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施人才培训打造中医药强市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1-01-10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把《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落到实处,大力推动中医药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深圳制订了《实施中医药强市人才培训工程暨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由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

根据《方案》,深圳将在“十一五”末期到“十二五”末期,分三批、每批三年开展中医药专家临床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中医药强市的人才培训工程。据悉,该方案已于去年10月份启动,去年12月份该市完成了首批指导老师与学术经验继承人的遴选及其资格审查工作。今年,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将择时举行深圳市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拜师大会。

深圳市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的形式进行,即理论集中学习与跟师临床实践相结合的师承模式。

学经典

《方案》规定,学术继承人均应学习中医经典著作,以精读《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条辨》等中医典籍为主,同时学习《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雷公炮炙论》、《炮炙大法》等著作。经典著作的学习采取自学研修、集中理论授课以及指导老师讲座等相结合的形式,其中,集中理论授课时间不少于2个月。结业时,每位学术继承人领悟古籍精华,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

跟名医

为继承整理名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造就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深圳在全市范围内遴选有丰富、独到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名中医药专家为指导教师,选配具有相当专业理论和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为他们的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同时,要求指导老师备选条件之一是每个指导老师挂点一个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作为其中执业地点之一,带动名优中医和中青年中医药骨干下社区。此举将会大大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看名医”更难的问题。

做临床

在岗三年期间,每位学术继承人跟师学习不少于180个工作日,独立临床实践不少于250个工作日。《方案》同时对继承人每周从事临床工作的时间作出规定:继承人自进岗学习之日起,每周跟指导老师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独立从事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确保继承人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为主,要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等临证精华,提高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指导老师,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广东省中医药局制定的中医药继承教学大纲的有关内容结合临床方向,形成教学大纲和管理考核标准。

重实效

《方案》要求继承人学习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1篇以上继承、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论文,并且规定同一指导老师的两名继承人发表论文不得为同一专题。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由本人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的临床医案60份。中药、民族药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反映指导老师加工、炮制、制剂工艺、鉴别经验等方面的特色技艺材料60份。

求创新

中医师承教育,不仅是继承人单纯的学习和继承,更重要的是要将所承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发扬光大。这就要求继承人不仅要将老师的学术经验、临床经验继承下来,还要按照中医药学术发展的规律,结合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为此,《方案》明确提出继承人在结业时须提交2万字以上的结业论文和2000字的论文摘要,其内容既要体现指导教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学术思想,又要有继承人自己的创新观点,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临床实践意义。

严考核

平时考核、阶段考核、年度考核、结业考核及出师验收。继承人3年学习期满,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将组织结业考核,考核结果报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结业考核采用积分制,包括实绩考核、实践技能考核、结业论文考核。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出师。通过考核的继承人,由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出师证书,同时对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

据介绍,深圳三批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时间表已经确立:第一批继承工作,从2011年1月~2014年1月;第二批继承工作,从2011年5月~2014年5月;第三批继承工作,从2011年10月~2014年10月。为了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圳市成立了专家小组以及工作办公室,从整体上进行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同时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廖利平)