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结束:相关责任人受处罚——医德还是制度,可救大火中的医患?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1-09-06

新华网记者仇逸9月2日晚从上海市卫生局获悉,经公安、消防、卫生部门认真查核,事故原因已基本查明,相关责任人已得到处理。

上海市卫生局介绍,根据现场监控录像和多方调查,8月24日19时30分许,死者朱某因车祸被送入外科大楼3楼1号手术室接受全麻下肢截除手术。手术室内共六名医护人员,包括两名手术医生、两名麻醉医生、两名护士。手术后期,一名麻醉医生、一名护士离开手术室进行患者手术情况录入。21时45分许,另一名护士发现隔壁2号手术室空气净化器起火,即取灭火器扑救,无果,赶到2楼用座机报告医院总机室。同时火势蔓延至1号手术室,另一名麻醉医生离开1号手术室呼救并告知同事用手机报警,因烟雾很大无法返回手术室。两名手术医生继续缝合伤口,后因照明断电,烟雾浓重,在查明呼吸机工作正常(一般呼吸机停电后可自主工作半小时左右)而手术床在停电状态下无法搬动的情况下,只得撤离现场寻求救援。经医学专家论证,认为此时如紧急搬离病人,去除呼吸机,采用简易呼吸器,即“捏皮球”方式辅助病人呼吸,手术室大量有毒气体势必进入病人体内,会导致严重后果。

首批消防力量5分钟内赶到现场。根据医院保安和医务人员提供的信息,消防队员进入3楼1号手术室发现被困患者,其呼吸软管已脱落(事后发现其断口呈熔融状),将其抬至3楼楼梯口,经院方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尸检,患者死因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经调查认为,火灾根源在于医院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手术室等特殊区域应急预案缺失,由此造成医务人员应急反应能力不足。为此,已免去医院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院长陈爱东的职务,给予医院院长方勇行政警告处分。(转自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