火在天地。水干则火炽也。

饥而虚满者。阳主化谷。卫阳衰微。不化谷。故虚满而不能食也。

趺阳脉大而紧者。当即下利。为难治。

大为虚。紧为寒。脾胃虚寒。故主下利。为难治也。

寸口脉弱而缓。弱者。阳气不足。缓者。胃气有余。噫而吞酸。食卒不下。气填于膈上也。

填。音田。阳气以胃中之真气言。不足。则不能化谷。胃气以胃中之谷气言。有余。言有宿食也。有宿食。则郁而生热。故噫饱而吞酸。此盖以饮食之内伤者言也。

趺阳脉紧而浮。浮为气。紧为寒。浮为腹满。紧为绞痛。浮紧相搏。肠鸣而转。转即气动。

膈气乃下。少阴脉不出。其阴肿大而虚也。

腹满者。胃气虚而邪气实也。绞痛者。脾家寒而邪壅滞也。鸣者。气之鼓也。转。则气之运也。下。则气之壅滞者极甚而反也。少阴之脉。循阴器而主水。脉不出。其阴肿大者。正虚邪实。

水不得泄。盖趺阳之土败。而少阴所以无制也。

寸口脉微而涩。微者。卫气不行。涩者荣气不逮。荣卫不能相将。三焦无所仰。身体痹不仁。

荣气不足则烦疼。口难言。卫气虚。则恶寒数欠。三焦不归其部。上焦不归者。噫而酢吞。中焦不归者。不能消谷引食。下焦不归者。则遗溲。

数。音朔。噫。音隘。酢。与醋同。卫主气。不行。言不用事也。荣主血。不逮。不及也。

不能相将。言荣卫不相和谐。不能相与也。仰。倚赖也。痹。顽痹也。不仁。言不知痛痒。不省人事也。难言者。心虚。神短。舌强。而声不出也。恶寒数欠者。卫疏。表不固。不能御寒。所以气乏而好为欠也。不归其部。言不还足其所有之分内也。酢吞。吞酸也。吞酸则受纳妨矣。不能消谷引食者。言不司腐熟也。遗溲者。言不司约制也。盖上焦主受纳。中焦主腐熟。下焦厘清浊。主出而专约制。此甚言荣卫不相和谐。致三焦皆失其常。故各废其所司之职事如此。

趺阳脉沉而数。沉为实。数消谷。紧者病难治。

沉以候里。故在脾胃则主实。谷气实也。数为热。阳也。紧为寒。阴也。言趺阳主脾胃。

脾胃主谷。谷气实。若脉见数而阳热甚。阳能化谷。虽病不足为害。若脉得紧而阴寒胜。阴不化谷。病为难治。

寸口脉微而涩。微者卫气衰。涩者荣气不足。卫气衰。面色黄。荣气不足。面色青。荣为根。卫为叶。荣卫俱微。则枝叶枯槁而寒。咳逆唾腥。吐涎沫也。

首三句与前条差衰字。然衰则不行。不足亦不逮。更互发明者也。气为卫。色本白。白属金。

黄。土色也。金生于土。金无气。色不显。故土之色反见也。血为荣。色本赤。赤属火。青。木色也。火生于木。火无气。色不明。故木色反见也。荣为根者。言血荣于人身之内。犹木之根本也。卫为叶者。言气卫于人身之外。犹木之枝叶也。寒。荣不足以养。而卫亦不能外固也。

咳逆唾腥。吐涎沫者。气不利而血亦不调也。

趺阳脉浮而芤。浮者。卫气衰。芤者。荣气伤。其身体瘦。肌肉甲错。浮芤相搏。宗气衰微。

四属断绝。

芤。音抠。浮为风虚。故曰卫气衰。芤为失血。故曰荣气伤。身体瘦者。卫衰而形损也。肌肉甲错者。荣伤而枯坼也。宗气。三焦隧气之一也。针经曰。宗气积于胸中。出于喉咙。以贯心脉而行呼吸是也。四。皮肉肌髓也。盖三焦乃气之道路。卫气衰而荣气伤。所以宗气亦衰微。四属不相维而断绝也。

寸口脉微而缓。微者卫气疏。疏则其肤空。缓者胃气实。实则谷消而水化也。谷入于胃。脉道乃行。而入于经。其血乃成。荣盛则其肤必疏。三焦绝经。名曰血崩。

疏言不能固护。卫主温分肉。肥腠理。疏则分肉不温。腠理不肥。故曰空也。缓为胃气有余。

实。犹言强也。所以谷消而水化。谷入于胃。至其血乃成。乃承上文而言水谷化消。则胃益实而能淫精于脉。以成其血。而使荣盛。荣盛则卫益衰。故曰其肤必疏也。三焦者。气之道路也。经。

径也。绝经。言血不归经也。崩。山坏之名也。阴血大下而曰崩者。言其不能止静。与山坏之势等也。

趺阳脉微而紧。紧则为寒。微则为虚。微紧相搏。则为短气。

脾胃虚寒则不化谷。短气者。谷气不充。而神气不足也。以上叔和皆以寸口趺阳相间而成编者。寸口为脉之大会。五脏六腑之所终始。趺阳主脾胃。吉凶生死之枢机系焉。二部为脉道之切要一也。

趺阳脉不出。脾不上下。身冷肤硬。(上阙一条。补七卷之末。脾不上下。言其不能淫输水谷之精气。以荣养于周身之上下也。身冷肤硬者。脾胃主肌肉。胃阳不为温。而脾阴不为润也。)少阴脉不至。肾气微。少精血。奔气促迫。上入胸膈。宗气反聚。血结心下。阳气退下。热归阴股。与阴相动。令身不仁。此为尸厥。当刺期门巨阙。

奔气。言厥气上奔也。尸厥。言厥逆若尸之不温也。盖三焦主行呼吸。反聚而呼吸不行。则血结心。阻遏阳气不得上升。反下陷入于阴中。与阴相搏而动。阴寒甚。所以令人身体不仁而成尸厥也。期门见太阳上编。刺之所以散心下之血结也。巨阙在上脘上一寸五分。刺之所以行宗气之反聚也。

寸口脉微。尺脉紧。其人虚损多汗。知阴常在。绝不见阳也。

寸为阳。微为虚。阳虚则卫不固。所以多汗。汗多亡阳。故曰绝不见阳也。尺为阴。紧为寒。

阴伤于寒则损。以由阴损而病。故曰知阴常在也。

寸口诸微亡阳。诸濡亡血。诸弱发热。诸紧为寒。诸乘寒者则为厥。郁冒不仁。以胃无谷气。脾涩不通。口急不能言。战而也。

诸。犹凡也。微为气虚。故曰亡阳。濡为阴虚。故曰亡血。发热。阴虚也。诸乘寒者之诸。指上文四句而总言之也。郁冒不仁以下。详厥而言也。无谷气。厥则饮食不通也。脾统血。无血。

故涩也。口为脾之窍。言心声也。心主血。血不荣。则筋牵急而舌强。故不能言也。战而。虚寒甚也。

问曰。濡弱何以反适十一头。师曰。五脏六腑相乘。故令十一。

此义未详。或曰。濡弱者。万物之初始。莫不皆先濡弱。适。往也。言五脏六腑相乘而往反。

初皆濡弱。故濡弱者。通该夫十一者之首事。未知是否。

问曰。何以知乘腑。何以知乘脏。师曰。诸阳浮数为乘腑。诸阴迟涩为乘脏也。

浮数。阳也。以阳部而见阳脉。故知乘腑也。迟涩。阴也。以阴部而见阴脉。故知乘脏也。

辨脉法下编第十四

问曰。脉有阴阳者。何谓也。答曰。凡脉大。浮。数。动。滑。此名阳也。脉沉。涩。弱。

弦。微。此名阴也。凡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

阴阳者。通脏腑血气表里虚实风寒寒热而总言之也。大。浮。数。动。滑。皆阳之性能。故见则为阳气至。可知也。沉。涩。弱。弦。微。皆阴之体段。故见则为阴气至。可诊也。阴病。

三阴之属也。见阳脉。则阴消而阳长。阳主生。故有生之兆先见可明也。

阳病三阳之类也。见阴脉则阳退而阴进。阴主杀。故应死之机已着可审也。夫道不外乎阴阳。

万物生于阳气至而死于阴令行者。造化之枢机。固如是也。人亦化中之一物。焉能外阴阳而逃其生死乎。圣贤为道之先觉。故阐明生死。神道以设教。众人囿于道。昧而不能察。故但醉生梦死于形器之中。而不可与言神圣工巧之妙矣。学人诚能竭心思以尽力乎此。则脉道之大微。虽千绪万端。大要此其推也。

问曰。脉有阳结阴结者。何以别之。答曰。其脉浮而数。能食不大便者。此为实。名曰阳结也。期十七日当剧。其脉沉而迟。不能食。身体重。大便反硬。名曰阴结也。期十四日当剧。

浮数能食皆阳也。实谓胃家实。阳以风言。谓由中风而结为实硬也。沉迟不能食。身体重。

阴也。硬实互文。阴以寒言。谓由伤寒而结为胃实也。十七十四未详。

问曰。病有洒淅。恶寒而复发热者何。答曰。阴脉不足。阳往从之。阳脉不足。阴往乘之。

曰何谓阳不足。答曰。假令寸口脉微。名曰阳不足。阴气上入阳中。则洒淅恶寒也。曰。何谓阴不足。答曰。假令尺脉弱。名曰阴不足。阳气下陷入阴中。则发热也。

阳先乎阴。以陷入也。故曰从。讳之也。阴随于阳。以上入也。故曰乘。伤之也。恶寒者。

阳不足以胜阴而与阴俱化也。发热者。阴不足以胜阳而从阳之化也。上条明阳明内实。此明太阳发热恶寒。盖申二脉而详言之也。

阳脉浮。阴脉弱者。则血虚。血虚则筋急也。

筋赖血以荣。血虚则筋失其所荣润。故拘挛而急也。

其脉沉者。荣气微也。其脉浮而汗出。如流珠者。卫气衰也。荣气微者加烧针。则血流不行。

更发热而躁烦也。

沉以候里。荣行脉中。故衰微可知。浮以侯表。卫行脉外。汗出如流珠。则表不固。故衰惫可诊。荣气微者以下。申上文而言其失治之变。流与从流下而亡反谓之流之流同。行即循行周行之行也。言荣本衰微。则阴虚而有热。加以烧针。则反助阳而损阴。故血趋于流而不能循环。阳得加助。则益作热而烦躁扰也。

脉霭霭如车盖者。名曰。阳结也。脉累累如循长竿者。名曰阴结也。

霭霭。团聚貌。如车盖。言浮旋于上也。累累联系貌。如循长竿。言沉直于下也。

脉。瞥瞥如羹上肥者。阳气微也。脉。萦萦如蜘蛛丝者。阳气衰也。脉。绵绵如泻漆之绝者。

亡其血也。

瞥。音。瞥。过目暂见也。羹上肥。言轻浮而若有若无也。萦萦犹绕绕也。蜘蛛丝言柔弱而极细也。成氏曰。绵绵者。连绵而软也。如泻漆之绝者。前大而后细也。又曰。阳气前至。阴气后至。则脉前为阳气。后为阴气。脉来前大后细为阳气有余阴气不足。是知亡血也。

脉来缓。时一止复来者。名曰结。脉来数。时一止复来者。名曰促。阳盛则促。阴盛则结。此皆病脉。

缓者。迟于平而快于迟。舒徐之谓也。促。催速也。与短促不同。阳行健。故盛则促。阴行钝。故盛则结。病脉者。言结促虽阴阳之剧盛。犹为可治之意。虽然。退则吉。进则主凶矣。读者不可不察。

阴阳相搏名曰动。阳动则汗出。阴动则发热。形冷恶寒者。此三焦伤也。

搏。圜捏而攒聚也。动见下。阴阳相搏之阴阳。以二气言。阳动阴动之阴阳。以部位言。阳动则阴随。故汗出。阴动则阳应。故发热。末二句不相蒙。疑有脱误。

若脉数见于关上。上下无头尾。如豆大。厥厥动摇者。名曰动也。

此言动有定位。与其形状。厥厥。举发貌。

阳脉浮大而濡。阴脉浮大而濡。阴脉与阳脉同等者。名曰缓也。

缓有二义。此以相兼言。盖谓气血平和。与前节之缓不同。

脉浮而紧者。名曰弦也。弦者状如弓弦。按之不移也。脉紧者。如转索无常也。

此明弦紧之辨。按之不移。言如弦之张于弓。一定而不可动移也。转索无常。言左右旋转而不可拘也。

脉弦而大。弦则为减。大则为芤。减则为寒。芤则为虚。寒虚相搏。此名为革。妇人则半产漏下。男子则亡血失精。

寒。言阳气减损而不足。芤。言阴血衰竭而空。革。言革易常度也。妇人阴血充足而能化。

则得坤顺之常。半产漏下。则不足以言坤之资生矣。男子阳精充盛而能施。则得干健之常。亡血失精。则不足以言干之资始矣。天地之大德曰生。男不足以言资始。女不足以言资生。则人道大坏。故曰革也。一说革读亟。变而促迫也。亦通。

问曰。病有战而汗出。因得解者。何也。答曰。脉浮而紧。按之反芤。此为本虚。故当战而汗出也。其人本虚。是以发战。以脉浮。故当汗出而解也。

病久而脉浮者。邪见还表而外向也。紧为寒。阴也。战。邪争也。言邪虽还表而欲退。以阴寒所持。而人又本虚。故邪得以与正争。惟争。所以战也。然脉浮矣。邪外向矣。故正卒胜。邪卒散。汗所以出而病解也。

问曰。病有不战而汗出解者。何也。答曰。若脉浮而数。按之不芤。此人本不虚。若欲自解。

但汗出耳。不发战也。

此与上节是反对。数为热。阳也。阳热胜而人又不虚。则邪不能与正争。汗出。邪退也。不发战。正胜也。此旧本皆二节。而颠倒差错。各不相同。今得蜀僧来本如此。故从而订之。

问曰。病有不战不汗出而解者。何也。答曰。其脉自微。此以曾经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以内无津液。此阴阳自和。必自愈。故不战不汗出而解也。

曾经多治。则邪已误衰。故脉微无津液。言无作汗之邪也。阴阳自和。言血气平复也。风寒病解。大率不外如此三者。知此三者。则知所以解矣。

问曰。伤寒三日。脉浮数而微。病患身凉和者。何意也。答曰。此为欲解也。解以夜半。脉浮而解者。然汗出也。脉数而解者。必能食也。脉微而解者。必大汗出也。

三日。言遍三阳也。浮数。不传阴也。微。邪气衰也。夜半。阴尽阳生之时也。然。和而汗出貌。能食。胃回也。大汗者。其人虚多。虚多则受邪多。受邪多。故汗大也。

问曰。脉病欲知愈未愈者。何以别之。答曰。寸口。关上。尺中。三处大。小。浮。沉。迟。

数。同等。虽有寒热不解者。此脉阴阳为和平。虽剧当愈。

此以大概言。不独谓风寒也。

立夏得洪大脉。是其本位。其人病身体苦疼重者。须发其汗。若明日不疼不重者。不须发汗。

若汗自出者。明日便解矣。何以言之。立夏得洪大脉。是其时脉。故使然也。四时仿此。

此言脉得应时而王。则病有当解之自然。举夏以例其余。式人推仿之意。

问曰。凡病欲知何时得。何时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夜半愈。

何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阳得阴则解也。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以阴得阳则解也。

凡以大概言。阳得阴。阴得阳。则阴阳相际。血气平复。所以自然当解。日中夜半以大意言。

余时仿此同推。

寸口脉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数为在腑。迟为在脏。假令脉迟。此为在脏也。

此总大意言。

趺阳脉浮而涩。少阴脉如经也。其病在脾。法当下利。何以知之。若脉大者。气实血虚也。

今趺阳脉浮而涩。故知脾气不足。胃气虚也。以少阴脉弦而浮。才见此为调脉。故称如经也。若反滑而数者。故知当屎脓也。

见。音现。少。当作太。故曰在脾。经。常也。滑为食。数为热。屎脓。谓脓血利也。

寸口脉浮而紧。浮则为风。紧则为寒。风则伤卫。寒则伤荣。荣卫俱病。骨节烦疼。当发其汗也。

此举太阳下编首条。申其脉而详明其义。

趺阳脉迟而缓。胃气如经也。趺阳脉浮而数。浮则伤胃。数则动脾。此非本病。医特下之所为也。荣卫内陷。其数先微。脉反但浮。其人必大便硬。气噫而除。何以知之。本以数脉动脾。

其数先微。故知脾气不治。大便硬。气噫而除。今脉反浮。其数改微。邪气独留。心中则饥。邪热不杀谷。潮热发渴。数脉当除。缓脉因前后度数如法。病者则饥。数脉不时。则生恶疮也。

前条太阴以脾言。此言胃。对举而两见贯意。恶疮与屎脓虽不同。其为血热则皆然也。疮者。

如素问所谓膏粱之变。足生大疔。与夫多病痈疽之类是也。

师曰。病患脉微而涩者。此为医所病也。大发其汗。又数大下之。其人亡血。病当恶寒。后乃发热。无休止时。夏月盛热。欲着复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阳微则恶寒。阴弱则发热。此医发其汗。令阳气微。又大下之。令阴气弱。五月之时。阳气在表。胃中虚冷。以阳气内微。不能胜冷。故欲着复衣。十一月之时。阳气在里。胃中烦热。以阴气内弱。不能胜热。

故欲裸其身。又阴脉迟涩。故知亡血也。

数。音速。令。胜。皆平声。此以医误致恶寒发热者言。所以然者以下。申明上文之词。复。

夹衣也。

脉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热属脏者。攻之不令发汗。属腑者。不令溲数。溲数。则大便硬。

汗多。则热愈。汗少。则便难。脉迟。尚未可攻。

此举结胸痞气胃实等之当下者。概致叮咛戒慎之意。属脏。主结胸痞气也。故曰。攻之不令发热。属腑。指胃实等也。故曰。不令溲数。谓不可利小便也。

脉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浆不下。体形不仁。乍静乍乱。此为命绝也。

此节乃此条之总。下五节乃五目。末节。乃总结上文之词。盖指第九篇第四条。而以其不可治者。详言之之意也。

又未知何脏先受其灾。若汗出发润。喘而不休者。此为肺先绝也。

首句乃承上文重起设问之词。若汗出以下。至此为肾绝也。乃五答词。汗出发润。即身汗如油。变文之互词。喘而不休同。然上节曰命绝。此曰肺绝。何也。曰。人以气在则生。气绝则死。

