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业平)9月1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口市签署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合作协议,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林方略在协议书上签字。这标志着海南中医药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是海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国家中医药局科技司、医政司、国际合作司、办公室以及海南省卫生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签字仪式。
协议书签订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22号文件精神,加速海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步伐,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以及海南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双方将在“十二五”期间,整合优势资源,坚持局省联合共建,共同投资、共同建设、共同探索、共同管理,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动员各方面共同推动海南中医药事业发展。
协议内容包括:(一)建立和完善海南城乡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由海南省中医院牵头,以省中医院和海南医学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基础,建设海南省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争取纳入国家有关专项建设规划;重点加强海南省中医院、海口、三亚、琼海、儋州和五指山市6所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省内东、南、西、北、中部区域中医药服务中心;力争在5年内,分批对海南省尚未达标的15所县级中医院进行标准化建设,使70%的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科并达到基本标准,80%村卫生室至少提供4种以上中医适宜技术服务。(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海南省政府将加大投入力度,有计划地推进市县级中医院开展重点专科、特色专科、中药房、针灸理疗康复、急诊急救能力等中医药特色优势项目建设,国家中医药局将在项目数量和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适宜技术推广省级和县级基地建设,探索推广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利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地产中药材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其费用从新农合资金中全报销;建立对口支援制度,局属中医药机构对口支援海南重点中医药建设单位,安排知名专家分批到援建单位进行专题讲座、临床带教、师带徒、科研指导等,在安排中医药人员国内外进修、短期培训时予以优先倾斜。(三)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海南省设立人才专项,争取5年内为海南培养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国家中医药局立项予以政策扶持和资金配套,为该省培养300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力争“十二五”期间实现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有2名高级职称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人才;(四)支持海南省推进中医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建设,指导国家及局级相关科研项目实施,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中医药产、学、研合作,支持科技含量高、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药产业在海南省落户发展。(五)支持海南省创建现代化、多功能、高起点、高档次的国家级中医康复保健旅游示范基地。(六)共同投入项目资金,支持海南省南药和黎医药的研究、保护和开发利用,重点开发沉香、降香等名贵南药,力争将黎医药纳入国家民族医药管理体系。(七)支持海南省有条件的中医药机构开展对外交流合作,重点支持三亚市中医院利用已有工作基础,深化与俄罗斯、前独联体国家和地区的中医药合作,探索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工作。
林方略表示,一是要把中医药事业纳入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加大投入,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协议内容和有关项目列入“十二五”发展规划,积极给予支持;二是省政府要按照协议要求,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协议落到实处;三是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建工作机构,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好各项合作内容。
王国强在讲话中指出,这是贯彻22号文件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海南省委、省政府对中医药工作的高度重视。这对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快推进海南中医药事业发展,紧抓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有利时机,扩大中医药影响,在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局省双方加强合作,在新形势下促进海南省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发展提供了平台,国家中医药局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与海南省并肩携手,共同落实好合作协议的各项任务。衷心希望海南省抓住机遇,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依托自身优越独特的资源优势,举全省之力,在深化医改中大力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