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吉林省省长王儒林在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关于“人工种植人参进入食品试点已经获得国家批准”的话,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是我国首次允许人参这一“百草之王”进入食品。
从药材到食品,人参的身份发生一个大转变,对此,一些人表示欢迎,一些人则心存疑虑。人参将入食品究竟会带来啥?
“百草之王”要向食品“进军”
人参以其“补服轻身延年”的神奇功效被誉为“百草之王”,列“东北三宝”之首,是名贵的中药材。长白山以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成为人参的天然产区,长白山脉是我国人参起源地,长白山人参的出现距今已有1700多年。
人参分为野生人参和人工种植人参,吉林省是中国和世界人参的主要产区,产量分别占中国和世界的85%和70%,其中,人工种植人参的数量占该省人参总量的98%以上。
据了解,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将人参限定为药材,不允许加入食品中。而日前实施的《吉林省人参管理办法》则明确规定,“吉林人参”允许被加入到食品中。这意味着,不久的将来,更多的普通百姓可在日常的食品中品尝到人参。
人参在百姓中的受欢迎度究竟如何?近日笔者走访长春一家超市发现,与人参有关的一些产品非常受欢迎。一位销售人员介绍,目前长春市场有干参、鲜参、散参、礼盒人参、人参切片等多种参产品,而包括人参茶、人参蜜片、人参酒等在内的人参深加工产品,则因为食用更方便,适合人群更细分,出现旺销势头。
曾经卖出的“萝卜价”不见了
最近几天,长春市民丁艳秋来到一家她常光顾的参茸店,发现人参又涨价了,一年前每千克才200元的人参,如今已涨到每千克400元。店老板告诉她,去年11月份新参一上市收购价就涨了,虽然目前人参加工的产品还没有完全出来,但其价格肯定将水涨船高。他指着一款150克盒装的压块红参说:“去年这个时候,同样的人参卖108元一盒,今年已上调到158元一盒,这还是2010年以前的库存,新加工的产品一上市,价格肯定还得涨,我已经听到厂家有关新品涨价的消息了,如今人参的价格已经达到20多年来的历史最高水平。”
早在10年前,人参价格一直处于低位,一度甚至卖出过“萝卜价”。家住素有“中国人参之乡”的吉林省抚松县的参农崔建国在2000年人参价格低谷时,曾产生过放弃种参的想法,但去年来人参行情一路高涨,让他看到了希望。崔建国说,2010年吉林人参收益比较好,鲜参及半成品价格均比2009年至少翻了一番。
“去年吉林省人参总产量达到2.2万吨,鲜参均价保守统计在每千克44元。”吉林省人参商会会长丁维连说,2010年吉林人参的价格出现转机,重现1988年时的历史最高水平。他分析,人参恢复历史价格的原因,一方面是人参产品质量有明显提高,扩大了市场销售份额;另一方面是精深人参加工企业增多,使原料需求增加。此外,吉林人参出口数量也有所增加。丁维连说,近年来,人参产业逐渐得到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政府部门也深入研究人参低价运行的问题所在,提出一些建议,这些对人参价格提升起到了良好作用。
人参入食品,放心不放心?
曾经只被当成药材的人参将要入食品,能不能令人放心?不同的人对此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其中多数人表示赞成。“早就应该进到食品了,这样普通百姓就能更方便食用这个好东西了。”长春市民郭立表示自己虽然是东北人,但这么多年他从来不敢吃人参,“不知道该咋吃才安全。添加进食品就不一样了,又安全又便捷,我这样不懂人参的人也能从中受益了。”
“韩国在这方面已经走在咱们前头了,人家对人参深加工产品的研究几乎达到极致,这也是为啥这么多年来,韩国人参产品价格一直高于我们的重要原因。”提起吉林人参,住在抚松县的王军宇很感慨,一直为好东西卖不上好价钱惋惜的他表示,举双手赞成人参入食品。“韩国的经验表明,人参入食品不仅安全,而且市场潜力巨大,不仅能让普通百姓受益,而且能让参农和国家受益,为什么不做?”
吉林省政协委员、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长王之虹认为,人工种植人参进入食品,进一步增加人参的使用价值,将使更多的人受益。他说:“同时,这一措施将促进人参产品的进一步开发,带动科研、基地、市场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也有人表示了不同看法。长春市民孙晶认为,千百年来,人参一直被当作药材来使用,如今进入食品,其安全性有些让人担心。“除非有证据证明,这些加了人参的食品不会对我产生任何副作用,否则,我宁可不吃。”
长春市民刘成宇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心:“一些人的体质并不适合食用人参,而且在某些干燥地域生活的人也不适合,不知入了食品后,这些问题还会不会有。”
据了解,抚松县已被定为首批吉林省人参药食同源试点。按照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试点期限内,该县将依法、依程序人工种植申报新资源食品,加强食品安全监测,确保食品安全性。另一方面,关于人参食品的研发和生产项目也已实施。吉林省已确定25户试点企业,对人参的深加工、人参食品新产品进行研发,目前已上报人参饼干、人参饮料等140个人参食品品种。(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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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参管理办法》3月1日实施
3月1日起,《吉林省人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为促进和保障人参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据了解,《办法》共分为总则、人参种植、人参加工、人参经营、检验鉴定、扶持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58条,对人参的生产、加工、检验鉴定等相关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办法》首次提出了“人参可以用于食品”。目前人参进入食品试点工作已经获得卫生部批准,正在启动实施,全省首批已经确定了25户试点企业。《办法》还提高了处罚力度,对经营销售假冒、劣质人参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向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