肺主气。气主命。故以总一身而概言之。则曰命绝。及以通下文析五脏而详言之。则又曰肺先绝也。

阳反独留。形体如烟熏。直视摇头者。此心绝也。

此下当有为字。阳反独留。乃承上接下之词。人之有生。气血焉耳。气在则生。气去则死。

死道之常。气先绝也。然血气之交。亦有偏胜而不可以常论者。故曰。阳反独留。言上节之证。

若不先见。则是肺不先绝。阳气反独迟留。阳反独留。则阴先绝。阴。血也。心主血。故次言之。

烟熏。火欲烬而昏暗先形也。直视者。少阴之脉。其支者。从心系上挟咽系目也。摇头者。头为诸阳之会。阴去则阳无所根据附。故不宁也。

唇吻反青。四肢习者。此为肝绝也。

吻。微衮切。口唇边曰吻。肝之脉。其支者。从目系。下颊里。环口里。青。肝之色也。四肢手足也。。汗出焉。习。鸟数飞也。头摇。如鸟之习飞奋振而不已。盖肝属木而主风。脾属土而主四肢。土受木贼。木欲折而风不息。土受伤而欲崩坏也。

环口黧黑。柔汗。发黄者。此为脾绝也。

黧。音黎。口为脾之窍。黧黑。熏黄黑暗。土败之色也。柔汗。俗谓冷汗是也。盖汗者。血之液。血虽阴。行之者阳。脾败。不统血。则阴不守阳不固也。发黄者。脾属土而主肌肉。土欲败而色外夺也。

溲便遗矢。狂言。目反。直视者。此为肾绝也。

矢。与屎同。溲便。遗溺也。肾司阖辟。阖辟废。故二便皆无禁约也。肾藏志。经曰。狂言者。

是失志矣。失志者死。肾主骨。骨之精为瞳子。目反直视者。骨之精不上荣于瞳子。瞳子背而不能转也。

又未知何脏阴阳前绝。若阳气前绝。阴气后竭者。其人死。身色必青。阴气前绝。阳气后竭者。其人死。身色必赤。腋下温。心下热也。

首句又承上文重起设问之词。下乃答词也。盖五脏绝之先后。不可以上文之次第为拘。故复言脏气之阴阳前后绝竭。有以验之于既死之后。则脏有胜负。绝有迟速。大率可见矣。腋。左右肘胁之间也。成氏曰。阳主热而色赤。阴主寒而色青。其人死也。身色青。则阴未离乎体。故知阴气后竭也。身色赤。腋下温。心下热。则阳未离乎体。故知阳气后竭也。

寸口脉浮大。而医反下之。此为大逆。浮则无血。大则为寒。寒气相搏。则为肠鸣。医乃不知而反饮冷水。令汗大出。水得气寒。冷必相搏。其人即KT。

KT。与噎通。饮。去声。令。平声。浮为气。故曰无血。大为虚。故曰寒。KT。俗谓之KT。义见下条。

趺阳脉浮。浮则为虚。浮虚相搏。故令气KT。言胃气虚竭也。脉滑则为哕。此为医咎。责虚取实。守空迫血。脉浮鼻中燥者。必衄也。

此承上条。又出趺阳而以哕与衄言。皆逼汗而不得汗之所致也。咎过愆也。责虚。言求病于虚。虚与上条寒互文。取实。言反以虚为实。而攻取之也。血属阴而为内守。故曰空。迫血。言劫汗也。

诸脉浮数。当发热而洒淅恶寒。若有痛处。饮食如常者。蓄积有脓也。

此与第十三条互意。

脉浮而迟。面热赤而战惕者。六七日当汗出而解。反发热者瘥迟。迟为无阳。不能作汗。其身必痒也。

此与太阳下编第七条互意。

寸口脉阴阳俱紧者。法当清邪中于上焦。浊邪中于下焦。清邪中上。名曰洁也。浊邪中下。

名曰浑也。阴中于邪。必内也。表气微虚。里气不守。故使邪中于阴也。阳中于邪。必发热。

头痛。项强。颈挛。腰痛。胫酸。所谓阳中雾露之气。故曰清邪中上。浊邪中下。阴气为。足膝逆冷。便溺妄出。表气微虚。里气微急。三焦相溷。内外不通。上焦怫郁。脏气相熏。口烂食龈也。中焦不治。胃气上冲。脾气不转。胃中为浊。荣卫不通。血凝不流。若卫气前通者。小便赤黄。与热相搏。因热作使。游于经络。出入脏腑。热气所过。则为痈脓。若阴气前通者。阳气厥微。阴无所使。客气内入。嚏而出之。声咽寒。寒厥相逐。为热所拥。血凝自下。状如豚肝。

阴阳俱厥。脾气孤弱。五液注下。下焦不阖。清便下重。令便数难。脐筑湫痛。命将难全。

龈。音银。。音。清便之清。读圊。令。平声。数。音朔。清指风。浊指寒。曰洁。曰浑。以天地之偏气言也。阴中于邪以下。至浊邪中上一节。是释上文阴即下焦。阳即上焦也。阴气为以下。至血凝不流。是言证。若卫气前通以下。言变痈脓之故。

若阴气前通以下。言变脓血利之故。卫气即阳气。荣气亦阴气。乃承上文荣卫不通而言清浊之所以为病在其中矣。阴阳俱厥以下。言证并于里而加重。故曰。命难全也。下重。后重也。湫。

以水脏言也。

脉阴阳俱紧者。口中气出。唇口干燥。卧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苔滑。勿妄治也。到七日以来。其人微发热。手足温者。此为欲解。或到八日以上。反大发热者。此为难治。设使恶寒者。

必欲呕也。腹内痛者。必欲利也。

此以上条同感而异变者言。微发热。邪退也。大发热。邪胜也。恶寒。表在也。腹内痛。入阴也。

脉阴阳俱紧。至于吐利。其脉独不解。紧去人安。此为欲解。若脉迟。至六七日不欲食。此为晚发。水停故也。为未解。食自可者。为欲解。

至于吐利。乃承上条欲呕欲利。而又以其变成者言。独不解。言证变而脉独在也。晚发。言后来更又发也。以上三条。一证而三变耳。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脉皆至。大烦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扰者。必欲解也。

六指伤寒。七指中风。盖详其欲解之状而总言之也。然手足三部脉皆至。则是以十二经之病皆退言。伤寒不独传足经明矣。

若脉和。其人大烦。目重。睑内际黄者。此为欲解也。

上节以脉但皆至而未和。故有口噤躁扰。此以和也。故惟大烦。目重。而睑内际见黄。与太阳上编第十一条互意。但此以大概言耳。

脉浮而数。浮为风。数为虚。风为热。虚为寒。风虚相搏。则洒淅恶寒也。

此概出恶寒之所以然。

脉浮而滑。浮为阳。滑为实。阳实相搏。其脉数疾。卫气失度。浮滑之脉数疾。发热汗出者。此为不治。

滑与前第十六条洪是互文。与第九篇第四条皆一意。但详略不同耳。

伤寒咳逆上气。其脉散者。死。谓其形损故也。

咳逆上气。肺衰也。脉散。血衰也。肺主气而卫外。血为阴而荣内。两者俱衰。故曰形损。

少阴脉弱而涩。弱者微烦。涩者厥逆。

弱为虚损而不足。阴虚生内热所以烦。然属少阴。故虽烦亦微也。涩为少血而不滑。不能上与阳相顺接。所以厥而逆冷也。

此一条乃补脉法上编中之缺。

卷之八

辨不可发汗病脉证并治第十五

夫以为疾病至急。仓卒寻按。要旨难得。故重集诸可与不可方治。比之三阴三阳篇中。此易见也。又时有不止是三阴三阳。出在诸可与不可中也。

此叔和自揭其编述以下诸篇之由。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微反在上。涩反在下。微则阳气不足。涩则无血。阳气反微。中风汗出而反躁烦。涩则无血。厥而且寒。阳微发汗。躁不得眠。

此疑太阳下编首条末节之互意。叔和以不可汗类此。伦序难晓。似此者皆当缺疑可也。

动气在右。不可发汗。发汗则衄而渴。心苦烦。饮即吐水。

五脏皆有动气。详见难经。在右。以肺言也。不可发汗。内证也。衄渴烦吐。皆见太阳上编。

盖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上膈。属肺。从肺系横出腋下。下循腰内。行少阴心主之前。而其脏通窍于鼻。所以有诸证之变见如此。

动气在左。不可发汗。发汗则头眩。汗不止。筋惕肉。

在左。肝之内证也。肝属少阳。其脉络胆。上贯膈。布胁肋。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连目系。

上出额。与督脉会于巅。其主风。故头眩也。汗不止者。肝纳血。血之液为汗。迫汗则肝不纳血。

血不归经。故液有出而无敛也。筋惕肉者。筋赖血以荣。血虚则荣衰。汗多则亡阳而亡津液。

所以然也。

动气在上。不可发汗。发汗则气上冲。正在心端。

在上。心之内证也。气上冲正在心端者。心属火而主血。肾属水而主气。逼汗则心虚。水能克火。故肾乘心之虚欲上凌之也。而心之脉起于心中。出属心系。下膈。络小腹。肾足少阴之别。

名曰大钟。当踝后绕跟。别走太阳。其别者并经上走于心包。然则上冲之气。亦当正在心端也。

动气在下。不可发汗。发汗则无汗。心中大烦。骨节苦疼。目晕恶寒。食则反吐。谷不得前。

在下。肾之内证也。无汗者。肾水脏。在时为冬。阴沉在下。其主闭藏。其经少血也。大烦者。强发其汗则水干。火无制也。骨节苦疼。目晕者。肾主骨。骨之精为瞳子。水干则骨枯。而瞳子无荣养也。恶寒者。肾合太阳也。食则反吐谷不得前者。王冰曰。病呕而吐。食久反出。是无水也。此之谓也。难经动气有五。此言四脏而无脾。岂以脾不与四脏同禁邪。抑欲人与四脏同推也。

咽中闭塞。不可发汗。发汗则吐血。气欲绝。手足厥冷。欲得卧。不能自温。

咽门乃胃之系。而脾之脉络胃。上膈。挟咽。连舌本。然则咽中闭塞者。脾胃之邪。上客于咽而作逆阻也。吐血者。脾统血而胃为之合。脾伤不能统血。故妄行上溢而从胃道出也。气欲绝者。亡阳也。手足为四肢。乃诸阳之本。阳欲外绝。则阴亦不能内守。阴阳不相顺接而厥冷。故畏寒而欲得卧也。夫如此。温之且未得。岂能自得其温乎。

诸脉得动数微弱者。不可发汗。发汗则大便难。腹中干。胃燥而烦。其形相象。根本异源。

此条三节。脉经只作通长一条。不分截。今按文意。此疑是末节。其形至末。乃总全条之结句。盖谓寒不能自还。后节苦满腹中坚。与此大便难。腹中干。三者之变虽相似。其本源则不同之意也。不如此。则上下皆不相蒙。

脉微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

意欲得温。微弦为虚。不可发汗。发汗则寒不能自还。

此疑是上节。阳以风言。运。动也。故曰上实。谓邪气实也。阴以里言。寒。虚也。故曰下虚。谓里气虚也。微弦为虚承上起下之词。寒不能自还。阳亡而阴独治也。

咳者则剧。数吐涎沫。咽中必干。小便不利。心中饥烦。时而发。其形似疟。有寒无热。

虚而寒。咳而发汗。而苦满。腹中复坚。

此当是中节。首句是承上而言咳为病加剧之词也。数吐以下。言剧之状也。有寒无热二句。

申似疟也。咳而发汗亦承上起下之词。。谓咳属肺。肺金寒。病则胀满。所以反坚也。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发汗。汗出则四肢厥逆冷。

小便利。失小便。肺肾二经俱病也。不可发汗。二经少血也。四肢厥冷。金水伤而土亦同败也。

厥脉紧。不可发汗。发汗则声乱。咽嘶。舌萎。声不得前。

厥欲温。紧则寒胜。不可发汗。阴阳不相顺接也。声乱咽嘶舌萎。病至少阴厥阴则厥。少阴之脉循喉咙。挟舌本。而厥阴之脉循喉咙之外也。声不得前者。声出于肺而生于气。气生于肾。然则少阴肾者。声之本。太阴肺者。声之标。标本俱病。此又上败而金水亦衰。合上条反复示教之意。

诸逆发汗。病微者。难瘥。剧者。言乱。目眩者。死。命将难全。

逆。亦厥也。言乱。少阴衰而志丧也。目眩。厥阴衰而风乱也。盖厥逆。无非少阴厥阴之证故也。

(一)汗家重发汗。必恍惚心乱。小便已。阴疼。与禹余粮丸。阙。

心主血而藏神。汗多则血虚而舍空。乱。舍空则神纷散也。阴。宗筋也。疼。液竭而失其所荣养也。

(二)亡血家不可发汗。发汗则寒而振。

伏皮为血。出则为汗。阴也。阴不自出。出之者。阳也。亡血。阴虚矣。寒而振。反汗复亡其阳也。

(三)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急紧。直视不能。不得眠。

衄。鼻血也。额上。通乎鼻也。不能。谓目上瞪。不能开阖而动摇也。所以不得瞑而眠也。

(四)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

膀胱蓄热而血妄。则淋。复发汗以迫其血。则血愈不循经而愈妄。便出者。其道顺故也。

(五)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发汗则。

。通作痉。病疮。身疼痛。血热表虚。非实也。发汗则表益虚。而易得重感。痉病出于重感。故禁。

(六)咽喉干燥者。不可发汗。

咽喉干燥者。胃中无津液。肾水亦耗衰。少阴之脉循喉咙也。发汗则津液愈亡。而肾水益衰。

故致戒如此。末后无发汗之变。疑有漏落。以上六条。旧本太阳中篇。今移。

伤寒头痛。翕翕发热。形象中风。常微汗出。自呕者。下之益烦。心中懊如饥。发汗则致痉。身强难以屈伸。熏之。则发黄。不得小便。灸则发咳唾。

此互第九篇第四条。曲致其不可误治之详。以重致叮咛戒谨之意。

辨可发汗病脉证并治第十六

大法。春夏宜发汗。

此叔和推法外意。举大概以揭言之。春夏宜发汗者。顺阳事也。然伤寒。冬病也。可以此拘乎。

不可以此拘仲景肯言哉。

凡似此者。后学皆当别识。诚如此。则进道方为有益。

凡发汗。欲令手足俱周。时出。以然一时间许。亦佳。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当重发汗。汗多必亡阳。阳虚不得重发汗也。

此叮咛发汗之节度。

凡服汤发汗。中病便止。不必尽剂。

此叮咛进汤之节度。

凡云可发汗。无汤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为解。然不如汤。随证良验。

此示人用汤丸经权应变之宜。以上五条。疑皆叔和语。

夫病脉浮大。问病者。言但便硬尔。设利者为大逆。硬为实。汗出而解。何以故。脉浮。当以汗解。

此言便虽硬。若脉见浮。犹当从汗解。盖互下不宜早。而曲致叮咛之意。

下利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宜桂枝汤发汗。

此互太阳中篇第二十三条末节。而曲致叮咛之意。

辨发汗后病脉证并治第十七

发汗多。亡阳。谵语者。不可下。与柴胡桂枝汤。和其荣卫。以通津液。后自愈。

此互误汗亡阳。而曲致其轻者之救法。

此一卷第十七篇。凡三十一证。前有详说。

辨不可吐病脉证并治第十八

合四证。已具太阳篇中。

以上二条。乃叔和类具篇目。指经中条册之不能分出者而言。勉人当精详经旨。务为通贯其义。以期尽道之意。读者自会。则书之全求可言矣。

辨可吐病脉证并治第十九

大法。春宜吐。

春气上行。万物伏藏者。皆冒土而上出。故病之发于春者。大率宜宣而吐以出之。法天道也。

凡用吐汤。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也。

此与第十六篇第三条。汗吐不同而意同。并上条亦皆叔和语。然中之为言。注的也。知注的之为中。则知中病之节度矣。

宿食在上脘者。当吐之。

上脘。谓胃腑之口也。

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结。以客气在胸中。心下满而烦。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吐之。

第九篇第六条。言脉乍紧。邪气在胸中。此言乍结。客气在胸中。紧者结之渐。结者紧之剧。

客气即邪气。彼则互相发而两见轻重之意。

病。胸上诸实。胸中郁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余行。其脉反迟。

寸口脉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则利止。

诸实。总上文宿食邪气客气而概言之。

辨不可下病脉证并治第二十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微反在上。涩反在下。微则阳气不足。涩则无血。阳气反微。中风汗出而反躁烦。则无血。厥而且寒。阳微不可下。下之则心下痞硬。

。与涩同。此下六条。即前十五篇第二条以下之六条。又以不可下再出。痞硬。即结胸痞气。

动气在右。不可下。下之则津液内竭。咽燥。鼻干。头眩。心悸也。

头眩者。肺属金。金衰不能制木。木甚则风生也。然木甚火必炽。而肺太阴之脉。行手少阴心主之前。心为火脏。所以悸也。

动气在左。不可下。下之则腹内拘急。食不下。动气更剧。虽有身热。卧则欲。

腹内拘急。食不下者。厥阴肝脉挟胃。络肝也。身热。胃合于脾。脾主肌肉而统四肢。然则欲者。里寒也。

动气在上不可下。下之则掌握热烦。身上浮冷。热汗自泄。欲得水自灌。

掌握热烦者。手少阴心之脉。抵掌后兑骨之端。入掌内后廉。手心主之脉入掌中也。身上浮冷者。火败而土无气也。热汗已下。汗生于血而主于心。心属火。败则液不敛。剧则自求救也。

动气在下。不可下。下之则腹胀满。卒起头眩。食则下清谷。心下痞也。

卒。清勿切。腹胀满。肾痹也。头眩者。肾少阴之脉。其直者从肾上贯肝膈。肝主风也。食则下清谷者。水横溢也。心下痞者。肾主气。其脉之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也。

咽中闭塞。不可下。下之则上轻下重。水浆不下。卧则欲。身急痛。下利日数十行。

上轻。以咽言。下重。以胃言。水浆不下以下。详下重之状也。卧则欲身急痛者。胃主肌肉而统四肢也。下利。土败而水无制也。盖咽门小肠。太仓胃腑之传送也。故应病如此。夫汗下者。法之对比也。两比以示教。前哲之心亦甚深切矣。后学当仰体。

诸外实者不可下。下之则发微热。亡脉。厥者当脐握热。

诸外实。指凡一切邪在表而言也。发微热。邪入里也。亡脉。阳内陷也。握。持也。谓当脐有热。持而不散。盖以热入深者言也。

诸虚者不可下。下之则大渴。求水者欲愈。恶水者剧。

恶。去声。诸虚。指凡一切汗吐下后。若亡血。与精气夺。肉脱色败。脉不应者言也。大渴。

津液竭也。求水。阳回也。恶水。无阳也。然虚乃上文实之对。亦两比之意。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

意欲得温。微弦为虚。虚者不可下也。

此举第十五篇第五条后二节。而复以不可下重出。下文乃言下之之变也。

微则为逆。咳则吐涎。下之则咳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则胸中如虫啮。粥入则出。小便不利。两胁拘急。喘息为难。颈背相引。臂则不仁。极寒反汗出。身冷若水。眼睛不慧。语言不休而谷气多入。此为除中。口虽欲言。舌不得前。

