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局签署协议 省局共建南京中医药大学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1-07-25

本报讯 (记者冯 磊)7月2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南京中医药大学签字仪式在南京举行。江苏省省长李学勇,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签署了协议书,双方将通过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共建南京中医药大学。

江苏省副省长曹卫星主持了签字仪式,江苏省卫生厅厅长郭兴华及有关厅局领导,国医大师周仲英、徐景藩、朱良春等参加。

根据协议,省局双方将以推进教育改革为切入点,把南京中医药大学列为江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和全国中医药教育改革试点院校,以国家级水平建设作为共建标准,通过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双方将从政策、项目、经费等方面给予学校重点扶持,并为对方在南京中医药大学设立的重点工程及项目,提供经费支持。

李学勇在讲话中指出,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肩负着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南京中医药大学是江苏高校中的骨干力量,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明显,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江苏省委、省政府将认真履行共建协议确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推进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医教研结合创造更好的条件,提高学校的综合实力。

李学勇对南京中医药大学提出四点希望:一要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成为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阵地;二要大力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成为解决中医药发展重大问题的重要基地;三要大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推动中医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力量;四要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成为促进中医药文化研究与传播的重要平台。

王国强在讲话中指出,共建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是新形势下地方政府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携手建设具有行业特色优势的高水平大学的重要实践,体现了江苏省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优先发展的战略选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协同江苏省政府,将南京中医药大学列为重点支持高校,在项目、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扶持。

王国强指出,南京中医药大学一定要继续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的现代大学制度;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的启动为契机,全面提升内涵建设水平;要加强办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不断总结经验。

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吴勉华承诺,学校将以此为契机,努力将南京中医药大学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著名”的研究教学型中医药大学。

据介绍,2010年底黑龙江省、江苏省和湖北省被教育部列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本次共建南京中医药大学是教育部启动实施全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以来第一个省部(局)共建高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