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长海 王治英 雷蕾 河南中医学院
中西医学汇通走过百年,如今已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形成了中西医临床、科研、教学等庞大的系统。但中西医学尚无法在更深层次相结合,也由此给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发展带来了不少的困惑。
一是执业身份的尴尬。中西医结合医师手拿中医、西医两套本领却很难在细化的分科面前找到阵地。二是专业发展的尴尬。纯中医排斥,纯西医也不喜欢,到哪里都不受重视。三是中医西化成了各界的诟病。
形势的发展要求医学界、教育界对中西医结合医学模式进行深入的探索,而探索的根本就是解决中西结合医生的身份和生存问题。笔者认为,当前推行的全科医师制度就是中西医结合医学解困的良机。
中西医结合医师符合推行全科医师要求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6月22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会议要求,到2012年使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再经过几年努力,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至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更好地为群众提供连续协调、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科医师制度的全面建立是为了解决基层群众尤其是社区和广大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为了积极应对当前人民群众对医疗需要不断增长而建立基础性诊疗体系的需要,是建立小病和常见病防治的基础性保障体系。应该讲,全科医师制度适应于中国当前医疗发展的现状,是适合于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一个思路和举措,适应民心。
而笔者认为,这个体系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范围全面性。就是要紧密结合中国实际,全面铺开,广泛地散布于中国的基层和农村,要保障有力、全面。
二是专业的非高精尖性。这是一个基础性的屏障,并不是要把病人压缩或者禁锢在基层医院救治,而是进行适当的分诊制度,让小病不出社区,减少大医院的就医压力,因而并不需要高精尖的技术和设备,也不需要很多水平高深的专家。
三是队伍的稳定性。这个职业的发展应该定位于基层,是为解决基层就医难问题而进行的专题性探索,因而必须通过各种形式来保证这个队伍的稳定性。
四是必须结合我国基层实际,推广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师。熟悉基层的人都知道,在基层行医,就应该是全面手,要中医西医都会,都能拿得起,放得下。没有中西、西医的全面参与,就不会有全科医师制度的顺利推行。
全科医师制度的推行为中西医结合医学找到了广阔的发展前景,而中西医结合本科层次人才正可满足全科医师发展的需要。在技术上不需要高精尖,只要能保证基础性疾病、常见性疾病的诊疗就行。从队伍上来看,中西医结合一直没有在综合性医院找到适当的职业环境,职业身份尴尬;如果将中西医结合医学置身于基层,那么就很容易找到发展空间。而近些年来,由于全面扩张的中西医结合招生规模所带来的就业压力,也可以通过推行全科医师制度得以有效缓解。
抓住机遇,发展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师
笔者认为,国家推行的全科医师制度为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将中西医结合医学教育尽快纳入到全科医师制度中来。
通过笔者对全科医师的研究,了解到当前对于全科医师的范围、概念在国内还存在一些不同的观点。如果单纯将现在通行的全科医师概念按照西方医学理解或者翻译为“通科医师”或者“家庭医师”的话,与中国实际不相符合。
我们建立的全科医师更多地是要考虑基层群众的需要,必须依据于中国国情,而这个国情就是全科医师的定位不应该局限于家庭的需要,而是基层的基础性保障;不应该局限于西医学领域,而是中西医两条腿走路;不应该是为了解决就业和当前农村需要的一种短暂探索,而应该是有一套保障和运行机制,从而吸引大学生选择全科医学,转变就业观念,到基层就业的发展模式。
笔者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全科医师制度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几个问题:
一是全科医师的职责范围。这一点是要对全科医师进行精确的定位,其目的是建立基层防御的第一道屏障。必须为全科医师提供更多的优惠,减少一些对中西互通的限制性措施,要鼓励有志于基层发展的优秀大学毕业生通过全科医师考试深入到医疗保障第一线。在执业上让全科医师的执业范围既有限制同时又可以在适当的领域内做到兼顾,尤其是做到中西医在一定层次上无障碍互通。
二是必须将中医纳入进去,基层需要全科医师,但是更需要全面掌握中医、西医的全科医师。历史证明,我们只靠着略懂中医、西医的赤脚医生,曾顺利解决了建国之初的医疗保障问题。这就显示出了中西医在基层保障中的作用和价值。要建立全科医师,必须推行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师制度。而当前中西医结合本科教育层次就是全科医师教育的良好模板。
三是必须建立长期的有效机制,让培养的全科医师能够到基层去。当前大学生就业难与不愿意到基层去的矛盾突出,根本在于大学生对职业发展的顾虑和担忧,尤其是中医院校中西医结合专业更是如此,高不成低不就,基层就业热情不高。要推行中西医结合模式的全科医师制度,这就必须将全科医师培养与发展进行紧密的考虑,让这些人才在基层生根发芽。而这也是解决当前中医院校中西医结合人才就业难的根本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