啮。音孽。首二句乃总前第十五篇第五条。后两节之两首句。而通互其意。下之以下。言变证也。寒以虚言。故曰反汗出。身冷若冰也。不得前。犹言不能出也。舌主于心。较之声属脉之前条。则此为重矣。亦两比也。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浮反在上。数反在下。浮为阳虚。数为无血。浮为虚。数为热。浮为虚。自汗出而恶寒。数为痛。振寒而。微弱在关。胸下为急。喘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在于胁。振寒相搏。形如疟状。医反下之。故令脉数。发热。狂走见鬼。心下为痞。小便淋漓。小腹甚硬。小便则尿血也。

首三句与上条同。上条弦反在上。弦则为阴。阴者寒也。故曰微反在下。此条浮反在上。浮则为阳。阳者风也。故曰数反在下。盖两举中风伤寒之本虚者。绎其变以曲致叮咛之意。

脉数者。久数不止。止则邪结。正气不能复。正气却结于脏。故邪气浮之与皮毛相得。脉数者不可下。下之则必烦利不止。

皮毛相得以上。明脉之所以浮数也。烦利。亦协热也。

脉浮大。应发汗。医反下之。此为大逆。

此重出第十四篇第十七条之大略。以申致叮咛之意。

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

此即阳明篇第三十八条重出。

太阳病。外证未解。不可下。下之为逆。

此太阳上之第十七条。盖以凡在太阳皆然。故重出以申致叮咛之意。

夫病。阳多者热。下之则硬。

阳以风言。多。犹言胜也。热以自汗言。硬。亡津液也。

无阳阴强。大便硬者。下之则必清谷。腹满。

阴以寒言。强。犹言多也。清谷。阴不能化也。腹满。阴凝滞而内胀也。亦两匹配言以互发之意。

脉浮而大。浮为气实。大为血虚。血虚为无阴。孤阳独下阴部者。小盒饭赤而难。胞中当虚。

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法应卫家当微。今反更实。津液四射。荣竭血尽。干烦而不得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医复以毒药攻其胃。此为重虚。客阳去有期。必下污泥而死。

伤寒发热头痛。微汗出。发汗。则不识人。熏之。则喘。不得小便。心腹满。下之则短气。小便难。头痛背强。加温针则衄。

伤寒发热。口中勃勃气出。颈痛目黄。衄不可制。贪水者必呕。恶水者厥。若下之。咽中生疮。假令手足温者。必下重。便脓血。头痛目黄者。若下则两目闭。贪水者。脉必厥。其声嘤。

咽喉塞。若发汗则战。阴阳俱虚。恶水者。若下之。则里冷不嗜食。大便完谷出。若发汗则口中伤。舌上白苔。烦躁。脉数实。不大便。六七日后必便血。若发汗则小便自利也。

脉濡而紧。濡则胃气微。紧则荣中寒。阳微卫中风。发热而恶寒。荣紧胃气冷。微呕心内烦。医为有大热。解肌而发汗。亡阳虚烦躁。心下苦痞坚。表里俱虚竭。卒起而头眩。客热在皮肤。怅怏不得眠。不知胃气冷。紧寒在关元。技巧无所施。汲水灌其身。客热应时罢。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巅。体惕而又振。小便为微难。寒气因水发。清谷不容间。呕变反肠出。颠倒不得安。手足为微逆。身冷而内烦。迟欲从后救。安可复追还。

伤寒脉阴阳俱紧。恶寒发热。则脉欲厥。厥者。脉初来大。渐渐小。更来渐渐大。是其候也。

如此者。恶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热多者。目赤脉多。睛不慧。医复发之。咽中则伤。若复下之。则两目闭。寒多者。便清谷。热多者。便脓血。若熏之。则身发黄。若熨之。则咽燥。

若小便利者。可救之。小便难者。为危殆。

下利脉大者。虚也。以其强下之故也。设脉浮革。因尔肠鸣者。属当归四逆汤。

以上六条。皆不见有不可下之言。伦类不清。疑非叔和之旧。亦后人之纷乱耳。不敢强为之说。阙疑以待博识。

辨可下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一

大法。秋宜下。

伤寒。冬病也。若谓可以春宜吐。夏宜汗。秋宜下。为大法。则三法者。其如寒之伤于冬何。

而仲景伤寒之治。大法。实不外乎三者。然则三言之意。岂不与仲景之旨相矛盾乎。嗟乎。仲景之言。经也。权在其中。三言者。不知为谁。经不经。权不权。揭三篇条目之首。与伤寒例。

妄六经前之逆同。伤寒例以当简篇前也。故削之。削之则叛经之迹泯。而三言者。以皆揭条册首。不能削。只得存之。存之亦乱经之罪着。着与泯皆所以为狂妄戒也。后之览者。宜鉴于斯。

凡服下药。用汤胜丸。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也。

此亦叔和语。

下利。三部脉皆平。按之心下硬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三部脉皆平。血气和可知矣。心下硬。实也。所以急也。

下利不欲食者。以有宿食故也。当宜下之。与大承气汤。

不欲。犹恶也。宿。陈久也。犹世俗所谓积也。

问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别之。师曰。寸口脉浮而大。按之反涩。尺中亦微而涩。故知有宿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此承上文复设问答。言脉以申明之之意。

下利。脉反滑。当有所去。下之乃愈。宜大承气汤。

下利。脉迟而滑者。内实也。利未欲止。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二条亦承上文。又以脉之变者言。以详明之之意。

病。腹中满痛者。此为实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实者。邪气甚之谓也。

下利瘥后。至其年月日复发者。以病不尽故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其。期也。谓周其一年之月日期也。

伤寒后。脉沉沉者。内实也。下解之。宜大承气汤。

沉以候阴。再言沉者。谓深沉在里阴之意也。

脉双弦而迟者。必心下硬。脉大而紧者。阳中有阴也。可以下之。宜大承气汤。

双弦。谓左右皆然也。弦则为阴。迟则为寒。心下硬者。谓客寒结滞于膈也。大为阳虚。紧为阴胜。阳以腑言。阴以寒言。谓阴寒之邪。内实于胃腑也。

辨发汗吐下后脉证并治第二十二

此第十卷第二十二篇。凡四十八证。前三阴三阳篇中。悉具载之。(此与第十七十八语意同。)上记十一篇。叔和分经及述经外之余言。附己意以撰次之。合经亦十一篇。共目二十二。以为全成仲景氏未韦之遗书者也。而第十七。十八。二十二。三篇。则又皆抱空名而拥虚位。无册条之可检。实则一十九篇之条册耳。皆叔和所纪之旧额如此。世固有少此以为非仲景之全书而起其说者。呜呼。是书也。仲景之作于建安。汉年号也。出自叔和之撰述。晋太医令也。相去虽不甚远。盖已两朝相隔矣。是仲景之全书。非仲景之全书。诚不可晓也。然纵非全是。不是全非。

断可言也。是是非非。全责在我。反我自责。则是不是。非不非。全不全。自有可见者在也。见一焉。则仲景之所以为仲景者。可寤寐皆得全见之矣。其神其妙。又何待言。凡我同袍。尚期同勉。

附庐山刘复真脉诀捷要

脉者。天真太和之气也。王叔和七表八里之说。形状浩繁。学人无条理可据。夫持脉之道。

图不尽言。存乎心会而已。先师崔紫虚真人。面命心传。撮其枢要。但以浮沉迟数四脉为宗。知风气冷热为主病。且如【浮】脉。有力者风。无力者虚。

【沉】脉。有力者积。无力者气。

【迟】脉。有力者痛。无力者冷。

【数】脉。有力者热。无力者疮。更看三部所属。如寸部属上焦头面胸膈之病。关部属中焦肚腹之病。尺部属下焦腰腿足之病。又看五脏六腑所主。以浮中沉表里消息也。学人当以义理精别。不致按寸握尺之诮云。

【浮】脉。为阳。属表。言外得病。有力主风。无力主虚。举指在皮便见。与芤滑洪脉同。

【沉】脉。为阴。属里。言内得病。有力者积。无力者气。下指按至骨方见。与弱伏濡脉同。

【迟】脉。为阴。主冷。有力者痛。与缓微涩脉同。

【数】脉。为阴。主热。无力者疮。与弦紧实脉同。

上焦病属寸口脉

浮风主头面眼目。浮肿风寒。牙疼。口眼斜。

沉气主胸膈痞满。咳嗽喘急。膈气翻胃。胸痛不食。

迟冷主呕吐隔痞。不纳水谷。虚汗拘急。疼痛不已。

数热主上壅烦燥。口苦咽干。客热烦渴。头痛口疮。

中焦病属关脉

浮风主两臂拘挛。不能举运。背脊筋痛。身体麻木。

沉气主腹膨鸣。心腹疼痛。上下关格。不思饮食。

迟冷主癖。痛走不定。上下攻刺。翻胃吐食。

数热主口渴咽干。呕吐霍乱。烦躁不宁。

下焦病属尺脉

浮风主腰痛。腿膝麻木。足胫肿痛。大便不利。

沉气主脚肿疼痛。下重。麻木。小便不利。

迟冷主小腹急疼。外肾偏。大小便频数。大便泄泻。

数热主小便不通。大便秘结。肾痈。烦渴不止。

伤寒但有脚脉不死。在脚背上腕中。是冲阳脉也。有此脉则气盛。又有大溪脉。在内踝侧动脉是也。又有一脉在手虎口合谷穴。此脉盛则伤寒有汗。刘复真先生纂七表八里之玄。集为四脉。

曰风气冷热也。复变为八。曰虚风。积气。痛冷。热疮。凡八部。以定其何部得之。则知病之所在。先生扫除冗蔓。直显真源。得传者。慎之宝之。

附严三点捷法

脉浮得病。宜发散。脉沉得病。宜疏利。脉迟之病。宜温中。脉数之病。宜汗解。右寸有力者。可吐。右尺有力者。可下。左寸有力者。可汗。丈夫寸口脉须浮。关部脉须紧。尺部脉须沉。

妇人寸部脉须沉。关部脉须缓。尺部脉须浮。

神圣功巧括

医门理法至微玄。大要胸中有转旋。望闻问切四件事。缺一偏枯不备全。

【望】第一看他神气色。润枯肥瘦起和眠。活润死枯肥是实。瘦为虚弱古今传。谦体则知腰内痛。攒眉头痛与头眩。手不举兮肩背痛。步行艰苦疼腰间。叉手按胸知内痛。按中脐腹痛相连。

但起不眠痰夹热。贪眠虚冷使之然。面壁身多是冷。仰身舒挺热相煎。身面目黄脾湿热。唇青面黑冷同煎。

【闻】第二应声清与浊。鉴他真语及狂言。声浊即知痰壅塞。声清内冷是因缘。言语真诚非实热。狂言号叫热深坚。称神说鬼逾墙壁。胸膈停痰证痫癫。更有病因循日久。音声遽失命归泉。

【问】三问病因经几日。日间便利几番行。饮食少多宜冷热。更兼服过药堪凭。饮食稍通容易治。不进之时不易宁。喜冷定知心内热。好温乃是脏中寒。尿色赤黄真内热。尿清定是冷相干。

【切】切脉是居为四末。浮沉迟数病之端。四事略陈通梗概。举隅善反一同看。

削伤寒例

成无己本旧有伤寒例一篇。今削之。存此以备后照。

医道之方法具备。自仲景始。故世称仲景方法之祖。伤寒论。乃其书也。考求其方法。义例明甚。何谓例。如中风。一也。伤寒。二也。兼风寒俱有而中伤。三也。三病不同。以皆同在太阳。故皆发汗。发汗云者。非以例言乎。何谓义。如发中风之发。发之以桂枝汤。发伤寒之发。发之以麻黄汤。发兼风寒俱有而中伤之发。发之以大青龙汤。一例发汗。而三汤则不同。非以其各有所宜之义乎。然则方法者。道之用也。例者。所以行其方法也。义则其行而宜之之谓是已。

是皆相须而不相离。一致之谓道也。啻此为然哉。其余各属。悉皆类此。条目具在也。夫何无己之注解。不省义例原属方法中。法外又独有伤寒之例。独例伤寒而置诸各属。舍义而独曰例。岂仲景之言。其为后人之伪。明亦甚矣。伪例者谁。或曰叔和。谓叔和者。以其编述也。编述论而出始。则叔和之于论。诚功之首也。乃若又伪此例。则后之医伤寒者。不知通求各属。但务专拟于伤寒。仿例而行。仲景之道。反愈晦。而至今愈不明。究其叛乱不由厄于此例以至如此乎。以此言之。则叔和者。亦一罪之魁耳。贤如叔和。愚意其智不乃尔也。或曰无己。谓无己者。以其注解也。此则近似。何也。已任注解。则当精辨论之条目。详悉各属本义。以迪诸后。不当愎强苟且。一概徇己。朦胧训为伤寒。比之于例。俨然一家口语。以此拟己。夫复何疑。且例苟在己前。亦当暴白其非。不令得以迷误继述。是也。奈何懵此不为。乃固为尾之以阿顺可乎。律以春秋大义。譬如专国政之赵卿。以不讨贼而直受弑君之恶。罪不能辞。己亦有也。虽然。事属久远。

理在难明。必欲求其人以实之。斯亦凿矣。伪不容有。无之可也。既应无之。削之是矣。故从削。

昔人论医。谓前乎仲景。有法无方。后乎仲景。有方无法。方法具备。惟仲景此书。然则此书者。尽斯道体用之全。得圣人之经而时出者也。后有作者。终莫能比德焉。是故。继往开来。

莫善于此。愚自受读以来。沉潜涵泳。反复绎。窃怪简篇条册。颠倒错乱殊甚。盖编始虽由于叔和。而源流已远。中间时异世殊。不无蠹残人弊。今非古是。物固然也。而注家则置弗理会。

但徒根据文顺释。譬如童蒙受教于师。惟解随声传诵。一毫意义。懵不关心。至历聱牙。则又掇拾假借以牵合。即其负前修以误后进。则其祸斯时与害往日者。不待言也。所谓舟。一也。操之而善则有利济之功。不善。则不惟适足以杀人。而反并己亦沦胥以自溺者犹是也。是故。君子慎术。不亦可惧也夫。于是不惮险遥。多方博访。广益见闻。虑积久长。晚忽豁悟。乃出所旧得。

重考修辑。属草于万历壬午。成于去岁己丑。倩书誊脱。方幸字得颇佳。而校讨点画。则又率多讹谬。自慨今年七十一矣。不免强拭眵昏。力楷梓。复客留后。凡若干万言。移整若干条。考订若干字。曰伤寒论者。仲景之遗书也。条辨者。正叔和故方位而条还之之谓也。呜呼。仲景圣当时而祖百代。其神功妙用。闻而不可得见。所可见者。仅存是书。是书以求其道。由其道以缵其宗。亦惟系乎人之心志用不用何如耳。今也以生乎千五百年之下。而欲渊源千五百年上人之遗言。键发其神妙以懋率由。岂可以容易言哉。然时世虽殊。人心则一。不一者事。至一者道。

诚能心仲景之心。志仲景之志以求之。则道在是也。道得则仲景得矣。尚何时世之间。可以二言邪。是故具述其本末。粗陈大义。俟诸来哲。大家精详。允期斯道。协陟重明以之修己治人。进之拱盛顺化。念兹在兹。施于有政。庶几将来。虽或时灾。平循通辙。克绥正命。则仲景在我。而圣贤之宗风不坠。是非吾人顾念天之所以与我。而我当求尽其所以体之全之之一事邪。他固非愚之所可豫知也。曷敢道哉。抑揣余景衰肘。丑何可以入人目。

而乃劬劬若是。以取身后嗤唾邪。不然也。盖亦不过远。惟或者得彻观于有道。在任。则亦尚可以少见。竞竞专致。操存于一笔之不敢苟云尔。

万历二十一年岁次癸巳仲冬闰辛巳朔粤三日癸未新安方有执自跋

伤寒论条辨本草钞

神农本经。药三百六十五种。效法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之数。应三才而合四时。此本草之所以权舆也。厥义尚矣。梁陶隐居。进明医别录。倍之为七百三十种。而义犹在焉。迨夫唐本图经。

蜀唐慎微证类。以至宋嘉政和。重定重修。义皆不论。旁搜远访。务在增多。凡见闻所及。有关用验者。莫不兼收并录。实总一千七百四十六种。而药无遗品。本草称大备。疾病之需。卫生之具。天下至今为永赖焉。然一百一十三方。用者九十一种耳。旧本皆一一注性味于各方药下。烦冗无义。今具钞而附说。以为初学仓卒。易于检对之便。余则略云。

桂枝桂。味甘辛。大热。有小毒。主温中。利肝肺气。霍乱转筋。头痛出汗。止烦。坚骨节。通血脉。理疏不足。宣导百药无所畏。(神农本经。有牡桂菌桂。辛温无毒。无桂枝。桂。别录以下有桂。上文钞者是。皆无桂枝。别说云。仲景伤寒论发汗用桂枝。桂枝者。枝条非身干也。

取其轻薄而能发散。愚按诸家本草。桂虽云辛甘大热。本经则言辛温。皆无发散之说。经于发汗。

曰宜麻黄汤。曰宜桂枝汤云云者。以例言也。出汗不出汗。有权在经。深思宜之一字。则有所宜者。必有所不宜者在。宜于此者。必有不宜于彼者在。此经之言外意。读者要当潜心察识。然后可以用经之权。而能神经之妙矣。苟徒泥于发散。发汗云云。此成无己所以凿发散之谬注也。后此。人人遂皆自然其说而以为说。殊不思人之用桂。大率皆皮。而无用枝者。经于桂枝。凡用皆云去皮。去皮者。非谓去其枝上之皮也。以桂之用皆皮。惟经用枝。故有去皮云耳。经既去皮而用枝。则是去人之所用于不用。而用人之所不用以为用。用不与人同。而意正与人相反可知矣。

岂取发散云乎哉。不在此也。然则所取何。曰。用不与人同而意正与人相反。则是枝必桂中奇才妙用。人虽皆未及知。而经则独知之深者。以其从阳而敏于走卫也。得之者。惟主理疏不足。宣导百药无所畏是也。)麻黄。味苦。温。无毒。主伤寒头痛。温疟。发表。出汗。去邪热气。止咳逆上气。除寒热。

通腠。理疏。解肌。泄邪恶气。消黑赤斑毒。不可多服。令人虚。(陶隐居云。用之折除节。节止汗故也。先煮一两沸。去上沫。沫令人烦。药性论。根节能止汗。日华子。通九窍。开毛孔皮肤。)葛根。味甘。平。无毒。主消渴身大热。解诸毒。疗伤寒中风头痛。解肌。发表。出汗。开腠理。

(陶隐居云。生者捣取汁饮之。解温病发热。药性论云。能治天行上气呕逆。近世方书。谓野葛有毒。伤胎。遂将妊娠妇人方中葛根。改为家葛。殊不思本草作于神农氏。当此之时。人尚无家。

葛焉家哉。有野葛者。自是一种。大毒杀人。不啻伤胎而已。魏武啖至一寸者是也。非葛也。若因此物。道听途说。岂不迂哉。)柴胡。味苦。平。无毒。主寒热邪气。推陈致新。除伤寒心下烦热。诸痰热结实。胸中邪逆。

