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港签订中医药服务合作备忘录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1-08-03

本报讯 (记者朱 岷 通讯员杨 鸣)日前,在香港举行的“苏港现代服务业合作推介会”上,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关于中医药领域的合作协议》,密切江苏省和香港在中医药领域的合作,促进两地中医药事业共同发展,江苏省卫生厅厅长郭兴华与香港注册中医学会会长冯玖共同签署《苏港中医药服务合作备忘录》。

双方将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惠的原则,在中医临床优势病种诊疗技能手段、学术经验的探讨,中医药新理论、新方法、新知识的沟通,中医药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推广,及两地中医药行业相关信息的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扩大中医药服务可及性,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