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要求严打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1-02-23

本报讯 (记者张东风)2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紧急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停止销售保健食品“俏妹牌减肥胶囊”有关批次产品。并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等成分的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和安全。

国家药监局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在市场监督抽检中发现,产品名称标示为“俏妹牌减肥胶囊”的保健食品(标示的出品/生产企业:青海青藏高原天然药用植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标示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3〕第0129号)经检测,违禁物质“西布曲明”、“酚酞”呈阳性。

国家药监局已请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对标示为“俏妹牌减肥胶囊”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同时,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减肥类保健功能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发现存在违法添加药物等行为的,一律下架、暂停销售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