五脏间游气。(药性论云。主时疾内外热不解。萧炳云。主痰满胸胁中痞。柴。本经作茈。广韵如此。)芍药。味苦酸。微寒。有小毒。主邪气腹痛。寒热瘕。通顺血脉。缓中。散恶血。去水气。

利膀胱大小肠。时行寒热。中恶腹痛。(本经一耳。别录分赤白为二用。赤者利小便下气。白者止痛散血。古人采自山野。山野多赤。后世好奇尚白。取办于种莳。虽得白多而肥大。乃出自人为。而物已失其天性矣。故难责效。风寒所用。义自赤者。经无明文。古意本来如此。若芍药甘草汤方。明书白者。此用白也。药性论云。能蚀脓。衍义云。血虚寒人。禁此一物。)甘草。(国老)味甘。平。无毒。主五脏六腑邪气。长肌肉。温中。解百药毒。(反大戟。

芫花。甘遂。海藻。陶隐居云。国老即帝师之称。虽非君为君所宗。故能安和草石而解诸毒也。

药性论云。忌猪肉。)栝蒌根。味苦。寒。无毒。主消渴身热。烦满大热。除肠胃中痼热。八疸身面黄。唇干口燥。

(反乌头。日华子云。治热狂时疾。)实名黄瓜。主胸痹。(图经云。疗时疾发黄。心狂烦热。闷不识人。)近时方书及称呼皆无栝蒌根。惟有天花粉。谓天花粉即栝蒌根。殊不知栝蒌者载在本经。而天花粉者。自本经别录。以至唐蜀诸家本草。皆所未有。在政和以后所收七十五种之内。功用虽相若。而物则殊别。

正尔谓彼即此。亦失论矣。

黄芩。味苦。平。大寒。无毒。主诸热黄胆。肠泄利。疗痰热。胃中热。(药性论云。

能治热毒骨蒸。寒热往来。肠胃不利。日华子云。主天行热病。)黄连。味苦。寒。无毒。主明目。肠。腹痛。下利。五脏冷热。调胃浓肠。(日华子云。

止惊悸烦躁。天行热疾。药性论云。忌猪肉。恶冷水。)半夏。味辛。平。生微寒。熟温有毒。主伤寒寒热。心下坚。下气。喉咽肿痛。头眩。胸胀。

咳逆。消心腹胸膈痰热满结。咳嗽上气。时气呕逆。(迩来下俚。因经有渴者去半夏之文。释者以燥津液为说。遂讹为燥。谓半夏燥药。凡用以贝母代之。夸奇矜贵。以自高炫。道邪悖邪。

诚可笑也。药性论云。开胃健脾。忌羊血饴糖。反乌头。)生地黄。味甘。寒。无毒。除寒热。(本经止于干地黄下云生者尤良。无生名。)麦门冬。味甘平。微寒。无毒。主心腹结气。心下支满。虚劳客热。口干燥渴。定肺气。安五脏。(日华子。治时疾热狂。)人参。味甘。微温。无毒。主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疗胸胁逆满。霍乱吐逆。

调中止消渴。(反藜芦。)术。味苦。甘。温。无毒。主风寒湿痹。止汗。除热。消食。风眩头痛。消痰水。除心下急满。及霍乱吐下不止。(陶隐居云。术乃有两种。白术叶大。有毛而作桠。根甜而少膏。可作丸散用。赤术叶细无桠。根小苦而多膏。可作煎用。药性论云。忌桃李雀肉。菘菜青鱼。日华子云。

治山岚瘴气。衍义云。古方及本经止言术。未见分苍白二种也。只缘陶隐居言术有两种。自此人多贵白者。今人但贵其难得。惟用白耳。往往将苍术置而不用。如古方平胃散之类。苍术为最要药。功效尤速。殊不详本草原无白术之名。近世多用。亦宜两审。谨按嘉本草序。谓本草虽世传作于神农氏。盖仲景华佗诸贤之所编述也。然则经文术上其曰白者。无乃后之好事者之所加欤。惟白之加。则今之术皆出种莳。务白以求售。医之为道。本来面目。尚存几何哉。)大戟。味苦。寒。有小毒。主十二水。腹满急痛。积聚。利大小肠。(反甘草。日华子云。

泄天行黄病瘴疟。泽漆根也。)泽泻。味甘咸。寒。无毒。除五脏痞满。逐膀胱三焦停水。扁鹊云。多服病患眼。(药性论云。

宜通水道。)知母。味苦。寒。无毒。主消渴。疗伤寒久疟烦热。(陶隐居云。甚疗热结。)旋复花。味咸。温。冷利。有小毒。主结气胁下满。去五脏间寒热。消胸上痰结。唾如胶漆。

心胁痰水。膀胱留饮。

葶苈。味辛苦。寒。无毒。主瘕积聚。通利水道。下膀胱水。伏留热气。

皮间邪水上出。面目浮肿。(药性论云。有小毒。能利小便。抽肺气。上喘息急。止嗽。衍义云。

用子。味有甜苦两等。其形则一也。经既言味辛苦。即甜者不复更入药也。大概治体皆以行水走泄为用。故曰久服令人虚。)甘遂。味苦。寒。有毒。主大腹。瘕。腹满。面目浮肿。留饮。利水谷道。下五水。散膀胱留热。(反甘草。)五味子。味酸。温。无毒。主益气。咳逆上气。(苏恭云。皮肉甘酸。核中辛苦。都有咸味。此则五味具也。)茵陈蒿。味苦平。微寒。无毒。主风湿寒热邪气。热结黄胆。遍身发黄。小便不利。(日华子云。治天行时疾热狂。)荛花。味苦辛。寒。有毒。主伤寒温疟。下十二水。破积聚大坚。瘕。荡涤肠胃中留癖。

饮食寒热邪气。利水道。疗痰饮。(衍义云。仲景伤寒论。以荛花治利者。以其行水也。水去则利止。其意如此。然今人用时当以意斟酌。不可使过与不及也。仍须有是证者。方可用之。)细辛。味辛。温。无毒。主咳逆。头痛脑动。百节拘挛。风湿痹痛。破痰。利水道。(反藜芦。陶隐居云。最能除痰明目。药性论云。忌生菜。日华子云。忌狸肉。

衍义云。今惟华州者佳。柔韧极细。真深紫色。味极辛。嚼之习习如椒。治头面风不可缺也。叶如葵叶。赤黑。非此即杜蘅。杜蘅叶形如马蹄。俗云马蹄香是也。近时用者皆此物。人亦莫知其非。别说云。单用不可过半钱匕。多即气闷塞不通者死。虽死无伤。近年关中或用此毒人者。闻平凉狱中尝治此。故不可不记。非本有毒。但以不识多寡之用。因以有此。)连翘。味苦。平。无毒。主寒热。(衍义云。治心经客热最胜。翘。经作轺。注云连翘根也。

今之用者。皆于本草无明文。用者宜审。)桔梗。味辛苦。微温。有小毒。主胸胁痛如刀刺。除寒热风痹。疗喉咽痛。(药性论。主气促嗽逆。衍义云。治肺热气奔促。咳逆。肺痈。排脓。)当归。味甘辛。温。无毒。主咳逆上气。温疟。寒热洗洗在皮肤中。妇人漏下绝子。诸恶疮疡。(日华子云。治一切风。一切血。药性论云。补女子诸不足。别说云。气血昏乱者。服之立定。此盖能使气血各有所归。恐圣人立当归之名。必因此出矣。)通草。味辛甘。平。无毒。除脾胃寒热。通利九窍。出音声。(陈士良云。茎名木通。主理风热淋疾。小便数。急疼。小腹虚满。)升麻。味甘苦。平。无毒。主解百毒。辟疠疫瘴气。中恶腹痛。时气毒疠头痛。寒热风肿诸毒。喉痛口疮。(图经云。解伤寒头痛。本经无。别录有。)大黄(将军)味苦。寒。无毒。主下瘀血。血闭寒热。破瘕积聚。留饮宿食。荡涤肠胃。

推陈致新。通利水谷。调中化食。安和五脏。平胃下气。除痰实。肠间结热。心腹胀满。女子寒血闭胀。小腹痛。诸老血留结。(日华子云。通宣一切气。调血脉。利关节。泄壅滞水气。四肢冷热不调。温瘴热疾。利大小便。并一切疮疖痈毒。别说云。谨按大黄收采时。皆以火烧石干。欲速货卖。更无生者。用之不须更多炮炙。少蒸煮之。将军者。言戡定祸乱创建太平。

止戈为武之谓也。)葳蕤。味甘。平。无毒。主中风暴热。不能动摇(陶隐居云。按本经。有女葳。无葳蕤。别录无女葳。有葳蕤。日华子云。除烦闷。止渴。润心肺。治天行热狂。图经云。主贼风。手足枯痹。

四肢拘挛。按陶云。则女葳葳蕤之为物虽不殊。而文本之差误则明甚。)天门冬。味苦甘。大寒。无毒。主诸暴风湿偏痹。保定肺气。去寒热。(博物志云。禁食鲤鱼。药性论云。误食鲤鱼中毒。浮萍解之。衍义云。治肺气之功为多。其味苦。但专泄而不专收。

寒多人禁服。)贝母。味辛苦。微寒。无毒。主伤寒烦热。疗腹中结实。心下满。洗洗恶风寒。(反乌头。

药性论云。主胸胁逆气。疗时疾黄胆。与连翘同。日华子云。消痰润心肺。别说云。能散心胸郁结之气。殊有功。)蜀漆。味辛。微温。有毒。主疟。及咳逆寒热。腹中坚痞结积聚。疗胸中邪结气。吐出之。常山苗也。(药性论云。能主疗鬼疟多时不瘥。去寒热疟。治温疟寒热。不可多进。令人吐逆。下肥气积聚。)商陆根。味辛酸。平。有毒。主水胀疝瘕。除痈肿杀鬼精物。疗胸中邪气。水肿痿痹。腹满洪直。疏五脏。散水气。如人形者有神。(图经云。俗名章柳根。花赤者根赤。花白者根白。苏恭云。白者入药用。赤者见鬼神。甚有毒。但贴肿外用。若服之伤人。乃至利血不已而死也。日华子云。得大蒜良。通大小肠。泻蛊毒。堕胎。协肿毒。敷恶疮。本经。无根字。)海藻。味苦咸。寒。无毒。主瘿瘤气。项下核。破散结气。痈肿。瘕。坚气。腹中上下鸣。

下十二水肿。疗皮间积聚。暴。留气热结。利小便。

浓朴。味苦。温。无毒。主中风伤寒头痛。寒热惊悸。气血痹。温中。益气。消痰。下气。疗霍乱及腹痛。胀满。胃中冷逆。胸中呕不止。泄利淋露。除惊。去留热心烦满。浓肠胃。(药性论云。忌豆。食之者动气。味苦辛。大热。能主疗积年冷气。腹内雷鸣虚吼。宿食不消。除痰饮。

去结水。破宿血。消化水谷。止痛。大温胃气。呕吐酸水。主心腹满。病患虚而尿白。日华子云。

健脾。主反胃。霍乱转筋。冷热气。泻膀胱。泄五脏一切气。衍义云。不以姜制。则棘人喉舌。

平胃散中用。最调中。至今此药盛行。既能温脾胃气。又能走冷气。为世所须也。)枳实。味苦酸。寒。无毒。主大风在皮肤中。如麻豆苦痒。除寒热结。止利。长肌肉。利五脏。除胸胁痰癖。逐停水。破结实。消胀满。心下急。痞痛逆气。胁风痛。安胃气。止溏泄。(药性论云。解伤寒结胸。入陷胸汤用。主上气喘咳。肾内伤冷。阴痿而有气。加而用之。衍义云。

枳实。枳壳。一物也。小则其性酷而速。大则其性祥而缓。故张仲景治伤寒仓卒之病。承气汤中用枳实。此其意也。皆取其疏通决泄。破结实之义。他方但导散风壅之气。可常服者。故用枳壳。

其意如此。)竹叶。竹叶味苦平。大寒。无毒。主咳逆上气。除烦热风痉。喉痹呕吐。淡竹叶味辛平。

大寒。主胸中痰热。咳逆上气。苦竹叶及沥。疗口疮。目痛。明目。利九窍。(陶隐居云。竹类甚多。此前一条云是竹。次用淡苦尔。药性论云。淡竹烧沥。治卒中风。失音不语。日华子云。

苦竹作沥。治中风失音。功用与淡竹同。食疗云。淡竹沥大寒。主劳复。茹。主噎膈鼻衄。)大枣。味甘。平。无毒。主心腹邪气。安中养脾。十二经。平胃气。通九窍。补少气。少津液。身中不足。和百药。补中益气。除烦闷。疗心下悬。肠。生者味甘。辛。多食令人多寒热。羸瘦不可食。(陶隐居云。南枣大恶。孟诜云。第一青州。次蒲州者好。诸处不堪入药。生者。食之过多。令人腹胀。日华子云。牙齿有病患。切忌食之。食疗云。多食动风。发冷风。并咳嗽。衍义云。先青州。次晋州。此二等可煞曝入药。益脾胃为佳。余止可充食用。)杏核仁。味甘苦。温。冷利。有毒。主咳逆上气。雷鸣喉痹。下气。时行头痛。解肌。消心下急。(解锡毒。陈藏器云。利喉咽。润五脏。去痰嗽。生熟俱得。半生半熟杀人。日华子云。

实多食。伤神损筋骨。有数种。皆热。小儿尤不可食。多致疮痈。及上膈热。)桃核仁。味苦甘。平。无毒。主瘀血。血闭。瘕。邪气。杀小虫。止咳逆上气。消心下坚。

除卒暴击血。破瘕。通月水。止痛。(衍义云。桃有数种。惟以山中自生者。为正。)栀子。味苦。寒。无毒。主五内邪气。胃主热气。胸心大小肠大热。心中烦闷。酒炮鼻。

(药性论云。杀虫毒。去热毒风。利五淋。解五种黄病。治时疾。除热。衍义云。仲景治发汗吐下后。虚烦不得眠。若剧者。必反复颠倒。心中懊。栀子豉汤治之。虚故不用大黄。有寒毒故也。栀子虽寒。无毒。治胃中热气。既亡血。亡津液。腑脏无润养。内生虚热。非此物不可去。)吴茱萸。味辛。温。有小毒。主温中。下气。止痛。咳逆。寒热。除湿。血痹。逐风邪。开腠理。去痰冷。腹内绞痛。诸冷实不消。中恶心腹痛。(药性论云。治霍乱转筋。胃中冷气。吐泻腹痛。不可胜忍者。可愈。孟诜云。主心痛下气。除呕逆脏冷。开目者。不堪食。衍义云。须深汤中浸去苦烈汁。凡六七过始可用。此物下气最速。肠虚人服之愈甚。)梓白皮。味苦。寒。无毒。主热。去三虫。(别录云。主吐逆胃反。)黄柏(本经柏木。)味苦。寒。无毒。主五脏肠胃中结热。黄胆。肠痔。止泄利。疗惊气在皮间。肌肤热。赤起。目热。赤痛。口疮。(衍义云。今用反。)蜀椒。味辛。温。有毒。主邪气。咳逆。温中。逐骨节皮肤死肌。寒湿痹痛。除六腑寒冷。

伤寒温疟。大风汗不出。心腹留饮。宿食。肠。下利。泄精。开腠理。通血脉。坚齿发。调关节。耐寒暑。多食令人乏气。口闭者杀人。(衍义云。须微炒使出汗。又须去附红黄壳。去壳法。先微炒。乘热入竹筒中。以梗舂之。播取红用。)秦皮。味苦。寒。无毒。主风寒湿痹。洗洗寒气。除热。目中青白膜。(药性论云。主明目。去肝中久热。图经云。浸水便碧色。书纸看之。青色者真。)梅实。味酸。平。无毒。主下气。除热。烦满。止下利。好唾。口干。(陶隐居云。此亦是今乌梅也。用当去核微熬。治伤寒烦热。陈藏器云。去痰。主瘴疟。止渴。调中。除冷热利。止吐逆。日华子云。多啖伤骨。蚀脾胃。令人发热。又云。除劳。治骨蒸。去烦闷。涩肠止利。衍义云。食梅则津液泄。水生木也。津液泄。故伤齿。肾属水。外为齿故也。)芫花。味辛苦。温。有小毒。主咳逆。上气。喉鸣。喘。咽肿。消胸中痰水。喜唾。水肿。

久服令人虚。(药性论云。有大毒。能治心腹胀满。去水气。利五脏。寒痰。涕唾如胶者。及一切毒风。四肢挛急。不能行步。能泻水肿胀满。)附子。味辛甘。大热。有大毒。主风寒。咳逆。邪气。温中。金疮。破坚。积聚。血瘕。

寒湿。拘挛。膝痛。脚疼。冷弱不能行步。腰脊风寒。心腹冷痛。霍乱转筋。下利赤白。坚肌骨。强阴堕胎。为百药长。(陶隐居云。凡用三建。皆热灰微炮。令拆。勿过焦。惟姜附汤生用。俗方每用附子。皆须甘草人参生姜相配者。正制其毒故也。衍义云。乌头。乌喙。天雄。附子。侧子。凡五等。皆一物也。止按大小长短似像而名之。后世补虚寒则须用附子。仍取其端平而圆大。及半两以上者。其力全不。风家即多用天雄。亦取其大者。以其尖角多热性。不肯就下。故取辛散也。此用乌头附子之大略。余三等则量其材而用之。)白头翁。味苦。温。无毒。主温疟。狂易。寒热。瘕。积聚。瘿气。逐血。止痛。(苏恭云。甚疗毒。)茯苓。味甘平。无毒。主胸胁逆气。忧恚。惊邪。恐悸。心下结痛。口焦。舌干。利小便。

止消渴。大腹。淋漓。膈中痰水。水肿。淋结。开胸腑。调脏气。伐肾邪。(药性论云。忌米醋。)猪苓。味甘苦。平。无毒。主疟。解毒。蛊疰不祥。利水道。(药性论云。解伤寒温疫。大热发汗。主肿胀。腹满。急痛。司马彪云。治渴。衍义云。行水之功多。久服必损肾气。昏人目。)巴豆。味辛。生温。熟寒。有大毒。主伤寒温疟寒热。破瘕。结聚坚积。留饮痰癖。大腹水胀。荡练五脏六腑。开通闭塞。利水谷道。去恶肉烂胎。不利丈夫阴。杀斑蝥毒(药性论云。

