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志由)在近日召开的湖北省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充分肯定了该省的中医药工作成绩,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积极参与深化医改,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要把深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全面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整体推进,抓出成效。特别是要按照深化医改文件和《若干意见》的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切实在解决长期以来制约中医药发展的一些政策性、体制性、机制性矛盾和问题上有所突破。
二是要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做好中医药“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研究编制“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各项卫生专项规划时,要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制定和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三是要加强体系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要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完善乡、村和城市社区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大力加强专科(专病)特色建设,积极开展培养名医、创建名科、建设名院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完善中医药参与重大疾病防治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中医药管理水平。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宏观调控,建立起科学的体制和顺畅的机制,为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