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中医院发展走进春天里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1-03-02

本报记者 高新军

2月23日,由广东省中医院托管的东莞康华医院正式挂牌三甲,该院由此成为国内首家获评三甲的民营医院。一时间,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这一天距离国务院转发发改委、卫生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社会办医意见》)过去不到3个月。而在去年11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全国民间医药暨民营中医医疗工作座谈会上,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特别指出,要鼓励和引导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现状:

数量多、规模小、特色突出

民营中医医疗机构97%为诊所,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

2010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基本现状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9年,全国共有民营中医医疗机构3.2万家,占民营医疗机构总数的35.9%。其中民营中医院为573家,民营中医门诊部925家,其余3.1万家均为中医诊所。而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执业医师有4.3万名,约占全国中医执业医师的三成。

记者采访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管理者和有关专家分析认为,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数量多、规模小的原因,主要是缺少政策支持和管理措施,而且赋税较重,举办医院难度大、经营不易;而开办诊所的门槛较低,风险也小,且门诊更易体现中医优势,因此民营中医诊所遍地开花。

有民营中医院院长对记者表示出无奈,公立医院在基础设施建设、科研经费投入、人才培养,甚至包括人员工资等各方面都有国家支持,而民营中医院只能自己养活自己,中医药服务价格低,且医院缴税又重,因此“有的医院经营不下去,要么靠蒙骗患者,要么关门倒闭。”

为了生存,各中医医疗机构必须突出中医药优势,重视传承和发扬中医药特色;由于条件所限,某种程度上其诊疗方法更具传统中医药特点,尤其多见于家传以及专科专病。如上海群力中医门诊部在中医药文化建设上不断提升中医药核心价值体系,坚持做好草药,年门诊量近30万人次,中草药日使用量达到6.5吨。据统计,2009年全国民营中医医疗机构门急诊量达1.41亿人次,占中医医疗机构门急诊总量的29.2%。

问题:

外缺政策、内有不足

民营医院按服务业收税,虚假违法中医广告九成是民营

不能与公立医疗机构获得同等待遇是民营中医医疗机构负责人最大的“心病”。而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往往急功近利,缺乏依法执业意识、科学管理方法和服务能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查德忠指出,该局在对中医医疗广告监测中发现,中医医疗机构广告的实施主体主要是民营中医医疗机构,而且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机构,90%以上是民营。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所发布的《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指出,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缺少配套文件和管理措施,具体体现在8个方面:

一是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未纳入卫生行政部门的统筹管理,缺乏监管,且执行混乱。

二是重赋税制约其发展,各地对民营医疗机构按服务业执行税收政策,对于承担了一些社会责任和义务的民营医疗机构来说,税额过高,成为民间资本涉足民营中医医疗行业的风险之一。

三是以西药标准管理中药院内制剂,成为制约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挥特色优势的瓶颈。

四是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的人才引进、培训、考核及职称晋升缺乏政策支持与系统管理,人才匮乏、队伍不稳、服务水平低。

五是大部分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未纳入当地医疗保障体系。

六是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缺乏信息统计管理制度,没有相关数据,影响国家政策制定。

七是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乡村萎缩。

八是资金短缺,融资困难,缺乏设备配置政策。

该报告认为,民营中医医疗机构自身也存在很多不足,经营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一是内涵建设不足,表现为依法行医意识淡薄,追求利益过于急切,行业自律性差。二是管理经验不足,表现为管理者缺乏长远发展规划与目标,对发展方向和服务群体缺乏明确定位,普遍存在家族管理模式,缺乏现代管理理念和机制。

意义:

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

弥补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不足,以竞争提高服务质量

国务院转发《社会办医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有利于增加医疗卫生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有利于建立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正日益成为群众看病就医的备选对象,而其突出的中医药特色优势和确切的疗效吸引了无数患者。王国强在民营中医医疗工作座谈会上就强调,要充分认识民营中医医疗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他指出,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中医药服务需求,有利于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有利于形成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研究报告》同样认为,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提供多层次医疗服务,已成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不可忽略的一支队伍。民营中医院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的不足,特别是在中医药特色优势较强的骨伤、康复、针灸等专科领域满足了不同社会层次的需求,增加了人民群众的就医选择。同时可增加公立医院的竞争和服务意识,激活当地医疗市场,促进公立医院改革。

政策: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办中医

将民营与公立一视同仁,引导其健康发展

《社会办医意见》的出台让众多民营医疗机构感受到了“春风拂面”。国务院要求各地、各部门抓紧清理和修改涉及非公立医疗机构准入、执业、监管等方面的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消除阻碍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社会办医意见》放宽了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提出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合理确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范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允许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而且简化并规范了外资办医的审批程序。

此外,该意见通过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税收和价格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优化非公立医疗机构用人环境、鼓励政府购买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等措施,进一步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同时,要引导和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执业,守法经营。

今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王国强在部署“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主要任务时就明确指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在民营中医医疗工作座谈会上,王国强强调,要坚持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大胆探索,鼓励多形式、多渠道投资发展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坚持一视同仁,同等对待,把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坚持依法监管和服务并重,对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从过去单纯管理向管理、帮助、促进相结合的方式转变;坚持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

为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明确表态,要在医保、新农合等社会保障方面,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定点服务范围,并执行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项目和报销标准;要在职称评定、人才引进、科研立项、成果鉴定、继续教育、医院等级评审、重点专科专病建设、临床重点学科建设以及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建设等方面,将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同等对待;要鼓励政府购买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鼓励社会对非营利性民营中医医疗机构进行捐赠。

同时,该局要求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将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纳入中医医疗质量监控范围,对其执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不断规范其各种经营行为,对超范围服务、非法行医、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和整顿,引导和监督其依法办医,加强自律。

此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表示,将把民营中医院纳入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范围,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做大做强,不断完善和加强自身建设,以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