忌芦笋。酱豉。冷水。中巴豆毒。黄连汁。大豆汁解之。陶隐居云。最能泻人。陈藏器云。主癖气。痞满。腹内积聚。冷气。血块。宿食不消。痰饮吐水。)赤小豆。味甘酸。平。无毒。主下水。排痈肿脓血。寒热。热中。消渴。止泄。利小便。吐逆卒下。胀满。(陶隐居云。性逐津液。久服令人枯燥。陈士良云。微寒。疗水气。解小麦热毒。图经云。甚疗香港脚。)麻子。味甘。平。无毒。主补中益气。中风汗出。逐水。利小便。破积血。复血脉。(药性论云。治大肠风热结涩。及热淋。日华子云。逐一切风气。长肌肉。益毛发。去皮肤顽痹。下水气。及下乳。止消渴。催生。治横逆产。陈士良云。主肺气。润五脏。利大小便。疏风气。不宜多食。损血脉。滑精气。痿阳气。妇人多食发带疾。)豉。味苦。寒。无毒。主伤寒头痛。寒热。瘴气。恶毒。烦躁。满闷。虚劳。喘吸。及两脚疼冷。(药性论云。治时疾热病发汗。)粳米。味甘苦。平。无毒。主益气。止烦止泄。(陶隐居云。此即人常所食米。但有白赤小大。异族四五种。同一类也。孟诜云。常食干饭。令人热中。唇口干。不可和苍耳食之。令人卒心痛。即急烧仓米灰。和蜜浆服之。不尔。即死。不可与马肉同食之。发痼疾。衍义云。白晚米为第一。早熟米不及也。平和五脏。补益胃气。其功莫逮。然稍生复不益脾。过熟则佳。)酒。味苦。甘辛。大热。有毒。主行药势。杀百邪恶毒瓦斯。(陶隐居云。大寒凝海。惟酒不冰。量其性热。独冠群物。药家多有以行其势。人饮之。使体弊神。是其有毒故也。苏恭云。酒有数种。惟米酒入药。陈藏器。通血脉。润皮肤。散石气。消忧发怒。宣言畅意。又云。酒后不得卧黍稷。食猪肉。令人患大风。凡酒忌诸甜物。酒浆照人无影不可饮。酒不可合乳饮之。令人气结。白酒食牛肉。令人腹内生虫。孟诜云。久饮伤神损寿。)苦酒。味酸。温。无毒。主消痈肿。散水气。杀邪毒。(醋也。陶隐居云。亦谓之醯。以有苦味。俗呼苦酒。不可多食。损人肌脏。陈藏器云。破血运。除块坚积。消食。破结气。日华子云。杀一切鱼肉菜毒。多食不益男子。损人颜色。论语云。或乞醯焉。是也。)胶饴。味甘。微温。主补虚乏。止渴。去血。(本草。饴糖。图经。软糖。粳米粟米。大麻子。白术黄精。枳子等。并堪作。惟以糯米作者入药。孟诜云。健脾胃气。日华子云。消痰止嗽。并润五脏。衍义云。多食动脾风。以上五种。本经皆无。或疑五种者。皆人食用之常。不烦采取。开物之初。不以流品论。尚未收录与。未知然否。)干姜。味辛。温。主胸满。咳逆。上气。温中。止血。出汗。逐风湿痹。肠下利。寒冷腹痛。中恶。霍乱胀满。皮肤间结气。止唾血。生者尤良。主伤寒头痛。鼻塞。止呕吐。久服。去臭气。通神明。(干者太热。生者微温。皆无毒。唐本。干者久服令人目暗。药性论。干姜主霍乱不止。治嗽。温中。秦艽为使。陈藏器云。生姜须热即去皮。要冷即留皮。)葱白。平。可作汤。主伤寒寒热。出汗。中风。面目肿。伤寒骨肉痛。喉痹不通。安胎。归目。除肝邪气。安中。利五脏。

杀百药毒。(日华子云。治天行时疾。头痛热狂。通大小肠。霍乱转筋。及贲豚气。香港脚。

心腹痛。食疗云。少食则得。可作汤。不得多食。虚人。患气者多食发气。上冲人五脏。闷绝。

为通利关节。出汗故也。切不得与蜜相和食之。促人气。杀人。)薤。味辛苦。温。无毒。除寒热。去水气。温中。散结。利病患。(陶隐居云。凡用葱薤。

皆去青留白。白冷而青热也。孟洗云。不可与牛肉同食。令人成瘕。食疗云。骨在咽不去者。煮食之即下。衍义云。叶如金灯叶。差狭而更光。故古人言薤露者。以其光滑难之义。千金用治肺气喘急。亦取其滑泄也。大抵此物叶如韭。根如葱。江南闽浙之间绝少。淮西河南北多有之。)瓜蒂。味苦。寒。有毒。主大水。身面四肢浮肿。下水杀蛊毒。咳逆上气。及食诸果病胸腹中。皆吐出之。去鼻中息肉。疗黄胆。(陶隐居云。甜瓜蒂也。用早青者。日华子云。无毒。治脑塞。热。眼昏。吐痰。食疗云。瓜有两鼻者杀人。沉水者杀人。食多腹胀。可食盐化成水。病癖人不可食之。)石膏。味辛甘。寒。无毒。主中风寒热。心下逆气。惊喘。口干舌焦。不能息。除时气。头痛身热。三焦大热。解肌发汗。止消渴。烦逆。腹胀。暴气喘息。咽热。(药性论云。能治伤寒头痛如裂。壮热皮如火燥。出毒汗。主通胃中结。烦闷。心下急。烦躁。和葱煎茶。去头痛。日华子云。治天行热狂。图经云。止头目昏眩痛。)赤石脂。味甘酸辛。大温。无毒。主养心气。明目。益精。疗腹痛泄。下利赤白。(大抵此物能治大肠寒滑。本经无。别录有。)禹余粮。味甘。寒平。无毒。主咳逆。寒热烦满。下利赤白。血闭瘕。大热。疗小腹痛结烦疼。(药性论云。主治崩中。)芒硝。味辛苦。大寒。主五脏积聚。久热胃闭。除邪气。破留血。腹中痰实结搏。通经脉。

利大小便及月水。破五淋。推陈致新。生于朴硝。(衍义云。以暖水淋朴硝取汁。再经熬炼减半。

倾入水盆中。经宿遂结芒。有廉者。故其性和缓。今按本经。止言硝石朴硝。而无芒硝。芒硝有自别录以后。经中何得用芒硝芒疑朴误。)滑石。味甘。寒。无毒。主身热泄。女子乳难。癃闭。利小便。荡胃。积聚寒热。通九窍六腑津液。去留结。止渴。令人利中。(衍义云。治暴得吐逆。不下食。)代赭。味苦甘。寒。无毒。主鬼疰。贼风蛊毒。杀精物恶鬼。腹中毒。邪气。除五脏血脉中热。血痹血瘀。大人小儿惊风入腹。

铅丹。味辛。微寒。主吐逆胃反。惊痫癫疾。除热。生于铅。(陶隐居云。即今熬铅所作黄丹也。药性论云。主治惊悸。狂走。呕逆。消渴。日华子云。凉。无毒。镇心安神。疗反胃。止吐血。)人溺。疗寒热头疼。温气。童男者尤良。(日华子云。疗血闷。热狂。扑损。瘀血。运绝。

及困乏。衍义云。气血虚。无热者。不宜多服。性寒故也。)妇人裆。主阴易病。当阴上割取。烧末。服方寸匕。童女益佳。若女患阳易。即男子也。阴易病者。人患时行病起后。合阴阳便相着。甚于本病。其候小便赤涩。寒热甚者是。服此便通利。(按此与经文有同有异。临证者。宜两审。以上二种。本经皆无。别录有。)白蜜。味甘。平。无毒。主心腹邪气。诸惊痫痉。安五脏。诸不足。益气补中。止痛。解毒。

除众病。和百药。养脾气。除心烦。食饮不下。止肠。肌中疼痛。口疮。明耳目。色白如膏者良。(本经石蜜。衍义云。石乃白字。)龙骨。味甘。平。无毒。主心腹鬼疰。精物老魅。咳逆。泄利脓血。夜卧自惊。恚怒。伏气在心下。不得喘息。止汗。缩小便溺血。养精神。定魂魄。安五脏。(药性论云。忌鱼。止梦泄精。夜梦鬼交。图经云。大抵此物世所稀有。孙光宪北梦言云。石晋时。镇州接邢台界。尝杀一龙。乡毫曹宽见之。取其双角。角前有一物。如蓝色。文如乱锦。人莫之识。曹宽未经年为寇所杀。镇帅俄亦被诛。衍义云。诸家之说。纷然不一。既不能指定。终是臆度。西京颖阳县民家。忽崖壤得龙骨一副。皮体头角悉具。不知其蜕也。其毙也。若谓其蜕毙。则是有形之物而又生不可得见。死方可见。谓其化也。则其形独不能化焉。嘉靖癸丑。余客邳之宿迁县。时淮泗大水。河无岸际。霜后水落。河中新吐一洲。上有龙骨一副。头角身尾全具。居民惊异。竞渡取之。人有以角半只相贻者。其色白。

形即枯骨。舐之粘舌。入药用甚效。竟莫知其所由。姑录之以俟博识。)阿胶。味甘。平。微温。无毒。主心腹内崩。劳极。洒洒如疟状。腰腹痛。四肢酸疼。女子下血。安胎。丈夫小腹痛。虚劳羸瘦。阴气不足。脚酸不能久立。养肝气。出东阿。(陶隐居云。

出东阿。故曰阿胶。入汤微炙。丸散须极燥。陈藏器云。阿井水煎成。人间用者。多非真也。凡胶俱能疗风。止泄补虚。驴皮胶主风为最。图经云。今郓州皆能作之。以阿县城北井水作煮为真。

造之。阿井水煎乌驴皮。如常煎胶法。其井官禁。真胶极难得。都下货者甚多。恐非真。寻方书所说。所以胜诸胶者。大抵以驴皮得阿井水乃佳耳。今属东昌府有小土城。无县治。井如故。仍官禁。以古迹。因名其城曰阿城。胶则造时。官取水至府煮作。皮出自库。真胶民间难得。如昔。

蔡氏书传曰。吴兴沈氏言古说济水伏流地中。今历下凡发地皆是流水。世谓济水经过其下。东阿亦济所经。取其井水煮胶。谓之阿胶。用搅浊水则清。人服之。下膈疏痰。盖其水性趋下。清而重故也。)猪胆。味苦。大寒。主伤寒热渴。(刘禹锡云。通大便。)肤。(诸家本草。无载此者。)文蛤。味咸。平。无毒。主咳逆胸痹。腰痛胁急。

鸡子。主除热。火疮痫痉。卵白。微寒。疗目热赤痛。除心下伏热。止烦满。咳逆。小儿下泄。醯渍之一宿。疗黄胆。破大烦热。(陈藏器云。鸡子益气。多食令人有声。药性论云。液能治目赤痛。黄治久疟。日华子云。鸡子镇心安五脏。止惊。安胎。治怀妊天行热疾。狂走。及开声喉。忌蒜。)虻虫。味苦。微寒。有毒。主逐瘀血。破下血积。坚痞。瘕。寒热。通利血脉。及九窍。

女子月水积聚。除贼血在胸腹五脏者。及喉痹结塞。(图经云。木虻最大而绿色。几若蜩蝉。蜚虻状如蜜蜂。黄色。医方所用虻虫即此也。又有一种小虻名鹿虻。大如蝇。咂牛马亦猛。三种大抵同体。俱能治血。而方家相承。只用蜚虻。他不复用。淮南子。虻散积血。本经。木虻蜚虻。)水蛭。味咸苦。平。微寒。有毒。主逐恶血。瘀血。月闭。破血瘕积聚。无子。利水道。又堕胎。(陈藏器云。收干蛭当展其身令长。腹中有子者去之。此物难死。虽加火炙。亦如鱼子。烟熏经年。得水犹活。以为楚王之病也。蜀本云。采得用竹筒盛。待干。又米泔浸一宿后。曝干。以冬猪脂煎令焦黄。然后用之。勿误。日华子云。畏锻石。衍义云。畏盐。)牡蛎。味咸平。微寒。无毒。主伤寒寒热。温疟洒洒。惊恚怒气。除留热在关节荣卫。去来不定。烦满。止汗。止渴。除老血。涩大小肠。止大小便。疗泄精。喉痹。咳嗽。心胁下痞热。

(药性论云。止盗汗。治温疟。)土瓜根。(本经王瓜。味苦寒。主消渴。内痹。瘀血。月闭。寒热。别录。一名土瓜。疗诸邪气热结。衍义云。其根即土瓜根也。日华子云。土瓜根通血脉。治天行热疾。酒黄病。壮热心烦闷。)浆水。味甘酸。微温。无毒。主调中。引气。宣和强力。通关开胃。止渴。霍乱泄利。消宿食。解烦。去睡。调理腑脏。粟米新熟白花者佳。煎令醋。止呕哕。(本经无。别录钞。)甘澜水。潦水。(二种本草皆无。)斗升合。(律吕之管十二。皆径三分有奇。空围九分。而黄钟长九寸。以之审量而量多少。

则其容子谷黍千二百为龠。十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铢分两。(以黄钟之龠平衡而权轻重。则其所容千二百黍。其重十二铢。分其半六铢为分。

两龠二十四铢计四分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铢则今之四分一厘六毫有奇。

分则今之二钱半也。)方寸匕。(匕。匙也。古用竹木。今用铜。其制正方一寸。取抄散不落可重一分。以为一服。

寸则以一黍为一分。黄钟长九十分分之十也。以之审度而度长短。则亦以黄钟之寸生丈尺。此黄钟所以为万事根本。)咀。(言捣令大小适中。其粒颗可以咀嚼之而有味也。嘉本草。谓凡酒汤膏药。旧方皆云咀者。谓称毕捣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细末。此于事殊不允当。药有易碎难碎。多末少末。称两则不复钧平。今皆细切之。较略令如咀者。乃得无末而又调和也。)

伤寒论条辨或问

问经何十二。

曰。应十二辰数也。曰六而本之三阴三阳者。道生于三。一阴一阳之推也。是故。言六。则十二在其中。言十二。则五脏六腑。四体百骸。周身内外所有。无一物不在其中矣。经在人身中。

一定而不移。无时而不然。病发于人身。舍经何言哉。昧者不察。但醉生梦死于伤寒传六经之一语。六经岂独伤寒之一病为然哉。病病皆然也。又若小智。则亦知一不知二。舍手而言足。愎彼而迷此。殊不知人身之阴阳。天地之阴阳也。阴阳之在天地。而于其升降往来进退消长之所以然者。可容以一毫智故言哉。手经之阴阳。居人身之半。足经之阴阳。亦居人身之半。若谓传一半不传一半。则是一身之中。当有病一半不病一半之人也。天下之病伤寒者。不为不多也。曾谓有人如此乎。有则是矣。如曰无之。则是自眯其目。而谓人不见。见不明。不亦大谬乎。孔子曰。

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智者过之。愚者不及也。愚者之不及。则亦已矣。道固自若也。大智如舜。闻其好问而好察迩言。用其中于民矣。未闻何过也。故惟小智。一或过之。非穿则凿。

一凿与穿百邪蜂起。道何如哉。杂矣。乱矣。晦塞矣。厄矣。道本乎天。而曰厄矣。天将谓之何。

天下可言哉。后学君子。达而明之。上也。未至于达。不厌而勉焉。次也。勉而力不足。宁画。

可也。无若小智焉。不为斯道厄。道之幸也。天之庆也。天下之望。愚之日望也。

问素灵之言六经。起于中焦手太阴肺。阳明大肠。次足阳明胃。太阴脾。次手少阴心。太阳小肠。次足太阳膀胱。少阴肾。次手厥阴心包。少阳三焦。次足少阳胆。厥阴肝。复从肝别贯膈。

上注肺。伤寒论之言六经。起于太阳。次阳明。次少阳。太阴。

少阴。厥阴。两不相同。何也。

曰。六经之在人身。犹六合之在天地。本无终始之可言。素灵之起于手太阴肺。一阴而一阳。

手而足。足而手。如此而终于厥阴肝。又复注肺者。盖以血气之在经道中。流行而循环。分拆不开。无起止可言。借肺以言始。平人之常也。伤寒论之起于太阳。遍三阳而后历三阴者。盖以风寒之中伤人。人是通身四面上下皆当之。其邪亦是如此而皆进。然其进也有渐。故次第人身外体之躯壳为三重。第一薄外皮肤一重。太阳所主之部位也。第二肌肉一重。阳明之部位也。第三躯壳里腑脏外匝空一重。少阳之部位也。如此一重一重逐渐而进。三阳主表之谓也。及其进里。

里面五内。亦第为三层。逐层亦是如此而渐上。三阴主里是也。盖经是各居其所的。其各该所辖部属方位之处所。皆拱极而听命的。以邪之进也。不由经道而在部位方所上超直而径进。故但提纲挈领。举六该十二以为言。病情事实。文本之权宜也。二说之所以不同者。各就事理以言其规则耳。非谓必如此以为始终之定体也。后人不肯以身体察。只管在纸笔上拗气。譬如水底摸月。

形影不知。空自纷纷凿凿。千五百年来。举世若说梦。岂不大为可笑。大为可笑。

问太阳有纲有纪有目。余皆不然。何也。

曰。经为纲。变为目。六经皆然也。太阳一经。紧关有始病荣卫之道二。所以风寒单合而为病三。三病之变证一百五十八。故分三病为三纪。以为各皆领其各该所有之众目。以统属于太阳。

邪过太阳而交余经。则荣卫皆不在论矣。以荣卫自后皆不在论。故皆即病于经。但仍皆举纲张目。

而省纪不须。

问经之为经。一也。太阳何独分三治。

曰。太阳一经。犹边疆也。风也。寒也。风寒俱有也。三病犹三寇。方其犯边之初。南北东西。随其所犯。御之当各明辨其方法。譬如陆之车马。水之舟船。有所宜。有所不宜。是故。桂枝麻黄。用之在各当其可。夫是之谓道也。余经犹服里。四夷入服。为寇则同。随在执之是已。

不在屑屑必以种类为别也。

问太阳篇中之言传。阳明少阳篇中又皆言转。夫传则传矣。而又曰转。转非回转之谓乎。

曰。非也。二字皆当音去声而读啭。传是驿传之传。转是轮转之转。传转无文。六书之转注字。仲景之所以更互而迭用者。盖以明其合为一音义。欲人思而得之之意也。盖风寒遍历人身之六经。正犹人行转路而过处所耳。后人不思。只单读传为平声如字。而置转于不理会。此义不明。

妄凿伤寒传六经之谬说。遂使杂乱纷然。蜂起而聚讼。卒致此书于阁置。孽由此作也。论语曰。学而不思则罔。注曰。不求诸心。则昏而无得。呜呼。一人之昏。祸延天下。流毒至今。为学而至此。

可不令人长叹哉。

问传转皆读啭。此书之音义如此。然则七传。间脏传之传。与此音义异同何如。

曰。不同。七传间脏传是五脏自病。病自内出。盖五脏有相生相克之性能。故以夫妇之相克而有七传。母子之相生而有间脏传。正得父子相代而相传之天然。故曰传。流传之谓也。风寒本天之二气。于人病为外邪。故其渐次经历人身之六经。有如转路行过方所之委曲。传转之谓如此。

其义自别。何可以同言。

问素灵之起太阴而经以十二言。固是言平人之常。伤寒论之起太阳而经以六言。则是言病时之变也。惟其常。故无议。以其变。故多口欤。

曰。伤寒论之书。本素问热论之旨也。热论略。伤寒论详。以略而言。譬如八卦起艮之连山。

起坤之归脏也。以详而言。譬如六十四卦起干之易也。孟子曰。前圣后圣。其揆一也。有能继之者。则皇极经世可得拟而有也。世无尧夫。故口多耳。以多口言之。譬如猩猩与鹦鹉。嚣嚣谍谍。

