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医并重”方针出台前后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1-06-20

邢思邵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中国共产党最大的功绩之一,就是1949年创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共产党使贫穷落后的中国在崛起、复兴、改革、开放中,步入了世界强国之林。也使我国的中医药事业,从衰落走向了继承、创新、发展的康庄大道。

中国共产党的四代领导人,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对中医药工作都非常重视、关心。

20世纪50年代中期,毛泽东提出“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加以提高”,并号召西医学习中医,倡导中西医结合。迎来了中医药的第一个春天。

在70年代后期,邓小平在1978年56号文件中提出“要为中医创造良好的发展与提高的物质条件”。是迎来了中医药的第二个春天。

90年代初期,江泽民提出“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振兴中医中药事业”。

21世纪胡锦涛指出“中医是中华民族的瑰宝”。

党和政府对中医药事业一直非常重视。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党和政府就提出了“预防为主、面向工农兵、团结中西医”的三大卫生工作方针。

1952年,卫生部召开了第二次卫生行政会议,毛泽东主席为大会题词:“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会上,周恩来总理提出,在卫生工作三大方针的基础上,再加上一大方针,即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从那时起,卫生工作便一直坚持贯彻四大方针。

“文革”中,中医药遭到了严重的摧残和破坏。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后,中医药才迎来了第二个春天。

中央批转了卫生部党组《关于认真贯彻党的中医政策,解决中医队伍后继乏人问题的报告》,卫生部在1980年召开了“全国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会议”,总结党的中医药政策的基本要点。1982年全国人大将发展我国传统医药载入《宪法》。

1985年中央书记处在《关于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指出:“要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一方面,中医药学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所独具的特点和优势,中医不能丢,必须保存和发展。另一方面,中医必须积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手段,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中西医结合的方针,中医、西医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努力发挥各自的优势。”1988年,国务院在已成立国家中医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1991年,国务院要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因为涉及到很多政府部门的基本工作方针,所以要求各部委成立计划纲要起草小组,提出各自领域今后的工作基本方针建议。卫生部于1990年下半年成立了纲要起草小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派出田景福老局长、林伟老司长和我参加。

那时,我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我和局领导以及司里同志多次研究,并向局内外有关同志征求意见(其中有崔月犁老部长、吕炳奎老司长、名老中医董建华、关幼波等诸老),特别是认真学习了中央书记处1985年《关于卫生工作的决定》中“要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地位”的精神,将原来四大方针之一的“团结中西医”改为“中西医并重”的建议。这一提法,在十三陵宾馆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扩大局务会上得到一致赞成。

1990年8月-1991年2月,田、林二老和我多次参加了由卫生部起草小组召开的会议和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反复研究新的卫生工作基本方针。在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了“中西医并重”方针,起草小组有不同意见。他们说,中医不能与西医并重,如果并重就是分散可贵的卫生资源。并提出,新的卫生工作方针应该是“中西医协调发展”。以后,又多次开会,意见一直不能统一。

我与田、林二老向局里领导汇报,决定找全国人大代表求援。北京中医学院教授董建华、刘渡舟二老是全国人大代表、名老中医,在中医界和社会上有着较高的声望。

1991年3月初,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召开了。此次会议将审定通过国务院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一天,我来到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团驻地西苑宾馆,董、渡二老同住一室。说明来意后,我将中医药局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不同意“中西医协调发展”的理由一摆,董老说,坚持中西医并重这个议案,我一定领衔提出,你先回去,我再找各地的中医代表商议一下。

过了两天,我又来到北京团驻地,董老说,中西医并重的提法很好,外地中医代表都十分赞成。只是中医代表只有十几位,他们虽然都签了名,但根据规定,一个议案需要30位代表附议才能立案。渡老说,让董老带着你到北京团游说一番,争取让他们帮帮忙。我跟随董老来到北京团,见到很多名人。有何鲁丽副市长,相声大师侯宝林先生,著名作家杨沫女士。那天,我着实地当了一回“追星族”。我向他们介绍了中医的作用、重要性及现实处境,请他们支持“中西医并重”的提法,为董老领衔的议案签名附议。这些名人代表对支持中医很感兴趣,纷纷签名。就这样此议案的附议代表很快超过了30人。

人大七届四次会议闭幕了。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卫生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中西医并重,为人民健康服务。”中西医并重终于正式成为国家卫生工作的五大方针之一。

1991年10月18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在北京召开了国际传统医药大会。江泽民总书记为大会题词:“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振兴中医中药事业”。国家副主席王震出席会议,国务委员李铁映代表中国政府致开幕词,在谈到中医药问题时,他说,我国宪法第21条,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的规定,是中国政府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根本法律依据,中西医并重是中国政府卫生工作的一项基本方针,继承发展中医药是中国政府的一贯政策。(见《人民日报》海外版1991年10月19日)

在“中西医并重”方针出台之后,党和政府以及卫生、中医等部门对中医药工作更加重视。2003年国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2007年由科学技术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中央16部、委、局、院印发了《中医药创新发展纲要》。

2009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部局,决定授予长期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包括民族医药)的多位中医大家:王玉川、王绵之、方和谦、邓铁涛、朱良春、任继学、苏荣扎布(蒙医)、李玉奇、李济仁、李振华、李辅仁、吴咸中、何任、张琪、张灿玾、张学文、张镜人、陆广莘、周仲瑛、贺普仁、班秀文、徐景藩、郭子光、唐由之、程莘农、强巴赤列(藏医)、裘沛然、路志正、颜正华、颜德馨等30人“国医大师”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今后,国医大师每5年评选一次。

2009年4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近年来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积极引导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利用,加快了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和公立中医院改革。中医药参与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能力不断增强。中医“治未病”、中医中药中国行、古籍保护利用、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中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中医药立法等方面都有很大进展。

如今,“中西医并重”方针已经出台20年了,当年参与卫生方针起草的三个中医药人——林伟老司长已经作古,田景福老局长健在,现已年过八旬,我现在也七十有七,垂垂老矣。对中医药的振兴只能摇旗呐喊,站脚助威,大量的中医药工作要依靠在岗诸公努力。中西医并重是干出来的,也是争来的,中医药只有自重,才能真正做到中西医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