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卫服务中医药项目将试点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1-05-13

本报讯 (记者高新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推荐本辖区内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地区名单,并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荐名单报送截至5月16日,此项试点工作将于6月启动,中医药将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此次试点工作目的是研究探索将中医药服务逐步列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促进中的优势和作用。

每个试点地区可选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中的1~2个项目作为本地区试点内容,包括0~6岁儿童中医健康指导、孕产妇中医健康指导、老年人中医健康指导、高血压患者中医健康干预、2型糖尿病患者中医健康干预、中医健康教育等方面内容,也可在此之外自行研究确定中医药服务项目。

试点地区在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所在区(市)中推荐,原则上每个省(区、市)遴选1~2个地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从推荐名单中遴选确定开展试点工作的地区名单。为鼓励开展试点工作,该局将在项目安排、政策试点、经费投入等方面对试点地区予以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