安知其心不以为能出乎其类。而自谅哉。噫。可慨也已。

问荣卫。

曰。荣卫者。三病始分之二道也。二道明。三方对。则三病无余治。此仲景之所以圣也。二道迷。三方惑。则虽三百九十七。一百一十三。犹以为未之足。其凿凿之所以嚣嚣与。未及六七日而风寒有不救者。荣卫不明之罪也。

问传转。

曰。传转者。六经盈缩之玑衡也。六经明。则传转之机审。传转昏。则拘拘数日以论经。此风寒之所以有治不治之分也。已过十三日而有不愈者。传转不明之罪也。

问两感。

曰。以虚者受病言之。风寒之病。表虚而病也。表虚则里实。故曰热虽甚不死。然则两感于寒而病必不免于死者。盖以表里俱虚言也。惟其俱虚。故为不治。仲景亦付之不论。大羌活汤。

要亦不过存此活人之心云耳则可。乌在能奈何两感之万一于可必哉。然亦智者过之之一事。近世以其自谓能治两感而不察。遂用之为通治风寒之套药。是又焉得不谓之愚者不及知之一邪。

问医有内外。

内者何。曰。人是也。外者何。曰。天是也。知人而不知天。知内不知外也。知天而不知人。

知外而不知内也。知天知人。则知道矣。舍天人而言内外者。非道也。谬也。

问风寒必自太阳而中伤。而诸家乃有各经自中之说。其说何如。

曰。自中不在此中论。此书之论。论外入也。以论外入。故始太阳。太阳者。皮肤也。皮肤之固护人身。犹城郭之卫护治所。经络脏腑者。譬如城中之百物耳。寇盗虽强。岂能不由城郭。

腾空犯内而伤人害物哉。无是理也。今以太阳揭中伤而言传。阳明更转以互音义。少阳言阳去入阴。通章之大旨而玩味之。则风寒浸进之实义。昭然甚明。又何必乱凿叛经之剩说。然则各经无自中邪。曰。非谓无也。人病不外则内。以内出言。何可谓无。中经中络。中腑中脏是也。此书无此。此义不明。则自误矣。一有自误。则必误人。是故古之君子。为学必专务实。用其力于为已。今人则不然。欲求无误。难矣哉。

问条目中太阳中风。阳明中风。少阳中风。三阴亦如此而历言。非各经自中之谓乎。

曰非也。盖谓中风矣。初起证见太阳。则谓之太阳中风。明日又明日。证转见阳明而少阳。

则又谓之阳明中风。少阳中风。三阴亦如此。伤寒亦如此。盖此书通篇大义。是自首贯串至尾。

一气说下来。脉络分明。无有间断。与诸家零零星星。一节一意。不相联属者不同。学人务要瞻前顾后。彻首彻尾。反来复去。千遍熟读。沉潜深思。则义理自见。自然有得。洪范曰思。曰睿。

睿作圣。思是圣学工夫。为学不可不思。

问说者皆在中伤感冒上认病辨轻重。诸说孰优。

曰。中伤是素灵互用之二字。两感是热论推病之转语。冒是吴俗之常谈。认病当如尝酒。醇美恶。只可在水米麴中理虚实。不当向KT漉上清滋味。

问先夏至为病温。后夏至为病暑。

曰。暑。必小暑令行而气至。小暑在夏至后一气。故谓夏至前犹是温。言春气未全除也。夏至后始是暑。节令已行也。然自意为医以来。温变为瘟。暑为寒。寒遍四时。瘟满天下。夏之至不至无复论矣。欲生民之命各不失其正。其可得乎。

问天有六气。风寒暑湿燥火。风寒暑湿。经皆揭病出条例以立论。而不揭燥火。燥火无病可论乎。

曰。素问言春伤于风。夏伤于暑。秋伤于湿。冬伤于寒者。盖以四气之在四时。各有专令。

故皆专病也。燥火无专令。故不专病。而寄病于百病之中。犹土无正王。而寄王于四时辰戌丑未之末。不揭者。无病无燥火也。条目中理会自见。

问虚者受病。卫中风也。而曰荣虚。何也。

曰风之中也。本荣实而卫虚也。风既中矣。则卫实而荣虚矣。虚以对实为言。卫家本虚。得助则实。荣家本实。无助反虚。故医家之言虚实。凡虚皆正气虚。凡实皆邪气实。非别家泛言虚实之可比也。经曰。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又曰。入者为实。出者为虚。此之谓也。

问经之用方。皆言主之。后人则云专治。两意同否。

曰。不同。主之者。示人以枢纽之意也。专治则必人以胶柱矣。

问桂枝辛甘大热。经之用。其取发散为阳之义欤。

曰。中风发热汗出。卫不固而表疏。发散何取哉。然一则曰发汗。二则曰发汗。何也。曰。

经不云乎。桂枝本为解肌。又不云乎。

汗不出者不可与也。既曰本为解肌。又曰汗不出者不可与。则岂发汗之谓哉。桂枝有固卫之良能。

解肌乃中风之奥义。妙不可言也。然则发汗者。果为谁也。曰。热粥也。妙在此也。韩信以死地与士卒。得效死之士卒而收背水之功。仲景以汗法与热粥。得逼汗之热粥而成桂枝之效。医道与将道通也。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于此。谓桂枝难用者。曾知此乎。噫。仲景远矣。可以与之语夫此者谁哉。贾生有言。可为长太息者此也。

问桂枝本为解肌。而一则曰发汗宜桂枝汤。二则曰发汗宜桂枝汤。何也。

曰。风之为病。外邪也。故于其初也。法曰常发汗。然汗既自出也。卫行脉外。故曰本为解肌。发汗以例言。发语之辞也。解肌以义言。核实之谓也。故曰解肌乃中风之奥义。妙不可言也。

学人能了悟桂枝发汗解肌之义例。则于入此书之道。已过第一关隘矣。不患不升堂入室也。谓桂枝难用。与凡类集桂枝汤方于已之伤寒门。谓为有汗伤寒之治者。徒知桂枝发汗之例。何尝知其解肌之义哉。

问KTKT。

曰。几自说文以来。皆言鸟之短羽者。不能远飞。动则引颈KTKT然。故仲景取以形容病患之颈项俱病者。俯仰不能自如之貌。肖峰吴氏。六书总要。\r字\pt62a3.bmp\r文如此。注鸟飞远影。盖有据也。然此以训释仲景书。故但从旧说。而于文之是非。注之得失。则皆不论。

问风土之异。东南偏暖。西北偏寒。故说者谓东南之人。不病风寒。偏病暑湿。西北之人。

不病暑湿。偏病风寒。其说然否。

曰。难以此拘也。灵枢谓夫天之生风者。非以私百姓也。其行公平正直。犯者得之。避者得无。殆非求人而人自犯之。然则四气之所以为人病。在人之自犯不自犯何如耳。不在四气之偏不偏乃尔也。以犯而言。则东南之人。何尝不病其东南之风寒。西北之人。岂可不病其西北之暑湿。何也。事有偶然。机有不测。

理不可以一途取也。今也必欲以偏言。则淮南子曰。匈奴出秽裘。干越生葛。各生所急以备燥湿。各因所处以御寒暑。并得其宜。物便其所。故兵家有言。朔陲积阴之野。食肉饮酪。其人理密。故耐寒。百粤多阳之地。其人理疏。故耐暑。是其天性然也。如此则是地虽限人以偏。天则全人以性。天地以生物为心。而谓以其气之所不能齐者适所以病患。岂天地之自然哉。亦过论矣。

且夫得气之先。莫如禽鸟。以燕雁同有无之乡言之。彼此虽偏。相差不甚相远可知也。乃若积冰不雪。不青不毛之地。此固判然天地之殊方异域。偏之甚。无过于此矣。然而大禹圣人。定千八百国。解衣入裸。无所不之。贤如诸葛。五月渡泸。深入不毛。牧羝大窖中。餐毡啮雪。十九年而生还。诸如此者。虽履偏之甚。犹且不病。非有主不犯之明验乎。是故。君子立言。必以天下之常。人所同有者。明道以垂大中至正之教。不作聪明。骋奇僻。诞浮泛。以凿无冯之滥说。经曰。知犯何逆。随证治之。知犯何逆。以法治之。盖谓知是风。则以风治之。知犯寒。则以治寒之法治之。明知是三阳正犯。则治以三阳。知已在三阴。则治以三阴。何尝专东专西。执南执北。

驾偏言以惑乱天下后世哉。故世称圣。言其正也。

问太阳与少阳并病。以眩也。故刺肝俞。以冒也。故刺肺俞。夫胆与肝合。故刺肝俞。所以泻少阳也。而肺非膀胱之合。膀胱之合肾也。不刺肾俞而刺肺俞。何也。

曰。东方肝木。其脏则实。其俞可刺。而况在少阳之眩乎。肾居北方。其脏属水。其官作强。

有虚无实。有补无泻。不可刺也。然肾生气。肺主气。膀胱必气化而出。且肺为相傅之官。放不可刺之肾。而曲畅旁通其治于肺焉。至德要道也。精微之妙。

学人不可不知。

问胃实。

曰。胃廪水谷而几死生。膀胱主厘清而关通塞。实由热燥而后结。结由清分而后成。厘清在阑门。论道曰胃实。医家多婉辞。盖道有经有权也。可与语经而不可与语权。恶足与语道哉。故曰。权者圣人之大用。

问背恶寒。说者引经谓背为阳。夫水冰地冻。皲肤堕指而面独不畏寒者。以诸阳皆聚于面故也。今背恶寒而谓为阳。何病而至阴阳之乖戾有如此乎。

曰。病在少阴。少阴缀脊而属背也。以太阳之脉挟脊循背。则背似可以阳言。以腑为阳而居前。脏为阴而丽背。则背又不可以阳言矣。天地以北为背。北。天地之阴方也。故君主之位必南面。重向阳也。六书北肉为背。北肉则违阳矣。然则谓背为阳。为其违之讹邪。故曰经传谓背为阳者。其犹历家谓日月为右旋之说与。谓日月为右旋之说者。有所取用而左其说也。此背之所以为阳而恶寒也。

问风寒之病。大势未除。药补太早。恐邪留不去。似非治法所宜。以五六日之间。邪属半表半里。往来寒热正炽。方用人参三两。其义何居。

曰。表里者。人身之阴阳也。往来者。邪气之出入也。故曰。入而并于阴则寒。出而并于阳则热。人参何补邪。固气之物也。是故。主之以柴胡。以其能除寒又除热也。人参固其气。不使其走进又走出也。谓人参补药者。观场之矮子。徒闻人参之补名。未见人参之补义也。

问阴阳易劳复孰轻重。

曰。事虽两端。理则一致。皆死道也。易是不怕死。复是罔顾死。无轻重可言。经虽有治。

盖欲令人于死中求活。期一二于千百之意耳。岂谓十全可必哉。孟子曰。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君子无轻生以自取可也。

问今人病风寒。每多食复。经何无食复。

曰。有食禁矣。又何复哉。不出复者。立法惟严。不可玩也。

问平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一呼。再至。一吸。再至。

呼吸是何处见。行是如何行。至是如何至。

曰。一呼一吸。是以诊家言。至是以尺寸言。一至再至。是以出入言。越人法也。先越人时。

十二经之至皆用也。越人用。他皆不用矣。行是以经隧言。三寸六寸。是顺循环而演推步也。应九九而成八百一十丈者。一昼夜五十度周身通该之具数也。理贵得中。过犹不及。此虚实盛衰寿夭死生。所以不能逃乎三指一按之下也。

问经隧与尺寸。

曰。脉者血之府。血之荣于人身。犹水之行地中。凿地得泉。不可谓水专在是。血脉亦然。

经隧犹原泉而江河。尺寸犹河之有洪。泉之有瀑。故在经隧。则流而不息。藏精而神不露。所以行而有常。在尺寸。则动而不静。着灵而用以显。故至而可诊。然行者何常不至。特俱隐耳。至者亦岂不行。但不两见耳。一之则不明。二之则不是。盖一而二。二而一。并行不悖。神化莫测。

此之谓道也。

问来去二字。且如凡物之来也。必转身回头才好去。及其去也。亦必转身回头才好又来。脉之一来一去。可是如此否。

曰。不来不去。无以言至。来去者。所以明至也。至是个活字。来去极要看得活。脉道譬如江河。血譬如水。气譬如风。来去至止譬如波浪。水浅风小则波。水深风大则浪。江河只是波浪。

大海必定起涛。人大脉大。人小脉小。同此理也。肾脉重十五菽。亦涛也。人所同也。十二经皆有动脉。难经开卷第一语。然则十二经皆至。不独尺寸也。三难曰。关之前。阳之动也。关之后。

阴之动也。如此则是以动字互至字读。则通来去至止皆容易明白。大抵看脉家书。要当求作者之精微于言国文本之外才可。不然。损至亦是至。厥厥动摇亦是动。于此等不以意逆而体贴详细。

只管寻章摘句而咬文嚼字。若之何其可以了了于胸中乎。

问呼吸者。脉之头也。头训头绪。何也。

曰。脉无头尾可言。头绪。俗谓头脑是也。盖脉之所以为脉。由人之一呼一吸使之而然。而呼吸之所以为呼吸者。要皆无非阴阳二气。屈伸舒敛以神其用而为之也。然气无常用。概而言之。

则盈虚盛衰。呼吸亦因之而更变。极而言之。在则有呼吸而人以生。去则呼吸亡而人以死。故曰呼吸者。脉之头也。此语极精。顾人味之何如耳。脉经无吸字。以无吸字。只就呼者脉之头也而观之。似觉不费解些。然精详少一吸字。则非仲景语。便看得出来了。叔和于此处不检点。可见叔和不过只好做得个叔和。而仲景毕竟到底还是个仲景。一毫也不错。

问仲景曰。圣贤之生。不偶然也。本草作而医道兴。有农氏以生民之疾病为己忧者。天启之也。是故。有本草。则必有素灵。

有素灵。则必有难经。有难经。则必有伤寒论。何也。

曰天以斯道济斯民。必生若圣若贤者。先后开继。符合若一。以全其成也。说者谓轩岐为托。

是盖意其有所不屑。而于斯道小视云耳。孙思邈曰。不知大易。不足以言医。程子曰。五经如药方。

春秋如治病用药。医可小云乎哉。治道也。窃尝思之。素灵之书。有自文本之始。其来久远。若谓八十一篇之中。有无弊杂。诚不可知。而曰浑不出于帝伯君臣之问答。则开物成务之微言。非圣非贤。必不能有此其初也。仲景生于汉季。发身孝廉。则其所以为仲景可知矣。以宗族二百余口。

不十年而死者三之二伤寒居其七。以着论。呜呼。斯时也伤寒何如是其多邪。建安去上世。千余年矣。有法无方。道未备也。医于此时者。谓不冥行索涂邪。此仲景之书。所以证如此者。名曰中风。曰桂枝汤主之。证如彼者。名曰伤寒。曰麻黄汤主之。传病如此。治如此方。变证如彼。

治如彼方。托论伤寒以名书。实经纶斯道。错综条贯之。本末毕举。开示后学。以为斯道之日星。

吃紧继素难而作也。非天启邪。方其去长沙而上手京师。非由其不忍当日生民不得其正命之心而发邪。则其本诸身者。无非天德之良。故其措诸事业而所以继述坟典者。一皆皇道之正。此其所以圣当时。祖百代。贾生所谓不居朝廷者。至是而愈足征焉。素难以下。一人而已。朱子曰。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唐子西尝于邮亭梁间见此语。由此语而观之。则凡行道之人。无有不知孔子之所以为孔者。可知也。愚每读此书。盖尝窃叹天不生仲景万病如黑漆耳。医门孔子之称。

不有以哉。故曰。儒必孔子正。为儒必宗孔子。医必仲景正。学医必宗仲景。儒而不宗孔子。儒名而墨行者有之。医而不宗仲景。医名而贾事者。纷纷然也。嗟乎。今之时。去仲景之时益远矣。

钤捶活人类证纂要贾炫以泛滥于天下。人各以意为医。而仲景之道。不尽湮没者。徒此虚文。吁。

医可以意言哉。大学之道。以诚意贯终始。朱子曰。正意不可无。邪意不可有。今之所谓意者。

果何如其意邪。愿矣。乡人之所愿也。君子之所愿哉。昔者杨墨之说横流。乃所愿则学孔子者。孟子一人。卓然之意如是也。愚虽不敏。窃尝愿学孟子之所学矣。

以疾厄夺。因愿学仲景。是故。条辨者。愿来学学仲景之愚意也。

问传谓以宗族二百余口。不十年而死者三之二伤寒居其七。乃着论。然则假使当日张氏之宗族不如此。则仲景之论亦着否。

曰。图出而卦画。书出而畴叙。麟出而春秋作者。道在圣人。圣人所以有神物之感也。不然。

南人不梦驼。北人不梦象。神无所交也。盖天生圣人而寄之以道。所以圣人一感一动。无非天理之自然。故其文之着。犹天之垂象。自夫人之见之。虽有多得少得之不同。而其立教垂范之所以然者。则有以通乎百世而无弊。此圣人之所以为圣人也。是书之着。不犹是乎。想当张氏宗族之不幸时。天下之不幸有如张氏之宗族者。殆不知其几何也。本草之经述矣。论不着乎。道未备也。传家以张氏之宗族为仲景之感。愚为仲景之感。必有非传笔之所能尽知者。而不如此其拘也何哉。宗族之不幸。则宗族之不能知仲景可知也。宗族之不能知。则天下之不能知亦可知也。悲夫。有仲景如斯。而宗族天下之不能知。则天下与宗族之不得其正命。宜若一也。而谓感此而寂彼。岂知仲景之所以为仲景者哉。然则论也者。道本乎天。天下万世之攸系也。不可以不着也。

知此则仲景之所以为仲景者可求而得也。呜呼。安得有求仲景之所以为仲景者。吾与之共论此。

问啬啬淅淅。恶风恶寒。如何辨别。

曰。啬。悭吝也。恶寒者。譬如悭吝啬细惧事之人。恁的常常怯怯然畏恶也。淅。淅米也。

孟子接淅而行是也。恶风者。譬如裸体之人。被人卒然以水洒淅于身。蓦地惊恐。恨恨然畏恶也。然特迎风动扇则如此。闲静坐卧则不恶。此二者所以有大同小异之分也。一而言之。乃当在太阳时事。过太阳。则无此矣。

问合并。

曰。六国合从。秦并六国。六国不并。秦不合。理势之必然也。知此则知合并之义矣。

问读伤寒论。

曰。当如程子朱子教人读论语法。然今人之医。置此书于不读也久矣。久矣置此书于不读。

而谓医门有人可乎。

问医道。

曰。道者。日用事物当然之理也。理在事物。是故君子不能外事物以言道。医之事物。治病用药是也。穷药病之理。核药病之实。病与药对。药到病解。医家日用常行之所当然。此之谓道也。精此则神。明此则妙。外此而谈神论妙者。要皆不过渺茫臆度。而无捉摸。譬之无根之木。

