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省级基地建设标准》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1-08-17

省级基地要具备三项能力

本报讯 (记者高新军)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并印发了《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省级基地(下称省级基地)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要求省级基地具有网络视频、临床带教、筛选评价等功能,并承担推广适宜技术、培训县级师资、指导和评价县级基地建设等主要任务。

《标准》指出,省级基地是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的枢纽,也是各省(区、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龙头,一般设在省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基地所在医院共同建设。

《标准》提出,省级基地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有专门行政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纳入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要设立专项经费,并作为经常性支出项目列入医院年度预算;要制定严格的基地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逐级落实到位;要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评价考核制度,进行年度考核,保证教学质量;要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用于指导开展本地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标准》规定,省级基地要有三项基本功能:一是网络视频能力。要有使用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适宜技术推广示教室,能够开展远程培训、远程会议、远程会诊、远程示教等,并能将网络视频功能扩展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是临床带教能力。要建立省级师资库,内、外、妇、儿、针灸、推拿、骨伤等每个专业至少有1名副主任以上医师;每人至少参加过1次省级师资培训班,接受两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并熟练应用。各临床实践科室均有专门办公场所,临床带教制度健全。

三是筛选评价能力。要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筛选评价制度,能够对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以及验方、秘方等进行筛选,开展安全性、有效性、适用性评价,将成熟的中医药技术转化为适宜技术进行推广。

省级基地主要承担哪些任务,《标准》予以明确:一是通过视频网络推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系列丛书所列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二是通过临床带教等方式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县级师资培训工作。省级基地应制定县级师资培训规划,用3年时间为每个县级基地培训8名县级师资,每个县级师资至少临床实践30天以上、轮转2个专业。三是指导和评价县级基地建设。包括负责指导县级基地建设和业务开展,并每年对每个县级基地进行业务指导、临床带教不少于5个工作日;负责指导和管理县级基地网络视频会议系统连接、使用;具体承担县级基地建设信息收集、项目评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