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峰 重庆市荣昌县人民医院
在今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很多代表对中医诊疗收费过于价廉表示担忧,认为目前开展中医特色服务诊疗收益微薄,甚至成本倒挂,在政府财政对中医医疗机构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片面强调中医价廉特色优势不现实。
笔者认为,中医的“廉”尽管历来为人们所津津乐道,但因为长期得不到合理补偿,是造成目前中医医院和中医医生“西化”,中医阵地萎缩,后继无人的原因之一;是制约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瓶颈。调整和提高中医诊疗收费标准,对于突破制约中医发展的瓶颈,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看重的并不完全是价格,市场经济讲究的是物有所值,等价交换。如果医疗服务产品不方便快捷,没有良好的治疗效果,即使再廉价也没有人愿意购买。
但同时应看到,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也不平衡,在西部偏远乡村,人们也许更加看重价格。所以,在制定中医服务价格时要因地制宜,使中医诊疗收费价格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相适应。
如果在经济发达地区仍然不提高中医服务收费价格标准,充分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一味强调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显然是不合适宜的。只有适当提高中医服务收费标准,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才能促进中医诊疗水平的提高,确保中医药医务人员收入得到保障,充分调动中医药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使中医药得到合理开发利用,中医药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而且如要强调医药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必须以得到政府的适当补偿为前提。在政府补偿不足的情况下,合理提高中医服务和劳务价值,使中医药服务和技术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必将有益于实现中医院的公益性。
因此,在政府财政对中医医疗机构补偿不到位情况下,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适当提高中医诊疗收费标准,必然有利于扭转中医医院、中医医生迫于生存和发展,一味创收而“西化”的问题,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