无源之水。何足与言道之所以为道哉。夫是则所谓理之所自出者安在。可得闻乎。曰。人之理在脉。脉之理在难经。不读难经。焉知脉道。病之理在素灵。不读素灵。焉知病道。药之理在本草。

不读本草。焉知药道。然则伤寒论云何。曰。以上言之。各一其道也。以此书言之。总其道而会其全也。故传曰。古今治伤寒。未有能出其外者。以书之名言也。岂惟伤寒哉。又曰扁鹊仓公无以加之者。以尽道言。谓仓扁虽神。其道未易求。而此书之道可求也。由此观之。欲求医道。舍此何之。

问医务。

曰。医务莫要于务实。实谓何。不虚是也。实有诸己。实见得病真。实用得药对。切切实实。

平平正正。做将去。一毫不虚假。实不期神。而实自神。实不求妙。而实自妙。乃若指天说地。

称神道妙者。是犹画道然耳。何也。画家多不好画眼前对象。争好画鬼画龙。画鬼画龙者。欺人所不见。易神易妙。而易售也。以眼前言之。近小简易。莫如瓠KT。即使夺化之工为之。止不过模旧式。描得出两个扁扁圈子相累耳。置一浑沦圆瓠KT质其旁而责之画。虽金陵壁手。莫不缩项努目。张口吐舌。敛手避席。不能奈何仿佛于毫厘矣。故曰依样画瓠KT。何以不得病情影向而寻虚寻补言之。非画龙画鬼何。要皆谓之不切实。非邪。然则切实当何如。曰。医。医人也。

传曰。道不远人。又曰。道不离日用间。今也只在俯仰天地间。寒温冷热中。寻常眼面前。穿衣吃饭上。着实备细跟寻。然后质之先圣之格言。不复迷惑于淫邪之虚妄。如此而若谓不得实。

窃敢言断断乎无此理。断断乎无此理。

问医病。

曰医病莫大于病凿。凿谓何。曰。天生万物莫不各皆赋之以事。有此物事。则有此道。故曰道本乎天。天者。理也。自事物之得于理之所固有者而言之。莫不各皆无余无欠。无亏无剩。而各成其自然而然。是故决不可不循此自然而然者。以行之于日用事物之间。而后可以言道。加之毫厘。损其丝忽。差失其所当然。移易其所以然。要皆道之凿也。故曰。一本万殊之谓道。至善之谓道。大中至正之谓道。医之有道。自本草素灵难经伤寒论渊源而来。数千年矣。世远人亡。

经残教弛。正学失传。愚者不及知。则亦已矣。乃智者知之过。则有厌常而喜新。增多以为高。

改古以翻今。好奇而立异。作聪明。骋私曲。支离破碎。张为幻者出。而道于是乎凿凿然矣。

呜呼。钤非邪之首。凿之魁邪。活人。不凿邪。类证。巫凿也。

捶纲。漫凿也。例。逆凿也。赋。凿也。注解。仆外家之凿耳。何足以与凿例。至若多凿纷纷。

凿以误凿。凿凿相寻者。难以枚数。淮南子曰。今释正而追曲。背是而从众。是与俗俪走而内行无绳。习凿之谓也。医而至于习凿。生民之命县之凿手。言之可不痛心。然心此则爱。爱则仁。

仁则非道不行。此道之所以道也。不则忍。忍由徇己。己则何所不至。不流于凿不已也。此凿之所以凿与。盖事无两适。出乎此。必入乎彼。出乎彼。必入乎此。此近时之医。所以又有凿燥为糙者出也。夫燥。埽音也。凿之为糙。不陋甚乎。医之风。颓矣。后学君子。苟志于道。当先正此颓风。夫然后。兹则庶乎其可也。

问任医。

曰。任医如任相。相受天子九锡之荣。而司天下万民之命。当正大体。不当亲细务。是故。

进退百官。调和鼎鼐。燮理阴阳。其要在于公天下之贤才。察识其所能而器用之于天下。以天下利天下焉尔。天下无虞。则修礼乐以和乐之。设有警焉。则整干戈以戡定之。斟酌前代之成法。

而损益以因革之。不作聪明以生事于承平。不为贪鄙以幸祸于危乱。论语曰。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不知此。不足与论任医之道。

问治病。

曰。治病如治寇。寇为天下害。不治则祸乱不息。鼠窃狗偷。一击或可。若夫云集而乌合。

蜂屯而蚁聚。其势至于据险守僻。称名僭号者。岂等闲师旅所可驱除哉。要必雄军大将。坚甲利兵。捣穴破巢。枭渠磔。收功端在于擒王。王擒而天下之事定矣。卒徒虽有逸者。旋可息伏。

若拘拘惟卒是图。不殄元恶。元恶既在。祸乱终当复起。离之上九曰。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知夫此。而后可与辨夫治病之理。

问用药。

曰。用药如用兵。兵非可玩之器。文修武备。盛世长策。无事而动。不惟徒取费耗。殆将启舋招尤。事不容已。兵兴师出。我既为师。彼则为敌。大敌在前。必察其情。虚实真伪。得其情而可以无疑矣。毋骄兵以轻敌。毋慢兵以失机。顺天时。因地利。率人和。承物宜。旗严明。

士卒用命。有定谋。有成算。整行阵。饬奇正。然后战胜攻取可必。不则憧憧御敌。其不败也鲜矣。易曰。师出以律。否减凶。不知此。不足与言用药之义。

问立方。

曰。立方如立国。得国在得君。当纷乱扰攘之时。际臣佐使之会者。苟非立国。则无以安天下。

国不得君。则国非其国矣。盖济时主治。人君自有一代之真。非伪似者所可觊觎徼幸于其间也。

得其真。则鼓行列阵。可以收倒戈迎刃之功。失其真。则虽汗马血兵。不过徙为疽背噬脐之多事耳。是故具正法眼者。的知沐猴井蛙之不足与定祸乱也。传曰。一正君而国定。知乎此。而后可与议夫立方之法。

问春温夏暑秋凉冬寒者。四时之令气也。而素问言四气之所以为人病。则曰春伤于风。夏伤于暑。秋伤于湿。冬伤于寒。

夫冬夏之伤于寒暑。无容议矣。乃春则不以温言。而言伤于风。秋则不以凉言。而言伤于湿。何也。

曰。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温在病矣。虽不言伤。而伤在不言之中可知也。且温主生。生则亦不可以伤言。又可知也。然四时皆有风。何谓春独伤。曰。四时皆有风。唯春独动。动则万物皆虫生。所以人亦伤也。夏生飧泄。何也。曰。风属木。木邪盛。则土受害。人身之土。脾胃是也。脾主化输。胃廪水谷。飧泄者。水谷利也。古人谓水饭曰飧。民间水饭用于夏。长夏土令行。

木邪发而餐泄作者。物盛必衰。土败木贼也。秋何不以凉言。曰。盛夏酷暑。烁石流金。人如坐甑中。得秋凉而解。且凉主收。彼方解而收。不伤人可知矣。故惟凉不伤人。人故无凉病。湿者何。曰。黄梅雨节。五月则然。土润溽暑。大雨时行。长夏之令也。于此不以湿言。乃于秋气至。

凉风生。暑毒退。水痕收。天气清。地气爽之时。而曰伤于湿者。人病不外则内。以人身中之自内出者言也。内出者何。曰万物至秋成。物成人味浓。味浓则痰多。痰。广韵胸上水病。湿莫湿于水。水寒相搏。则咳。所以冬必咳嗽者。以岁言之。冬至子之半。水泉动也。若以日言。夜分亦子之半。亦水泉动也。故人之病咳嗽者。以岁计。则冬半发。以日计。则夜分发。应水泉之动而动也。不然。若以外入之湿言。病发则当为肿。为满。为胀。为痛。为痿。为痹。不当咳嗽也。呜呼。道明必自物格始。传曰。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故又曰。诚则明矣。然不诚则无物。

有何道可言哉。

问人皆曰医者意也。意可以言医乎。

曰。意可以入医。亦足以乱医。不可以言医。何谓也。曰。医有道。道本乎天。意由诸己。

己则未免杂于妄。天则诚而已。故意正而诚。乃所以造道。邪而妄。适足以害道。不察害道之意。

而直指意以言医。是亦乱医云尔。乌可以言医乎。且意能害道。不独医为然。果斋李正叔曰。自夫子设教洙泗。以博文约礼授学人。颜子曾子子思孟子相与共守之。未尝失坠。其后正学失传。

士各以意为学。其务于该洽者。既以闻见累积自矜。而流于泛滥驳杂之归。其溺于径约者。又谓不立文本可以识心见性。而陷于旷荡空虚之域。儒之以意害道。盖闻其弊有如此矣。医自药始于本草。理原于素灵。脉着于难经。中正之道成。乃剖腹则异于华。秘方又奇于仓。神农之家事芜。

帝伯之大道塞。人亦各皆以意为医。其务于阿世媚俗。而以贾为事者。则借口于调胃补虚以悦人。其好为索隐行怪而以诡炫售者。则又放言谓通仙如神以自诞。矜方玩法。析治分科以相嫌隙。先正谓医与相通道。而其所以坏。则又相符如此。

儒尚且尔。医何足怪哉。呜呼。是皆道之厄也。儒之厄周程张子起而辟之于前。朱子统而正之于后。而后圣人之道如日中天。今则郁郁乎盛矣。医之厄。仲景起。方法一。道大备。论而正之。

方甫定。仲景死。其言未及韦而湮。不奈曲学丧心。懵经愎意。凿道营私。论经则讹其传而昧其转。是非莫辨。致伤寒有七十二之妄言。久道则以子代父而占世。贤不肖。使救敲之不暇者。

得以撒骄而自纵。厄则极矣。窃闻之物极则反。信斯言也。奚谓无挽邪。天将厌其极。则必有再辟者出。出则此书者。非再辟之玑衡邪。故条辨之。盖亦庶几有补于将来缺略之万一云尔。若夫删繁剔误。是则幸望后贤。问者俞俞爰付梓。

痉书叙

余以鲁钝。于医初未学也。慨自连困两番丧内。病皆起于中伤风寒。遍求多医。治殊弗效。

致变俗谓虚怯。竟堕不满三十而短世。前后若一。儿女遭惊风。历殇者五。厄苦惨痛。无聊。

客游淮楚。值彼旱疫正炽。适罹其灾。死信宿而重生。重生者。疫盖素问热病。伤寒类也。淮楚重治伤寒。不轻用药。以故不药而自死。不药而自生。骨立而起。起而发肤悉更。是岂偶然。天也。追思往事。药病之在道。初以求道于人。卒不得见闻人之有道。既而听命于天。乃幸荷天之庆。人固不能策功于道。以直全正命于人。天则乃尔曲全于我。然则天之所以不欲我死。必欲再造我以重生者。留我之意。莫非试我以警。将欲畀我以致用于斯乎。我苟不能仰体以俯而知之。

则不得与善事乎天者同日而语矣。于是念念集斯道之大成。圣古今而祖方法者在仲景。乃购求其遗书。仅得其金匮之略。伤寒之卒病论。皆世所阁置。尘秽之残烟。启而读之。凛凛然惊心骇目。

病历多艰。论皆显印。顾念幸生既得于脱死之后。后若舍此而外慕远求。则亦不可以为能从事于求祥言矣。庸是笃志专此。锐力愤敏。涉苦万端。鬓霜而后豁悟。默契潜通其言外之绪趣。悔恨曾前俗谓之虚怯。冤属论中坏病之谬讹。惭不可及矣。乃汲汲扬烟涤秽。条辨其颠倒错乱。疏其蚀。重整成卷。梓布有年。以痉向未齐同。实则二书之一事。何谓邪。病起太阳。证惟强耳。

强而汗。汗而湿。湿而寒。寒而痉。寒痉者。世俗之口头语。中庸之迩言。甚易知也。且痉因于多汗。多汗因于血虚。血虚惟儿家为最。以未充也。新产妇人次之。以在蓐也。大人间有。以方刚也。老者得无。以既衰也。今之惊风。概是如此。以此参求。亦甚易明也。昧者不察。又不识强痉二字之名义。更不省痉亡于痉乱。一见有强。懵懂鹘突。

便哆抽筋。及至痉作。捉摸不着。又妄诞着骇。仓卒揣摩不来。遂滥谬惊风。诬诡名而夺痉位。

汨没天真。冤命祸世。害道酿厄。因循至今。千余年矣。我既感天之警觉。幸见天则。克全予命以嗣诸后。得诸己矣。若或隐忍坐视诸人。钳口畏懦而不谠言。则亦自负。适所以为违天自弃。

咎不反归我乎。惧此更集是篇。梓附条辨。以报天命。以申同伦。以一体遐迩焉。呜呼。是篇也。

书云乎哉。我于书但好读古人者耳。我无书也。曷敢直以书言借也。文云乎哉。我无文也。曷敢骤以文言。非也。然则谓何。曰。无谓也。盖欲希望由是。将来冤斯可雪。祸斯可熄。道斯可明。

厄斯可解。则庶乎尽己可言。而回天有待。抑以张诸后此。遥为凿道造。昏时惑世。含血喷天以自污之龟鉴云耳。

万历戊戌孟秋既望有执自叙

痉书

素问曰。诸痉项强。皆属于湿。

痉。音颈。强。上声。下皆仿此。诸。犹凡也。痉。广韵风强病。俗谓打寒噤是也。项。颈后也。强。筋脉牵强。木劲而不和柔。反拗而不顺从。受病之经。其经之筋皆然。湿则下文是也。

金匮曰。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痉。

金匮。痉。皆。叔和注。。当作痉。今从之。以便初学。太阳病。伤寒论曰。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是也。发汗本伤寒之治法。而中风之治。亦在法中。其例一也。太多者。汗法以微似为度。苟至于如水流漓而湿。则过度而为太多也。此举伤寒而言。虽不及中风与湿。而中风与上文湿。义具见言表。可知矣。致。与下文变意同。

千金曰。太阳中风。重感于寒湿则变痉也。(中。音众。)寒湿者。中风本自汗出。出不已。而至于如水流漓。则与发之过多而湿。湿而生寒。其义一也。上条举发汗包自汗而言。

此举中风该伤寒而言。通前三条并而观之。文虽出于三家。而风寒变痉之所以然者具见。义则诚如互发。学人最宜精玩。痉自素问以来。其见于伤寒论者。乃叔和所述金匮之略也。千金虽有此语。未见其精悉。自此以下。无痉文本可稽。近来乡俗。未闻曾有一人能言痉者。虽医亦然。

不但痉也。强亦未见有能分晓者。斯道之不明。岂其遭讹误以致如斯乎。诚可叹惜。愚以两娶五出。一女四男。皆殇于惊风。遍观儿医之家。惊风之论。辞甚鄙野。大都末流之俚谚。古无此等荒唐之说。来历不明。其详不可考。疑憾数年。不能自释。既而偶病伤寒。死信宿而重生。感天有所警也。改故业而致身仲景之门。受读金匮伤寒论。愤力敏求。私淑其旨趣。寤寐其神妙。以病时多艰。印证二书条目。心融意会。恍如鉴对梦醒。若有默迪在前。难以告语人者。见叔和当作痉之注。忆病初项强KTKT之不能自胜。念儿家口不能言之自苦。岂旁窥侧测之所能喻及。大悟惊风之谬。悉皆痉语之讹。因集诸痉。刷正警非。别为次序如今。窃案以候照对云。

金匮又曰。太阳病。发热。脉沉而细者。名曰痉。为难治。(伤寒论。无为。难治三字。)太阳者。以太阳经所主之部属皮肤言也。皮肤为人一身之表。表之为言外也。风寒本天之二气。于人身为外物。故其中伤于人。必自外而内。人之中伤之。必皮肤先受起。以病方在皮肤。

皮肤属太阳。故曰太阳病。盖举大纲而言始。以见周身之皮肤具病。所包详备。辞简而意周。微哉旨也。后人不察。如诸家纷纷争以经络之一线而器讼。岂不大谬。发热。风寒之邪。客于太阳。

与正交争。蒸而为热也。然病在太阳。其脉必浮。沉细者。重感寒湿。变也。六经主病。其各该所主之经络部属。灵素自有章章明文。道之原也。凡病无有不属六经者。言病必称六经。古意原来如此。仲景为方法之祖。祖是道也。末流不究。骋以小智。妄凿非端。求其己私。无过务为矜侉炫售。媒名利而已。非为道也。识者鄙之。适所以见其弄巧卖乖。叛经悖道。徒自取垢招尤。

则亦竟成何益。来学贤能。切宜省戒。太阳发热。具见上矣。惊风论云。治惊。要识惊风痰热四个字。又自饰云。小儿血气虚弱。虚则生热。热盛生痰。痰盛生惊。惊盛生风。风盛发搐。夫既曰虚矣。虚则无物。无物如何生出热来。热是何物。如何又生得痰出来。痰虽有形。惊是着骇。

心之知觉。神之感应耳。无踪迹可寻也。痰如何骇得人生出惊来。惊于自己。且无踪迹。有何生出风来。风虽寓形于动。搐是如何动。六书无搐。义不可稽。夫热既无一毫实可言。只是生于虚起。从头一直虚到底。

毕竟仍是没来由虚空不可稽之搐结证。

天下有此事理乎。然则人虽虚弱惊骇。不致卒生妄热。肢体虽动。不属无稽之搐。但卒感风寒。

太阳必当发热。变则筋脉牵强。必痉可知。以此言之。惊之谬。之讹。大端明矣。想当愎惊谬论之初。谬家多应未读仲景之书。未睹叔和之注。见病若然。一则不知痉亡于。二则不识强之名义。只是必定个惊骇。以为应当胶固。诬在儿家身上。更不思病情正理。致妄谬端。厄道酿祸。至死不寤。流毒至今。痛惜儿家。口不能言。衔冤莫雪。予甚哀之。天既觉予以警。予既觉之而不言。其如与谬同归何。窃为此惧。故不避僭。以致吊如斯。诚不得已也。然虚之一字。

大抵弊在医门。其为不明久矣。明而以正言者。必也君子乎。仲景以下。惜乎予未见其人也。呜呼。不亦可慨也夫。

夫痉脉。按之紧如弦。直上下行。

紧则为寒。如弦直上下行。申释上文。

脉经云。痉家其脉伏。坚直上下。

伏。犹前沉细。大意与上同。盖脉经乃叔和所述。金匮乃仲景之书。世谓叔和为仲景之徒。

以此观之。亦不为虚称也。

金匮曰。太阳病。发热。汗出而不恶寒者。名曰柔痉。

恶。去声。下同。此以自中风而变者言。风为阳。而属木。木性曲直。故曰柔。谓和软也。

此与下文刚是反对。惊风之慢。此痉之柔也。下皆金匮。

太阳病。其证备。身体强。KTKT然。脉反沉迟。此为痉。栝蒌桂枝汤主之。

KT。音殊。其。承上指太阳也。证备。言头项强痛汗出恶风寒具见也。身体强。太阳阳明合也。KTKT者。颈项俱痛。俯仰不能自如也。此互上条而出治。惊风之抽掣搐搦。不识此强。而滥谬也。

栝蒌桂枝汤方栝蒌根(三两)桂枝(三两去皮)芍药(三两)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切)大枣(十二枚擘)上六味。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取微似汗。汗不出。食顷。啜热稀粥发之。

此桂枝汤加栝蒌根之六物也。汤义见伤寒论。盖擅固表之能。神解肌之奥。栝蒌根。消渴而生津。导湿以彻热。肌表解而湿热彻。强不待疏而疏自至矣。

太阳病。其证备。或恶热。项背强。手足拘挛者。痉也。桂枝葛根汤主之。

此以太阳初交阳明言。病在太阳则恶风寒。交阳明。则反恶热。太阳之热翕翕。阳明之热蒸蒸。拘挛。拘束而蜷挛也。庸俗不识强之所以为痉者。狃于俚谚。而文理字义之不明也。

桂枝葛根汤方桂枝(三两去皮)葛根(三两)芍药(三两)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切)大枣(十二枚擘)上六味。以水九升。先煮葛根减二升。内诸药。煮取三升。服如上法。(内。音纳。)此亦桂枝加葛根之六物也。葛根者。阳明经之的药也。以太阳初交阳明。故用桂枝以加葛根。

经络明而药物对。理意至而功效奏矣。

太阳病。发热。无汗而反恶寒者。名曰刚痉。

此以自伤塞而变者言。寒为阴而属水。水寒则冰。故曰刚。坚劲也。与上柔对举而互发。以见阴阳二义。彼此两相反。而寓戒谨致勿误之意。学人不可不知。然无汗不湿。不湿何痉。曰。

太阳强已微而内隐矣。痉则强之发而外着耳。惊风之急。此刚之讹也。

太阳病。无汗。而小便反少。气上冲胸。口噤不得语。欲作刚痉。葛根汤主之。

上。上声。小便少。气上冲胸。寒饮涌逆也。口为脾之窍。而胃脉夹口环唇。噤。脾虚胃寒而寒也。欲作。待作未作之意。此亦互上条而出治。(夹。音协。)葛根汤方葛根(四两)麻黄(三两去节)桂枝(二两去皮)芍药(二两)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切)大枣(十二枚擘)上七味。咀。以水一斗。先煮葛根麻黄减二升。去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及禁忌。

麻黄散太阳之表。葛根解阳明之肌。桂枝主营卫之和。则强自释而痉自定矣。

病者。身热。足寒。颈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赤。独头动摇。卒口噤。背反张者。

痉病也。

伤寒论。病下无者字。目下有脉字。卒。读仓卒之卒。反。音板。身热。阳明主肌肉也。足寒。阳不下也。颈属阳明。项属太阳。

急者强之甚。时。谓不常也。三阳聚于头面。热。阴不生也。赤。表未解也。太阳之脉。挟脊。循背。反张者。不柔和。不顺从。牵强益甚也。此盖以痉之具证言。亦风寒俱中伤之致变。与凡久而至于剧者为然耳。反张灼然在背。惊风远谬角弓。则是忘其背而不知有其身。知逐物而不知有道。夫如是。安得不凿空而滥谬乎。

痉为病。胸满。口噤。卧不着席。脚挛急。必齿。可与大承气汤。

。音械。胸满。即气上冲胸之互文。卧不着席。亦反张之互词也。脚挛急。脾阴主四肢。

而胃阳为之合。阴阳不相顺接而厥逆也。必。定然之词。者。齿上下相抵之谓。盖胃寒变热。

胃家实热甚而不和也。此谓齿。惊风乃谬切牙。天生牙咬物。何物能切牙哉。鄙俚不经。无足道也。且儿医之家。于痘既以切牙为寒颤。乃又授以为惊使之然。岂不自相矛盾乎。

大承气汤方大黄(四两酒洗)浓朴(半斤去粗皮炙)枳实(五枚炙)芒硝(三合)(本经无芒硝。

芒疑朴误。)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内大黄煮取二升。去滓。内芒硝。更上火。微一二沸。分。温。再服。得下利。止后服。

阳明主胃。胃廪水谷为五脏六腑之海。百骸藉养于斯。而人之吉凶死生系焉。故病凡入阳明而胃不和。则无论轻重。皆当先以和胃为要务。承气者。和胃药也。胃凡不和。以此和之皆得愈。

故古今通行和胃皆以之。世固有惧其大黄毒而不敢行者。殊不知本草大黄无毒。而药道之论良毒亦不在此。盖谓对病为良。苟不对病。虽良亦毒也。然药不自对。

对之者医。主药而不主对。医云乎哉。近时俗习。争言药而不言对。夫药无非物也。用之于病之谓药。对不言矣。其如病何。其如争尚何。谓道不在厄。吾不敢允也。噫。可慨也已。

问曰。新产妇人有三病。一者病痉。二者病郁冒。三者大便难。何谓也。师曰。新产血虚。

多汗出。喜中风。故令病痉。去血。复汗。寒多。故令郁冒。亡津液。胃燥。故大便难。产妇郁冒。其脉微弱。不能食。大便反坚。但头汗出。所以然者。血虚而厥。厥而必冒。冒家欲解。必大汗出。以血虚下厥。孤阳上出。故头汗出。所以产妇喜汗出者。亡阴血虚。阳气独盛。故当汗出。阴阳乃复。大便坚。呕不能食。小柴胡汤主之。

三病虽殊。其为血虚则一。所以并为设一问答而同出。方见伤寒论。

病解能食。七八日。更发热者。此为胃实。宜大承气汤。

此结上文三病而言。以致慎余之意。方见前。想设问答之意。其亦有所为而然与。且以痉言之。如今时之人。绝无言此病者。而言产后惊风者。则纷纷然。何哉。只缘痉在乱亡。人皆不识痉名。又不识强字之义。所以妄认筋脉牵强为抽筋。而谩谰抽掣搐搦之谬。夫以惊诬诸儿家。儿家幼痴。不能言。诚难审理。乃又以诬妇人。而曰产后惊风。妇人者。以产育为任者也。既产矣。

儿女在抱矣。方幸庆慰。天下皆称贺喜。喜不自胜矣。何惊邪。妇人虽愚懦。不似儿家无知识也。

病虽惑乱。不似儿家不能言也。痉必作辍。当其辍时。有虚己详细以审问之。心诚求之。无有不得其情者。审得被骇。则惊不为诬。不骇则痉明而斯案定矣。夫何难哉。惜乎人固逞己傲物。不屑如此耳。虽然。苟或此而不详细。则又不可。

夫风病。下之则痉。复发汗。必拘急。

风必自汗。表固虚矣。下则又虚其里。所以痉也。仍复发汗。以更虚其表。是谓重亡津液。拘急者。津液重亡。而强益甚也。

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痉。

血热则生疮身疼痛者。血涩不利。乖而不和也。汗者血之液。发而迫使之出。则血愈乖而愈不和伤之矣。故亦致痉也。

伤寒头痛。翕翕发热。形象中风。常微汗出。自呕者。下之益烦。心中懊如饥。发汗则致痉。身强难以屈伸。熏之则发黄。不得小便。灸则发咳唾。

形象中风。与伤寒论第九篇病如桂枝证。异文同旨而互发。故曰。常微汗出。

以上三条。皆通前申致叮咛戒谨之意。

案成。藏诸金HT以待。越明年。生今男。三岁亦病惊风。时值外出。家人促归。困顿已二日。启HT照案。急以寸匕灌之。不待终剂。应手立苏而回生。

案斯对矣。效斯验矣。嗣后慎斯法。由斯道而行。行皆若是。周旋四十余年于斯矣。坦坦如也。今老矣。男有孙矣。顾念天之所以与我。不敢弃天。条辨伤寒论时。欲附此语痉湿篇中。以彼此详略不同。未之及也。兹以不敢忘宿念。痛斯民斯道困于厄而不敢忍。故订案具书。以申请当道君子。详允施行。庶几将来。幸辅拨以弭其祸乱。正经而反其风土。底绩平成。风土平成而削。削而痉复。痉复而道明。道明而厄解。则于医门。虽未可以得仁言。而于求仁之方。实则不外是矣。志仁后彦。其勖之哉。

痉书或问

问儿医之家。惊风之论。其说何如。曰。凿设耳。凿谓何。

曰。此论乃凿虚而起。从头至尾。句句皆是生出来的说话。理之所无。不可稽也。请申之。

其言曰。治惊要识惊风痰热四个字。大意如此。故其又自饰曰。小儿血气虚弱。虚则生热。热盛生痰。痰盛生惊。惊盛生风。风盛发搐。殊不知血气之在人身。虚莫虚于有生之初。初生虽虚。

未闻即此便有生热之说。继之以乳哺而不热者。乳。血气物也。故资于乳哺而血气生。生而齿生。

生之征也。试可饮食而不热。继之以饮食之养。资于养而血气充。齿更发长。天癸至。充之征也。

三十而壮。充而实也。四十而强。实而盛也。物盛必反。故五十则反衰。七十而老。此固人血气虚实盛衰之自然。不待安排。至当不易之正理。外此而言虚道实。乱斯生矣。夫虚则纯而无邪。

无邪则异舋无自而端。故自然而然如此。谓虚则生热。有此理乎。以热盛生痰言之。痰之为物。

与血气俱。静则为养。动则为病。三者一也。不偏有之。与生俱生。无时无有。褚澄有言。

血枯死。气绝死。痰尽死。谓痰可治而能使之无。不知死也。谓生于热。热无形。痰有质。有质生于无形。亦无此理。痰盛生惊。惊盛生风。风为何物。而谓生于惊。惊为何物。而谓生于痰邪。

人当定而安静。则不惊必有事焉。骤闻恶声。卒见怪状。则惕然猛惊。茫然自失。盖见闻者。感也。惊。应也。所以感而应者。心之知觉。神之虚灵。无踪迹可寻也。惊于自已。且无踪迹可寻。

而谓生于痰。又能生得出风来。理安在哉。详观三者。皆谓由盛而生。热则摸不着事故。乃反驾说生于虚。自相予盾。乱言若此。不知生。不知死。而谓知医。可乎。风盛发搐。搐不出于六书。

六书无文。义不可考。而又蔓延抽掣与搦。抽即掣也。掣亦抽也。物在器中。拔而出之。抽掣之谓也。故世有抽签掣签之说。国有抽分掣盐之法。人之肢体。顶天立地。

病何如而何抽何掣乎。搦是谠而按杜之之谓。故械有谠众。军有搦战。人至治所见谠众。则畏而不敢犯。致师至敌阵。见搦战。则持而不能骋。其义一也。戒严防闲之谓耳。不在动作上言。何病而人之身溺何邪。以此言之。此论之无稽如此。不谓之凿。将谓之何。然则热者何。曰。外入之病。必起于太阳。太阳之脉。起于目内。上额交巅。入脑。还出。别下项。挟脊。抵腰中。故病在太阳。则其经之筋脉。皆牵强而疼痛。邪正交争则发热。热而自汗。或发汗。汗出过多则湿。

湿则寒。寒则痉也。所谓强痛者。证则内隐。事属病者自省耳。诊家不审。则未易觉察。儿家无言。察觉尤难。卤莽忽略。则误在此矣。惊风之异。不端于此乎。迨夫头摇手劲。乃痉而外着也。

识见不真。则抽掣之祆。不造于此乎。卒口噤。脚挛急。痉着而甚也。目邪心乱。则搐搦之怪。

不罔两于此乎。背反张。痉甚而危殆也。指鹿为马。则角弓之水底月。不倒影于斯乎。孰知强者痉之机。痉者强之剧。痉在广韵。注风强病。强在六书。之省文。居良切。则平声。弓有力也。故从弓。从。声也。又界也。渠两切。则上声。木劲而不和柔。反拗而不顺从也。又弓之反拗而张也。强痉音义如此。太阳病之证亦如此。仲景用之诚如此。本始于素问。渊源固如此。

千金略之而未详。道犹垂于一线绵如此。金匮。言背而不言角弓。病不在弓。而弓义具背。幌然盎于不言中。所以皆指见在之实。无论男妇大小之言。道本一视同仁可推。此则仲景之所以仲景也。呜乎。仲景殁。痉亡于。而此义不明。此义不明而斯道晦。斯道晦而惊风之乱起。乱起而儿家之祸兴。祸兴而角弓之炫售。角弓一不是人身。二不病此病。三又不在目前。抽掣搐搦。事理皆不可求。论之凿。不妄何。啻妄哉。不盲乎。医妇人者。盲以群盲。凿以习凿。而产后惊风之突。不顺非而效尤。暝行而索途何。此属易知易明。而亦不审不察。非后人之所以后人欤。

然则大人亦有此病否。曰。中伤风寒。为病一也。有无视汗。多寡不均耳。不可以无言。在大人。

则病者亦不省。

诊家皆不审。不审。则袖手捏谲。不省。则枉命衔冤。举家。至今不醒。余以幸荷上天试病之感。身亲经历。死而重生。力致体究。遂觉悟素匮言外之绪。千金发而未白之跃如。窃案候对。兆报己子。用经成效。历履有年。顾惟异端之害不辟。则坟典之道不行。坟典之道不行。则积昏之暗不晓。以是不敢怀迷。敬复修此。梓告多方。上以尽祈副苍苍之特意。旁以期维挽滔滔之沉昏。庶几同心同好。同归正觉。则同在同聚。安知不至同际一休征乎。虽以鄙野。质朴不文。

然扣钟求声。盖出于端本澄源之倾心也。重明三古。则在仰望贤智仁孝于将来。

痉书跋

书以载道。载而不醇则反害。书乎哉。医家之书。自本草素灵难经以至伤寒论。方法具而体用备。书少而义精。道之原也。末流纷纷。汗牛充栋。多遂横。少遂塞。以横之牵矫蹈附。猎名媒利。适所以成绳蠹氛。而言之。醇乎哉。盖不过徒为凿凿扰扰。道愈昏而世愈惑。虽多亦奚以为。医道与儒道通。夫何读儒家书。三年则必有魁天下而名世之儒出。读医书。虽经世计。未便见有医之能良者出于其间。为何如人焉。儒难邪医难邪。世固有小视夫医而以易易言者。盖亦未之思而云然尔。愚于儒。且惮不能。今乃医。何也。天既然以医之道勉我。我虽不敏。不敢不勉也。苟欲勉。则凡在为道。皆不可不勉。而后庶乎可以能勉言。是故。痉有道。帝伯仲景道之矣。后人不道也。而又反以惊风之妄谬害之。祸世厄道不为不久矣。此其医之所以难也欤。诚有所不能忍见者。故敢申明其道而复书之。以与知我者同从事于勉焉。痉书之谓也。

万历己亥正月人日九龙山人方有执自跋

后序

伤寒论者。仲景氏辨伤寒而论之之谓也。伤寒何为而辨论也。乱伤寒者中风。并中风寒。杂伤寒者温病。风温。霍乱。本气自病。与凡痉湿。皆与伤寒相涉于疑。故一一条辨而例论之。

然后各皆始得分晓而不惑。此伤寒论之所以作也。然诸病之所以有待于条辨例论。而后各皆始得分晓而不惑者。以皆统于六经也。六经各一经络脏腑。惟太阳独多始病荣卫之两途。诸病论经。论经者。经辨而病明也。伤寒与中风。则于论经之中。吃紧关系。严辨又在太阳之荣卫。盖风则病卫。寒则病荣。风寒俱有。则荣卫皆受而俱病。太阳一也。荣卫二。而病则三焉。此太阳所以分当严辨。而与余经不同也。过太阳。阳明以下。辨论乃得各归于经。所以自微而着。自少而多。

剩徒法而以方法具备者计之。筹其条目。法则迤逦已三百九十七。方则因仍已一百一十三。然而法中乃有一则曰。知犯何逆。随证治之之条。二则曰。知犯何逆。以法治之之目。法言若是。岂非以其丝辨缕论。积多若是。犹不足以尽风寒之所欲论之谓邪。噫。仲景氏所以作论之心。于此可以想见其万一于言国文本之外矣。曾谓非辨非论。顾可以清杂乱。而正伤寒之名实乎。不能也。是故伤寒不可以作经。而但可以作论者。其意不在此欤。名虽曰论。实则经也。说者谓医家之有此书。犹儒家之有语孟。盖以其浑融该博。曲尽精微。恢恢乎足以股肱素难。而为斯道之日星。信矣。然其举纲振目。经纶阖辟。首尾条贯。脉络分明。近则可以言仿佛学庸。远则可以议属比春秋。而法象乎易。说者遗之。似亦未可以言其全知此书之纯粹也。嗟惟文本。去古未远。

辞简义奥。读而道其道者。要皆不过模形范影。踪迹汤丸。错择名利。以求凿柄于盲瞽之余。譬之乐师。习○HT以治钟琴瑟。节奏虽工。求其所谓正六律。谐五音。通八风。而能与天地同和者。难言也。叔和类集而编次之。各为一篇。独于太阳。分而为三。一一以辨。标其篇目。夫既以辨标其篇目。则论归重于辨。叔和已得之矣。既分太阳为三篇。则太阳一经归重于三辨。叔和已明之矣。自今观之。各篇之中。不合于辨者。历历可指也。而太阳三篇。尤溷溷然无辨于三也。似此编次。徒赖叔和之名存。岂复叔和之实在哉。必由后之轻浮。有如类证之辈者。不谙论义。不会辨意。骋以卑陋。计图剽窃。务为欺炫。纷更错乱。颠倒变易。法则断股离肢。方则裒多益寡。将谓不如此。不足以动众。惟徇私己。罔解误人。然冠履倒置。望者必骇。薰莸同。嗅者必憎。或出重辑亦未可知。是以匡郭纵完。而体骨终失。遂使晚见狐疑。卒致非全书之谬。虽专医之门。咸置之而不读。夫以此书为非仲景氏之全书置而不读。彼业不在医。无足怪也。以业既在医。亦视为非全书而不读。则其为医也。可得谓之全医乎。何不思之甚也。于是斯文湮没。至道蓁芜。民膺斯疾。幸邪不邪。不敢必也。窃谓此惧。跋履山川。冒蒙荆棘。崎岖南北。东抵齐鲁。西涉川陕。委志从正。以趣明师。

期还叔和之故。以通仲景之源。风霜二十余年。颜霉鬓雪。神其默迪。一旦豁然。征之道途。足成小试。倦老思休。归田闭。考众本之殊同。反离异而订正。一师友之授传。窃僭负为此集。八经寒暑。稿脱七誊。深惭蛙吹。玷荷骥附。虽不足以合叔和之雅调。而宣仲景氏之遗音。至于溯流穷源。欲伸长○HT而拟望六律正。五音谐。八风通。天地和同。底民物于康阜。以上际唐虞之盛之心。所以延颈企踵于任斯道之君子者。未尝有一息之不然。此其所以宁负僭窃而不敢逃避也。谨书揭简。以告同志云。

辛卯冬日长至歙灵山方有执书于溪南无逸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